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虚拟货币支付
① 中国允许发行的虚拟货币有哪12种
我国唯一的法定虚拟货币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央行数字人民币和大家熟悉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同,它是不能进行买卖交易的。央行数字货币属于央行管控的数字形式上的法定货币,它并不是一种新的货币,而是电子版人民币,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英文全称Digital_urrency(数字货币)/Electronic_ayment(电子支付),简称DC/EP。央行数字货币就是人民币的一种数字形态,它和纸币具有相同的功能,相比较纸币,数字货币就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钱。
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市场上的虚拟货币主要有四类:1.由游戏运营商开发,供玩家在网络游戏中作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戏币;2.由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信工具发行,供本运营网络空间内使用的专用虚拟货币;3.既可以在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内使用,又可以向非发行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交互式虚拟货币;4.基于密码学和现代网络P2P技术,通过复杂的数学算法产生的,特殊的电子化的、数字化的网络密码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
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 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第三类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TC)、莱特货币(LTC)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
② 央行数字货币怎么支付
投资者首先要注册账户,同时获得数字货币账户和美元或者其他外汇账户。
(1)用户可以用现金账户中的钱买卖数字货币,就像买卖股票和期货一样。
(2)交易平台会将买入请求和卖出请求按照规则进行排序后开始匹配,如果符合要求即成交。
(3)由于用户提交买入卖出量之间的差异,一个买入或卖出请求可能部分被执行。
4) 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可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
数字货币具有网络数据包的主要特征。这类数据包由数据码和标识码组成,数据码就是我们需要传送的内容,而标识码则指明了该数据包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等属性。
基于数字货币的特性,数字货币带给央行的直接好处不仅是节约纸币发行、流通、结算成本,还增强了央行对于资金的掌控能力。
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统称为数字货币。根据欧洲中央银行的定义,虚拟货币是非央行、信用机构、电子货币机构发行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货币替代物的价值的数字表现。
5) 数字货币的用处其实很多的,可以用于支付,可以作为一种资产,可以作为一种投资保值品,可以作为一种抵押担保品,可以作为一种商品,可以利用数字货币开展相关的应用。但目前,瑞泰币、比特币、莱特币、千金卡这些数字货币仍旧没有出现杀手级的应用。
6) 未来数字货币将会走向大统一,出现一超多强的局面。我国央行在今年初的时候曾召开过数字货币研讨会,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已经提上了日程。国际上的一些银行巨头和科技公司也都在研发数字货币,英国央行也计划发行数字货币。这所有的一切都意味着数字货币离我们现实的生活越来越近。但是,政府主导发行的数字货币未来可能会流通,但比特币、瑞泰币、活力币只能作为一种资产类别存在
③ 央行数字货币如何使用
从近日农业银行数字货币的测试页所获取到的信息来看,央行所发行的数字货币使用方式基本上,可以说与国内广大居民目前所使用的移动支付产品,相同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例如: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移动支付产品) 。
央行数字货币其实也就是,央行不再使用纸张而使用一串数字所发行的货币(简称电子版人民币),与我们目前国内所只用的纸质版人民币区别在于首付款方式不用,其他方面均是相同的,因为有国家背书央行数字货币是按照,纸质版人民币的发行总量进行发行,并不是无限量的发行,升值率与贬值率与纸质版人民币相同,不会因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人民币发生贬值与增值 (据了解,为了保障央行数字货币不超发,银行或其他兑换机构需要向央行100%全额缴纳准备金,也就是说等价兑换) 。 个人认为数字货币正式上线后,各类移动支付机构均是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因为广大居民在使用数字货币的时候不会产生任何手续费,而是用第三方支付机构,均是会产生一定的手续费转账与体现。
