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商品是不是货币
㈠ 虚拟货币是否属于货币 为什么
虚拟货币不属于货币,因为“虚拟货币”并非货币当局发行的法定货币,其本质上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与此同时,《公告》还指出,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信达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陈嘉禾表示,真正的货币或者有货币属性的东西,其价值的保障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强大的国家政权保障与背书,二是普遍的民众使用性与难以替代性。因此,虚拟货币显然不是真正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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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警惕虚拟货币炒作的风险
在监管部门明确态度之后,尽管比特币中国、火币网等“虚拟货币”运营商陆续对交易平台采取了限制措施,但“虚拟货币”炒作风险却依然值得高度警惕。
对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中也表示,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且日益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
投资者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参与投机炒作,面临价格大幅波动风险、安全性风险、平台技术风险等,需要投资者自行承担。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主任金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监管对金融而言是十分重要的。相比于传统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活动,“虚拟货币”目前并没有一个客观的价值参照。
基于“虚拟货币”进行的金融活动更是长期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因此相关金融活动容易陷入“预期定价”“情绪定价”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虚拟货币”不仅可能让灰色交易甚至黑色交易藏身其中,还很有可能引发各类风险,“挤出”真正的金融创新,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
㈡ 虚拟货币是电子货币吗
虚拟货币在我国不是货币,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12月5日下发的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否定了其货币属性,不得用于支付,但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但币圈的人却不以为然,下面是币圈的观点(以比特币为例):
比特币具有价值是因为它作为货币形式的一种是有用的。比特币具有货币的数学特性(持久性,可携带性,可互换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易识别性)而非依赖于物理特性(比如黄金和白银)或中央权力机构的信任(比如法定货币)。简而言之,比特币是由数学支持的。有了这些特性,一种货币形式要具有价值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使用。对比特币而言,这可以从它日益增长的用户,商家和初创企业基数上得到体现。同所有货币一样,比特币的价值直接来自于愿意接受它作为支付方式的人们,这也是唯一的来源。
国内一些数字货币有识之士也在开始探索数字货币支付以外的应用场景,数字货币学者沙钱老师提到了币商圈的概念,规划出了许多比特币的应用场景。也许是受到了币商圈的启发,珠宝行业出现了一个类似于传统商业积分的应用型数字货币福源币。
㈢ 淘宝虚拟商品种类有哪些
淘宝虚拟商品种类包括以下5种:
1.网络游戏点卡
点卡(timecard)的全称是“虚拟消费积分充值卡”,是按服务公司的规定以现金兑换虚拟点(积分)的形式,通过消耗虚拟点(积分)来享受该公司的服务的一种钱款支付形式。
2.移动/联通/电信/小灵通充值卡
充值卡是一种储值卡,特定商家提供的消费卡。包括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交通卡等。在交易过程中承担货币交换及流通的作用。
3.IP电话卡
IP电话卡是利用先进的IP技术开发为客户提供的一种自动密码记账长途直拨电话业务,具有价格低、通话质量好、通达范围广的特点,目前已经开通全国所有省市地区及国际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不含海事卫星电话)。用户可在公网固定双音频电话(除公用电话)上拨打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国内大部分城市。与传统的长途直拨电话相比,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使用更为方便灵活。
4.网络软件
网络软件一般是指系统的网络操作系统、网络通信协议和应用级的提供网络服务功能的专用软件。
5.网站产品
网站产品是一种理念,以产品的眼光看待网站是网站产品的精髓所在。网站产品不同于软件产品、服务产品、工业产品等。网站产品是一类信息产品,以网站的形式提供信息、服务或二者的结合是它的主要表现形式。
虚拟商品是无实物性质,网上发布时默认无法选择物流运输的商品。可由虚拟货币或现实货币交易买卖的虚拟商品或者虚拟社会服务等。
商品包括实物商品和虚拟商品,在虚拟商品中又包括数字商品和非数字商品。虚拟商品是指电子商务市场中的数字产品和服务,具有无实物性质,是在网上发布时默认无法选择物流运输的商品,可由虚拟货币或现实货币交易买卖的虚拟商品或者虚拟社会服务。虚拟商品主要包括计算机软件、股票行情和金融信息、新闻、书籍、杂志、音乐影像、电视节目、搜索、虚拟云主机、虚拟云盘、虚拟光驱、APP虚拟应用、虚拟商品、网络游戏中的一些产品和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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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商品特征
虚拟商品的物理特性:
1.虚拟商品具有不易破坏性;
2.虚拟商品是一种最典型的知识含量极高的经验产品,它给消费者提供的是有用的知识和信息,其形式是无形的,无法观察和触摸;
3.内容是可以改变的;
4.具有可复制性,且其复制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
5.具有速度优势。
虚拟商品的经济特征:
1.虚拟产品一般是一种高沉没成本、低边际成本的产品;
2.非排他性;
3.易被定制化和个性化,这是导致虚拟产品市场易于出现范围经济;
4.时效性;
5.具有网络外部性(其价值依赖于使用虚拟商品的用户数量)。
㈣ 网络中的虚拟货币和商品是商品吗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的产品。基本属性
价值: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使用价值:即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
网络中的虚拟货币和商品它是虚拟世界中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可以作为商品,但是,如果网络游戏中的商品是q币换的,而q币又是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钱币交换的,那么网络游戏中的商品就凝结了人类的劳动,是具有价值的,是商品。
㈤ 虚拟货币是什么意思
虚拟货币的含义为:在网络上流通的,且没有实体非真实的货币,即可称为虚拟货币。且虚拟货币没有经过国家正规发行,不具有与货币相关的法偿性和强制性等属性,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尚不能作为普通货币在流通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第一条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㈥ 请问虚拟商品是什么意思
虚拟商品是无实物性质,网上发布时默认无法选择物流运输的商品。可由虚拟货币或现实货币交易买卖的虚拟商品或者虚拟社会服务等。商品包括实物商品和虚拟商品,在虚拟商品中又包括数字商品和非数字商品。
虚拟商品是指电子商务市场中的数字产品和服务,专指可以通过下载或在线等形式使用的数字产品和服务,具有无实物性质,是在网上发布时默认无法选择物流运输的商品,可由虚拟货币或现实货币交易买卖的虚拟商品或者虚拟社会服务。
虚拟商品主要包括计算机软件、股票行情和金融信息、新闻、书籍、杂志、音乐影像、电视节目、搜索、虚拟云主机、虚拟云盘、虚拟光驱、APP虚拟应用、虚拟商品、网络游戏中的一些产品和在线服务。
(6)虚拟商品是不是货币扩展阅读:
虚拟商品的物理特性:
(1)虚拟商品具有不易破坏性;
(2)虚拟商品是一种最典型的知识含量极高的经验产品,它给消费者提供的是有用的知识和信息,其形式是无形的,无法观察和触摸;
(3)内容是可以改变的;
(4)具有可复制性,且其复制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
(5)具有速度优势。
虚拟商品的经济特征:
(1)虚拟产品一般是一种高沉没成本、低边际成本的产品;
(2)非排他性;
(3)易被定制化和个性化,这是导致虚拟产品市场易于出现范围经济;
(4)时效性;
(5)具有网络外部性,其价值依赖于使用虚拟商品的用户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