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挖矿致人受伤去哪自首
1. 黑社会非法侵占破坏公民私有财产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去哪说理
建议及时报警,追究其法律责任。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被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支付赔偿。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2. 非法拘禁后去自首要拘留多久
对于犯罪嫌疑人作案后自首的,应当进行刑事拘留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在犯罪后投案自首,又有上述情节存在,公安机关一般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先行刑事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3. 急!!!未成年故意伤害,其姑姑带其自首,之前在姑姑处。现在将姑姑拘留,至保定哪啊
未成年故意伤害,到底是多少岁?14-16如果没有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话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
姑姑带其去自首,是不可能构成窝藏罪的。当然做伪证的情况下有可能构成包庇罪。
按照你说的情况,目前还在侦查阶段,你查出来是那个分局或者派出所办的案子,人就在那个局或者派出所。这么大个人不会难查吧?
公安机关讯问未成年人,是需要通知监护人到场的,如果没有通知你到场,在起诉阶段你可以主张对方获取证据手段非法,这样取得的口供是要被排除的。即法院不会采纳对方获取的证据的。
目前只是侦查阶段,你可以咨询当地律师或者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孩子和姑姑的合法权益。劝你不要太急,如果伤害不是很严重,应该不会判刑的。姑姑那边只要没做伪证,调查清楚了也就出来了。不会有事的。
4. 打架致人轻伤,去自首,关了五个月于一个月前开庭审理,至今未有结果
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整个法律程序需要五个多月时间。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5. 犯罪嫌疑人自首一般拘留在哪
犯罪嫌疑人去自首,如果不取保候审,拘留在当地看守所,但在送看守所之前最长可以在派出所24小时。
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能不能不被拘留,要看案件的性质及涉案价值,以及退赔情况,具体由办案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如果情节轻微,可以取保候审,然后回家等消息,直到法院判决。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一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5)非法挖矿致人受伤去哪自首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对自首者的适当量刑是自首从宽制度得以正确进行的保证,根据中国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量刑一般原则和司法实践经验,一般认为,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下列三点:
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
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轻重对照有关法律,拟定一个刑罚幅度,而后结合自首的从宽情节,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严宽适度,不枉不纵。
具体考虑自首情况。主要包括:
1、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
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也说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
3、交待罪行的情况。交待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
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这四大情节,审判人员在量刑时一定要注意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自首
6. 非法挖矿员工怎么处置
非法采矿的策划者、组织之、投资人、受益人作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甚至是首犯,是打击的重点。而对于被雇佣从事体力劳动,仅取得劳动报酬,而不参与利润分配的人员,实践中往往仅按照一般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
从严格意义上讲,上述做法有违立法本意,因为刑法第343条并未规定,对非法采矿行为只打击组织者,而不打击参与者。对组织者以外的人员一概不以犯罪论处,不利于打击非法采矿犯罪。当然,一般参与者,特别是一线出卖苦力的劳动者,其虽然明知从事的是非法采矿行为,但一概以犯罪论处,亦显失公平。因此,对共同非法采矿犯罪中除组织者、策划者、出资者、受益者以外的其他成员,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参与时间长短,案发后表现区分情况,区别对待。
7. 去哪自首
如果你要自首,可以在江西的公安机关自首。
你在江西的公安机关自首后,江西的公安机关就会通知济南的公安机关,济南的公安机关就会带你回济南进行立案侦查。
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到济南的公安机关直接自首。
8. 如果有人在我这里闹事或者辱骂我,我把他弄重伤捅他几刀没死怎么判刑,或者跑路去哪
没啥可跑的,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也就三到十年,自首吧
9. 祖坟被非法挖矿的人破坏了该怎么办,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
《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范围内采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 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十八条[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在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暂扣期间擅自开采的,视为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