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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打击非法虚拟货币

发布时间: 2022-09-28 22:05:00

❶ 被朋友骗去买虚拟币钱被骗了

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小、匿名性较强。公安机关收集取证较难、抓捕行动也难以进行,因为大多虚拟货币骗局的创世运营团队的信息是不公开的,无从取证,也许主谋被抓以后也会成为受害者。随着虚拟货币的流行,与之相关的纠纷频频出现。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因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法院提醒,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❷ 原子币是干嘛的,原子币是合法吗

提起原子币是干嘛的,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原子币是合法吗?另外,还有人想问数字货币原子币是吗,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原子币交易哪个好?虚拟货币现在有哪几种比较有前景的?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原子币是合法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原子币是干嘛的

1、原子币是干嘛的:原子币是合法吗?

原子币不是合法。随着区块链技术成为关注热点,被部门严厉打击的虚拟货币出现死灰复燃势头。

原子币交易哪个好?虚拟货币现在有哪几种比较有前景的?

所有打着区块链旗号关于虚拟货币的推广宣传活动都是的。部门对于虚拟货币炒作和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的打击态度没有丝毫改变。

部门已经通盘部署,要求全国各地全面排查属地借助区块链开展虚拟货币炒作活动的情况。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部门将加大清理整顿虚拟货币及交易场所的力度,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交易虚拟货币的注册、备案信息及合法性,在虚拟货币的合法性尚未明确的情况,其投资交易不受保护。原子币是什么项目。

深圳市福田区审理了一宗因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提醒,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保护,投资者要清醒理性。

根据相关规定,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代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原子币能卖钱吗。

虚拟货币发行,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公开的行为,涉嫌代币票券、集资、金融、等活动,投资者不要被“高收益”冲昏头脑。

2、原子币是干嘛的:数字货币原子币是吗

说句货币原子币是吗?我觉得像这种的话,基本上就是一个企业发行的,一个炒作的,一个设置货币一个原子币未来价值。

3、原子币是干嘛的:原子币交易哪个好?虚拟货币现在有哪几种比较有前景的?

原来是交易,我认为这跟身体货币现在应该还是有一些前景的,但这个应该较好的进行一些事都要考察的。

4、原子币是干嘛的:什么是基于智能合约的原子币币兑换系统?

意思是和传统的中心化交易所相比,imToken的Tokenlon品牌不再是一个中心化的,用户实现币币兑换都是基于智能合约完成的,像基于Kyber协议的闪兑,以及基于0x协议的点对点币币兑换功能。

一种形式的数字代码,它的创作想法来源自比特币。原子币和比特币一样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原子币经济使用整个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

协议是技术实现(technicalimplementation),在这个基础上,合约承诺被实现,或者合约承诺实现被记录下来。选择哪个协议取决于许多因素,最重要的因在合约履行期间,被交易资产的本质。原子币怎么卖出去。

凯恩斯把货币需求分为三个动机:交易性动机;预防性需求动机;投机性需求动机。由此构成了两类货币需求:消费性货币需求和投机性货币需求。其需求函数形式为:Md/P=L1(Y)+L2(i)央视承认原子币是吗。

公式描述的L1为消费性货币需求(包括交易性和预防性动机)是实际收入成正向关系,L2为投机性货币需求与利率成反向关系。

在网络货币流通和使用后,由于不同用途的货币的转换费用几乎为零,货币周转期将会大大缩短。一方面人们为交易和预防动机所持有的货币量L1的比例将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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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区块链是变相传销吗

区块链是新技术并不是变相传销,只是由许多传销组织声称为“区块链”,实际上并未有任何技术,只是打着“区块链”的名头行传销之实罢了,国家已经多次发布公告打击此种传销行为。以下为新华网报道区块链传销:

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亦存在安全性风险,火爆背后有“别有用心”的夸大造势。只有去除华而不实,区块链才能回归真正的应用价值。

投资8万元,三个月后变80万元?深圳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在区块链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骗下,数千名投资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额高达3.07亿元。在区块链的“神秘面纱”下,不法分子借机动起了歪脑筋,区块链沦为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的“招牌”。

为何区块链屡屡被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歪用”?除了“不明就里”,区块链技术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来,随着监管力度加大,炒币风气的降温给区块链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如今区块链商业“应用”落地情况如何?《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当交易平台承诺的三个月“资金释放期”届满而工作人员却开始在QQ群“踢人”的时候,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的唐海燕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学的介绍下,投资8万元买了一种名为“普银币”的虚拟货币。“对方说这个货币是当下最先进的区块链技术,有藏茶作为抵押物,还给我看了‘技术白皮书’,我也不懂区块链,就没仔细看。”

