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将虚拟货币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
目前市面上,除了比特币是有实际应用的(这个应用很多是非法交易),其他虚拟币种多数没有实际应用,纯粹的炒作而已,价位还不如股票稳定,更有些虚拟币都不开源就是传销诈骗。
挖矿,需要大量显卡,消耗大量电力资源,比特币矿池本身就已经接近枯竭,其他币又没有挖矿的价值,很可能挖出来的币卖不出一个电费钱,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
最后,我国禁止虚拟币交易,炒作虚拟货币的风险过高,所以挖矿列入淘汰产业是很正常的
② 以太坊合法吗是国家行为吗
合法,但不是国家行为。
在中国,虚拟货币在中国网上虚拟财产,而虚拟财产在中国是合法的,因此你买的或者从以太坊上以挖矿的方式得到的以太币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是合法的。
它是一款能够在区块链上实现智能合约,开源的底层系统,是一个全新开放的区块链平台,它允许任何人在平台中建立和使用通过区块链技术运行的去中心化应用。就像比特币一样,以太坊不受任何人控制,也不归任何人所有--它是一个开放源代码项目,由全球范围内的很多人共同创建。
③ 发改委再度部署虚拟货币「挖矿」治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哪些严重的危害
国家发改委:全面整治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
青瞳视角
11-16 11:07北京青年报北青网官方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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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1月16日),在国家发改委11月例行发布会上,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若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形成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高压态势。
11月10日下午,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各省区市要坚决贯彻落实好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切实负起属地责任,建制度、抓监测,对本地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
据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网站,该局近日全面排查江苏省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监测发现江苏省开展虚拟货币活动的矿池出口流量达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4502个,消耗算力资源超10PH/s,耗能26万度/天。从IP地址归属和性质看,归属党政机关、高校、企业被入侵利用开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占比约21%。
此外,浙江省针对“利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和科研院校等单位公共资源参与‘挖矿’的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对全省涉嫌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4699个IP地址进行了全面筛查,梳理排查出77家单位的184个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资源从事挖矿行为。
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区分虚拟货币“挖矿”增量和存量项目。严禁投资建设增量项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项目。
监管部门多次强调,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坚决杜绝发电企业特别是小水电企业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网前供电、专线直供电等行为。严禁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以任何形式发展自备电厂供电。
至今近2个月的时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做了大量的虚拟货币“挖矿”清退排查工作。但是仍有一些水电站、数据中心在违规提供虚拟货币“挖矿”所需电力等。按照要求,一旦发现相关行为,《通知》强调,畅通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等各类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
④ 挖矿几秒会被查吗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被称为挖矿,最重要成本是矿机运行所需的电费,因此矿场聚集在电力充足且电费便宜的地区。
2022年1月,发改委等11部门发文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
2022年4月,为了有效防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盲目无序发展带来的风险隐患,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近日决定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设备,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⑤ 如何看待发改委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
因为这类虚拟币挖矿活动,基本上对于社会生产没有什么用。而且会耗费大量的社会资源,耗费大量的电力。
⑥ 成都市发改委关于电脑挖矿的有关规定
成都发改委发布短信敬告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虚拟货币挖矿属于国家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面临断贷、断电、断网以及信用风险并承担法律
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自行承担。
根据文件,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⑦ 风暴眼 | 央行等十部委出手,比特币大跌8%,“币圈9·4”再现
时隔四年之后,币圈再次迎来几大部委的联手整顿。
9月24日下午,央行、银保监会、网信办、外汇局等十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通知指出,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应坚决依法取缔等。
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也发布文件,矛头直指“挖矿”:禁止任何名义“挖矿” ,将数据中心类企业相关承诺纳入征信;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停止一切财税支持等。
消息出来后,主流加密货币皆应声而跌。比特币跌破41000美元/枚,日内跌8.74%。
以太坊跌破2800美元/枚,日内跌11.23%。其他币种如莱特币、狗狗币等跌幅也都不小。
这次出台的监管政策,不仅让人想起四年前的币圈“9·4禁令”。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门曾出手正式叫停ICO融资。此后各大交易所代币价格一路下跌,数百家小交易所倒闭或出海,币圈迎来一个大熊市。
同样是在九月,同样是多个部位联手,币圈会再次迎来一场“狂风暴雨”吗?
