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管理条例概念股
① 最纯正的数字货币概念股
翠微股份、正元智慧、旗天科技、新开普、雄帝科技等。
1.翠微股份是一家集百货、超市、餐饮、休闲娱乐等都市品质生活服务于一体的现代零售企业集团。翠微股份拥有翠微百货、当代商城、甘家口百货三大商业品牌、七家大型百货商场,上市公司以零售服务为主业,致力于发展为规模化、多元化、集约化的零售集团。
2.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11年7月29日成为中国一卡通领域首家创业板上市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
3.央行数字货币是一种法定数字货币,由相关国家的央行进行发行,可以使用其进行付款和储值。央行数字货币在中国被称为数字人民币,由人民银行发行,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
【拓展资料】
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币挂钩,但由于被公众所接受,所以可作为支付手段,也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
数字货币可以认为是一种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的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的核心特征主要体现了三个方面:
①由于来自于某些开放的算法,数字货币没有发行主体,因此没有任何人或机构能够控制它的发行;
②由于算法解的数量确定,所以数字货币的总量固定,这从根本上消除了虚拟货币滥发导致通货膨胀的可能;
③由于交易过程需要网络中的各个节点的认可,因此数字货币的交易过程足够安全。
② 数字货币股票有哪些龙头股
数字货币的股票龙头股具体有如下所示:
一、数字认证:股票代码为300579。
二、聚龙股份:股票代码为300202。
三、广电运通:股票代码为002152。
四、美盛文化:股票代码为002699。
五、四方精创:股票代码为300468。
六、科蓝软件:股票代码为300663。
【拓展资料】
数字货币是一种以数字形式存在的货币(与纸币和硬币等实物不同)。它展示了类似于实物货币的属性,但可以允许即时交易和无边界所有权转移。实例包括虚拟货币、密码货币以及中央银行发行的在计算机数据库中记账的货币(包括数字基础货币)。像传统货币一样,这些货币可能被用来购买实物商品和服务,但也可能在某些社区被限制,例如在网络游戏中使用。
数字货币是电子记录在储值卡或其他设备上的货币余额。电子货币的另一种形式是网络货币,它允许在计算机网络,尤其是互联网上进行价值转移。电子货币也是对私人银行或银行存款等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
1983年,大卫·乔姆(David Chaum)的一篇研究论文引入了数字现金的概念。1990年,他在阿姆斯特丹创立了电子现金公司DigiCash,将他研究中的想法商业化。该公司于1998年申请破产。
数字货币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的网络泡沫。另一个著名的数字货币服务是自由储备,其成立于2006年;它允许用户将美元或欧元兑换成自由储备美元或欧元,并以1%的费用相互自由兑换。一些数字货币业务被认为被用于庞氏骗局和洗钱,并被美国政府起诉在没有MSB许可证的情况下运营。
q币或QQ币,是在腾讯QQ的信息平台上被用作一种基于商品的数字货币,出现于2005年初。q币在中国非常有效,据说由于投机,它们对人民币产生了不稳定的影响。
近来对密码货币的兴趣促使人们对数字货币重新产生兴趣,比特币于2008年推出,成为使用最广泛、被接受的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既可以是集中的,即有控制货币供应的中心点,也可以是分散的,即控制权可以有不同的来源。
③ 虚拟货币在中国是否合法
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比特币在国内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比特币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使用。瑞波币、莱特币等山寨币也同样适用。
法律依据:(2013年12月3日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银发〔2013〕289号)《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一、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二、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三、加强对比特币互联网站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当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电信管理机构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定和处罚意见,依法对违法比特币互联网站予以关闭。四、防范比特币可能产生的洗钱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当密切关注比特币及其他类似的具有匿名、跨境流通便利等特征的虚拟商品的动向及态势,认真研判洗钱风险,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各分支机构应当将在辖区内依法设立并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机构纳入反洗钱监管,督促其加强反洗钱监测。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要求用户使用实名注册,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以及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如发现与比特币及其他虚拟商品相关的可疑交易,应当立即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调查活动;对于发现使用比特币进行诈骗、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五、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及投资风险提示。各部门和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各金融监管机构可以根据本通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④ 虚拟货币股票有哪些
