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虚拟货币排査
Ⅰ 银行通过什么途径进行虚拟货币排查
中国银行没有和虚拟货币有什么交接,央行对比特币的态度是谨慎冷淡的。
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比特币风险通知,在通知中把比特币明确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先可以自由的买卖,否定了其货币属性,任何金融不得参与开展比特币相关业务。比特币之家网有全文。
央行行长周小川则表示,比特币像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不是由央行发行,央行无权取缔比特币。
Ⅱ 瑞波币暴跌18%,投资虚拟货币会有哪些风险
虚拟货币在许多国家并没有获得认可,所以很容易受到政策影响,而产生大量波动,所以投资虚拟货币需要格外谨慎。这次瑞波币的下跌主要是因为美国证监会对瑞波币的两名高管进行起诉,指控他们在没有进行注册的情况之下,发行了加密数字货币。从证监会提供的报告来看,瑞波币已经在没有注册的情况之下,发行价值大概有13亿美金的瑞波币,这项现象类似于公司在没有进行注册授权的情况之下,擅自进行股票发行,所以美国证监会对其高管提起了诉讼。
截止目前为止,瑞波币已经下滑了60%,一些早前持有瑞波币的大机构也对外宣布已经清仓了手里的瑞波币,受到这个消息的影响,盘内所有数字货币的价格都出现下滑,早前涨出新高的比特币,也下跌了不少。
Ⅲ 为什么支付宝和微信都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啊
10月10日,国内两大支付巨头支付宝和微信同时发声,禁止将平台使用于虚拟货币交易。支付宝、微信为何会同时发声,记者了解到,这或许与近期某虚拟交易平台的一则动态有关。
支付宝、微信:一旦发现,坚决予以清退
国内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提供服务
实际上,一直以来,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多次要求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就明确,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规定,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同样的,央行营业管理部2018年1月发布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Ⅳ 请问火币网的TRX及ATT的数字货币在证监会有备案合法吗
都没有的,所有的数字货币都没有证监会备案!!!国内,数字货币也没有说是归证监会管啊?国内政策很模糊,只是私下承认数字货币的财产和投资商品属性,国家不会保护你交易的,甚至很多时候都是打击数字货币交易所。94后火币网也从国内搬到国外去了,国家怎么监管?国家目前只是重视区块链,区块链相关企业要在网信办备案!!!
Ⅳ 数字货币是真是假国家一定监管,要是假的,被骗的是百姓,对国家也没有好处的,被骗的会持力不住
近年来,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炒作(如ICO、IFO、IEO、IMO和STO等)花样翻新、投机盛行,价格暴涨暴跌,风险快速聚集。相关融资主体通过违规发售、流通代币,向投资者筹集资金或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其本质上属于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ICO和虚拟货币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境内虚拟货币交易规模大幅下降,有效避免了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冲击。
Ⅵ 亚洲数字货币交易所TACU有没有通过受证监会监管
你好,现在国内还没有被认可的交易所哈,如果需要投资的话,可以看下年限久一点的,6年以上的,口碑一直好的,目前没有几家了,可以看下AEX、火币这些,如果是小白理财的话,可以看下AEX的理财超市,对新用户比较友好
Ⅶ 虚拟货币又集体崩盘,购买虚拟货币有哪些风险
因为虚拟货币没有监管,只是由一个公司开发的,所以主要考验的是这个公司是否是一个诚信的公司,如果想跑路也是随时都可以跑的,跟股票市场不同股票市场由中国的证监会进行监管,并且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所以这部分是有保障的,而虚拟货币已经有非常多的公司,都做了一段时间就跑了,大家冲进去的钱根本就提不出来。
并且虚拟货币因为没有什么监管,所以根本就没有人给他担保,这个公司的现金流,万一出现了什么问题,那受到损失的是所有购买这种货币的朋友,而不是公司自己,因为他没有足够的承兑能力,他也没有买保险,他也不受任何机构的监督和监管,那跑了也就跑了,根本就没有什么严格意义上法律的责任,甚至于你连这个公司的人是哪个都不知道。
Ⅷ 虚拟货币投资需要注意什么
虚拟货币投资风险较大,在我国已经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了。
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第三条 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四条 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代币发行融资交易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证监会对虚拟货币排査扩展阅读: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第一条 准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Ⅸ 中国现在有几家合法虚拟货币公司
2013年央行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后又传出央行约谈10余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相关负责人,明确要求其不得给比特币、莱特币等交易网站提供支付与清算业务。国内比特币价格从7000元左右一路跌至3300元。更有分析称比特币将退出中国,真的会这样吗?
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的是,中国虽然加大了比特币的监管力度,但是这也同样导致了比特币交易风险的进一步的上升,从比特币的本质上来讲,虚拟货币作为一种投资手段,风险不言而喻,如果没有人来接盘,那么比特币就缺乏开真正的价值,可能如网上所说虚拟货币很可能就像泡沫一般,最终消失在人们的记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