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虚拟货币监管动态
『壹』 cdc海外特区是不是传销
cdc海外特区已被警方定义为传销。以下为烟台网警发布:
又一个新骗局出现,该群目前至少已有数百人,对外宣称不用交一分钱,就有3000块返现,还有百年分权,到2020年可以翻8000倍,也就是到2020年就可以拿2400万。据了解,入群后须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电话等个人信息,而且还告知大家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个群聊。群中宣传的是关于所谓物联网公司的各种资料。
早在2017年5月份,反传销网就曾发表过《起底中国物联网CDC海外特区综合平台虚拟货币传销骗局》的内容,里面介绍CDC海外特区综合平台虚拟货币的套路都是骗局!
他们的通常套路是,首先打着旗号,免费入群;再次,通常每天有所谓的“领导”发一些洗脑的文字或者语音或者虚假的视频;最后,通过销售所谓的高收益的产品来进行传销或者非法集资。
烟台网警提醒:物联网就是通俗的物物联网,通过wifi将家中的空调、窗帘、冰箱等连入网络,通过终端或者手机APP进行控制,这是最基本的物联网。希望所有人擦亮眼睛,不要上当受骗,要谨记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昆明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两年时间,一分钱不花,还能从3000元翻成2400万元,这比印钞机速度还快啊!春城晚报记者查询后发现,都是套路啊!CDC海外特区综合平台虚拟货币的套路,和之前曝光过的“罗斯柴尔德家族LCF项目”金融诈骗根本没有多大差别。都是骗局!
(1)中国虚拟货币监管动态扩展阅读: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贰』 为什么支付宝和微信都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啊
10月10日,国内两大支付巨头支付宝和微信同时发声,禁止将平台使用于虚拟货币交易。支付宝、微信为何会同时发声,记者了解到,这或许与近期某虚拟交易平台的一则动态有关。
支付宝、微信:一旦发现,坚决予以清退
国内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提供服务
实际上,一直以来,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多次要求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就明确,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规定,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同样的,央行营业管理部2018年1月发布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叁』 虚拟货币是零售支付工具吗
每年两会,“不太喜欢那种创造一种可投机的产品,让人家都有一夜暴富的幻想”、“未来来讲可能传统的纸币、硬币这种形式的东西会逐渐缩小,甚至可能有一天就不存在了,”在3月9日的记者会上,这位中国金融监管层代表人物之一谈及对央行数字货币和比特币、ICO监管等话题时,表达了上述观点。
“这几项东西既可以是以区块链为基础的或者是分布式记账技术、DLT为基础的这种数字货币,也可以是在现有的电子支付基础上演变出来的技术。”他表示。
『肆』 艾尔发币在中国合法吗,在中国的上海有分公司吗
艾尔发币在中国是不合法,不合法的企业在中国是不能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4)中国虚拟货币监管动态扩展阅读: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伍』 中国虚拟货币牌照查询
虚拟货币在中国没有哪家是有牌照的,虚拟货币的诞生它不受任何国家、任何政府和任何金融机构所控制!它跟合不合法、传不传销没有任何关系!在很多国家连法官律师都还不知道他是什么的时候!他在全球已经早就流通被认可!法律怎么管他,你根本连认识它都来不及!它就成功了!中国电视台新闻频道的主持人,在报道比特币的时候!她说这种新型的东西我今天还是第一次听说!他居然在世界流通6年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共中央五大部委在2013年12月5日联合发文,说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底下,拥有参与的互联网金融的自由。 中央五部委的风险防范通知就是,对于互联网虚拟货币,民众在风险自担的前提下,有参与的自由。此条法律比营业执照还管用,但风险自担。这是党中央的指示,听党的话,跟党走,发我们的财!在今年四月份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上,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由于数字货币并非央行启动和批准的币种,因此谈不上取缔。数字货币属于数字资产,个人与个人之间可以自由交易。所以数字货币不是传销,不是资金盘,是一种理财投资。我说说BBT的奖金制度