虽然对于区块链、虚拟货币都不了解,但高额的投资收益令唐海燕充满了期待。她告诉记者,发行“普银币”的公司会定期对该虚拟货币按1比10的比例进行拆分,这意味着,每次拆分就会使投资者手中“普银币”的价值扩大10倍。只要经过一次拆分,她投资的8万元,就相当于买到了价值80万元的“普银币”,在交易平台上卖出即可获得巨额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规则,刚购买的“普银币”不能马上交易,必须在平台上冻结三个月之后才能迎来“释放期”。然而,当三个月时间过去之后,唐海燕不仅没有等到翻倍的资产,冻结在平台上的8万元也无法用于交易了。

“其他投资者开始在QQ群里质疑这项投资的真实性,结果公司工作人员竟然把这些投资者一个一个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说。

事实也证明了唐海燕的直觉。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侦破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诈骗资金高达3.07亿元。在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正是以“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唐海燕是数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宣称,投资人可将“普银币”放到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上买卖,以此赚取差价

。实际上,其买卖价格的变动是该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幕后操作,并一度将“普银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让投资者尝到一些甜头。当大量投资人进场之后,该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银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最终导致投资人手中的“普银币”毫无价值。

2018年以来,打着区块链的旗号从事诈骗、传销,已经成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济南警方端掉了一个打着“西部开发”“国家扶贫”“原始股”“区块链”“电子商务”为幌子的传销团伙,抓获主要嫌疑人十余人,冻结涉案账户百余个,查获涉案资金3亿余元。

济南警方介绍,惠乐益电子商务公司以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为由,在网络上设计了假的虚拟盘,并发布所谓的“宝币”“贵币”等多种虚拟货币。

他们先是以赠送为幌子,向新加入的传销人员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每枚价格在几十元,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币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几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最后再通过所谓虚拟币“贬值”的周期波动进行“割韭菜”,周而复始,最终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当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获了一起打着区块链旗号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某出高薪组织网络平台管理员张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并操纵升值幅度;

同时在国内外多个城市召开推介会,吸纳会员,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设置28级分管代理,仅仅18天,该团伙就共发展注册会员13000余人,目前已经查明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

腾讯安全联合实验室发布的《腾讯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称,近段时间以来,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区块链项目首次公开发行代币融资)项目层出不穷,其中隐藏了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盘、跑路或者失联,投资者往往投诉无门,损失难以追回。比如百川币、马克币、贝塔币、暗黑币等。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东、山东、上海等地采访了解到,大多数人知道区块链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里”,对于区块链的具体功能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用来“投资理财”“买卖货币”的,也有人认为是“和蒸汽机同等量级的重大发明”,一些创业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致富机会”。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人们对区块链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才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浑水摸鱼误导广大投资者。

其一,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截至去年底,国内ICO参与人数和交易总量已实现翻倍增长,大量数字货币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将更多普通百姓卷入高风险投资。

许多行业自媒体、名嘴大咖与发行方、数字交易所等结成利益同盟,为“空气币”项目站台背书、制造舆论。去年12月,人民银行等九部门将ICO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采访中,不少人对本刊记者表示,代币的存在为区块链技术发展构建了一套权益机制,这套机制对激励区块链应用繁荣是不可或缺的。“过去5年的市场实践证明,没有权益机制的区块链应用,就像没有连上互联网的电脑、没有货币的市场经济,应用场景和发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资人说。

实际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代币仅仅是最早验证区块链技术的一种产品,两者之间并不能划等号,而且代币的存在已对区块链的发展产生显而易见的负面作用。

网络区块链总工程师肖伟对本刊记者说,ICO暴富神话动摇区块链技术人才研发定力,动辄几百倍回报的炒币暴富神话考验着区块链技术研发人才的耐心。“圈内曾经一起做区块链技术研发的‘战友’很多转去发币了,现在还能坚持做技术研发和应用的少之又少。”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党委书记许泽玮说,在中国禁止ICO的背景下,国内很多宣传做区块链应用的初创公司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将原本毫无价值的代币经过概念包装圈钱融资。“ICO污染了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创造了一种可投机的产品,不少年轻人不好好琢磨创业,都在琢磨发币,这让大家有了一夜暴富的幻想。”

目前,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开始思考,区块链的发展是否一定要依靠发行代币来实现激励。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告诉本刊记者,所谓激励机制仅仅是项目方为自己发代币找的理论依据而已。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学文也认为,区块链如果不摆脱发币困境,就永远找不到合法落地的机制。

其二,区块链并非万能,安全性存在风险。区块链通常被认为可以实现三个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区块链上的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数据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过程可溯源,可实现责任精准追踪;第三,区块链内嵌的智能合约可以基于契约自动执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违约风险。业内普遍认为,区块链在金融、物流、贸易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事实上,区块链并非万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认为,根据其密码学的特性,在区块链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论上需要掌控超过51%的节点才能实现。当区块链中的节点足够多时,这种大众广泛参与的信任创设机制就难于篡改。

然而在现实中,数字货币交易所频频被攻击甚至失窃。2018年6月20日,韩国Bithumb交易所在官网发布公告称,交易所遭受黑客攻击,被盗走价值350亿韩元、约合320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

