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算不算传销
㈠ CN币是传销吗
你好,CN币是传销。
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即CN币物联网数字货币,是公安部2019年2月1日公布的43个国家资产解冻诈骗虚假项目和组织之一。
物联网数字货币声称,由于中国在未来物联网中的主导地位,国家要打造“中国物联网综合数字货币平台”,这是一个真正的国家工程。
央行声明:CN币物联网数字货币系以央行名义诈骗。央行明确表示,央行未来发行的数字货币:
1. 微信和微信群不会用于数字货币推广。
2.任何人都可以直接到银行柜台直接开户。使用方法是银行的网上银行。无需推荐人、微信申报、物联网注册。
3. 不赠送积分,不兑换积分。
4.无增值拆分,想买多少就买多少。
5、不设组长、区域经理、区域总监、讲师等身份
6. 发布时间未指定。它仍在开发中,不会很快发布。
7. 仅由商业银行发行,不由任何个别公司发行注册。
拓展资料:一:什么是数字货币
1.数字货币是指货币的数字化。数字化并不意味着扫描。这就像数字签名一样。数字签名并不意味着将您的签名扫描成数字图像,或通过触摸板获取签名,也不是您的签名。
2.数字货币经常被误认为是虚拟货币。但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货币。比如你玩三国志(游戏)或者大航海时,你有钱,那钱是虚拟的。当然,那些虚拟货币也会有其真正的价值。例如,如果您从其他玩家那里购买她/他的帐户,您可以获得该玩家的所有虚拟资产,然后您继续玩游戏会容易得多。虚拟货币不一定是数字货币。例如,孩子们用小石头作为虚拟货币玩游戏。
2019年8月10日,穆长春在中国金融40人论坛上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将采用两级运行体系,即将上线。
㈡ 拉人做虚拟货币犯法吗
违法。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属于传销,比如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我国是合法存在的,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但如果打着比特币的幌子进行传销诈骗活动那就是违法的。现在创建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必须进行网站的备案,对用户实行实名认证。全球除了一些小国家明确禁止比特币以外,比特币在全球大多数国家都是合法存在的。
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
《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国家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1、价格波动剧烈,消费者保护缺失:
虚拟货币是网络化的产物,在网络内流动的数字化信息是所有人无法控制的。网络空间的代码是虚拟货币运行的基础,投资者只能通过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着虚拟货币。而虚拟货币服务机构的运营者可能通过控制代码而成为虚拟货币的实际操控者。
2、躲避监管,成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虚拟货币交易是不违法的,投资虚拟货币也是不违法的。但是如何拉人头参与虚拟货币交易,那就是违法的,是不合法的,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法律依据: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㈢ 维卡币是不是传销
问题一:维卡币是典型的传销圈钱非法集资为何中国没人管 马云的老婆问马云:你开个淘宝怎么样了?
马云:小有成绩了。
马云的老婆又问马云:那你1年能赚多少钱?
马云没有说话,就伸出一个手指头。
马云老婆:1万
马云摇摇头
马云老婆:10万马云摇摇头
马云老婆:100万
马云说:是1天不是1年.
马云老婆:..................
问题二:维卡币是骗局吗?它在中国合法吗? 维卡币是传销,是非法的组织!
我咨询了公安的朋友,人家一看就知道是传销,并且着手汇报并打击抓捕!
建议做维卡币的及时的退出。
不要被逮捕了!
