国家新闻不让挖矿
❶ 国务院金融委严厉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比特币在中国是不是要凉
我们国家能够有越来越强烈的意识,而且我们国家也能够出台更多的政策打击虚拟货币在我们国家的运行,而且我们国家也能够抵制虚拟货币,能够对更多挖矿行为予以惩处。
我们国家的相关机关能够履行相应的职责,而且也能够对更多的虚拟货币予以更加严厉的谴责。国务院金融委严厉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比特币在中国是不是要凉?我认为比特币在我们国家的确要凉,之所以这么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比特币在我们国家将会毫无市场。
我认为比特币的确会凉凉,因为我们国家能够有更加严厉的监管行为,而且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比特币一定会在我们国家消失。比特币最终会变得毫无市场。如果我们仍然想要投资比特币的话,我们应该让自己也更加清醒地认识,比特币一定会更加凉凉,不会受到我们国家的重视。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大家有什么想法吗?
❷ 挖矿国家禁止了吗
法律分析:国家没有禁止挖矿,只要是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国家都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六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第三百二十九条 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❸ 国家为什么禁止挖矿
法律分析:
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产业。
法律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三、煤炭
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2、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地温、冲击 地压等)防治
3、型煤及水煤浆技术开发与应用
4、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
5、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6、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
7、管道输煤
8、煤炭清洁高效洗选技术开发与应用
9、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10、煤电一体化建设
11、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与应用
12、矿井采空区、建筑物下、铁路等基础设施下、水体下采用
煤矸石等物质填充采煤技术开发与应用
13、井下救援技术及特种装备开发与应用
14、煤矿生产过程综合监控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
15、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及储煤场地环保改造
16、新型矿工避险自救器材开发与应用
17、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及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
1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
❹ 国家为什么禁止挖矿
进行挖矿行为,是需要获得相关采矿许可证的。擅自采矿是指违反有关国家制定的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非法进行采挖矿产资源等行为。对于违反该法规定,分别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方式侵占、破坏矿产资源。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或未经授权开采矿产资源的,属于非法开采。
3、警察部门不得购买、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电力部门不得供电;工商部门不得颁发营业执照;安全整个监督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土资源 部门应当责令停止开采,没收开采的矿产品和矿产违法所得,从重处罚。
4、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第三十九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❺ 国家发改委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有哪些危害
虚拟货币挖危害如下:
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
首先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不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其次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严重不利影响。
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整治挖矿行为:
2021年,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全面排查江苏省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监测发现江苏省开展虚拟货币活动的矿池出口流量达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4502个,消耗算力资源超10ph/s,耗能26万度/天。
以省内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较多的以太坊和比特币为例,“挖矿”较多的地市有苏州、徐州、南京。从IP地址归属和性质看,归属党政机关、高校、企业被入侵利用开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占比约21%。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持续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态势分析,进一步联合各相关部门,形成“多维度、多层次”的处置体系,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配合做好违法虚拟货币交易的溯源与打击。
