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财务处理怎么做
A. 虚拟货币能通向财务自由吗
赶着上车的年轻人
“感谢您对注册Bitfinex帐户的兴趣,然而,由于需求量过多,我们决定暂停新帐户的创建。Bitfinex专注于服务专业交易者,我们决定暂停接受新帐户注册,原因是我们不能让新的小额帐户淹没我们的系统,从而损害我们提供给现有交易者的服务质量”。
这是一则虚拟货币交易所暂停新用户注册的通知,看上去,难免有些傲娇。不过,他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赶着上车的年轻人实在是太多了。
数据显示,2017年下半年,币安(
Binance)每天新增近25万用户,Coinbase每天新增10万+用户,Kraken每天新增5万用户……
这些新用户是谁?
他们是看到币圈诞生了一个个隐形富豪后的旁观者,感觉自己错过了一个亿,在焦虑中终于加入其中,成为炒币的一员;
他们是在生活与工作的重压下喘不过气的中产白领,眼看三十而立仍一事无成,期待着虚拟货币的投资能换来让自己立足的车子和房子;
他们是远在非洲的失业青年,在虚拟货币投资速成班上了解到这条致富的路径,希望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走出与父辈不同的人生道路;
他们也是衣食无忧但永不满足的上进青年,总觉得不应错过每一个“时代”机遇,要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与荣光;
……
这些被时代焦虑裹挟的年轻人,错过了房地产、错过了互联网,把虚拟货币当作了下一个时代大风口。于很多人而言,投资虚拟货币可能是此生实现财富自由唯一的机会,义无反顾、不容有失。
“一辈子必须上一次车,不上车就会被丢在荒郊野外”;“如果把读心灵鸡汤,或者抱怨阶层固化的时间,都用来发现新的机会和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这个世界会变得更美好”;……
这些人,在虚拟货币中看到了希望,也给了虚拟货币新的希望。
信仰的力量,无坚不摧
当一个人为一件事赋予了太多的内涵与寄托后,性质就难免发生变化,从最初的赚钱投资慢慢地成了一种令人感动的精神信仰,而信仰的力量,无“坚”不摧。
当投资成为信仰,每一次风险提示都被视作一种挑衅,只会激起投资者的斗志。
对于虚拟货币投资,已经在投机市场被封神的巴菲特曾提示说“总体而言,就加密货币来说,我几乎可以肯定地说,它们会有一个糟糕的结局…至于什么时候发生或如何发生等等,我并不知道”。
投资者则拿著名的“克拉克三定律”来反驳,暗示巴菲特已年高德勋、顽固不化。
“1、如果一个年高德劭的杰出科学家说,某件事情是可能的,那他可能是正确的;但如果他说,某件事情是不可能的,那他一定是不正确的。
2、要发现某件事情是否可能的界限,唯一的途径是跨越这个界限,从不可能跑到可能中去。
3、任何非常先进的技术,初看都与魔法无异”。
在这个逻辑下,权威专家们越是提示风险,这件事就越靠谱,越要买买买。
当上涨成为信仰,每一次的监管和唱衰,只会迎来更大的上涨。
在很多人看来,天然具有通缩属性的比特币价格会越来越高,“一币一别墅”是不少人真实的内心写照,在他们眼中,任何下跌,都是机会。
2017年8月,比特币迎来了第一次分叉,分叉意味着社区的分裂,但市场在短暂回调后,迎来了报复性上涨,再创新高。
2017年9月,国内迎来ICO和虚拟货币监管新规,市场短暂下挫后,投资者和机构出境,价格再次屡创新高,一堆空气币们反而在全球范围内迎来了更多的韭菜。
2017年11月以来,俄罗斯、印度、韩国、美国SEC、世界银行、欧洲刑警组织等相继提示虚拟货币风险和隐患,每一次“重量级”的提示,事后都给币圈注入了新的活力。
……
每一次下跌都迎来了更快的上涨,某种程度上,唱衰反倒成为拯救币价的良药。
区块链,为“信仰”插上科技的翅膀
从经济学逻辑看,价格上涨无非是需求旺盛而供给不足。用在虚拟货币市场,就是坚定的“信仰”者越来越多,而可供投资膜拜的币种还远远不够。
在市场规律这只无形的大手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发币的行列。在国内ICO是红线,那就把服务器搬到国外,上线国外的交易所,团队则在国内运作,以方便“服务”国内的投资者。在宣传上,既然代币不能再讲,那就讲区块链。
前几日,一个许久未联系的风险资本FA约我聊聊区块链,见面后,发现对方口中的区块链项目就是发代币而已。这才恍然大悟,近些日子,朋友圈、主流媒体上区块链的概念大热,很多人见面必谈区块链,几篇关于区块链的文章在知乎上也再次火起来。原来,此区块链非彼区块链,大家关注的,一直都是代币。很多境况下,区块链不过是币圈为了“合规”宣传项目而披上的一层羊皮罢了。
其实,这些年来,币圈和链圈本已经愈行愈远,完全是两个群体,前者以个人和小团队为主,忙着ICO发代币;后者以机构和创业者为主,忙着重塑行业、改变世界。
