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虚拟货币诈骗案
1. 犯罪团伙用虚拟币交易洗钱120亿,背后的犯罪团伙到底是如何作案的
我国警方破获了虚拟交易的洗钱犯罪
在人的心中洗钱是一种十分高端的犯罪活动,一般服务的对象都是贪官为了洗干净自己的赃款,才会找到洗钱犯罪团队,并且这样的团队一般都活跃在各个反黑电影中,但是近期我国警方却破获了一起虚拟交易的洗钱犯罪活动,让很多居民明白洗钱犯罪也真实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个犯罪团队利用区块链网络兑换数字虚拟货币来进行洗钱,一共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多达63名,涉及的金额高达120多亿元,是一起十分大型的案件。
2. 虚拟货币骗财怎样追回
虚拟货币诈骗的钱可以拿回来。虚拟货币骗财属于我国刑法财产范围保护的法益。如果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则按诈骗罪定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事人被骗,可以亲自到公安机关报警;如果诈骗公私财物超过当地的受案标准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方可能涉嫌诈骗罪或者集资诈骗罪。
建议搜集整理被诈骗过程的聊天记录、转款凭证、通话录音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再向公安机关报案。当然,诈骗案件、特别是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诈骗案件,公安机关一般不太愿意立案,所以这方面需要一定的沟通技巧和特别思路。
一、买数字货币被骗怎么办?
第一步,保持冷静
买数字货币被骗之后,首先要保持冷静。很多人惊慌失措,找到一些所谓宣称可以“追回被骗资金”的人士,结果又陷入了新的骗局。
第二步,保存证据
接下来要保存好受骗证据,比如和诱导购买数字货币的人员的聊天记录、交易客户端、交易记录、银行转账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见比特币暴涨,男子竟自创虚拟货币,诈骗两千多万,会判多少年
一个是高中生,一个是大专生,见比特币涨势凶猛,竟自创虚拟货币,短短三个月诈骗了两千多万元,受害者当中不乏高学历者,为何诈骗分子这么容易得手?又该判他们多少年?
2017年年底,郝某见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涨势喜人,各种虚拟货币如春笋般出现,周边的很多人也都在买,便觉得“赚钱”的机会来了。郝某经过几天的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了一条妙计:自己也创造一种虚拟货币。但因为只有高中学历,对相关的技术不懂,郝某便拉上大专学历的杨某“一起干”。
两人商量之后,觉得先注册一个名字“唬人”一点的公司,更容易实施诈骗。但不久,两人找到了“合伙人”崔某,因其名下有香港天道集团和“天易家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两公司几乎均为空壳公司),并自创了LCC影视区块链虚拟货币。对外宣传,“一枚虚拟币初始价格3.5元,预计一年之后能涨到30元一枚”。两人招收大量的业务员,通过发传单的方式先邀请大量的“潜在客户”(尤其是老年人)到饭店“白吃白喝”,通过讲师乘机宣传LCC币。 慢慢地有一些人被公司的强大背景(郝、杨二人虚假包装)和导师的专业性所折服 ,投资买了LCC币。再加上介绍新客户会有高额提成,于是很多人的身份从“客户”变为“业务员”。
短短三个月,郝、杨二人通过这种方式非法吸纳资金多达两千多万元。从2017年年底到 2018年初,LCC币一路上涨,所有买进的客户都赚了钱,但大家很快发现,只能“充值”不能“提现” ,感到受骗的部分客户报了警,广州警方将郝、杨二人拘捕,这起利用虚拟货品进行诈骗的案件也浮出了水面。
2020年3月2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 判决如下:
郝某、杨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判处退赔投资人损失两千余万元。
本案本质上属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曾经有人用几十个比特币只能买一个汉堡,现在能值上千万。郝、杨二人正是利用人性的贪婪,给投资者“画大饼”,殊不知,投资者看到的是“比本金大几十倍的收益”,而诈骗分子看上的只是“投资人的本金”。
现在还有一些年轻人,梦想一个暴富,甚至有的人明知是诈骗公司,还要入职上班,因为“来钱快”。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到最后悔之晚矣,不但可能会锒铛入狱,自己所谓的“快钱”也都会被追缴。
4. “杀猪盘”再现!知帆科技提醒:警惕虚拟货币交易骗局
近日,吉安王女士添加了一个“微信好友”,之后被拉进一个“投资理财”微信群,跟着群里的“老师”学着炒虚拟货币,很快数千元盈利到账,此后便不断追加投资,前后投入本金达数十万元之多。后来王女士通过透支信用卡、借钱、拉人等方式筹集了20余万元购买该平台虚拟币。不久王女士就发现投资平台已无法打开,客服也联系不上,王女士这才意识到被骗,遂报案。