实际上,自今年5月以来,国内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就在持续收紧,对于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国内加密货币行业正在迎来一场史无前例的监管风暴。
有行业人士对凤凰网《风暴眼》表示:政策的出发点,除了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打击空气币、传销等违法行为外,更是在‘双碳’政策的大背景下,对这种于国计民生无益且高耗能的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闭环打击。”
十部委联手,此次监管政策有何不同?
9月24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的文件,和之前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有何不同呢?
世界经合组织区块链政策委员会专家王娟认为,相较于之前的文件,这次的文件在内容上变化非常大。它是分级分类,由中央到省市,再到县乡,一层一层的去进行分级整治,对存量增量都有不同的具体实施方法,包括对大数据园区、对高新技术园区异常用电的核查,都是非常具体的实施措施。从财税优惠、金融政策,到地方监管、举报,全面的进行细致化的整治、打击,这个内容是史无前例的。
王娟表示,特别要关注的是,以前虚拟货币挖矿被发改委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淘汰类去除之后,这一次虚拟挖矿重新进入了淘汰类的目录。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信号,虚拟货币交易和挖矿在国内处于一个逐步的,完全清退的趋势中。这个文件里特别也提出,数据中心是不可以用于来挖矿的,所以企图在数字经济、战略新兴产业、数据中心建设等一些比较热点的词汇上去挖掘监管的空白地带应该是越来越小。
财经 评论员王赤坤认为:“这次打击虚拟币炒作的部委中增加了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等,将相关虚拟币交易行为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将境外交易所在境内的相关活动也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从事虚拟币炒作不仅损失财产还会涉及犯罪入刑。相关个人相关公司和相关产业链应关注、知晓、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信号,提前预案,及时做好相关退出工作。”
针对这次政策带来的影响,有律师认为,这次发文有“最高院”“最高检”,区别于之前的银行、行业协会等发文,后续政策落地和各地法院判例都会有明显的价值倾向。
“单纯从法律角度,个人层面的风险没有因为这个文件而发生变化。核心风险在于平台方,OTC商户次之,这一点要看政策在各地落地的情况。”该律师表示。
四个月发布19条“禁令”,币圈迎来最严监管风暴
如果说2021年前4个月比特币从1万多美元暴涨到6.4万美元,点燃了很多投资者心中的财富欲火的话,那么5月以来国内持续的监管风暴,则浇灭了这把火。
5月18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官微转载了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银协和互金协会发布的联合公告,明确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5月19日早间,内蒙古发改委也发布公告,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全面受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信访举报。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委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特别强调“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 社会 领域传递”。
此后,内蒙古、云南、四川、新疆、青海等“挖矿”大省也都相继发布了打击虚拟货币挖矿的政策。
9月24日,央行等十部委和国家发改委也发布监管文件,禁止任何名义“挖矿” ,坚决依法取缔虚拟货币相关业务。
据凤凰《风暴眼》不完全统计,自5月中旬以来,国务院金融委、国家发改委和央行等十部委,以及内蒙古、云南、安徽等省份及相关机构,共发布了12条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的监管政策。
虽然近些年来国内对于虚拟货币保持了持续的严监管态度,但今年出台的监管政策的数量之多,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可谓史无前例!
从五月到九月,国内为何会掀起一场针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的监管风暴呢?
有分析认为,原因可能有多个:一是包括防范“热钱”资金利用比特币违规进出境;二是在DC/EP逐渐推广应用的背景下,清理规范数字货币概念和范围;三是碳中和趋势下,比特币挖矿过于耗电等。
打击“挖矿”行为,成为监管重中之重
实际上,中国对于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以及其衍生行业的监管一直是非常严格的。
早在2013年,央行等五部委就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文,将ICO定性为非法集资,取缔了超过38家的非法虚拟货币平台。
今年6月刚刚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提议任命为IMF副总裁的央行副行长李波,在谈到比特币等加密货币时曾表示:“比特币等加密资产是投资工具而非货币,应接受相应监管。”
李波认为,比特币本身不是货币,而是一种另类投资。因此,加密资产将来应该发挥的主要作用,是作为一种投资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资。他强调,如果稳定币等加密资产能够成为广泛使用的支付解决方案的话,就需要一个更加强有力的监管规则,也就是说,要比比特币现在所接受的监管规则更加严格。
可以看出,对于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监管,一直是明确的。但对于“挖矿”,政策上一直没有非常明确规定。
凤凰网《风暴眼》发现,在这轮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风暴中,政府亮明了对“挖矿”行为绝不容忍的态度,并且从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随着国内监管政策的骤然收紧,曾占到全球算力65%的中国比特币矿场,也上演了一幕迁徙出海的“大逃离”。
5月份以来,四川、内蒙古、云南等省份已经关停了大批比特币矿场。国内一些体量较大的矿机企业和矿场主,也陆续向国外迁移。
据中国第一家矿机上市企业“嘉楠 科技 ”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嘉楠 科技 已正式开启在哈萨克斯坦的自营挖矿业务,首批阿瓦隆矿机上架开机运行。
装车运往海外的阿瓦隆矿机
据媒体报道,中国另一大矿机企业比特大陆也在6月 22 日对矿工表示,暂时停售现货机器。此外,比特大陆已宣布全面向海外转移,部分中高层员工正向海外转移。
中国为何要严打比特币“挖矿”?