财富效应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迎来暴涨,币圈成就了无数的亿万富豪,链圈依旧在忙着试点和落地,币圈大佬瞧不上链圈的苦兮兮创业。
政策环境上,也有云壤之别,虚拟货币成为政策禁区,是为红线,而区块链则被写入国家级规划,成为金融科技中的当红炸子鸡。
也正因为政策环境愈来愈严厉,赚钱却有合规风险的币圈才开始打区块链的主意,以区块链的名义搞代币发行的生意,岂不妙哉。此时,代币就成了区块链项目中的价值介质。
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区块链也为其炒币信仰提供了科技的支撑,周末多学点区块链知识,这样炒币“信仰”更坚定,在靠炒币走上财富自由的这条路上也就越来越步履坚定。
当韭菜有了信仰
鉴于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提示虚拟货币风险,2018年1月份以来,虚拟货币市场也再次走出跌跌不休的走势,比特币的价格相距最高点已经腰斩。似乎可以站出来提示风险了,不过请相信我,任何风险提示都难免事后打脸之嫌。
在“信仰”的号召下,下跌只是提供了更好的买入时机罢了,还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要上车。据韩国APP分析公司Wiseapp发布的统计显示,韩国的加密货币App用户数量在过去的11周内已增长了14倍,达到了大约200万,日均操作时间26分钟,是券商类APP的2倍。在巴西,币民数量已经是股民数量的2倍多。在俄罗斯,60%以上的人计划在2018年投资虚拟货币……
在投机这场零和游戏中,虚拟货币总是大起大落。于极少数人,波动是最好的奖赏,K线反映的正是韭菜成长与割韭菜的完美曲线;于绝大多数人,波动是真正的屠宰场,只是,当韭菜有了信仰,割一茬总能涨一茬。
B. 财务的数字化转型如何进行
“新冠疫情”这只黑天鹅正在成为检验企业数字化能力的试金石。通过一部手机、一台电脑,一个屏幕,在这个格外漫长的假期,少数拥有数字化能力的企业不仅井然有序地保持着运转,甚至凭借敏捷的响应能力,探索着转危为机的良策。例如近年来一直奔跑在数字化转型之路上的安踏集团,依托前后端数字化平台,开启了“全员导购”的新销售模式,轻松实现日销售额超千万。而更多企业却因为缺乏数字化基础,面对线下复工的一再延期束手无措,只能被动地承受疫情的冲击。
如果说在此次疫情之前,数字化转型对很多企业还只是一个口号、一个构想。那么,经此一疫,企业必将加速踏上数字化变革之路。但是,数字化之路应该怎么走?对于很多企业而言还是一道难解之题。
财务数字化是企业数字化的切入点
数字化就是利用数字技术把现实的缤纷世界在计算机虚拟世界中进行全息重建。落实到企业运营管理上,企业数字化就是将企业现实运营的全过程、全方位在计算机世界中进行模拟,将数据反馈到现实世界,用以指导未来的决策和行为并推动业务增长。如此来说,数字化不仅仅意味着要将企业的前端销售、物流数字化,更重要的是要将企业后端的财务、采购、内部资源配置与前端的新型商业模式进行匹配。在这个过程中,财务数字化可以说是企业实现全面数字化的最佳切入点。
回顾企业信息化、数字化的历史进程,财务在每一次企业转型的过程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无论是会计电算化,还是ERP普及运动,财务都是推动企业全面转型的发动机,是企业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这一方面是因为财务系统上接企业高管,下接每位员工;左接采购、运营,右接营销、服务;前接核算报表,后接分析决策。财务系统本身具备的串接各个部门、管理流程的特性和立体数据结构,是其引领企业在各个层级进行全面数字化转型的天然优势。另一方面,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生命线,几乎所有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的体现都是以财务为核心。财务系统掌握着企业大量核心数据,而这些数据作为衡量、评判企业运营绩效的重要指标和决策依据,是企业实现信息化和数字化的重要基础。
因此,尽管数字化转型技术不断颠覆着传统企业,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这一点无法改变。财务系统承担着引领企业全面走向数字化的重要职责。企业要实现数字化变革,第一步就要实现财务数字化。
财务数字化的实现策略
财务数字化有两层涵义:一是全面应用以“大智移云物”和区块链为代表的数字化技术,二是对财务模式,包括组织、流程和工作模式等进行全方位变革,使财务系统能够更好地支撑企业业务发展。互联网商业模式是以消费侧为主导、以模式为核心的资本经济。如今,很多企业在业务端已经应用了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思想,但财务支撑体系还是采用与交易分离,以事后报账为主线,以管控风险为目标的传统模式,流程复杂、效率低下,显然已无法匹配前端快速响应的管理要求,必须进行重塑。