无独有偶,嵊州市某街道的李女士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位名叫杨某辉的男子,杨某辉多次向李女士介绍名叫“72mex”的虚拟币交易平台,并向其发送了平台链接,声称能带李女士一起投资赚钱。李女士在其花言巧语和温柔攻势下落入骗子圈套,前后共计投入395万元。然而,当李女士再次联系杨某辉时,发现自己已被其删除好友,且所持虚拟币也开始亏损,仅10天就亏损剩余不到10万元,直至李女士无法打开该平台,才意识到自己被骗并报了警。
知帆团队安全专家揭露杀猪盘骗局
目前随着网络社交的普及,围绕社交实施“杀猪盘”的诈骗案件屡见不鲜,再加上不法分子宣称“投资虚拟货币暴富”的概念,“虚拟货币杀猪盘”出现了。由于对虚拟货币一知半解,不少民众上当受骗,财产损失和 情感 伤害巨大,同时给网络社交环境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扰乱了正常的 社会 秩序。
针对“杀猪盘”,知帆团队安全专家解释到,这是一种新型网络电信诈骗方式,所谓“杀猪盘”,其实就是温水煮青蛙,令人非常难以识别。披着感情的外衣,犯罪分子伪装成高富帅或者白富美的形象,以编造故事、甜言蜜语等方式让受害者陷入其中,令受害者一步步掉进骗子圈套。
通常,诈骗分子把受害人叫“猪”,把交友工具叫“猪槽”,把聊天剧本叫“猪饲料”,把恋爱叫“养猪”,把诈骗钱财叫“杀猪”。受害人遭受了心里和经济上的双重损失。
知帆团队安全专家揭露了“杀猪盘”的一系列套路:首先是取得信任。骗子通过各类APP交友软件或婚恋网站添加受害人为好友,对其嘘寒问暖,并与之确定恋爱关系。其次是引诱投资。待到时机成熟,骗子会诱骗受害者购买虚拟货币,并通过操纵后台,让其小赢几笔。等获取受害者信任后,骗子便驱使受害者向平台投入大量资金。再次就是提现失败。等受害人投入大量资金欲提现时,却发现根本无法提现,且联络不上客服。最后就是消身匿迹。当受害者再次与骗子沟通时,发现自己已被删除好友,骗子人间蒸发,等明白自己受骗上当才悔之晚矣。
近两年,虚拟货币市场行情大涨,很多人怕错过“机会”,在对新技术不了解的情况下也纷纷下场。普通人很难发现披着虚拟货币外衣的“杀猪盘”套路,因此更容易上当受骗。
知帆 科技 建立一系列解决方案助力警方破获该类案件
知帆团队安全专家提醒,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目前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服务器大多都在境外,其真实操控情况并不明晰,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虚拟货币的名义实施诈骗。公众如遇陌生人加微信搞投资理财,要求安装陌生理财APP,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在杀猪盘诈骗案件的背后,其实是涉及了不少黑产产业链,民众应该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不轻易相信网上交友及婚恋平台上所谓的“高富帅”、“白富美”,涉及金钱交易时一定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但凡称能操纵后台及币价的都是诈骗。
知帆 科技 率先研发出“虚拟货币追踪查证平台”,为公安日常研判虚拟货币案件提供工具支持,并与全国数百家公安机关建立合作。为了更好地解决虚拟货币案件查证难题,知帆 科技 自主研发了虚拟货币追踪查证平台“逐迹”,以便为公安等执法部门日常研判虚拟货币案件提供工具支持。
5. 虚拟货币成陷阱有人被骗124万,犯罪分子是如何编织骗局的
这个团伙成立了公司之后,购买了二手的豪车来为公司充门面,然后雇佣了专业人士在后面进行操盘,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他们便用各种手段吸引顾客来买他们的红酒等物,并且赠送给他们一种虚拟货币,通过虚拟货币来套取更多的钱财。很多人便是上了他们的当,购买产品之后拥有了虚拟货币,看到盈利之后又投入了自己的更多资金,最严重的人甚至被骗了100多万。后来这些人的行为曝光,还是因为他们内部起了矛盾,导致背后的操盘手被举报了。事情曝光之后,这些人也都被警方带走调查,而那些在他们公司购买了红酒的人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所谓的投资虚拟货币,根本就是这家公司的人做的一场局。
投资虚拟货币确实有可能让我们获得收益,但我们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投资,不要去相信一些市面上根本就没有的虚拟货币。当然,投资是有风险的,少部分人能够获得收益,但大部分人只会血本无归。因此在投资之前,我们一定要谨慎分析局势,并且要积极地去学习相关知识,如果自己实在搞不明白的话,可以先用少量的金钱慢慢摸索。虚拟货币诈骗其实是一件非常常见的事情,很多坏人便是盯上了这一块,通过免费分享一些培训资料给别人推荐炒虚拟货币的软件或网站,但这些软件或网站其实都是由他们自己进行操控的,并不是什么正规的软件或网站。
6. 以太币被骗 无法立案