被称为中国第一代“黑客”的季昕华说,区块链会不断面对攻击,数据上传到链的过程容易发生信息泄露。也有业内人士担心,量子计算的超强运算能力一旦实现,也将对区块链产生直接冲击。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特约研究员赵鹞对本刊记者说,学术界早在2013年就证实了区块链并不是完美的,存在不少“作弊”的策略。只要有足够的经济激励,控制超过51%节点的攻击不只存在于理论上。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说,区块链技术本身并不具备不可替代性或颠覆性。“一些不法分子夸大区块链的作用,以此来说明区块链具有巨大的投资价值,这是值得广大投资者警惕的。”

其三,区块链火爆程度并不完全真实。数据显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过300家主要关注ICO项目的自媒体出现,成为一个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现象。

“这些自媒体大多数获得交易所负责人、币圈投资人的资金支持,其报道的客观独立性很难保证,大部分是鼓吹ICO和炒币,过度拔高数字货币前景,为问题项目的非法集资创造了舆论传播的便利。”许泽玮说,一些区块链自媒体投资人本身就是ICO项目投资人,其盈利模式是收取软文费用和项目推广费用,成为代币发行的舆论帮手,还有个别媒体发展成代投机构,从中牟利。


(3)深圳打击非法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❹ P2P“爆雷”调查:广东67家平台被立案,已追缴资金10亿元

2018年,P2P网贷行业在全国范围内频频出险,平台关闭,投资人钱拿不回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失联或卷款潜逃,投资人损失惨重,多地出现P2P网贷平台集中“爆雷”。

据国家信息中心2月15日在其官网发布的《2018年失信黑名单年度分析报告》显示,根据对各地公安机关公开信息的不完全统计,2018年出现问题的P2P平台就有1282家,主要集中在浙江、上海、广东、北京等地区。从涉案金额看,472家企业涉案金额超亿元,其中涉案金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有30家。

P2P网贷平台风暴潮下,P2P走向何方?南都记者日前走访广州、深圳、佛山、上海等多地,对“爆雷”的网贷平台存在的共性、投资人损失如何挽回、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过程中取得哪些突破等业内专家和投资人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了集中采访。

南都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了解到,省公安厅已对总部在广东的67家P2P网贷平台立案,排查研判、监测预警、打击查处一批P2P网贷平台,截至2018年11月,公安机关共追缴涉案资金10亿元。

以高息为诱惑,未获国家金融部门批准却向 社会 吸收投资款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2018年5月立案侦查的“牛牛通宝”涉嫌集资诈骗案,该平台以虚构租赁该公司自动售货机可获取高额回报为由,引诱大量受害人租赁该公司机器。据深圳公安通报,截至平台“爆雷”,骗取受害人共计11.6亿余元。10月30日,犯罪嫌疑人“牛牛通宝”实际控制人詹某鹏被成功抓获并被押解回国,他也是深圳南山“爆雷”P2P平台中首个潜逃境外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8年7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对深圳“佰亿猫”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开展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军在未取得中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深圳佰亿猫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线上P2P平台销售投资理财产品,涉及受害人5000余名,涉嫌金额达4.2亿元人民币。

7月27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以礼德财富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公司旗下运营“礼德财富”P2P网贷平台,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购买空壳担保公司,为借款人以玉石、钢材等质押物或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并以上述担保公司名义,在公司设立的“礼德财富”投资理财平台上挂标借款。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办案民警告诉南都记者,这个平台的外联担保公司都是其关联公司,都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某森名下,担保公司再通过购买空壳公司,用空壳公司以企业名义来跟平台借钱。而所谓玉石、钢材等价格存在严重虚高,钢材都是假的,实际价格与标的价格相差七八倍。

郑某森落网后交代,为了博得投资人的关注,公司还通过代言 体育 赛事、大规模投入广告宣传来为自己站台,光是广告费一年花费超过2千万。

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 社会 公众销售理财产品。平台向借款人收账户取现管理费、还款充值手续费、账户服务费,借款人借款成本约为年化18%-24%,平台发布借款标,出借人的年化收益为8%-12.5%(含发红包、增加利息促销手段等),平台以账户管理费的形式收取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利息差。

经广州市金融局确认,截止案发,该平台代收金额近13亿元,出借人共有17002人,借款人1581人。

据广州警方通报,7月20日,礼德财富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某森逃亡海外。8月1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其批准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制定前期抓捕方案时,对其周边人进行了排查,包括 社会 关系、生活细节、性格特点,与当地警察局开展协同合作,9月14日晚,经过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的全力追捕,潜逃2个多月的郑某森在柬埔寨金边落网。

在深圳南山公安侦办的“投之家”涉嫌集资诈骗案件中,该平台成立初期,主要运营网贷公司垂直搜索引擎项目,2015年初推出网贷类ETF基金项目,在各P2P平台进行投资,将期限相同的债权组合打包转让给投资人,抽取综合收益的25%,后又推出了“投之家”P2P平台开展自营网贷业务。

