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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挖矿土地管理

发布时间: 2021-05-27 17:13:21

❶ 农田下不到15米采矿违法吗哪个部门管

非法占用耕地进行采矿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❷ 有关土地非法挖矿

1.协议是直接证据,可以起诉并胜诉。
2、将协议中规定赔偿的主体列为被告,镇长有股份是违法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3、需要查明被告的财产线索以便利执行。股东有抽走财产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❸ 非法占用林地采矿林业国土部门应由谁立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占用林地的既归土地局管也归林业局管。你可以同时向土地局和林业局举报违法行为。</ol>

❹ 铁路土地管理部门如何处理非法采矿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1000米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确需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第八十九条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或者未签订安全协议,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或者违反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铁路沿线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无线电管理机构等依照有关水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无线电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一)未经批准在铁路线路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
(二)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或者限制开采区抽取地下水;
(三)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四)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禁止采砂、淘金的范围内采砂、淘金;
(五)干扰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
……仅作为参考!

❺ 非法挖掘土地,当地土地局不管怎么办

关于举报:
1、土地的主管部门是当地国土资源管理局。
你可以向当地的乡镇土地管理所举报,也可以向县(区)国土局举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最好有录音,以防串通一气)
2、你也可以向当地党委、政府(县委办、政府办)举报;
3、你也可以向当地纪委举报;
4、你也可以打电话请当地的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来现场取证,进行舆论监督。
破坏耕地的表现形式与法律责任
关于挖塘卖土的性质;
破坏耕地行为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或使用耕地,使耕地种植条件恶化、土质退化、水土流失、耕地质量遭到破坏且不易恢复的违法行为。
一、除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导致耕地破坏外,一般还有以下六种表现形式:
(1)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破坏种植条件的;
(2)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开矿、取土等使土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的;
(3)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
(4)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5)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以上未恢复种植条件的;
(6)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
二、对破坏耕地的行为的处罚
1、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改正或治理;可以并处罚款,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2倍以下。
2、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与破坏耕地的处理稍有不同。一是破坏基本农田的责任人除应改正或者治理外,还应恢复原种植条件;二是破坏基本农田必须处以罚款,且罚款额有明确的低限和高限,即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
3、破坏耕地或基本农田尚未构成犯罪、应给予行政处分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分。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构成犯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破坏基本农田涉嫌构成犯罪的,在量刑上与破坏一般耕地的面积不同。
三、我国刑法第342条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链接1】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链接2】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
【链接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链接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4号)第三条规定: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342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❻ 非法开采土资源处罚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36条: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刑法》第342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于毁林开荒。《森林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同时,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非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关于毁草开荒。《草原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非法开垦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围垦河道,围湖造田。《水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开垦荒坡地。《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垦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垦、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以罚款。”
关于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非法开垦。《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处罚的以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可以处以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❼ 非法占用林地采矿案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构成犯罪。

❽ 非法采土是土地管理法第几条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❾ 挖山取土违反什么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非法挖矿土地管理扩展阅读:

案例:福清城头镇南田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遭挖山毁林取土

“未经任何审批,竟然有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肆意挖山毁林取土,然后卖往元洪投资区。”连日来,福清市城头镇南田村的不少村民向东南快报反映此事。

对此,当地镇政府证实,挖山毁林确系未经审批,属违法行为,目前已对其叫停。而福清公安局森林分局也表示,此前已查处过一次,将派人到现场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

近日,东南快报记者来到福清城头镇南田村,在去往村子山头的途中,沿途随处可见堆积成小山似的黄土,满载黄土的渣土车进进出出。一些渣土车挡风玻璃上的牌子写有,“宇邦二期填方项目”。

随后,记者来到现场,看到两三个相连的山头已被掏空了一大半,黄土裸露在外。一辆挖掘机正在现场作业,一辆渣土车则等着运土。而在山头的路边立着一面石碑,上面写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在不远处,就是当地村民的饮用水源——福清东皋水库。

当时,记者拿出相机拍照,有三名男子上前大声问:“你们是哪里的?”并阻止拍照。记者表明身份后,一名男子不停地打电话。当天,记者先行离开了现场。而昨日,记者再次来到现场,发现取土点又换了个位置。

“挖山取土已经持续两个月了。”当地村民反映,两个月前,有人开来挖掘机到东皋水库附近的山头开始取土,七八十辆渣土车不停地将一车车的土从村里运出,卖到元洪投资区作填方项目用。

看着好好的山头被掏空,林木被毁,村民们都很心痛。“据我们了解,挖山毁林取土的是城头镇大厝村的村民。”当地村民说,从现场来看,至少有10亩以上的山头被毁,被破坏的林木多为生态林,这些林木树龄都在10年左右。

昨日上午,东南快报记者来到福清城头镇政府采访,分管农林方面的陈副镇长向记者证实,城头镇南田村挖山毁林取土确系未经审批,属违法行为,是村民擅自取完土后卖到元洪投资区。此前他们接到村民的反映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制止,同时还请森林公安介入调查此事。

“根据林业的相关规定,破坏5亩以上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等构成犯罪,而薪炭林、经济林、一般用材林等破坏10亩以上也构成犯罪。”该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此事,并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如果构成犯罪,将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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