我们认为,企业应采用以下两大策略引导财务模式变革,推动财务数字化进程:
连接全流程
数字化的核心是连接,即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企业内部各部门的连接、企业与用户的连接、企业与上下游供应商的连接,乃至未来企业与整个社会的连接。具体到财务数字化领域,就要将财务流程与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完全连接起来,实现全流程的“互联网化”,并基于互联网打通内外,连接内外,重构财务流程,并使后端财务和前端交易能够在线同步进行。
传统财务模式下,财务流程和交易分离,导致大量冗余的流程环节。以费用管控为例,很多企业为了实现流程管控,设计了诸多控制流程。比如企业往往需要设置事前预算申请和预算审批流程以保证预算的正确使用,而当交易发生后,不管是业务人员、审批领导还是财务人员,大家都必须重复做很多事后工作,导致管理低效且高成本。同时,在传统财务系统中,财务会计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确认损益,凭发票入账,业务发生和业务入账分离,财务处理在时间上滞后于业务活动,导致财务会计提供的信息是历史性的,缺乏前瞻性。同时,财务会计依据会计分期假设的要求,定期产出并传递信息。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中,财务会计信息传递的时间固定性与决策的及时性产生了巨大的矛盾。这两方面因素叠加,使得传统财务信息滞后,无法满足使用者实时决策的需要。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企业首先就需要打通财务和交易,通过将财务流程、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相连接,重构财务流程,消除大量冗余环节。其次要将财务流程、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全部互联网化,使业务端所有交易在线上发生,使财务端所有业务能够基于线上交易实时进行处理,从而实现将事后记账报账转变为业务发生时的记账报账,将手工会计处理转变为在线自动实时处理。
打通全数据
数字化的基础是数据。要实现财务数字化就要打通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的数据实时流动与共享,并实现信息技术与财务管理的真正融合。
从本质上来说,传统财务是准则导向、披露导向,不是业务导向、管理导向,ERP系统主要为流程操作服务,带来两个问题:一是财务信息客观但未必真实。财务记账以发票内容为主体,但发票无法反映业务的本质。财务数据与业务实质脱离。这些都导致ERP财务信息失真,口径无法满足管理需求。二是财务信息为单一化的货币计量信息,而非企业综合性的全面经济信息。货币计量的信息固然具有一定的综合性,但非货币性信息对管理往往至关重要。财务信息支撑体系存在的这些问题,使得财务信息片面、失真,难以满足业务管理的需求。
同时,传统企业信息化系统由一系列相互独立的专业套装软件系统构成,这些系统彼此独立,形成了烟囱式的架构,造成了大量信息孤岛。大量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重复、凌乱地散落于企业的各类信息系统平台中,使数据采集和数据转换成为难题。
为此,企业必须打通数据壁垒,改变基础数据的获取路径,推动数据流动。一方面要打通业务和财务数据,消除信息孤岛;另一方面要使管理会计不再仅仅依赖于财务会计提供信息,而能够直接从交易端、从不同的业务系统中自动实时地进行数据收集和处理,丰富数据来源,提升数据质量,开展数据洞察,最终实现让数据赋能业务发展。
财务数字化的实现路径
财务数字化的实现之路,就是数字化平台的建设之路。无论是流程的连接、业务的在线化处理、还是数据的打通、获取、传递或是数据洞察的开展,都需要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在自动化、互联网化、智能化的信息系统中才能落地。打造财务数字化平台需要企业长期规划、循序推进,建设内容包括三大部分:智能共享系统、数据中台和数据应用系统。
1、以智能共享系统为连接前端交易和后端财务,并实现内联外通的桥梁。
在财务数字化系统的建构进程中,财务共享平台是先遣队。数字化在系统中落地的过程,要通过对外,对内两条线,对外记录所有交易过程,对内打通所有业务条线,通过统一系统把整个业务串联起来,打通内外,互联互通。这个系统就是业财税智能共享系统。