综上:从目前所了解的央行所发行的数字货币来看,使用方式与目前的移动支付基本上类似,没有太大的变化,不据相关资料显示,央行所发行的数字货币在网络信号不佳的情况下,依然是可以使用数字货币进行交易(与使用纸币交易相同)。
4月17日,央行数字人民币(DCEP)正在内测,但并不等于正式落地发行。
(图:DC/EP钱包的双离线功能)
总之,所谓的央行数字化人民币其本质就是纸质人民币的数字化形式, 纸质人民币所具有的一切(法偿性、稳定性、国家信用背书),DCEP同时具有。
而另一方面, 央行数字货币搭配上DC/EP钱包又具有“扫一扫”、“转账”、“碰一碰”等功能,完全不亚于两大传统支付工具 ,而最重要的是DC/EP钱包摆脱了对网络的依赖。
央行数字货币如何使用?下面我就说说我个人看法。
(1)数字货币相当于把现在手里的纸币换了一种看不见的形态,即数字化形态。它是可以在任何需要支付的场景下使用的,它与微信和支付宝不一样,微信和支付宝有些场景可能并不支持使用。
(2)未来数字货币开始使用流通,会需要一个“载体”数字货币的数字钱包,等到需要使用时,只要手机上有这个载体,两个手机碰一下就能实现相互之间转账,很有可能连网络都不需要。
(3)数字货币是可以跨行、跨App使用的。
(4)根据报道央行采用的是“双层运营”机制,初期,央行将会把数字货币兑换给阿里、腾讯、工行、中行、建行、农行、银联,再由他们直接向大众发行,等数字货币真正发行后,我们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App直接兑换。
综上所述:数字货币是一种数字化形态的货币,它可以在任何场景下使用,连网络都不需要,只需要一个数字钱包这样的载体就可以实现相互转账。数字货币发行后,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APP等多种渠道兑换数字货币。
货币分大概有6种,具体的时段以及功效也不太一样,我就简单说一下。
1.自然货币。自然货币也就是大自然天然形成的货币,类似石头贝壳之类的。从我们的汉字也可以看得出,只要带被子的基本就跟钱有关。
2.金属货币。金属货币属于人工制成的货币,像黄金、白银这种贵金属。由于白金黄银的一个稀缺,所以古代经常用来购买商品使用,充当着一个货币的一个功能。
3.信用货币。纸币,铜钱,银票等等这种标示好了账面价值的货币就是信用货币。像我们古时候经常看电视,看到那个用银票或者铜板来进行交易日常交易活动。
4.电子货币。最普遍的就是微信,支付宝。这应该是属于现在用的最普遍的一种货币了。随身一个手机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以进行日常的一个交易活动。
5.数字货币。央行通过政府背书的信用担保发行的数字货币。就是你的银行卡里面有多少存款,你就可以兑换成多少数字货币。
6.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是近年来争议比较大的一个货币,最典型的就是比特币。
虚拟货币跟数字货币好多人可能有点歧义,觉得都是属于一个程序计算的一种货币。实际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数字货币背后是强大的一个政府信用担保,国家信用担保。而虚拟货币它本身的一个周转周转情况,流通程度,包括它的一个信用担保能力也是差距非常大的。
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替代的是我们日常使用的人民币现金。平日里我们使用纸币支付款项,而央行数字货币采用电子化形式,大概率将使用电子钱包的方式进行使用。
从最近测试的央行数字货币钱包界面可以看出,央行数字货币钱包的界面和我们熟悉的支付宝、微信差不多,主要功能也包括“ 扫码支付”、“汇款”、“收付款” ,一般情况下,只要我们使用手机登录电子钱包APP,点击相关模块即可激活相关功能。如:“扫码支付”功能大概率就是由我们的手机扫他人的电子钱包二维码进行支付,使用习惯上并没有多大的改变。
而“碰一碰”功能可以实现电子钱包在无网络离线状态下的资金转移,可以说彻底摆脱了网络信号的束缚,使资金的流通变得更加高效。
另一方面,欣奇猜测该功能也是为老年人等不习惯电子支付的人群特意设计的,尽最大可能模拟现金支付的行为,可以说是非常的人性化。
综上,我认为央行数字货币的使用与传统的支付宝、微信APP软件相比并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基本上还是登陆APP进行各项操作,唯一的区别在于支付宝、微信上的资金为M1,而数字货币钱包里的资金为M0。
当然,大家大可放心,毕竟 科技 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改善所有人的生活质量,央行数字货币也不例外, 社会 会给予公众充分的时间来适应数字货币,逐步从“纸币与数字货币共存”过渡到“数字货币”的阶段。
央行的数字货币还没有正式落地发行,最近确实进行了相关的信息测试,从下面这张图上可以看到,这就是测试中的央行数字货币,这是从银行的系统中截取的测试图。数字货币对应的就是人民币,发行机构为中国人民银行。
数字货币是一种全新的货币,采用区块链技术,具有不可篡改、可溯源、不可伪造等多种特点,这意味着未来的数字货币会极为安全,比如说你的数字货币被盗了,完全可以跟踪数字货币流向哪里了,甚至可以直接将该货币冻结或作废,那么骗子骗到钱也没有什么用了。
至于说央行的数字货币怎么用?现在还没有正式落地发行,自然还没有详细又准确的的指引方案出来。不过其实就算是未来发行了数字货币,使用也不是什么问题。
数字货币与我们用的纸币是对等的,都代表了法币,货币货币会代替一部分纸币发行,使得货币发行更高效,与经济活动更加匹配。那么我们既可以选择将纸币换成数字货币,也可以选择将存款换为数字货币。