虚构理财产品、伪造抵押证明作为标的物,资金被个人大量挥霍

2018年6月,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对“理财咖”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开展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涉案公司佛山市安稳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过租用某互联网公司服务器,设立“理财咖”手机软件App及网站,将伪造的房产抵押证明作为标的物,通过发布虚假理财产品,向 社会 不特定群体发布投资信息,并以高利息吸引投资者,声称按日计息,且到期可还本还息。

在平台对外公布的理财产品聚汇财、聚享宝、聚盈财、周五高息、聚泉宝、新手专享等,均标注收益在8%到16%之间。平台要求投资者下载“理财咖”软件注册会员选择购买产品类型,按照期限分类有3天、35天、60天、180天、365天不等。

据佛山警方通报,截至案发,“理财咖”平台注册用户约13万人,遍布全国多地。通过查询“理财咖”App软件后台数据以及天津融宝支付平台数据,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该平台共吸收公众存款约19亿元,吸收的资金一部分还给到期投资者的投资资金,另一部分被公司在“天津融宝”设立的居间人账户转走,转走的资金被用作投资房产、买卖字画以及购买个人房产、保险或通过其他账户提现后进行消费等。

南都记者从佛山市公安局最新获悉,截至2018年11月,当地公安机关共接到全国1424名投资者的报案信息,到平台无法提现为止,“理财咖”共亏空资金约3.2亿元。目前,公安机关暂时冻结公司实际控制人、主犯郭某鹏涉案款485多万元,冻结“天津融宝”平台170多万元,查封涉案房产38套,查封不动产合计面积14428平方米,查获字画22幅。

P2P网贷平台通过虚构理财产品,向 社会 公开募集的巨额资金却被用于个人挥霍。在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2018年4月立案侦查的上海“善林金融”非法集资案中,该平台以承诺6%至13%不等的高额回报为饵,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虚构的理财产品,先后向60万余人非法吸收资金达700亿余元,而绝大部分集资款被消耗于向前期投资人还本付息,部分集资款被用于支付高额佣金、租赁豪华办公场地、广告宣传等高运营成本及个人挥霍。

广州礼德财富实际控制人郑某森逃亡海外前,曾指使财务人员将公司对公户和个人账户(公司控制使用资金)账面3000万元人民币转至公司无业务关联的账户。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境外追逃大队民警告诉南都记者,郑某森将名下资产、通讯工具全部清理掉,从香港飞往泰国,而后偷渡至柬埔寨。境外逃亡期间,郑某森出入当地赌场,住的是别墅,身边有专人负责饮食起居。

业内人士:企业注册门槛低,靠托管服务实现落地

从业人员鱼龙混杂,吸纳了一批非法集资、传销前科人员

2018年7月13日,深圳市投之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突然发布了停止营业公告,此后一小时内,投之家所在辖区派出所接到来自全国各地“投之家”投资群体的报警电话。

“那么短的时间内这么集中的报警,派出所三级的报警电话被打爆,一个小时内接到8千多条警情,直接导致了接警平台出现了短暂瘫痪。”接警单位向南都记者透露。之后两天内,又出现了几次“投之家”投资群体大规模短时间集中报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随即以涉嫌集资诈骗对深圳“投之家”开展立案侦查。

“投之家”工商注册信息显示,公司注册地址在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经营范围包括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等。

有业内人士透露,P2P在深圳注册门槛比较低,通过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即使企业不具备经营地址也可以实现直接落地,大部分P2P企业并没有具体的办公地址,就只有注册地,这也给金融监管和公安精准打击带来了难度。

南都记者从深圳南山公安分局最新获悉,截至案发,“投之家”平台涉及投资人1.8万人,现已到案犯罪嫌疑人10名。11月27日,投之家平台发了一条公告,投之家平台的存管账户于9月解冻,未提现用户可以登陆平台进行账户余额提现。

P2P网贷资金流动频繁且巨大,资金流通作为P2P平台风险最大的也是核心的环节,钱从哪儿来,进来以后怎么处置,资金去向如何,怎么监管如何风控,如何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都是摆在面前的现实难题。有业内人士指出,一些P2P公司的风控都是自己公司内部的风控,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在行业内并不罕见。

上述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透露,P2P网贷平台的从业人员门槛低,一些期货公司的员工连基本的行业知识都不具备,有的P2P公司中高层只有初中毕业,对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知之甚少,甚至吸纳了一批非法集资、传销前科的人员进来。“大量非专业人员渗透到P2P岗位上,对金融行业专业性、安全性造成的冲击是很明显的。”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在侦办礼德财富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犯罪案件时,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某森,身兼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揭阳商会常务副会长等多种 社会 职务。郑某森落网后交代,自己根本没有读过多少书,这些职务都是花钱买的,交会费一年十几万,目的就是为了包装自己,给公司站台,吸引投资者来投钱。

监控与反制:上线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多维度精准监控高危风险企业

借贷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是群众容易受骗上当的重灾区,犯罪分子以“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通过互联网站、手机App等途径公开实施网络金融诈骗。