全国各地的多名虚拟货币诈骗案的受害者称:他们向当地警方报案时被拒绝立案,理由是虚拟货币无法估价,难以达到盗窃罪或诈骗罪的起点损失金额。如果公安不受理立案,可以找公安所在地的检察院侦监部门。被骗了,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给处理,也不立案侦查或者移送管辖的,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投诉。如果涉及被诈骗的数额达到刑事追究标准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不立案,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投诉,检察院会给派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7. 币全假交易所破案了吗
9月26日,湖南衡阳县公安首次通报“9.15”特大洗钱犯罪集团案。该犯罪团伙涉嫌利用虚拟币交易洗钱金额高达400亿元,目前已串并涉电诈案件300余起。
据公安部门披露,专案组从刘某被诈骗780万元入手,于2021年12月、2022年7月分别在海南、广东、福建、江西等地多次开展收网行动,全链条捣毁了以洪某某为首的洗钱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93人,查封冻结涉案资金3亿元,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780万元。
经查,自2018年开始,以犯罪嫌疑人洪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在国内多个城市联系代收代付点,将涉诈涉赌等犯罪资金转换为虚拟币再变现为美元进行洗白,最后利用国内多家公司采用非法回汇的手段将资金交付给其他金主,从中攫取非法利益。
该犯罪集团利用虚拟币交易的方式洗钱金额高达400亿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等93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今年4月,公安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特点,从资金通道看,传统的三方支付、对公账户洗钱占比已减少,大量利用跑分平台加数字货币洗钱,尤其是利用USDT(泰达币)危害最为严重。
虚拟货币洗钱背后是一套愈加成熟的犯罪链。有刑事律师向界面新闻表示,随着犯罪分子利益链条的不断扩张,犯罪手段的不断变化,除了洗钱罪,一个与网络洗钱紧密相关的新兴罪名出现,叫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即帮助洗钱团伙进行资金的非法转移。
近日,裁判文书网上披露了一则与帮信罪有关的刑事判决书,几名青年组团用银行卡、微信账号、虚拟货币APP等网络软件帮助他人线上转移非法所得,踩到了刑事犯罪的红线,为了“不劳而获”的数万元走上犯罪道路。
根据最高检公布的帮信罪数据,2022年上半年检察机关起诉帮信罪6.4万人。特别是2020年10月“断卡”行动以来,帮信罪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
具体来看,涉案人员低龄化现象突出,30岁以下的占64.8%,18至22岁的占23.7%。同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公司收入较高者涉罪人数持续增加,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此前,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全面禁止与虚拟货币结算和提供交易者信息有关的服务,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9月26日,人民银行发文称,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要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持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中国境内比特币交易量在全球占比大幅下降。
8月份,网信办发文称,网信办正在督促指导主要网站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高压打击态势,加大对诱导虚拟货币投资等信息内容和账号自查自纠力度。
8. 虚拟币被骗报警有用吗
因虚拟货币交易被骗而获得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小、匿名性较强,并且难以监管。
公安机关收集取证较难、抓捕行动也难以进行,因为大多虚拟货币骗局的诈骗团伙的信息是不公开的,无从取证,也许主谋被抓以后也会成为受害者。
我国虽然没有明令禁止老百姓持有买卖比特币,但国家明确提示了风险,大家谨慎参与,如果非要参与,很可能面临自己承担损失的风险。因此,建议大家小心保管自身的任何虚拟货币,勿被不法之徒盗刷。
法律依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第三条 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9. 邵剑楠诈骗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被告人李昭骏与邵剑楠预谋利用网络虚拟货币实施诈骗。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为谋取私利,被告人邵剑楠将从他人购买的“指尖闪投”、“区闪投”虚拟货币交易系统诈骗平台提供给被告人李昭骏,其二人约定所得利益五五分成;由李昭骏组织被告人刘启敏、丁文豪、陈炳铠共三名业务员实施诈骗。期间,被告人邵剑楠及邵剑楠安排的其麻瓜网络公司员工张榕强负责维护该平台并为该平台添加了入金充值通道。业务员刘启敏、丁文豪、陈炳铠通过微信以虚假女性身份相互配合诱骗客户在该诈骗平台入金,并按事先与李昭骏商量分成的比例进行分赃。