❻ 国务院金融委打击挖矿和交易行为,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未来数字货币在中国基本没有发展的空间。这次的会议着重强调了,这段时间比特币价格波动的事件。会议指出,要控制比特币造成的金融风险,同时对国内的挖矿组织进行严格打击。其实一直以来,中国监管单位对比特币的发展就持负面看法,官方已经做出了定义,那就是比特币等数字货币本质上是一种虚拟商品,并非货币,也没有货币交易的功能。其实之前国内就已经对比特币的交易平台进行清理,并且禁止在境内用比特币进行定价。
而且更糟糕的是,比特币至今还没有获得哪个国家的认可,其交易市场更是毫无规则,每天都充斥着各种假消息,随便一个人的言论或者政府的政策变动,就有可能引起比特币价格的大跌,这对于投资者来说,毫无疑问是收割的地方。而且在交易环节,比特币至今也没有获得突破,马斯克也取消了使用比特币支付的方式,因为他认为比特币不环保。
❼ 国家都发文禁止挖矿了,并关闭国内所有矿场,这次显卡等等党能赢了吗
不能,2年内至少不会降价
1 首先可以隐藏成其他企业挖矿,还有居民区小规模挖矿,其次转到国外,矿难可能性不大,跌到电费成本区明显有人护盘,比如 以太坊$1800支撑就很强
2 芯片产能仍然未恢复
❽ 发改委要求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挖矿”行为会对经济造成什么影响
“挖矿”浪费资源/浪费能源,而且不产生实际效益,同样的资源投入,可能产出更多的工农业产品以及服务,“挖矿”只产出虚拟数字币,实际上这些“币”对普通人来说没有任何用处,所以“挖矿”被越来越多的国家禁止。
❾ 2022年个人挖矿违法吗
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不允许。起码到目前为止,挖矿本身并不违法。当然国家也并不提倡就是了。违法的是跟挖矿相关的偷电,违法建筑之类的问题。最好查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比特币属于虚拟货币的一种,能够通过挖矿来获得。所谓挖矿,就是经过特定而又复杂的运算,最终可以获得比特币来作为奖励。虚拟货币挖矿对电脑的配置要求非常高,设备投入就比较大,同时电脑还需要24小时运行。下面我们来说说虚拟货币挖矿的方法。
1、 注册数字钱包。首先需要注册一个属于自己的数字钱包,数字钱包可以将获得的虚拟货币放入其中。当前网络上有很多注册数字钱包的网站,用户一定要选择正规的网站,避免落入到网络陷阱中。数字钱包注册完成后会获得数字钱包地址,具有唯一性。
2、 找到矿池。虚拟货币的矿池有很多,同样,对于投资者而言,一定要找到正规的矿池,虚拟网络上的矿池非常多,可能存在一些不正规的矿池,一定要自行甄别。
3、 下载挖矿软件。虚拟数字货币在我国一直没有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可以下载一些海外平台的挖矿软件,下载专业的挖矿软件后,需要使用手机号来完成注册,然后再将个人身份信息绑定到挖矿软件上。
4、 开始挖矿。在挖矿软件中,将找到的矿池添加,然后再将注册好的数字钱包地址添加到软件中,然后开始挖矿。
5、 点击挖矿后,电脑会高速运转,通常会24小时运行。配置越高的电脑运算的速度越快,因此获得虚拟货币奖励的几率也更大。在获得了虚拟货币奖励后,会直接发放到注册的数字货币钱包中,钱包中的数字货币可以进行买卖。
以上就是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的相关内容,以比特币为首的虚拟数字货币,可以在数字货币市场进行交易,也可以通过挖矿来获得。虚拟货币挖矿需要有配置较高的电脑,要注册数字钱包,下载挖矿软件,找到矿池,最后来挖矿。
❿ 发改委再度部署虚拟货币「挖矿」治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哪些严重的危害
国家发改委:全面整治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
青瞳视角
11-16 11:07北京青年报北青网官方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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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1月16日),在国家发改委11月例行发布会上,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若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形成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高压态势。
11月10日下午,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各省区市要坚决贯彻落实好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切实负起属地责任,建制度、抓监测,对本地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
据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网站,该局近日全面排查江苏省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监测发现江苏省开展虚拟货币活动的矿池出口流量达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4502个,消耗算力资源超10PH/s,耗能26万度/天。从IP地址归属和性质看,归属党政机关、高校、企业被入侵利用开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占比约21%。
此外,浙江省针对“利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和科研院校等单位公共资源参与‘挖矿’的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对全省涉嫌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4699个IP地址进行了全面筛查,梳理排查出77家单位的184个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资源从事挖矿行为。
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区分虚拟货币“挖矿”增量和存量项目。严禁投资建设增量项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项目。
监管部门多次强调,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坚决杜绝发电企业特别是小水电企业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网前供电、专线直供电等行为。严禁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以任何形式发展自备电厂供电。
至今近2个月的时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做了大量的虚拟货币“挖矿”清退排查工作。但是仍有一些水电站、数据中心在违规提供虚拟货币“挖矿”所需电力等。按照要求,一旦发现相关行为,《通知》强调,畅通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等各类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