在这轮针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打击清理风暴之前,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币挖矿集中地,四川省更是被称为“矿都”。
中国的“挖矿”产业究竟有多大?BTC.com上的算力分布图显示,目前世界上最大算力的比特币矿池,如Antpool、F2Pool、BTCC等,都位于中国,中国的算力超过了比特币总算力的60%。
在国外的社交媒体上,甚至还能看到有许多国外的比特币爱好者呼吁要打破中国在比特币上的“算力垄断”。在2018年,知乎上还有人问“比特币算力集中在中国有多大隐患?”
另外,世界上最大的三家矿机企业,嘉楠 科技 、亿邦国际和比特大陆,都诞生于中国。其中嘉楠和亿邦还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在美股上市。
可以说,在中国,比特币挖矿已经建立了从上游到下游的完整产业链,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
这么大的一个产业,政府为何要打掉它呢?因为,它实在太耗能了。
此前剑桥大学另类金融中心公布数据称,比特币的总能源消耗介于40-445兆瓦时(TWh)之间,平均统计约为130兆瓦时,比特币挖矿一年消耗的电量约与荷兰全国用电量相当。
由成千上万台矿机组成的比特币矿场
研究还显示,约65%的加密货币挖矿活动在中国进行,而煤炭在中国能源结构中的占比达到60%左右。约75%的矿工使用某种可再生能源,但可再生能源在总能耗中的占比仍不到40%。
有行业人士对凤凰《风暴眼》表示,“在碳中和、碳达峰这样的大背景下,高耗能的挖矿显然是与大方向相悖的,关停只是迟早问题”。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比特币挖矿行为,往往以“大数据项目”作为掩护,骗取地方政府支持,耗费大量电力资源,不符合实现“碳中和”目标方向。
他此前在《整治虚拟货币挖矿与交易乱象刻不容缓》文章中指出,金融管理部门应加大对虚拟货币非法挖矿和交易活动的打击力度。对比特币挖矿项目,各地应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关停。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虚拟货币“挖矿”不仅属于高耗能产业,而且虚拟货币对产业发展没什么贡献,基本上没有其他有益的作用,政府对此加大打击力是合情合理的,特别是“碳中和”的大背景下。
林伯强认为,在打击虚拟货币“挖矿”上必须采取“一刀切”,如果不一刀切的话,肯定会有人钻漏洞,因为虚拟货币的利润太高了。
世界各国态度不一,有国家将比特币当做法币
实际上不只是中国,英国、美国、韩国等国家也都在考虑加强对加密货币的监管。
今年8月,日本最高金融监管机构将加密货币交易商视为反洗钱计划的一部分;日本FSA也考虑实施更严格的加密货币法规。
韩国、新加坡等对加密货币相对宽容的国家,也都在加强对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监管力度,打击洗钱等行为。今年6月,墨西哥财长表示,墨西哥金融系统禁止使用加密货币。
今年5月24日,美联储理事布雷纳德表示,在保持安全的央行货币作为基础的情况下,存在竞争的空间,不断改善加密货币监管框架是非常重要的,监管框架应该随着加密货币汇率的发展而变化,与美联储相比,其他监管机构可能在加密货币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包括美联储在内的美国相关机构一直对加密货币持谨慎和严格监管的态度,包括制裁因涉嫌网络攻击和洗钱的加密货币交易所SUEX等。
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国家对比特币等加密货币敞开了怀抱。今年6月,中美洲国家萨尔瓦所就通过了比特币法案,宣布将比特币作为国家法币。
9月7日,萨尔瓦多的比特币法案正式生效,萨尔瓦多也因此成为世界上首个采用比特币作为法定货币的国家。凤凰网《风暴眼》了解到,目前麦当劳、星巴克、必胜客以及当地的一些商店,都已经可以用比特币进行消费支付。
近日,据乌克兰媒体报道,乌克兰最高拉达(乌克兰议会)通过了虚拟资产法案,加密货币等虚拟资产在该国正式合法化。不过与萨尔瓦多不同,乌克兰的法案规定虚拟资产在该国不得作为支付手段,但公民可以合法地持有以及交易。
比特币究竟是“数字黄金”还是骗局?