一、翠微股份(603123)。2020年年报显示,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的推进,公司积极与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指定的运营银行签订合作协议,进行系统对接,推进数字人民币受理的系统建设。
二。楚天龙(003040),2021年3月29日回复称,公司围绕数字人民币硬件钱包及相关产品和系统积累了一些技术,实现了数字人民币硬件钱包的小批量出货,并为银行客户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3.郑源智汇(300645)2021年3月18日回复称,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签署合作协议。
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开发数字人民币在公司全国核心业务支付场景的创新应用,推动中国数字人民币生态圈建设,共同推进数字人民币在校园、企事业单位园区等场景的创新应用,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四。七天科技(300061),公开资料显示,公司小旗欧菲成功签约某国有大行,开始数字人民币相关合作业务,深度参与数字人民币未来发展。
动词 (verb的缩写)新开普(300248),2021年3月26日回复称,由中国银行苏州分行牵头公司承担的全国首个教育行业应用试点项目——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实验学校数字人民币试点项目,自2020年9月以来,已稳定运行半年多,获得了全体师生的一致好评。
目前,双方正在探索视觉芯片钱包和双离线支付功能在教育场景中的应用,以逐步实现消费过程的透明化和线下支付的便捷化。
六。兄弟科技(300546)。2021年4月13日回复称,公司在数字人民币扫码支付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技术积累,其他形式的特定数字人民币将按照央行颁布的标准进行技术对接。
七。广电运通(002152)。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智能金融研究院积极参与央行数字人民币应用研发,包括支持在银行智能自助终端上研发数字货币商户收款钱包和个人硬钱包。2021年1月,公司成立运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帮助银行构建数字货币体系下的全用户渗透、全市场连接、全业务联动的数字金融生态圈,为银行提供强有力的赋能支持。
八。信息发展(300469),公司数字货币目前已完成相关技术准备。是否推出相关产品取决于央行政策和市场因素,暂时处于内测阶段,不会对外使用。
⑤ 虚拟货币在中国违法吗
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
《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5)虚拟货币管理条例概念股扩展阅读: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
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
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⑥ 重仓数字货币概念的基金有哪些
数字货币主要的概念股有海联金汇、聚龙股份、汇金股份、广电运通、数字认证、昆仑万维、高伟达、华力创通、远光软件。
金融机构对数字货币概念股布局的角度来看,据金融1号院梳理,在已披露2019年年报的相关个股中,截至去年四季度末,有5只个股被险资、券商、基金等机构重仓持有,合计持仓市值达243亿元。
在金融机构调研方面,金融1号院发现,广电运通、数字认证、昆仑万维、高伟达、华力创通、远光软件这6只数字货币概念股今年以来被机构密集调研,合计调研总次数达163次。
一家险企股权投资人士对金融1号院表示,目前险资还是关注“低波红利”(高分红、业绩低波动个股)大盘股,对数字货币等热门概念股仍持观望态度,但不排除后续会买入。
(6)虚拟货币管理条例概念股扩展阅读
数字货币可以认为是一种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的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的核心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由于来自于某些开放的算法,数字货币没有发行主体,因此没有任何人或机构能够控制它的发行;
由于算法解的数量确定,所以数字货币的总量固定,这从根本上消除了虚拟货币滥发导致通货膨胀的可能;由于交易过程需要网络中的各个节点的认可,因此数字货币的交易过程足够安全。
比特币的出现对已有的货币体系提出了一个巨大挑战。虽然它属于广义的虚拟货币,但却与网络企业发行的虚拟货币有着本质区别,因此称它为数字货币。
从发行主体、适用范围、发行数量、储存形式、流通方式、信用保障、交易成本、交易安全等方面将数字货币与电子货币和虚拟货币进行了对比。
⑦ 数字货币概念股有哪些
发行数字货币可降低传统纸币发行、流通的高昂成本,也可以更好的服务我们的虚拟经济。此前,比特币等数据货币在美国加州获合法化,英国央行也表现考虑发行数字货币,为数字货币流通打开良好基础。随着我国数字货币的发行,移动支付的普及率又将迎来跨越式提升,率先布局的企业发展前景广阔。
A股市场上,涉及移动支付的概念股主要有:恒宝股份、新大陆、天喻信息、中科金财、国民技术、新开普、新国都等。
⑧ 数字货币概念正宗龙头股
虽然今年以来比特币一直处于下跌趋势,但中国的数字货币正在加速落地。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字货币正在从以前的概念变成现实。
