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虚拟货币流通进行限制的原因
Ⅰ 我国网络虚拟货币的发展中存在哪些问题
虚拟货币在我国的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虚拟货币在我国主要是炒作的工具,实际的应用场景较少,但也出现了一些应用型数字货币,例如珠宝行业的商业积分系统福源币,但影响小。
2、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比特币或虚拟货币的幌子进行传销诈骗,这些传销活动日益猖獗,严重影响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发展,政府打击不力。
3、我国对虚拟货币采取冷处理的态度,限制比特币的发展,否定了其货币属性,不得用于支付,禁止金融机构开展比特币相关业务。
4、虚拟货币具有洗钱的风险,匿名交易性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5、数字货币的安全性有待考究,之前国内爆出了多个平台被盗的案例,例如比特币存钱罐,比特儿等。
Ⅱ 论述我国政府限制比特币交易流通的原因
中国人民银行禁止金融机构从事比特币交易,并称比特币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就比特币的投资风险而言,政府的看法也许的确有道理。
媒体对比特币波澜起伏的炒作让不止一家报纸出言嘲讽:“目前,记者们比投资者更认可比特币是一种可靠的财富存储方式。”世界各国的政府部门也在关注比特币,中国和美国政府虽未对它发布禁令,但并不鼓励人们参与其中。在这里我们关注的两个问题是:为什么比特币的重要性居高不下?为什么政府不喜欢比特币?
比特币是一个虚拟支付系统,不受任何中央政府或私人机构控制或管辖。与支付宝或贝宝(Paypal)不同的是,这个系统拥有自己的货币单位(即比特币),而不使用人民币、美元或者其他法定货币。严格来说,比特币没有实体形式。相反,它通过网络进行交易,用户把他们的比特币存在电子钱包当中。银行账簿上记录的是储户的存款和支取情况,公众无法看到这些记录,但政府要求审阅这些记录是合法行为。比特币的账簿被称为“区块链(block chain)”,理论上讲是一份公开文件(任何人都可以下载一份副本),但比特币系统的参与者可以轻而易举地隐藏自己的身份,因为比特币都发送给了电子钱包随机产生的地址,这些地址由字母和数字构成。换句话说,我可以为每一笔交易提供一个新地址。因此,就算人们能够计算出可以获取多少比特币,他们也没办法知道我是否持有比特币。
从哪儿能得到比特币呢?一种途径是通过“采矿”。这种方法绝不容易,而且目前“采矿”所需的电脑计算能力已经超过多数人所能负担的开支(按照比特币系统的设计,找到比特币的难度会与日俱增)。我知道这样说过于简单,实际情况是,比特币收支账本由全世界的“矿工”共同维护,大多数“矿工”参与的“采矿”群体(大约多于6万名用户)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电力,其中一些能借此获得比特币。对大半非专业人来说,用常规货币在比特币“交易所”在线购买比特币要容易得多。直到最近,日本的Mt. Gox都是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币“交易所”。在中国,比特币“交易所”比特币中国(BTC China)的历史最为悠久。
由于比特币在充当私人交易渠道方面表现得如此完美,中国迅速成为一个主要的比特币市场,对此我并不感到意外。据估算,2013年中国(包括香港)的比特币交易量占全球交易量的一半以上,每天经“比特币中国交易”的比特币超过10万枚。人们对比特币的兴趣大增,特别是在中国,这造成比特币的价值大幅上升,从2010年6月的0.08美元左右增至2013年11月的1124.76美元。由此出现了这样的报道,挪威一名男子在2009年用26.60美元购买了5000枚比特币,2013年出售时的价格为88.6万美元。
可惜的是,在最高点时买入的人已发现,自己的比特币几乎贬值了一半——目前比特币的价格低于600美元。出了什么问题呢?