使用数字货币就是在手机上安装一个数字货币钱包,兑换到数字货币后,就进入到钱包,成为自己的资产,可以像现在的支付宝、微信等支付一样,通过扫描支付、收款码支付,或者通过碰一碰等方式支付,使用流程会无限趋同于大家的使用习惯。同时,数字货币还有一大优势,那就是不需要网络,就算是跑到没有信号塔的山沟沟里,或者在没信号的电梯里,也可以随时进行支付,将会更另方便快捷。
④ 中国合法虚拟货币有哪些
有央行数字货币。靠谱数字货币有元宝币、瑞泰币、千金卡,biteb、莱特币、瑞波币、狗狗币等等。目前我国唯一的法定虚拟货币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央行数字人民币和大家熟悉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同,它是不能进行买卖交易的。央行数字货币属于央行管控的数字形式上的法定货币,它并不是一种新的货币,而是电子版人民币,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英文全称Digital_urrency(数字货币)/Electronic_ayment(电子支付),简称DC/EP。央行数字货币就是人民币的一种数字形态,它和纸币具有相同的功能,相比较纸币,数字货币就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钱。
拓展资料:
1、美元(United_tates_ollar_醣宜跣矗_SD;ISO4217货币代码:USD;符号:USA$)是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目前流通的美元纸币是自1929年以来发行的各版钞票。美元的发行主管部门是国会,在二战以后,最终成为国际货币。
2、英镑主要由英格兰银行发行,但亦有其他发行机构。最常用于表示英镑的符号是£;£。国际标准化组织为英镑取的ISO4217货币代码为GBP(Great_ritain_ound)。除了英国,英国海外领地的货币也以镑作为单位,与英镑的汇率固定为1:1。
3、人民币(缩写:RMB;货币代码:CNY;货币符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货币于1948年12月1日首次发行,至1999年10月1日启用新版为止共发行五套,形成了包括纸币、硬币和塑料钞、普通纪念币与贵金属纪念币等多品种、多系列的货币体系。
4、欧元(Euro)是欧盟中19个国家的货币。欧元的19会员国是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希腊、马耳他、塞浦路斯___吩拧_
5、日圆(_),又称作日元,其纸币称为日本银行券,是日本的官方货币,于1871年制定。日圆也经常在美元和欧元之后被当作储备货币。货币符号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4217订定其标准代号为JPY。日语罗马字写作Yen。_瘴摹_”字即为“圆”之略字(简体字),读为“えん”(en),并制订1_=100钱=1000厘。英称“Yen”;日元符号与人民币符号相近。国际标准化组织ISO4217订定其标准代号为JPY。日圆是用¥来表示的,在数字后日圆的表示方法是加一个E字,比如:¥1400E。
⑤ 虚拟币在中国合法吗
合法,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比特币在国内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比特币不能且不应该作为货币使用。瑞泰币、莱特币等山寨币也同样适用。
一、中国唯一承认虚拟货币是什么
目前我国唯一的法定虚拟货币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央行数字人民币和大家熟悉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同,它是不能进行买卖交易的。央行数字货币属于央行管控的数字形式上的法定货币,它并不是一种新的货币,而是电子版人民币,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英文全称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币)/Electronic Payment(电子支付),简称DC/EP。央行数字货币就是人民币的一种数字形态,它和纸币具有相同的功能,相比较纸币,数字货币就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钱。
数字人民币目前具有扫码支付、汇款、收付款、碰一碰四大功能。其中扫码支付就和大家熟悉的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类似,只是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都是金融基础设施,使用微信支付宝钱包里的钱来自于绑定的银行卡,而数字人民币支付的是实实在在的钱。除此之外,数字人民币还支持“碰一碰”支付,支付宝微信都需要依托网络才可以支付,而使用数字人民币时不需要网络,也不需要银行账户,两个装有DC/EP数字钱包的手机“碰一碰”就可以实现转账功能。
二、央行数字货币的优势
1、降低发行货币的成本。纸币的发行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的,尤其是印刷方面,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印刷假币,我国在制造人民币时,在印刷方面会花费大量的成本,另外纸币储存、运输都需成本,相比之下,发行数字人们币可以有效的降低成本。
2、有利于央行监管。数字货币可以流通可以收到央行监管,相比较纸币,数字货币降低了洗钱、逃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3、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提升了央行对货币的供给和货币流通的控制力,可以更好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有效的推动人民币的国家化进程。