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币圈持续的暴涨吸引了许多散户投资者涌入币圈,一些瞄准“新韭菜”的各种山寨币、空气币项目也层出不穷。可以说,牛市之下乱象丛生。
尽管监管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已经落下,有人恐惧逃离的同时,也有贪婪者坚守“信仰”。更多的人可能依然充满疑问:比特币究竟是不是骗局?还能够继续投资吗?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经济学教授,国家高端智库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樊纲在接受凤凰网 财经 采访时表示,比特币就是一场赌博,“你输了,就会输得很惨”。
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管清友认为,不要把比特币当作一夜暴富的事,你可以去尝试这种所谓的资产波动、体会这个市场,但是大家现在这种抗风险能力,我不建议大家所谓去高杠杆投资,因为你无法控制这样的风险。也许你运气极好,,但从投资概率上来讲,很难赚到钱,因为这是高杠杆、高波动的资产,大部分人都是泡沫。
今年5月,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张晓燕接受凤凰网 财经 采访时表示,很支持目前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监管政策是在保护散户投资者的血汗钱。
张晓燕表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本质上是不同的。提到目前热议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她表示,首先,据2018年统计,比特币25-30%的交易场景是非法的。再者,“虚拟货币”的交易缺乏有效监管,其价格容易被操纵,导致价格忽上忽下,波动剧烈。
“我很支持目前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这些政策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她说,中国的散户数量很多,中小投资者的共性是金融知识少,对虚拟货币的了解不够深刻。监管政策是在保护散户投资者的血汗钱。
[责任编辑:刘玉芳 PF012]
⑧ 国家为什么禁止挖矿
法律分析:
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产业。
法律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三、煤炭
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2、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地温、冲击 地压等)防治
3、型煤及水煤浆技术开发与应用
4、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
5、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6、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
7、管道输煤
8、煤炭清洁高效洗选技术开发与应用
9、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10、煤电一体化建设
11、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与应用
12、矿井采空区、建筑物下、铁路等基础设施下、水体下采用
煤矸石等物质填充采煤技术开发与应用
13、井下救援技术及特种装备开发与应用
14、煤矿生产过程综合监控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
15、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及储煤场地环保改造
16、新型矿工避险自救器材开发与应用
17、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及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
1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
⑨ 中国虚拟货币政策2022
中国虚拟货币政策如下:“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要从源头抓起,认清‘挖矿’出现的国际背景、巨大隐患和现实危害,提醒居民远离‘挖矿’活动。”宋向清表示,对于地方政府来讲,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严禁以任何借口或名义投资建设虚拟货币‘挖矿’增量项目,禁止打着高科技新基建等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1月10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已经过2021年12月27日第2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八)其他”中增加第7项,内容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陈昱成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过度浪费电力资源,既不符合我国产业发展方向,也与碳中和的目标背道而驰。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淘汰有利于保障产业发展用电需要,推动节能减排、鼓励资本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防范个人“炒币”金融风险扩大。
我国大力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2021年9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全国范围内已有多个省份出手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例如,内蒙古自治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已被全面清理取缔,全区累计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49个,对监测发现的186个虚拟货币挖矿IP重点名单实现动态“清零”。
在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看来,全国范围内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有序推进科技进步,优化产业结构,稳定金融秩序,推动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监管政策持续加码,比特币“挖矿”的非法性质也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明确。2019年12月2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双方就买卖“矿机”、“挖矿”所设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基于无效的买卖“矿机”行为进行结算而形成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双方因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宋向清表示,对于存量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应通过设置有序退出机制,劝导挖矿者放弃“矿机”,不再充当“矿工”,全面彻底停止“挖矿”活动,从而加快引导辖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有序退出,并确保退出过程中不激化矛盾,达到平稳过渡,安全退出的目的。
陈昱成建议,结合业界丰富的大数据资源,建立虚拟货币“挖矿”拦截情报中心,将“挖矿”程序从前期的入侵,中期的植入扩散,到后期的回连全流程进行全程监测,从而帮助执法部门形成纵深联动防御,保障人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