为破解金融风险防控难题,深圳市公安局从2018年3月开始,成立了金融风险防控攻坚团队,在深入分析了近年来各类网络金融诈骗案的人员特征、行为特征和网络特征的基础上,依托已有大数据平台和各相关行政部门的信息化成果,研发推出了“深圳金融风险防控实战预警系统”,简称“深融系统”,于2018年5月15日即第九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正式上线。

“截至今年11月,深圳市注册企业总数是324万家,其中在深圳市备案登记的P2P企业有431家,深融系统能够监测这些企业的金融风险,设置了企业背景、违规行为等8大维度26项指标,形成分值最后量化为风险指数,产生红、橙、黄三色预警,其中红色代表风险级别较高的,每个维度会列出主要风险点和雷达态势图,比如公司股权、企业账户的资金交易情况,待偿资金多少、待收资金多少、资金缺口多少,公司实际经营地址跟注册地址不相符等。”

南都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了解到,依托深融系统目前已有的海量大数据,能够实现对企业金融风险尤其是高危风险企业的实时预警、实时防控、精准管控,将风险信息通过网站以及App应用向用户弹出风险提示,进行网上反制,提醒群众识别风险、抵制不法分子的诱惑。据系统统计数据,截至今年11月,全国用户点击深圳风险平台的网址网站共弹窗2177万次,涉及用户超过624万人次。

公安机关办案决心:最大力度追赃挽损,畅通报案渠道

P2P网贷平台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追赃挽损难度大,涉案平台在“爆雷”之初,往往是投资人情绪最激动的高风险阶段,广东省公安机关着眼信息公开,畅通多条接报案渠道,保证群众反映诉求有道。

“对于重点案件,公安机关定期召开了案情通报会,着重回复投资人最为关心的问题,并在微信公众号上即时推送发布案情通报,公布案件侦查进展情况。”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

据介绍,截至今年11月,仅投之家案已召开14次案情通报会,已累计在“深圳南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案情通报51次,在投资人微信群也对案件进展进行了及时推送。

与此同时,为保证群众报案渠道和诉求反映的畅通,南山分局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登记报案端口,接收投资人在线登记报案提交材料,群众也可以亲临派出所或者邮递报案材料的方式进行报案登记。

针对地区内P2P网贷平台“爆雷”集中地区,深圳率先创新运用“治疗式”打法。在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侦办的“利民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截至案发,共有9个亿的窟窿。在确保涉案平台停止违法业务活动基础上,公安机关促其及时通过多种途径追回到期债务,加快资产清退,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区金融办主导下,以政府名义为涉案平台开设资金统一归集账户,一案一户,将清退资产同统一汇入归集账户。

截至今年11月24日,共追回款项共计1.9亿元,并依法对平台关联公司深圳城际某 科技 有限公司的一批设备进行扣押查封。该平台公司运营经理告诉南都记者,“这1个多亿的资金,如果公司平台完全被封掉的话,没人去追债,肯定是追不回来的,接下来还有一大笔资金是可追回的,正在全力弥补投资者的损失。”

南都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最新获悉,2018年1至10月,广东省共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342起,破案967起,其中深圳南山分局共立涉众型经济案件48宗,涉案投资金额巨大,涉及投资人数超过上百万人次。针对频频出险的P2P网贷平台,省厅已对总部在广东的67家P2P网贷平台立案,追缴涉案资金10亿元。

❺ 原子币会成功吗,原子币是骗人的吗

提起原子币会成功吗,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原子币是骗人的吗,另外,还有人想问如果原子币是骗人的为什么不管?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原子币是合法吗?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原子币是骗人的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原子币会成功吗

1、原子币会成功吗:原子币是骗人的吗

原子币是骗人的。原子币宣称与比特币对比,其较大的一个优点就是“去中心化”。所谓的区块链技术就是不由某一人、某一操纵。而原子币早已“赠送”的几百亿枚原子币是哪来的,限定的亿枚原子币,如今“产生”的原子币应该早已超出亿枚了吧,这在其中至少六分之五是原子恋企业派生出去的。

原子币是合法吗?

原子币粗略地估计已经“挖”出了几百亿枚,照这速度,不出一年,亿枚都将被挖出。事实上原子币本质就并不是区块链应用下的虚拟货币,只是由原子恋技术人员随便变更有关主要参数,想要多少有多少,这样的币就是中的气体币,这样的“货币”其实一文不值!央视曝光原子币。

宣称是“未来的世界货币”,宣称原子币是区块链技术产生的虚拟币、实际上,原子币就是普通的电子数据,可以随意修改数据和“产量”,并没有去中心化。原子币的数量、“价值”“数力”等,一直切都由运作公司操控,这已经涉嫌欺诈。央视承认原子币是吗。

原子恋声称的免费注册,事实上激话是要交费的,再激话后就能够“共享”给朋友添加并奖赏,并且好多个不一样的级别匹配8%至32%不一样的奖赏。

2、原子币会成功吗:如果原子币是骗人的为什么不管?