对一些投资者来说,比特币没有实体形式是个问题。举例来说,上文提到的挪威男子忘记了自己的电子钱包密码,只好煞费苦心地删除再重建。Mt. Gox的规模要大得多,2014年2月25日它停止交易,随后在日本和美国申请破产保护,原因是它丢失了约55万枚比特币,当时价值4.73亿美元,占所有流通中比特币的7%。Mt. Gox的代表律师在法庭上表示,这些比特币丢失的原因可能是“比特币软件存在算法缺陷,有人利用这个缺陷入侵了比特币网络”。投资者通常远离此种自己无法理解的风险。
不过,比特币更大的问题是中国和美国政府对比特币并不友好。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禁止金融机构从事比特币交易,并称比特币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该行明确表示,投资者可以自由参与比特币交易,但要自行承担风险。分析师指出,中国政府担心金融机构进行比特币交易将威胁到政府对金融行业的控制力,特别是在货币供给和跨境货币流动方面。在过多经济组成部分变得“隐形”和无法追踪前,中国政府必需采取行动。
几乎与此同时,美国国土安全部(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特工扣留了Mt. Gox账户中逾510万美元比特币。他们表示,这笔资金来自一个名为“Silk Road”的犯罪网络。2014年1月,Mt Gox一位董事被指控涉嫌洗钱。不过,美国政府并未宣布比特币为非法货币,而是在解释了税法之后以一种非常规手段对比特币用户施以惩罚。举例来说,2014年3月,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发布公告,将比特币列为资产,而非货币。此举影响重大。比如说,一位美国纳税人买了500美元的比特币,随后由于这些比特币的市价上升,这位纳税人用它们购买了1000美元的商品,那他就必须为自己的收益交税。如果这位纳税人购买的是外币,在外币兑美元升值时他则不需要纳税。此外,比特币“矿工”必须按发现比特币的日期申报这些比特币的价值,而不是按把它们花出去的时间申报。也就是说,比特币相关税负需要立即缴纳,哪怕这位“矿工”打算把这些比特币保留到几年之后再用。最近,美国政府宣布将转让从“Silk Road”那里扣留的比特币,但要求买家表明身份,这必然会削弱人们的购买欲望并降低这些比特币的转让价格。
2013年12月以来,中国官方对比特币的态度一直没有发生变化。不过,中国政府不准国内银行跟比特币“交易所”发生业务往来,特别是将人民币存款从个人账户转移到“比特币中国”等方面。2014年4月28日,比特币中国在其微博上称,它的用户账户已经主动停止接受人民币存款。从那时起,中方一直不鼓励比特币“交易所”允许用户从账户上支取人民币。比特币在中国前景不妙,只有香港可能是个例外——香港企业界人士继续在进行比特币交易并在商业领域接受比特币;同时,香港还设有比特币ATM机。
但就比特币的投资风险而言,政府的看法也许的确有道理。最近,有报道称一个“采矿”群体已经控制了超过一半的比特币计算能力,这或许会让该群体有能力否决经其他“矿工”验证的比特币交易,或者重复使用同一批比特币而无需担心受到质疑。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些问题可能过于复杂难解。但6月中旬,比特币主要开发者和倡导者彼得•托德(Peter Todd)将自己的比特币抛售了一半,他说:“我了解到,让比特币变得有激励性的因素存在缺陷,原因有很多。退一步讲,即使仅考虑其中几条主要原因,在某个‘采矿’群体控制了50%的计算能力后,也会让人感到担心。”
Ⅲ 虚拟货币的发展对我国现实货币需求产生影响吗
比如QQ币,网游中的银两等等都是虚拟货币。往往现实中的货币可以直接转换成虚拟货币,虚拟货币虽不能直接转换成现实的货币,但是仍然可以通过网友私下的交易,转换成现实中的货币。 货币是由国家统一发行的,但是虚拟货币是由个别运营商自己发行并且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它的发行量。当这种出于运营商个人的商业利益发行的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的兑换流通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广,并部分地取代现实货币购买市场上的商品或劳务时,就等于增加了现实货币供给量。 目前看来,虚拟货币有越来越盛之势,部分虚拟货币已经演变成具有一般货币所具有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等特征,因此容易对现实中的通用货币产生冲击,从而影响到正常的金融秩序。
Ⅳ 国家为什么禁止虚拟货币交易
国家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1、价格波动剧烈,消费者保护缺失:
虚拟货币是网络化的产物,在网络内流动的数字化信息是所有人无法控制的。网络空间的代码是虚拟货币运行的基础,投资者只能通过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着虚拟货币。而虚拟货币服务机构的运营者可能通过控制代码而成为虚拟货币的实际操控者。
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市场投机气氛浓厚,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盲目跟风炒作,易造成资金损失。
2、躲避监管,成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比特币在所谓的“暗网”(DarkWeb)世界作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暗网”中充斥着各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比特币发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监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动便利等特征,已成为“地下经济”的首选工具。
比特币及交易所等产业链的存在,构筑了一个法定货币之外进行资产转移、融资的违规金融市场,增加了监管部门对金融安全和稳定的管理难度,滋长了监管套利、金融犯罪。它给金融市场带来的风险和社会安全隐患,已经远高于其创新价值。
(4)我国对虚拟货币流通进行限制的原因扩展阅读
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于2013年12月3日出具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虚拟货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其他虚拟货币这种不合法物的行为虽系个人自由,但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Ⅳ 怎样分析当前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