共享中心的核心是共享,而共享的前提就是“连接”。这意味着:共享中心可以成为连接业务、财务、管理全流程,推动业财融合的天然的技术平台。业财税智能共享系统是传统财务共享在互联网+时代的革命性换代产物。其本质是基于新一代的信息技术,实现对企业更广泛业务(从记账、算账到报账、采购、税务等)的数字化,并对企业财务体系、业务流程、商业模式进行颠覆和升级。通过构建业财税一体化的智能共享中心,企业在后台和前台之间形成了一个业务交易层更灵活、更强大的业务支撑中台,能够连接前台和后台的大量交易处理和服务,实现对企业更广泛业务(从记账、算账到报账、采购、税务等)的数字化,大大提升运营效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实现财务、业务和税务的深度融合。
本文开头提到的安踏集团就是业财税智能共享系统的受益者。2018年,安踏携手元年科技启动财务共享中心建设,打造体育用品行业“供应链+批发+零售”业务模式下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的共享系统,使共享牵引集团内部系统改造并支撑集团业务快速发展。此次疫情中安踏的“全员营销”之所以能得以高效贯彻实施,与其共享系统对前端交易的敏捷响应密不可分。
2、以数据中台为打通全数据,实现集中化数据治理和数据管理的平台。
实现财务数字化就必须要重构企业IT系统架构,而重构企业IT系统架构的核心又在于对企业IT系统的“中台化”。
数据中台从2019年开始已经获得了空前的关注。在元年科技此前召开的一次论坛上,有80%以上的企业表示已经在建设和在规划建设数据中台。而此次疫情爆发,必然将进一步推高企业对数据治理和数据中台建设的需求。
数据中台就是通过在企业的业务前台和管理后台之间搭建一层中台,打破企业传统的烟囱式信息化架构,将各类信息系统部署为基于同一平台下的一系列前端应用系统。基于数据中台,企业可以打通和汇聚多源数据,实现数据资产化和内外部数据的整合,将其共享和复用给前端应用系统,实现特定的数据应用。基于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入挖掘和应用,数据中台不仅将彻底解决企业的信息孤岛问题,提升数据采集和数据转换的效率和质量,还将根除企业IT系统重复建设的现象,为数据存储和数据管理带来便利。
数据治理是实现数据资产化的必经之路,也是数据中台倍受瞩目的价值之一。数据治理是一个长期发展优化的过程,它通过主数据、元数据、数据质量管理等,提高各类数据,包括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的质量,使大量隐没在数据坟墓中杂乱无章的数据转变为清晰有序、有条理、有脉络的数据资产。应该强调的是,在具体应用上,大数据时代的数据治理应针对数据的全生命周期构建从数据生产到应用各阶段的治理能力。
3、以管理会计和数据分析系统为开展数据应用、实现数据赋能的主阵地。
财务数字化的最终目标就是用数据赋能企业业务发展。可以说,我们为实现数字化所做的所有工作都是为了实现最终的数据应用。
数据的前端应用系统是企业数字化平台的最后一块拼图,也是构成企业数据流动闭环的关键部分。当前,智能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数据应用提供了巨大帮助。而基于这些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的管理会计的各大系统,包括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绩效管理、管理会计报告等系统,以及各类数据分析系统,包括场景化分析、财务分析、业务分析等系统,能够基于数据中台的数据集和数据模型开展业务应用,是数据应用的主阵地。
对财务人员而言,数据应用可以帮助感知现在和预测未来。感知现在:历史数据与当前数据融合,挖掘潜在线索与模式,对事件发展状态的感知;预测未来:全量数据、流式数据、离线数据的关联分析,态势与效应的判定与调控,从数据的角度解释事件发展演变规律,进而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举一个例子:基于海量历史数据的积累和分析,企业能够基于应用场景,如项目的投入产出预测,构建起更为完善的预测模型。
以本次疫情为例,对大部分企业而言,管理层最关心的问题就是疫情将对企业业绩产生哪些影响,企业可以从哪些方面采取措施来加以应对等等。已经建设了管理会计或数据分析系统的企业,则可以非常方便地从这些实时变化的大量数据中,进行精准的数据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及时有效的决策依据。
在这个新十年的开端,一场正席卷全球的疫情向我们宣告了未来十年的诡谲多变。不稳定、不确定、复杂、模糊的市场环境很大概率将长期与我们如影随形。而数字化是我们在这团迷雾中所窥见的确定性的未来。以财务系统为始立刻启动数字化转型,是企业提升“反脆弱”能力的战略之举!