因为这个项目是免费送的,不存在骗人说法!所以是不会管的!

3、原子币会成功吗:原子币是合法吗?

原子币不是合法。随着区块链技术成为关注热点,被部门严厉打击的虚拟货币出现死灰复燃势头。原子币上新闻了。

所有打着区块链旗号关于虚拟货币的推广宣传活动都是的。部门对于虚拟货币炒作和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的打击态度没有丝毫改变。

部门已经通盘部署,要求全国各地全面排查属地借助区块链开展虚拟货币炒作活动的情况。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部门将加大清理整顿虚拟货币及交易场所的力度,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交易虚拟货币的注册、备案信息及合法性,在虚拟货币的合法性尚未明确的情况,其投资交易不受保护。

深圳市福田区审理了一宗因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提醒,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保护,投资者要清醒理性。

根据相关规定,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代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发行,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公开的行为,涉嫌代币票券、集资、金融、等活动,投资者不要被“高收益”冲昏头脑。

以上就是与原子币是骗人的吗相关内容,是关于原子币是骗人的分享。看完原子币会成功吗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❻ 虚拟货币骗局遭央视揭露

虚拟货币骗局遭央视揭露

虚拟货币骗局遭央视揭露,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这类网络传销案早在三四年前就已出现,国外则更多。这类案件特征明显,基本都是用新的虚拟货币相关概念炒作,虚拟货币骗局遭央视揭露。

虚拟货币骗局遭央视揭露1

日常生活中,经常有陌生电话号称免费拉人进股票群;网络平台上,也经常有各种股票讲课的广告。很多人抱着不花钱只是进群看看、听听课的心态,没想到却一步步陷入被骗的漩涡,损失惨重。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股票群里所谓的“老师”首先推荐股票,取得信任后,就会推荐自行发行的虚拟数字货币,来骗取投资者钱财。

“虚拟币”号称100倍溢价 网站关闭卷款跑路

记者以投资者的身份潜伏进股票群后发现,全国各地有不少受害者因为免费而入群。

声音来源——某股票群讲课音频: 贝特曼是我国首家、唯一一家数字货币平台即将上线。该平台要发行它的平台币相当于它的股票,相当于IPO。我预计它的平台币有10到20倍的溢价,甚至有100倍的溢价。

在所谓10倍到100倍暴利诱惑下,很多人买入大量“虚拟币”。突然,贝特曼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一夜之间关闭,毫无征兆,股票群被解散,再也联系不到任何一个所谓的“老师”或“客服”,受害者投入的所有资金都无法提取 。有受害者表示,被骗金额最高达百万元 。

北京市投资者: 4月9日凌晨1点钟,半夜醒了以后拿手机看一眼这个盘面怎么样,发现平台点不开了,所有数字都不见了,自己账号也空了,那些群都没了,所有链接都打不开了。我一共被骗了40多万元,多的被骗100多万元。

广东省深圳市投资者: 我老公生病了,我们贷款出来,基本上这100多万元都是贷的。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有小孩子读书,信用卡还不上会影响征信,小孩子读书读不了,我的信用都会出问题,已经走头无路了。

一位股龄近20年的女士,投资非常谨慎,觉得自己肯定不会被骗,刚开始看着群里其他人纷纷跟着老师操作数字货币也不为所动。但是,随着群里人不停晒一些超高利润的盈利截图,以及“老师”的不断洗脑 ,于是也抱着试试的心态投进了第一笔钱。

河南省平顶山市投资者: 还是禁不住诱惑,先转进去了4000元,打新又中奖了,晚上12点又买进,等于44000元全投入进去了。投入进去之后,他说这是锁仓期,又开始发行了平台币,平台币又是10倍的利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夏禹: 我国《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涉嫌诈骗罪,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最高有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用股票讲课当幌子 人情关怀蒙骗老年人

为何这种常见的诈骗套路能屡试不爽?记者发现,除了打感情牌取得受害者的信任,最重要的是,这些诈骗团伙多次冒充一些大型的正规金融平台为自己背书,编造一些虚假的一夜暴富故事 ,引诱受害者上钩。

记者在股票群中看到,这个网络讲课平台名为“朗盛翻倍大讲堂”。投资者通过其发布的股票授课广告而加入,很多人一开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进入平台听课 。除了讲课,每天半夜所谓的“老师”还会发长文为“学员”答疑解惑,配上美女头像的“助理老师”,随时解答“学员”的股票疑问。在逐渐取得信任后,“老师”游说“学员”购买虚拟数字货币 。

广东省深圳市投资者: 开始给你推荐几只股赚钱了,后面推荐的几只股,他就不管了,一直叫你拿着,然后说现在大行情不好,就让你把股票全部卖了,来买新币。

北京市投资者: 虚拟币利润太高了,高到一会儿几元、几十元就涨上去了,我们这一拨最终炒的是要达到10倍。他循循善诱地讲课,人情味特浓,特别关心人。

不少受害者告诉记者,他们也曾有过怀疑,但诈骗团伙屡屡用一些大型券商的身份作为背书来迷惑投资者 ,记者在股票群里看到,一旦有投资者表达出疑惑,马上就会被禁言或踢出群,最后留下的都是一些没有接触过虚拟货币,缺乏金融知识的受害者 。