就目前而言,国内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交易处于关闭状态,不能够在交易所进行交易。
虚拟货币缺乏监管性,太过于自由;所以,当前我国对虚拟货币仍处于严重监管范围;当然了,对于虚拟货币区块链技术方面的研究,还是值得尝试的。
Ⅵ 为什么支付宝和微信都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啊
10月10日,国内两大支付巨头支付宝和微信同时发声,禁止将平台使用于虚拟货币交易。支付宝、微信为何会同时发声,记者了解到,这或许与近期某虚拟交易平台的一则动态有关。
支付宝、微信:一旦发现,坚决予以清退
国内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提供服务
实际上,一直以来,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多次要求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就明确,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规定,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同样的,央行营业管理部2018年1月发布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Ⅶ 中央对虚拟货币进行监制的目的是什么
虚拟货币作为电子商务的产物,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来越和现实世界交汇。然而,在虚拟货币日益长大的同时,相关法规却相对滞后,埋下了不少隐患。
网上虚拟货币的私下交易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双向流通。这些交易者的活动表现为低价收购各种虚拟货币、虚拟产品,然后再高价卖出,依靠这种价格差赢取利润。随着这种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现了虚拟造币厂。虚拟货币除了主营公司提供之外,还有一些专门从事“虚拟造币”的人,以专业玩游戏等方式获取虚拟货币,再转卖给其他玩家。以温州地区为例,大概有七八家这样的“虚拟造币工厂”,从业者达到四五百人。这样不仅给虚拟货币本身的价格形成一种泡沫,给发行公司的正常销售造成困扰,从而引发其他一些不良行为。
现代金融体系中,货币的发行方一般是各国央行,央行负责对货币运行进行管理和监督。而作为网络上用来替代现实货币流通的等价交换品,网络虚拟货币实质上同现实货币已经没有区别。不同的是,发行方不再是央行,而是各家网络公司。如果虚拟货币的发展使其形成了统一市场,各个公司之间可以互通互兑,或者虚拟货币整合统一了,都是以相同标准和价格进行通用,那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虚拟货币就是通货了,很有可能会对传统金融体系或是经济运行形成威胁性冲击。
Ⅷ 为什么微信、支付宝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
10月10日,国内两大支付巨头支付宝和微信同时发声,禁止将平台使用于虚拟货币交易。支付宝、微信为何会同时发声,记者了解到,这或许与近期某虚拟交易平台的一则动态有关。
支付宝、微信:一旦发现,坚决予以清退
国内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提供服务
实际上,一直以来,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多次要求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就明确,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规定,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同样的,央行营业管理部2018年1月发布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Ⅸ 为什么要遏制虚拟货币风险
继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公告》,ICO交易平台被央行等七部委公告全面叫停之后,9月14日,比特币中国宣布停止平台上所有数字货币交易;火币网、OKcoin等比特币交易平台也相继宣布下架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9月15日,火币网、OKcoin币行相继发布公告称,即日起暂停注册、人民币充值业务,将于9月30日前通知所有用户即将停止虚拟货币交易。并将于10月31日前,依次逐步停止所有数字资产兑换人民币的交易业务。消息一经发布,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市场形成巨大冲击,比特币交易价格持续跳水,迅速跌破20000元大关,让比特币投资者看得惊心动魄。
目前,我国已经入场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投资者大致可分为两类群体,一类是长期看好比特币,不管政策怎么变,他们都愿意继续持有比特币。这类群体如果是具有风险承受力的投资者,其作出继续持有比特币的决策也无可厚非。另一类是短期的投机者,他们遇到政策的变化和价格的波动,可能就会抛出比特币变现退出。如果我国比特币交易平台停止交易,这类群体应该尽快在平台公告的停止交易时间之前变现或提现。作为另类金融市场的投资者,在政策信息非常明确之后,应该意识到比特币投资风险,放弃任何侥幸心理和非理性冲动。总之,不管是继续持有还是抛掉,都应该对比特币的风险有“愿赌服输”、“买者自负”的态度。
中国政府防控虚拟货币风险,对虚拟货币说“不”,禁止发行代币进行融资,停止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集中竞价交易,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金融消费者的利益,防止比特币风险传染至我国金融体系,维护我国金融安全和稳定的重要举措。当前主权国家依然是世界政治的根本,这也是世界金融制度的特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试图挑战主权国家的货币发行权,要求货币发行去国家化等是行不通的。我国对于货币形态的数字化有着清醒的认识,也正在积极部署相关工作,央行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和数字货币研究所探索主权货币数字化。经过这一轮虚拟货币市场和监管的洗礼之后,我们期待,在央行主导下尽快推出我国自己的主权数字货币,助力我国数字金融早日走入全球化时代,继续引领全球数字金融的发展。
虚拟货币存在很多不可控风险,货币数字化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