问题三:维卡币是传销吗? 维卡币采用多层次计酬直销模式,没有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牌照,迟早会被 *** 打击,提请投资者千万不要投资。
维卡币类似于比特币,于2014年8月底全球预启动。于2014年9月底进入中国市场。维卡币英文名为Onecoin是既比特币之后的第二代加密货币。它在比特币的基础上又结合了创新和盈利能力以及安全性和整体性者缺拦概念。
因为目前维卡币运动的兴起是一个极大的问题。很短的时间内,将有几万首胡万中产阶级从中国中部、南部和北部各省起来,其势如暴风骤雨,迅猛异常,无论什么大的力量都将压抑不住。他们将冲决一切束缚他们的罗网,朝着加密货币的路上迅跑。一切不相信维卡币的保守主义者,都将被他们葬入坟墓。一切维卡币的知情者,都将在他们面前受他们的检验而决定弃取。站在他们的前头领导他们呢?还是站在他们的后头指手画脚地批评他们呢?还是站在他们的对面反对他们呢?每个中国人对于这三项都有选择的自由,不过时局将强迫你迅速地选择罢扮拍了。
他们说维卡币与中国银联成功对接完毕,他们说的对接完毕就是说方便给维卡币公司打款,并不是说币跟币之间的对接 。和中国银联对接,说这话你信吗?我反正是不信。
问题四:维卡币是违法的吗,是不是传销 朋友,你好~维卡币是新一代加密货币,已在全球获得40多个国家的法律证书(包含中国大陆及香港),维卡已于2015年元月20日正式在香港启动,普通会员挖矿会在元月26日开放,虚拟货币将是未来商务活动支付的一种趋势,掌握先机就是商机~~
问题五:维卡币是骗子吗?它在中国合法吗? 1、维卡币不是骗子,但是在中国是不合法的。
2、维卡币类似于比特币,于2014年8月底全球预启动,于2014年9月底进入中国市场。维卡币英文名为Onecoin是既比特币之后的第二代加密货币.它在比特币的基础上又结合了创新和盈利能力以及安全性和整体性概念 。
维卡币的本质是一堆复杂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组所能得到无限个解中的一组。而每一个特解都能解开方程并且是唯一的。以人民币来比喻的话,维卡币就是人民币的序列号,你知道了某张钞票上的序列号,你就拥有了这张钞票。要挖掘维卡币可以下载专用的维卡币运算工具,然后注册各种合作网站,把注册来的用户名和密码填入计算程序中,再点击运算就正式开始。完成安装维卡币挖矿软件以后,可以直接获得一个维卡币地址,当别人付钱的时候,只需要自己把地址贴给别人,就能通过同样的客户端进行付款。
维卡币只是一种所谓的观念上货币,但是本质并不是货币。因为货币是由一个国家或地区的 *** 的相关部门制定发行或认可的,而维卡币只是个人炮制的东西。充其量,只是一种付款方式的不同。
问题六:央视关于维卡币是传销吗报道是真假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维卡币是传销,是非法的组织!
我咨询了公安的朋友,人家一看就知道是传销,并且着手汇报并打击抓捕!
建议做维卡币的及时的退出。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问题七:为什么全球那么多人投资维卡币 从技术上讲,维卡币不是真正去中心化的开源数字货币,只是以虚拟货币名义进行非法宣导,这已是币圈内行人的共识。
从法律和模式上讲,维卡币是已被大陆警方证实的传销骗局!以发行虚拟货币的噱头进行传销诈骗,维卡币在瑞典的公司由于搞非法传销已被取缔,在中国大陆也已被国内多地公安和警方定性为网络传销。维卡币传销在大陆的3个头目已经被抓,新闻上已经报道。
还有一些残余网头各地警方已经开始严查,抓了很多人,在大陆基本无法生存,现在败走海外通过互联网圈内地人的钱,导致大量资金外流,很多会员都被包装出来的各种大会,各种噱头欺骗,被洗脑了而不自知,什么发行银联卡之类的全是假的,中国银联官方组织已经明确声明予以否认。很多被洗脑这不能自拔,不仅被骗了钱,还被洗了脑,奉劝新人们理性投资,以家庭为重,不要再自欺欺人被骗上当了。
为什么很多人发现维卡币是骗局还在做?因为这些人刚交完钱,还没回本,即使发现问题想到自己还没回本也不愿面对自己做传销的事实。万一别人知道自己做传销,在亲戚朋友面前对没脸面,所以为了一时的脸面,装也得装下去。
也有一些人由于做的早已经回本了,但是在利益面前还是选择昧着良心继续去忽悠后面的人。
时间既验证真理,又拆穿谎言。有人一眼看透本质,有人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醒过来。时间会说出真相。而那些曾经维卡币的“卫道士”们,也会随着时间沦落为又一波的小丑。――海鸥老师,八年互联网金融老兵。
问题八:维卡币最新消息维卡市是不是一种传销 是不是传销,应当按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问题九:维卡币是不是传销啊? 是不是要从多方位去考察
略知道一些
可以交流
问题十:维卡币是传销吗?是为什么没人管 关于维卡币是不是传消,本人多年行业经验可以告诉你。
㈣ 虚拟货币是传销吗
虚拟货币不是传销,但是虚拟货币可能会成为传销者利用的工具。比特币、莱特币、瑞泰币这些老牌的数字货币就经常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
摩根币、百川币、珍宝币这些就是典型的传销,现在都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㈤ 数字货币是传销吗
问题一: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是传销吗? 可以说是吧,因为有很多共通之处,别人非要说不是也能扯出理由来。
同时具有以下行为的,是传销:
一、需要交入门费。
二、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三、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问题二:数字货币是传销吗
问题三:数字虚拟货币有没有风险?是传销么? 我告诉你可以吗
问题四:数字货币是传销吗数字货币是骗'的吗 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问题五:数字货币是不是传销利润从哪里来 数字货币利润来源的问题即是数字货币价值的问题,下面就以比特币为例进行说明:
比特币具有价值是因为它作为货币形式的一种是有用的。比特币具有货币的数学特性(持久性,可携带性,可互换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易识别性)而非依赖于物理特性(比如黄金和白银)或中央权力机构的信任(比如法定货币)。简而言之,比特币是由数学支持的。有了这些特性,一种货币形式要具有价值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使用。对比特币而言,这可以从它日益增长的用户,商家和初创企业基数上得到体现。同所有货币一样,比特币的价值直接来自于愿意接受它作为支付方式的人们,这也是唯一的来源。
问题六:数字货币BBT,它是传销吗? 也不算是什么传销,因为就是你不去推广什么的它自己也能给你产生利益,一台造币机每天会生产出来8个金币,一个金币等于1元人民币,所以,不算是传销
问题七: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是传销吗 同时具有以下行为的,是传销:
一、需要交入门费。
二、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三、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问题八:中央币――数字货币是国家允许运行的吗,怎么越看越像传销模式 只要是啥币的,通通是传销!管不管怎么管啥时候管那是国家的事儿,做不做是你的事儿!懂了?
问题九:第四代加密数字货币利物币是不是传销吗 具备传销的基本特征,是否是传销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不过还是建议玩家远离这种币,这种币和数字货币也不存在关系,只是打着数字货币的幌子而已。
建议去玩比特币、瑞泰币、莱特币、微盟币、狗狗币、瑞波币这些主流的数字货币。
问题十:物联网数字币是传销吗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展阶段。其英文名称是:“Internet of things(IoT)”。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这有两层意思:其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其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也就是物物相息。
数字货币简称为DIGICCY,是英文的“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币)的缩写。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比特币、DCT)都属于数字货币(DIGICCY)。
㈥ 虚拟货币是传销吗
虚拟货币不是传销。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侠义元宝,纹银。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
拓展资料:
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
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 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第三类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莱特货币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
参考资料:虚拟货币-网络
㈦ 比特币是传销吗
比特币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不是传销。
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9年提出,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
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
(7)虚拟货币算不算传销扩展阅读:
产生原理
从比特币的本质说起,比特币的本质其实就是一堆复杂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组所能得到无限个(其实比特币是有限个)解中的一组。而每一个特解都能解开方程并且是唯一的。
以人民币来比喻的话,比特币就是人民币的序列号,你知道了某张钞票上的序列号,你就拥有了这张钞票。而挖矿的过程就是通过庞大的计算量不断的去寻求这个方程组的特解,这个方程组被设计成了只有 2100 万个特解,所以比特币的上限就是 2100 万。
要挖掘比特币可以下载专用的比特币运算工具,然后注册各种合作网站,把注册来的用户名和密码填入计算程序中,再点击运算就正式开始。完成Bitcoin客户端安装后,可以直接获得一个Bitcoin地址,当别人付钱的时候,只需要自己把地址贴给别人,就能通过同样的客户端进行付款。
在安装好比特币客户端后,它将会分配一个私有密钥和一个公开密钥。需要备份你包含私有密钥的钱包数据,才能保证财产不丢失。如果不幸完全格式化硬盘,个人的比特币将会完全丢失。
㈧ 虚拟货币是传销吗
虚拟货币是不是传销,应当按其具体的经喊伍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郑手或量或者销 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 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薯隐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 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 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 ,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 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