受害人向记者透露,直到现在他们都没见过这个所谓的证券公司李总,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全名。

并且,事后他们才反应过来,“贝特曼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实际上并不存在,所谓的“虚拟货币”打新和涨跌幅也并不真实,完全是诈骗平台自导自演的数字假象 。

五类网络诈骗屡禁不止 警方提示风险

目前,多名受害者已经报案。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还有很多类似的诈骗团伙仍在行骗。那么,普通投资者应该如何避免被骗?

多名受害者告诉记者,他们最近发现又有新的股票讲课平台和新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出现 。当他们用自己的手机号及身份证信息注册登录时,发现只要以前在贝特曼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人 ,在新的所谓的“奥斯曼交易平台”注册后,账号都显示处于冻结状态无法进入 。

北京市投资者: 我发现了一个奥斯曼平台,也是数字货币。内容跟贝特曼一样,就是名字不一样。币种有些区别,其他的操作方式,包括资金管理、新币申购、流水查询等内容都一模一样。

记者又在多个网络平台发现,还有非常多受害者在不同时间也被同样的手段骗过,除了平台名字及讲课老师名字不同,其他行骗手段几乎完全一样。在得知被骗后,多位受害者已经报警。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红星派出所 工作人员: 这个案子已经立案并展开调查,后期刑警负责查。

警方表示类似的诈骗案件非常多,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向陌生账户转账过后,一旦感觉异常,应该立即报警 。

目前公安机关发现的诈骗类型已经超过50种,其中5种主要类型案件高发多发,分别是是网络 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夏禹: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应选择正规、合法的投资渠道。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应警惕那些超高收益的投资。

虚拟货币骗局遭央视揭露2

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种NFT链游项目蓬勃发展,犯罪团伙也紧跟风口,开发所谓的链游项目、发行游戏代币并上线去中心化交易所。

凌风透露,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这类网络传销案早在三四年前就已出现,国外则更多。“这类案件特征明显,基本都是用新的虚拟货币相关概念炒作,吸引民众参与投资。”他说。

凌风表示,“在推特、贴吧等平台上,如果有人主动私聊,给你介绍他们的项目,那么这些基本可判断为骗局;如果有人发邀请码,则基本可判定为传销。”

根据知帆科技发布的《2021年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犯罪趋势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虚拟货币传销类案件的模式主要包括交易所模式、钱包模式、虚假“智能合约”模式、智能合约模式、矿机租赁模式、云矿机模式、量化机器人模式、短视频模式、矩阵DAPP模式、链游元宇宙模式这10种典型情况。

以当下火热的“元宇宙”为例,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种NFT链游项目蓬勃发展,犯罪团伙也紧跟风口,开发所谓的链游项目、发行游戏代币并上线去中心化交易所。

《报告》指出,该类案件通常为项目方通过蹭热点、挂靠知名项目等手法吸引投资人入场,不断拉升游戏代币价值,又靠动静结合的高额收益来吸引更多投机者加入,其本质仍是靠用户兑换平台币消耗的主流币来扩大资金池,项目方趁机套钱跑路。

业内人士分析称,作为新型网络传销形式,虚拟货币传销隐蔽性强,但骗术万变不离其宗,不外乎三大典型特征:一是入门费,投资者需通过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二是拉人头,传销参与者的收益来源于其所发展的下线成员交纳的费用;三是复式计酬,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依据给付报酬。

针对前述这些情况,相关部门也在加大监管力度。比如2022年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将虚拟币交易纳入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形之中。另外,中国银保监会此前也发布了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两会期间,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表达了加强元宇宙相关产业监管的观点。全国政协委员、第五空间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名誉会长谈剑锋表示,目前,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NFT虚拟艺术品(如卡通人像、电子油画)等在“元宇宙”大行其道,而监管却较难落实,可能形成新的洗钱通道。

“数字经济要深化发展,必须要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但同时要谨防资本利用国家发展规划和热点概念,制造新的虚拟经济泡沫,防止个别人钻政策红利‘空子’、割投资者‘韭菜’。”谈剑锋说。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王鹏对记者表示,目前包括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网络诈骗层出不穷,主要是利用了大众两个心态,一是新技术、新要素或者新的应用产生,大家普遍不理解;二是投机心理,未经了解就去投机、想去赚一笔快钱。

为此,王鹏提出以下建议以便防范以元宇宙、NFT等概念为噱头的网络诈骗,一是相关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强打击力度,及时发现相关的线索,及时切断、及时处置,而不是说把小问题转化成了大的社会性问题才去处置;

二是行业协会等相关专业化机构要针对元宇宙、NFT等新技术出台相关的行业守则,加强对大众的.教育;三是大众媒体要加强相关的宣传,一方面是对技术应用本身加强宣传,去掉技术的神秘感,另一方面是让大家提高风险意识。

