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虚拟货币研究所
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有别于虚拟货币,不是比特币也不是Q币!也就是说区别于比特币,以太币这类的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只能在网络中封闭流通,就好比腾讯的Q币和汇新云软件协同产业生态链平台上的币,它们只能用于自身产品的一种使用。而数字货币是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但只有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才是法定数字货币,比特币是非法定数字货币。而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目前国际尚无统一定义。央行科技司副司长兼数字货币研究所筹备组组长姚前认为,央行研究发行的数字货币是指数字化人民币,从各国方案看属于法定加密数字货币,其本身是货币而不仅仅是支付工具。而与之对应,虚拟货币也称为非法定数字货币。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就曾表示过,数字货币必须具备法定地位、国家主权背书,明确发行责任主体。以比特币和以太币等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没有国别,没有主权背书,没有合格发行主体,没有国家信用支撑,这些都不是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不等同于虚拟货币
既然数字货币是可以用来进行商品交易的那么支付宝和微信的支付算是一种数字货币的模式吗?
支付宝、微信支付和手机银行等其实都是电子货币,并不是数字货币。这些都是基于电子账户实现的支付方式,本质上只是一种现有法定货币的信息化过程,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数字货币。比如,支付宝或微信交易的金额,本质上还是银行账户上的纸币,不过是电子形态,手机上显示的“100元”也必然对应着银行里真实的100元。
(汇新云徐生整理)
㈡ 国家最虚拟币交易所最近政策是什么
国家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政策规定:监管严格,明令禁止: 2018年6月,在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上,中国央行表示,将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虚拟货币”相关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针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的ICO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所,央行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发布公告,明确态度、警示风险、并部署各地开展整治。
·2018年8月,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 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强调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的活动实则以“金融创新”为噱头,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中国现在对虚拟货币的政策很严格,明令禁止。望采纳。
㈢ 央行数字货币研发小组成员有名李昊的吗
这个不太清楚,这个名单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公布的。不过,可以去央行官网资讯一下,如果有的话会告知的。央行目前也只是开过一次数字货币研讨会,并未推出数字货币。
央行计划推出的数字货币和比特币、瑞泰币、莱特币这些主流的数字加密货币是不同的。
㈣ 央行成立数字货币研究院 数字货币是什么有什么好处
央行研发的数字货币,有一个这样的定义:由央行担保并签名发行的代表具体金额的加密数字串。从广义来看,数字货币包含的方面比较广阔,包括电子货币、虚拟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但严格地说,央行研发的数字货币特指法定数字货币。
电子货币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包括我们常见的银行卡、网银、电子现金、支付宝等。这些电子货币无论其形态如何,通过哪些机构流通,其最初的源头都是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币。
于此相对,虚拟货币是非法币的电子化,其最初的发行者并不是央行。比如腾讯Q币以及其他的游戏币等,这类虚拟货币主要限于特定的虚拟环境里流通;再比如比特币,就是通过区块链技术,较好地解决了去中心化、去信任的问题,实现了全球流通,在世界范围内受到追捧。也就是说,虚拟货币只能在网络中封闭流通,而数字货币是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但只有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才是法定数字货币,比特币是非法定数字货币。
央行研究发行的数字货币是指数字化人民币,从各国方案看属于法定加密数字货币,其本身是货币而不仅仅是支付工具。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的目的是替代实物现金,降低传统纸币发行、流通的成本,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便利性和透明度。
希望采纳
㈤ 央行对虚拟货币进行监管的目的是什么
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
1、加强对虚拟货币互联网站的管理;
2、防范虚拟货币可能产生的洗钱风险;
3、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及投资风险提示;
4、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5、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
㈥ 如果以区块链为支持的虚拟货币成为法定货币,中央银行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央行数字货币对支付、货币政策的影响
关于我国央行数字货币不断推进将带来的影响,今年被越来越多的学者和相关人士讨论。姚前在3月份发表的《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的影响》、《央行数字货币:对货币体系的优化及其发行设计》两篇文章中,王信在7月份的研讨会上均有相关表述。互链脉搏将他们提出的影响,整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优化支付体系
姚前指出,在支付方面,央行数字货币为银行间支付清算创造了一种新的模式。引入央行数字货币之后,央行无需坚持传统模式,即私人部门提供支付服务、央行提供价值担保。基于央行数字货币,支付无需依赖第三方服务,从而扩大了现有法定货币的支付网络。央行数字货币克服了纸币的缺陷:通过收取管理费,可以实现非常规货币政策的负利率目标;基于可追踪性,能够进行反洗钱、反逃税等;发行、交易、贮藏的成本大大降低。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副所长狄刚在其文章《数字货币辨析》中,有提到“支付即结算”是法定数字货币的显著特征,法定数字货币可以实现可控匿名的点对点交易,具备了先进高效、便捷、货款即时两清的优势,信息流、资金流天生合一,无需后台异步清算、结算与对账,通过加密签名转换即可实现前台点对点价值转移和隐私保护。
二、提升货币政策有效性
王信提到,央行货币的数字化有助于优化央行货币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货币地位和货币政策有效性。央行数字货币可以成为一种计息资产,满足持有者对安全资产的储备需求,也可成为银行存款利率的下限,还可成为新的货币政策工具。
姚前也指出,基于合理的机制设计,央行数字货币不仅对货币政策和宏观经济的影响“中性”,而且可成为一种新的货币政策工具。央行数字货币具有时间依存、部门依存、贷款利率依存和经济状态依存四大特性。因此,央行能够减少货币政策传导的时滞,防止货币流通在实体经济之外,提高基准利率对贷款利率影响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以及进行逆周期调控。
三、保持金融稳定
姚前在文章《央行数字货币:对货币体系的优化及其发型设计》中指出,央行数字货币在金融稳定方面,可以通过增加银行存款向央行数字货币转化的摩擦和成本,避免 “狭义银行” 影响。
㈦ 央行要如何整顿清理各类虚拟货币
3月28日,央行召开2018年全国货币金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央行副行长范一飞指出,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扎实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研发。从严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人民币质量管控,开展大额现金管理,依法合规构建现金清分企业监管体系,开展对各类虚拟货币的整顿清理,着力构建“五位一体”的反假货币工作机制。
从全球数字货币监管实践来看,中国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监管方式,但不意味着中国可在全球金融创新浪潮中置身事外。未来,中国应积极参与数字货币的全球治理,提升中国在数字货币发展及监管规则制定等方面的影响力和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