今天就来盘点一下数字货币的四家正宗龙头公司。
先看第一个,
和润软件,公司主要为国际国内客户提供专业的软件外包服务。同时,该公司也是广受欢迎的华为鸿蒙系统概念的代表公司。
截至目前,公司股价21.35元,总市值170亿元,每股净资产3.89元。
和运行软件。目前主要业务如下:
其中,金融科技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收入占比48%,毛利率26%。
其次是公司智能IOT业务,营收比例33%,毛利率31%
再迅猜次是智慧亩猛型能源业务,营收比例12%,毛利率28%。
可见,在与数字货币密切相关的金融科技方面,公司处于持续的耕耘中。
第二个,长亮科技,
公司主要为商业银行提供IT解决方案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相应的系统集成。
公司股价11.2元,总市值80亿元,每股净资产2.04元。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大致分为三大部分,
其中数字金融业务收入占比59%,毛利率43%。
第二大收入是大数据使用系统解决方案,占比33%,毛利率35%。
最后,财务价值链解决方案占营收比重相对较小,达到7%,毛利率25%。
公司专注于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基于自主研发产品的金融科技使用解决方案。产品已广泛使用于银行、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资产管理、证券、基金、保险等诸多金融领域。
其中,银行数字金融业务解决方案近年来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金融大数据业务也逐渐占据行业头部位置。
第三,中科金彩,
公司主要从事使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及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截至目前,公司股价16.13元,总市值54亿元,每股净资产6.35元。
目前公司的业务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
首先是金融科技综合服务,营收占比47%,毛利率19%。
二是数据中心综合服务,收入占比49%,毛利率18%。
两者平分秋色。
2021年,公司已与多家具有央行运营资格的银行签署数字人民币合作协议,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为公司数字人民币业务奠定了基础。
最后一个,神思电子,
公司专注于身份识别领域,专注于智能身份认证终端和工业使用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除了数字货币概念股,公司是电子身份的代表公司之一。
截至目前,公司股价21.98元,总市值43亿元,每股净资产3.82元。
截至目前,公司营收在行业深耕业务中排名第一,营收占比36%,毛利率41%。
其次是身份认证产品,营收比例35%,毛利率18%。
再次是人工智能产品,营收比例27%,毛利率35%。
公司前五大客户分别是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可以看出,公司与国有银行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
该公司开发生产的具有数字人民币支付功能的自行车共享智能锁和自动售货机支付模块已开始进入市场试用。很多设备已经通过两家国有股份制银行总行的数字人民币接口调试完毕,接入系统。该公司已经实现了一个s
相关问答:数字货币龙头股有哪些
数字货币可以认为是一种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的虚拟货币,最广泛使用的数字货币是比特币。
数字货币龙头股有:中装建设、朗科科技、众应互联、金冠股份、聚龙股份、智度股份、科达股份、汉威科技、奥马电器、美盛文化、飞天诚信、海联金汇、恒宝股份、御银股份、华力创通、银江股份、信息发展、昆仑万维、联络互动、金固股份、国民技术、广东骏亚、远光软件、浙数文化、四方精创、数字认证、汉鼎宇佑、广电运通、汇金股份、瀚叶股份、高伟达知缓、飞利信。
⑨ 国家对虚拟货币的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政策规定:监管严格,明令禁止,在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上,中国央行表示,将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虚拟货币”相关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针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所,央行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发布公告,明确态度、警示风险、并部署各地开展整治。
法律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十九条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的,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以及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进行调查认定:
(一)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二)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三)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⑩ 浙江嘉兴的带数字货币的是哪支股票
正元智慧。
正元智慧是浙江省唯一的数字货币概念股。
数字货币简称为DC,是英文“DigitalCurrency”(数字货币)的缩写,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币挂钩,但由于被公众所接受,所以可作为支付手段,也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