“最后,我觉得从自身角度出发,一是要加强对于技术的学习,不要人云亦云,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收益越高风险越高;二是不要轻信所谓的好机会,对于能在短时间内赚快钱的说法要谨慎,要从长远出发考虑问题。”王鹏说。

虚拟货币骗局遭央视揭露3

近来,菲律宾国内有超过15万年轻人沉迷于玩一款宠物养成游戏赚钱。其原理是玩家通过饲养一个小精灵获得电子卡牌。这种卡牌其实是一种虚拟货币,玩家可在专门的网络加密交易平台自由交易,从而换取现实中的货币。

这些年轻人靠“挖矿”得到虚拟货币,每月能获得几百美元不等的收入。这本质上就是包着游戏外衣的区块链代币游戏,然而在人均月收入约200美元的菲律宾,玩游戏还能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对于年轻人来说无疑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然而要看到,通过区块链代币游戏实现获利是不稳定的,甚至很有可能是一场骗局。比如今年年初风靡一时的“火星志愿者”区块链游戏,虽然蹭上了元宇宙和马斯克,宣传“边玩边赚”、收益高达万倍,但是需要先花600多元购入虚拟币,最终游戏宣传的高收益因币值崩溃化为泡影。

针对此类行为,今年2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中就提到,一些不法分子蹭热点,以“元宇宙投资项目”“元宇宙链游戏”等名目吸收资金,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从本质上来说,打着玩游戏的旗号获得的虚拟代币到底能换多少钱,是基于极不稳定的市场交易价值,一旦崩溃,最后就会沦为一场泡沫游戏。

因此,中国一直注重对比特币等的监管,去年5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要求坚决防控金融风险,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从纯技术的角度看,专业矿机在区块链“挖矿”效率上远胜过一般玩游戏的机器。中国一度占据全球“矿场”算力60%以上,许多“矿工”在中国寻找小水电等能源便宜的地方布设了海量矿机。

然而,中国即使能通过挖比特币等各类币种获取一些海外收益,仍然坚决关停了各地的矿场,算力占全球比例迅速降到5%以下。这是正确的决策,因为浪费巨量的能源只是用来生产赌场的筹码,对中国整体而言没有益处,许多人发现之前显卡的价格大涨,就是与大量显卡被用于挖矿有关。如果引发年轻人参与区块链货币炒作,后果则会更加糟糕。

但是像中国如此坚决监管并关停各类区块链货币炒作的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并不多。韩国青年因生活压力巨大,纷纷参与数字货币游戏,指望一夜暴富。2017年冬天,全球最大宗的比特币交易有三分之二发生在韩国。

毫无疑问,数字技术的发展是新世纪以来全球经济的亮点,但是对“e时代”的年轻人来说不见得全是好事。全球大多数国家的年轻人生长于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受各种暴富神话的影响,他们对财富的认知也在发生变化。上一代人在工厂流水线上辛苦工作积累财富的方式在年轻人心中“大势已去”,没有吸引力了。

其实对于菲律宾等劳动力众多、缺少就业机会的国家,即使是收入一般的工厂流水线工作,对年轻人来说也是不错的发展起点,而且工厂还能解决大量就业,当地政府非常欢迎。然而,电子文化先于工业文化侵袭了这些国家,只需要低档的电脑和手机就足以让整个国家的年轻人沉迷其中。

因此,有的国家意识到这个问题,会将数字技术引导向正确的用途,如在疫情期间提倡远程教学、限制青少年打游戏的时间、对游戏内容进行监管。但是世界各国发展水平不一,能通过发展享受到数字技术的成果已经不容易,想要进一步兴利除弊则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无论科技如何进步,国家想要实现长远发展,年轻人奋发向上的精神内核不能丢。拨开技术编织的迷雾,正确认识种种新包装下的庞氏骗局或者泡沫经济炒作,是正能量社会的应有之义。

随着人工智能、机器人、新能源等各种科技的不断进步,也许有朝一日,传统行业的劳动性质会发生本质上的改变,但这种改变需要将年轻人引向真正的科技创新,而非越来越多地沉溺于“资本与人性”的泡沫游戏。

❼ 被朋友骗去买虚拟币钱被骗了

法律分析: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小、匿名性较强。公安机关收集取证较难、抓捕行动也难以进行,因为大多虚拟货币骗局的创世运营团队的信息是不公开的,无从取证,也许主谋被抓以后也会成为受害者。随着虚拟货币的流行,与之相关的纠纷频频出现。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因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法院提醒,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❽ 虚拟币被盗可以立案

法律分析: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小、匿名性较强。公安机关收集取证较难、抓捕行动也难以进行,因为大多虚拟货币骗局的创世运营团队的信息是不公开的,无从取证,也许主谋被抓以后也会成为受害者。随着虚拟货币的流行,与之相关的纠纷频频出现。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因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法院提醒,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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