综上所述,中国唯一承认虚拟货币就是央行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只不过数字货币是将纸币数字化,发行数字货币可以降低发行纸币的成本,并且有利于央行监管,可以降低洗钱、逃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⑥ 央行重磅出手!约谈银行和支付机构 虚拟货币遭致命重击
一夜之间,比特币等加密货币遭遇连环暴击!
继矿机被地方政府直接断电后,中国央行又祭出大杀器,直接约谈工行、建行、农行、支付宝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要求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在央行公告发布后,比特币迅速跳水,盘中跌幅一度逼近10%,并跌破32000美元/枚;以太坊一度跌超10%,跌破1900美元/枚;币安币、艾达币跌超5%,狗狗币跌近16%,瑞波币跌超8%。相较于年内高点,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跌幅均超过了50%。
在被约谈后,各大银行纷纷发布声明,与虚拟货币“划清界限”。声明称,禁止使用公司服务开展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一经发现将立即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终止金融服务等措施。
支付宝也回应称,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一旦发现商户从事虚拟货币交易,将其纳入黑名单,禁止后续合作。
央行重磅出击
6月21日下午,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金融委第五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打击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参会机构表示,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要求,不开展、不参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进一步加大排查和处置力度,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纷纷暴跌
在央行公告发布后,虚拟货币价格迅速跳水,比特币盘中跌幅一度逼近10%,并跌破了32000美元/枚;以太坊一度跌超10%,跌破1900美元/枚;币安币、艾达币跌超5%,狗狗币跌近16%,瑞波币跌超8%。
对虚拟货币监管持续加码
近年来,我国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虚拟货币领域的监管和整治。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就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通知指出,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2017年央行等七部门叫停各类代币发行融资,并开展专项整治。随后,我国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和ICO交易平台基本实现无风险退出,人民币交易的比特币全球占比一度降至不足1%。
今年以来,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从5月18日开始,我国又密集释放对于加密货币的监管政策:
5月18日,内蒙古发改委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同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公告指出,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委要求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值得注意的是,这是金融委首次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
5月26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对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主体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电力支持的,核减能耗预算指标;对存在故意隐瞒不报、清退关停不及时、审批监管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6月5日,不少币圈大V的微博账号被封,包括交易员小侠、肥宅比特币、八哥谈币、超级比特币、区块链威廉等,这些账号的粉丝多在十万以上。相关页面显示,账号因被投诉违反法律法规和《微博社区公约》的相关规定,无法查看。
6月9日,青海省工信厅下发《关于全面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提出,对有关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开展清理整顿。
