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算商品吗
⑴ 纸币是货币吗,虚拟货币是货币吗,是商品吗,本身有价值吗,那电子货币呢
纸币当然是货币,虚拟货币也是货币。
货币不是商品,而是用于商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
电子货币是虚拟货币,与纸币具有同等价值。
⑵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道具是否属于商品是否拥有价值
虽然买一款steam游戏看似只是得到了那些看似毫无意义的摸不到的数据,但是这和那些粗制滥造还氪金恶意堆叠游戏时间的垃圾游戏不同,那些数据也是开发商付给员工的工资,开发者的心血创意,技术和智慧建立起来的劳动成果和成品,属于一种文化遗产,建立这些数据也不是毫无成本,而一款3a大作的投入动辄上亿美元可见一斑。。
⑶ 货币是不是商品
货币是商品。一般等价物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可以直接和其他一切商品相交换并表现其他一切商品价值的商品。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货币的本质就是一般等价物。所以,只有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才可以称作货币,所以一般等价物不一定是货币,货币一定是一般等价物。根据货币的定义,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的,所以货币同样是商品。
数字货币
1、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简称DC)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
它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能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局限在网络游戏中。早期的数字货币(数字黄金货币)是一种以黄金重量命名的电子货币形式。现在的数字货币,比如比特币、莱特币和PPCoin是依靠校验和密码技术来创建、发行和流通的电子货币。
2、数字黄金货币由很多供应商发行。每个竞争供应商都发行独立的数字黄金货币,基本都以他们的公司名字命名。当前流通的数字黄金货币有:
e-gold-第一个数字黄金货币供应商,创立于1996年;
e-Bullion-2000创立;
e-dinar-2000年创立;
GoldMoney-2001年创立;
1MDC-2001年创立;
Pecunix-2002年创立;
Crown gold- 2002年创立;
Liberty Reserve-2002年创立。
e-gold和Liberty Reserve是应用最流行的数字黄金货币供应商,拥有最大数量的用户。在黄金储备总量方面,GoldMoney是领导供应商(2006年5月)。
3、货币风险
数字黄金货币是一种实物货币形式,它的存款以黄金而不是法定货币为单位计量。因此数字黄金货币的购买力波动和黄金价格相关。如果黄金价格上涨,那么就变得更有价值,如果黄金价格下跌,那么会价值损失。由于还没有具体的金融条例监管数字黄金货币供应商,因此他们以自我管制的方式运作。数字黄金货币供应商不是银行,因此银行条例是不适用的。然而,创立于2002年的全球数字货币协会是一个在线货币运营,兑换,商户和用户的非盈利协会。此协会监督用户的举报和对兑换商的声誉进行评级,评级操作是根据用户的举报事实来确认的。
⑷ 比特币到底是商品还是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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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虚拟货币是商品吗它与现实中的货币有什么区别拜托各位了 3Q
我认为,开发这虚似货币应该算劳动产品吧,因为必须要现实货币交换。
⑹ 网络中的虚拟货币和商品是商品吗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的产品。基本属性
价值: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使用价值:即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
网络中的虚拟货币和商品它是虚拟世界中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可以作为商品,但是,如果网络游戏中的商品是q币换的,而q币又是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钱币交换的,那么网络游戏中的商品就凝结了人类的劳动,是具有价值的,是商品。
⑺ 虚拟货币是不是商品
D
如果不算上银行系统的电子货币,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
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 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⑻ 虚拟货币是否属于货币 为什么
虚拟货币不属于货币,因为“虚拟货币”并非货币当局发行的法定货币,其本质上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与此同时,《公告》还指出,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信达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陈嘉禾表示,真正的货币或者有货币属性的东西,其价值的保障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强大的国家政权保障与背书,二是普遍的民众使用性与难以替代性。因此,虚拟货币显然不是真正的货币。
(8)虚拟货币算商品吗扩展阅读
人民网:警惕虚拟货币炒作的风险
在监管部门明确态度之后,尽管比特币中国、火币网等“虚拟货币”运营商陆续对交易平台采取了限制措施,但“虚拟货币”炒作风险却依然值得高度警惕。
对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中也表示,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且日益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
投资者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参与投机炒作,面临价格大幅波动风险、安全性风险、平台技术风险等,需要投资者自行承担。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主任金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监管对金融而言是十分重要的。相比于传统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活动,“虚拟货币”目前并没有一个客观的价值参照。
基于“虚拟货币”进行的金融活动更是长期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因此相关金融活动容易陷入“预期定价”“情绪定价”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虚拟货币”不仅可能让灰色交易甚至黑色交易藏身其中,还很有可能引发各类风险,“挤出”真正的金融创新,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
⑼ 虚拟货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吗
是的,CN央行也承认这是一种特殊商品,而不是货币。
⑽ 虚拟货币是特殊商品吗
虚拟货币在我国不是货币,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12月5日下发的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否定了其货币属性,不得用于支付,但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但币圈的人却不以为然,下面是币圈的观点(以比特币为例):
比特币具有价值是因为它作为货币形式的一种是有用的。比特币具有货币的数学特性(持久性,可携带性,可互换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易识别性)而非依赖于物理特性(比如黄金和白银)或中央权力的信任(比如法定货币)。简而言之,比特币是由数学支持的。有了这些特性,一种货币形式要具有价值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使用。对比特币而言,这可以从它日益增长的用户,商家和初创基数上得到体现。同所有货币一样,比特币的价值直接来自于愿意接受它作为支付方式的人们,这也是唯一的来源。
国内一些数字货币有识之士也在开始探索数字货币支付以外的应用场景,数字货币学者沙钱老师提到了币商圈的概念,规划出了许多比特币的应用场景。也许是受到了币商圈的启发,珠宝行业出现了一个类似于传统商业积分的应用型数字货币福源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