C. 网上虚拟充值的消费卡怎样做会计分录
如果你是做充值卡生意的:
卖出时:
借:其它货币资金-在途资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需要交税省略这样项)
资金到账记了:
借: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钱到个人账户的做库存现金处理)
贷:其它货币资金-在途资金
如果你是买充值卡: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其它应付款(前者个人汇出的做现金处理,后者是做个人垫付再报销)
报销时:
借:其它应付款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D. 虚拟货币的管理方法
(一)本通知所称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用于兑换发行企业所提供的指定范围、指定时间内的网络游戏服务,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
(二)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提供主体的管理。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业务的,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和《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凡提供上述两项服务的企业,须符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有关条件,向企业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是指发行并提供虚拟货币使用服务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是指为用户间交易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提供平台化服务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以上两项业务。
(三)企业申请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业务的,除依法提交相关材料外,须在业务发展报告中提交虚拟货币表现形式、发行范围、单位购买价格、终止服务时的退还方式、用户购买方式(含现金、银行卡、网上支付等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四)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业务须符合商务主管部门关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有关规定。此类企业在提出申请时,除依法提交的材料外,须在业务发展报告中提交服务(平台)模式、用户购买方式(含现金、银行卡、网上支付等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情况、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五)已经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相关经营业务。逾期未申请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予以查处。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文件抄送商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 (六)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依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产品营运情况,适量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严禁以预付资金占用为目的的恶意发行行为。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虚拟货币总量等情况,须按季度报送企业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七)除利用法定货币购买之外,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采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保存用户的充值记录。该记录保存期自用户充值之日起不少于180天。
(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它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
(九)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和申诉处理程序措施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并在企业向用户提供服务的网站上显著位置进行说明。
(十)用户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纠纷的,应出示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在核实用户身份后,应提供虚拟货币充值和转移记录,按照申诉处理程序处理。用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积极协助进行取证和协调解决。
(十一)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计划终止其产品和服务提供的,须提前60天予以公告。终止服务时,对于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以法定货币方式或用户接受的其它方式退还用户。
网络游戏因停止服务接入、技术故障等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自身原因连续中断服务30天的,视为终止。
(十二)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变更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单位购买价格,在新增虚拟货币发行种类时,需根据本通知第三条所列材料内容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十三)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支持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的,应采取技术措施禁止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用户账户之间的转移功能。
(十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在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相关交易服务时,须规定出售方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要求其绑定与实名注册信息一致的境内银行帐户。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必须保留用户间的相关交易记录和账务记录,保留期自交易行为发生之日起不少于180天。
(十五)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要建立违法交易责任追究制度和技术措施,严格甄别交易信息的真伪,禁止违法交易。在明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为非法获取或接到举报并核实的,应及时删除虚假交易信息和终止提供交易服务。
(十六)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
(十七)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和交易服务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在相关部门依法调查时,必须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记录。
(十八)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用户间虚拟货币转移服务的,应采取技术措施保留转移记录,相关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180天。 (十九)各地要按照公安部、文化部等部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公通字[2007]3号)的要求,配合公安机关从严整治带有赌博色彩的网络游戏,严厉打击利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从事赌博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在用户直接投入现金或虚拟货币的前提下,采取抽签、押宝、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分配游戏道具或虚拟货币。
(二十一)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管理部门,采取技术手段打击“盗号”、“私服”、“外挂”等。
(二十二)对经文化部认定的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网站上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由文化部通报中国人民银行。 (二十三)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企业,由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予以查处。
(二十四)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企业,由文化行政部门、商务主管部门通知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十五)建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盗号”、“私服”、“外挂”、非法获利、洗钱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部门应定期沟通,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管理工作。
(二十六)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所发行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不得与游戏内道具名称重合。网络游戏内道具的管理规定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特此通知。
文 化 部 商 务 部
二○○九年六月四日
E. 货币兑换的财务处理
(一)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仅涉及货币性项目的,应按相同币种金额,借记或贷记有关货币性项目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二)发生的外币交易同时涉及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按相同外币金额记入货币性项目和本科目(外币);同时,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的金额记入非货币性项目和本科目(记账本位币)。结算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汇兑损益”科目。
(三)期末,应将所有以外币表示的本科目余额按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本科目(记账本位币)余额进行比较,为贷方差额的,借记本科目(记账本位币),贷记“汇兑损益”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