6月9日,新疆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立即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企业进行停产整顿的通知》。通知中表示,从事虚拟“挖矿”的企业须于6月9日14时前全部停产整顿,并将企业停产整顿情况报至昌吉州发改委。
同样是在6月9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信息共享 有效防范支付风险的提示”,再次提示虚拟货币的风险。上述风险提示指出,利用虚拟货币等形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上升,因其交易具有匿名性,便捷性和全球性,逐渐成为跨境洗钱的重要通道。同时,已出现使用虚拟币作为赌博跑分媒介的模式。当天,在微博和网络上,输入“火币”“币安”“欧易”等关键词时,弹出的是“搜索结果未予显示”等提示。
6月12日,云南省能源局办公室人士确认,根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比特币挖矿企业用电管理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各用电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在今年6月底完成比特币挖矿企业用电清理整顿,严肃查处比特币挖矿企业依托发电企业、未经许可私搭私接用电、逃废国家输配电费、基金以及附加牟利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中止供电。
6月18日,四川省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通知要求,完成重点对象甄别关停,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目前已排查上报的26个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于6月20日前完成甄别清理关停工作。
⑦ 央行推出数字货币,对整个社会产生了什么影响
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全球将金融数字化。数据钱财此后无个人隐私。个人的信息也越来越被大数据技术操控,利于管理方法分派,本人将再显杰出与缈小的统一。时不待我,逝者如斯。怀念从前,勇敢面对将来。眺望天上,北斗七星光亮地标示一方,好像冥冥中有安排。改革是主要基调。自主创新发展和解决时下发展趋势需求创造而生的虚拟货币。是有利于将来老百姓交易需求和时下经济环境的。党和政府政策的利好消息催生出诸多时代进步专用工具,
防伪标识,回收利用,消毁等成本费.数字货币支付的便利性就不说了。假如数据货币总量平稳,不容置疑越快更换为虚拟货币就越好。央行数字货币因为海外资金回流投资和某些我国做为外汇占款,很有可能有很大增值。那如果数据货币总量不稳,而只有隐匿型。对人们而言,虚拟货币其实和现有的(支付宝钱包、手机微信)数字化贷币方式没什么两样。隐匿型只对一部分人有效,对普通人家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⑧ 央行数字货币和虚拟币的区别
数字货币和虚拟币的区别:
1、概念不同: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监管的数字化的货币,是一种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虚拟货币是一种电子商务产品,不是真正的货币。
2、类型不同:数字货币以比特币为代表,总量很小,是一种不能无限化的货币,虚拟货币分为三种,分别是游戏币、门户或即时通讯服务商发行的特殊货币(如Q币)和虚拟货币。
3、特点不同:数字货币的发行有一定的数量限制,且数字货币没有固定的发行单位,使用数字货币时需要实名认证,虚拟货币不能与法定货币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兑换,但是其价值可以随着发展得到提升。
4、虚拟货币在现实中具有一定的价值,而数字货币是不被允许在市场上流动发行的,属于一种商品。
(8)央行虚拟货币支付扩展阅读:
加密货币和数字货币的区别:
加密货币采用的分布式记账系统,共识机制由社区内大部分用户制定,对使用者有很好的隐私保护,但交易信息是完全公开透明的,且交易规则不会被某个机构或个人擅自更改,受到所有成员的监督。
数字货币是一个统称,可简单理解为虚拟货币,其中有很多虚拟币通过精准计算加密了,也包含没有加密的数字货币,因此数字货币的概念更广。比如说:Q币、比特币、狗狗币等,这些数字货币是一种虚拟的数字。
目前,部分专家认为:“数字货币必须具备法定地位、国家主权背书,明确发行责任主体。比特币和以太币等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没有国别,没有主权背书,没有合格发行主体,没有国家信用支撑,这些都不是数字货币。”而有些专家则认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就是数字货币的一种。
买数字货币是投资理财误区:
数字货币也就是虚拟货币,我国央行发行了数字货币,但是只能用于支付等,并不能给投资者带来利息收益,所以不能算做投资理财。
除此之外,国家明确禁止国内开展一切代币融资活动,所以前期兴起“炒币”的平台也开始转战海外,做起了数字货币理财平台,提供比特币、以太坊等数字货币的借贷、理财服务。
近年来,虚拟货币热潮高涨,不少普通投资者不懂区块链、虚拟币,却抱着“一本万利”的心理投资。很多平台就是抓住投资者的这种心理,刚开始给一点好处,当你加大投资或者沉迷其中的时候,说不定就“卷币”跑路。所以在我看来,买数字货币不是投资理财,而是一种投机心理。
⑨ 央行关于虚拟货币的新政策
法律分析: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