其中,被告人陈炳铠诱骗被害人赵某共在该诈骗平台入金89300元;被告人刘启敏诱骗被害人王某1在该诈骗平台入金41000元;诱骗被害人邢某在该诈骗平台入金10140元;诱骗被害人张某在该诈骗平台入金8500元,刘启敏共骗取三名被害人59640元;被告人丁文豪诱骗被害人王某2在该诈骗平台入金14400元。
以上五名被害人在该诈骗平台共入金163340元。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邵剑楠、张榕强于2019年6月3日主动到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对湖派出所投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于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临时羁押于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昭骏、邵剑楠、刘启敏、张榕强、丁文豪、陈炳铠配合其亲属共向义马市人民法院退缴涉案全部赃款163340元。义马市公安局于2019年5月13日依法扣押被告人李昭骏作案工具oppo牌A57型黑色手机一部、银色苹果笔记本电脑一部、福建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二张;依法扣押被告人刘启敏作案工具oppo牌A5型红色手机一部;依法扣押被告人丁文豪作案工具oppo牌A5型黑色手机一部;依法扣押被告人陈炳铠作案工具苹果6型黑色手机一部。
2018年9月10日,被告人陈炳铠因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被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行政拘留五日。
被告人刘启敏于2020年1月14日生育一男婴,现在处于哺乳期。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被告人李昭骏、邵剑楠、刘启敏、张榕强、丁文豪、陈炳铠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赵某、王某1、邢某、张某、王某2的陈述及转账凭证;辨认笔录及涉案照片;物证:手机、电脑、银行卡等;书证:被告人李昭骏、邵剑楠、刘启敏、张榕强、丁文豪、陈炳铠的户籍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被告人与被害人
(1)被告人李昭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0元。(罚金已缴纳)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3日起至2022年5月12日止)。
二、被告人邵剑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罚金已缴纳)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21年4月2日止)。
三、被告人刘启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罚金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四、被告人张榕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罚金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五、被告人丁文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罚金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六、被告人陈炳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罚金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七、侦查机关依法扣押的作案工具银色苹果笔记本电脑一部,oppo牌A57型号黑色手机一部,oppo牌A5型号红色手机一部,oppo牌A5型号黑色手机一部,苹果6型号黑色手机一部,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10. 虚拟货币被骗了100多万
“虚拟货币”这个概念相信在很多人的认知中既熟悉又陌生。以虚拟货币比特币为例。大多数人只听说过它的存在,但很少有人真正了解它。
由于这些年比特币的价格一路飙升,一度从0.0025美元的发行价涨到了今天的38448美元,这使得这种虚拟货币的存在直接刷新了大部分人对“虚拟货币”的认知,他们认为“虚拟货币”一定是高回报的值得投资的“货币”,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投资货币圈。
然而就在前段时间,央视曝光了一个“虚拟货币”骗局,有人入局后甚至被骗了百万元。
那么,这篇文章的内容,大川将带你深入了解。“虚拟货币”到底是什么?“虚拟货币”骗局到底有多可怕?
