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子虚拟货币是传销吗
『壹』 虚拟货币是传销吗
法律分析:虚拟货币符合法律规定的不是传销,传销是指行为人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贰』 EOS生态币是非法集资吗
EOS生态合理合法,因为平台没有人民币资金交易,投票的是EOS,产出的也是EOS,所以也没有触犯法律,但是在现行法律中也没有批准虚拟货币,所以不存在违法之说
EOS,可以理解为Enterprise Operation System,即为商用分布式应用设计的一款区块链操作系统。EOS是引入的一种新的区块链架构,旨在实现分布式应用的性能扩展。
(2)柚子虚拟货币是传销吗扩展阅读:
EOS的主要特点如下:
1.EOS有点类似于微软的windows平台,通过创建一个对开发者友好的区块链底层平台,支持多个应用同时运行,为开发dAPP提供底层的模板。
2.EOS通过并行链和DPOS的方式解决了延迟和数据吞吐量的难题,EOS是每秒可以上千级别的处理量,而比特币每秒7笔左右,以太坊是每秒30-40笔;
『叁』 柚支付是不是传销
是的。
柚子币在中国是不合法的,任何虚拟货币在中国交易都是违法的行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肆』 传销币是什么该如何分辨数字货币中的传销币呢
随着区块链概念的热炒和快速的发展,小编身边好像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触区块链项目。据我了解到的就有三个朋友接触过一些币种,并且都是血亏告终。所以今天小编在这里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下如何区分传销币与真正的区块链数字货币。
现在的传销币包装的是越来越高端和隐秘。有时候可谓是真假难辨了。所以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小心各类传销币、空气币。
『伍』 虚拟货币是传销吗
虚拟货币不是传销,但是虚拟货币可能会成为传销者利用的工具。比特币、莱特币、瑞泰币这些老牌的数字货币就经常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
摩根币、百川币、珍宝币这些就是典型的传销,现在都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陆』 柚子币与柚子生态的关系
共生关系。柚子币是柚子生态里的虚拟货币。在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柚子生态”平台6名发起人以及骨干人员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某、姜某某、蔡某某、黄某某、陈某某、赵某甲,共同出资组建了“柚子生态”(EOS生态)网络传销平台,以打理“柚子币”虚拟货币赚钱为名,以高额收益为诱饵,要求参加者购买柚子币缴纳会费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会员,通过发展下线会员的数量计酬返利,骗取财物。
『柒』 虚拟货币是传销吗
虚拟货币不是传销。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侠义元宝,纹银。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
拓展资料:
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
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 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第三类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莱特货币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
参考资料:虚拟货币-网络
『捌』 柚子币产生背景
子币是为EOS.io区块链系统发布的基于以太坊的代币,旨在实现分布式应用的性能扩展。柚子币提供帐户,身份验证,数据库,异步通信以及在数以百计的CPU或群集上的程序调度。该技术的最终形式是一个区块链体系架构,该区块链每秒可以支持数百万个交易,同时普通用户无需支付使用费用。
柚子币的出现就是为弥补比特币、以太坊的不足。柚子币达到了交易时间更快、交易量更大和手续费更低的方式,在柚子币的系统上可以运行很多基础的区块链架构。
柚子币的分配方式类似于拍卖,每个人的价格都相同,投资者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支付最高价格。当柚子币分配完成后,系统会按照比例分配给所有参与竞拍的购买者。
柚子币价钱为7.0148美金,最低为6.9810美金,最高为7.2984美金。
柚子币从最开始的几分钱涨到现如今的七块多美元,可以看出它十分受投资者青睐。有人预测分析称,在不久的将来,柚子币必定暴涨,是最该长期拥有的虚拟货币。
但是随着柚子币逐渐被大家了解,针对柚子币的一些现行政策也曾引发一些异议,很多人觉得柚子币本身没有本质的使用价值,是新的传销币。
『玖』 虚拟货币是不是传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虚拟货币一般不是传销。传销是指行为人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