当这些目标群体进入群聊时,群里所谓的“老师”就会通过各种手段对他们进行洗脑,使他们丧失判断能力,上当受骗。
最常见的一种洗脑方式,就是邀请“托儿”,不断在群里截图收入,时不时“放水”,让很多跃跃欲试的学生尝到“甜头”,或者给学生送礼,让他们越陷越深.
央视财经频道曝光的“虚拟货币”骗局非常典型。“老师”通过上课给学生洗脑,宣传一种回报率极高的“虚拟货币”。据老师推测,这种“虚拟货币”至少会有10到20倍甚至100倍的溢价。
如此高的回报率,再加上之前的“老师”给学生们尝到了不少甜头,让很多学生被眼前的利益冲昏了头脑。
直到资金全部被骗,受害者才反应过来。从头到尾,他们经历的一切都是诈骗团伙的一出大戏。
虽然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该诈骗团伙,但是整个调查过程的难度可想而知,而且除了这个诈骗团伙,警方还发现了其他一些类似的网络平台。在这些平台中,除了平台名和老师名,其他作弊手段可以说是完全再现。
直到事情曝光,一些受害者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然后选择了报警求助。
大川在开头提到,比特币作为一种典型的“虚拟货币”,确实让无数人看到了虚拟货币的巨大“前景”,但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这些虚拟货币是什么,从何而来。
我们以比特币为例。这是一种没有发行方的加密数字货币,是基于大量计算而诞生的。
目前,这种虚拟货币的唯一生成方式是由“矿工”挖出来。“矿工”通过计算机专用算法的大量计算不断试错,最终计算出正确的哈希值获得比特币奖励。据悉,设计师设计的比特币总数为2100万。开始时,每个“矿工”将获得50个比特币的奖励,然后每四年减半。当分割到最后无法继续的时候,比特币的产量就不再增加.
北美的Bitforms“比培裤手特币矿”
如今,比特币虽然被炒到了“天价”,但这种虚拟货币在国内并不被认可,比如dogecoin、以配嫌太坊、雷达币等等。
至于为什么中国不承认这种货币,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就明白了。虽然美国是世界一流的印刷大国,但是美国发行的每一美元货币都会通过发行一美元国债来抵押。这就像一个商人在卖货。他每赚一美元,就需要卖出价值一美元的商品。
但是,那些通过网络算法得到的货币是不一样的。他们背后没有什么可以“抵押”的。说白了,这些虚拟货币在现实中没有价值。
所以中国不会承认这些虚拟货币的价值。
“虚拟货币”的出现,不仅催生了央视曝光的无数“虚拟货币”骗局,还造成了很多其他我们需要知道的危害。
虽然“虚拟货币”不被我国认可,但不可否认,我国投资“虚拟货币”的人确实不少。大川纯神身边很多朋友都尝试过投资“虚拟币”,投资这些“虚拟币”的危害显而易见。大川的朋友没有一个是从币圈出来的,基本都是把自己的投资款都取出来之后就从币圈跑了。但是,简单来说,他们投资的金额不是很大,也没有负债。
有人很难通过投资“虚拟货币”致富的原因很简单。这样的虚拟货币背后一定有“推手”。如果你赶上他们来“放水”,你或许能从中得到一些好处,但如果你不幸赶上他们来“收韭菜”,你就可能在劫难逃了.
除此之外,“虚拟货币”还可以帮助犯罪分子洗钱、逃税。
以比特币为例。如果犯罪分子以价值100万的比特币受贿,这些比特币就不是真钱,相关侦查部门就无法对其进行侦查。然而,犯罪分子在受贿后可以出国消费比特币,这使得犯罪分子更容易洗钱.
最后,大川想到了这样一句话,“吃亏的永远是想占便宜的人”,投资“虚拟货币”也是如此。
所以这里不建议做这样的投资。说白了,“虚拟货币”的投资纯属金融骗局,最后的赢家永远不可能是我们这样的普通人。
所有的“甜头”都只是幕后推手抛出的诱饵。收网了,所有抱着占便宜心态的人都脱不了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