BBT的收入有两种:
一 静态收入
800元一台造币机,每天产能为8个金币,
其中65%即5.2个金币,累积到100个可以买卖兑现成人民币,
另35%即2.8个金种子,累积到800个时,系统自动购买新的一台造币机,每天就多拿8个金币。
每台造币机,总共产1600金币,生产完后造币机停产,其中1040个转成金币可以兑现,560个转成金种子。
你可以选择在最初产生的金币中,满100就兑换成现金,先收回成本。
当然还有人这样操作:刚开始都不兑现,而采用复投。
BBT的第二个收入就是动态收入
第1个奖, 是业绩奖
每推荐一个人,获得100个金币,这个奖是秒结的。
第2个奖 是捡钱奖
a 双区排列,两层之内见点奖金为100个金币,
b 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两层(6个点位)占满,系统自动进入下一循环、
c 每个循环奖为600金币,无限循环。
如图所示,
只要你在最高位,不管你下面的6个位置是不是你推荐的会员,你都可以捡钱,这就是捡钱奖
同样的在1位置的会员可以捡3,4位置的钱,捡钱这3,4位置的会员不一定是1推荐的会员
同样的在2的位置的会员可捡5,6位置的钱,捡钱的5,6位置的会员同样的不一定是2推荐的会员,
捡钱无限循环,满6个就可以自动进入下一个循环,进入下一个循环也可以有机会捡钱
第3个是领导奖 拿1—10代日产能的10%
领导奖金,这是最最重要的一部分奖金,领导奖金可以拿10代以内每天所有产能10%,每天都有,而且随着你团队整体造币机数量增加,领导奖会不断上涨。需要注意的是推荐1人拿一代,推荐2人拿2代,以此类推。深度虽然有限,但宽度无限!每天的领导奖最高10000封顶!
假设你推荐的会员投资了800,那他每天就拿8个金币,那你每天就可以拿到他每天产能的10%,也就是0.8个金币,别看0.8个金币很少,但复利倍增的威力非常惊人
假设你直接推荐了10位会员,这10位会员都属于你的第一代,
这10位会员又分别推荐了10位,10*10就是100,这100位会员就算你的第二代,
然后这100个人每人又分别推荐10位,100*10就是1000,这1000位就算你的第三代,
那么你的前三代总共就有1110位会员,
按每人最基本投资800元买1台造币机计算,
那么你每天拿到的领导奖就是:0.8*1110=888,
想想每天轻轻松松赚888个金币是不是很开心?
而且领导奖金是可以连续拿到10代的,我上面举例
『陆』 十大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哪家比较好
十大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比较好的有:比特币中国、以太坊、门罗币、达世币、瑞波币等。
1、比特币中国
比特币中国(BTCC),是中国第一家,也是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由上海萨图西网络有限公司运营,成立于2011年6月9日。团队成员主要来自中国、美国硅谷和欧洲。
比特币中国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可靠交易平台,通过人民币买卖比特币。
用户也可以将比特币安全的保存在平台中。
比特币中国在高安全性和用户方便性上取得了最佳的平衡。
4、门罗币
门罗币(Monero,代号XMR)是一个创建于2014年4月开源加密货币,它着重于隐私、分权和可扩展性。与自比特币衍生的许多加密货币不同,Monero基于CryptoNote协议,并在区块链模糊化方面有显著的算法差异。
5、达世币
达世币,DASH原名叫做暗黑币,是在比特币的基础上做了技术上的改良,具有良好的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性,是第一个以保护隐私为要旨的数字货币,听名字也能感觉出来被黑市所喜。
达市币的主要特点如下:
1.双层奖励制网络,或者称为主节点网络技术;
2.即时支付功能,到账及时,且手续费较低;
『柒』 在海外,比特币是价值最高的虚拟货币,为什么在中国不承认比特币
与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不同,数字货币是区别于传统信用货币的一种全新的数字化信用货币。
月9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在回答有关数字货币的问题时,周小川行长表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作为零售支付工具并没有得到认可,目前央行不接受也不认可相关服务。同时,他还指出,央行正在与市场合作共同研发数字货币。
同时,周小川也指出,数字货币或许会对金融稳定、货币政策传导,产生一些不可预测的作用。因此,它需要动态的监管措施。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主任金煜也曾评论称,“虚拟货币”不仅可能让灰色交易甚至黑色交易藏身其中,还很有可能引发各类风险,“挤出”真正的金融创新,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
『捌』 怎样识别虚拟货币类传销骗局
识别虚拟货币类是不是传销骗局,有点牛头不对马嘴。
以发展下线为目的,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就是传销。
对于传销者,你可以拒绝加入。
『玖』 为什么微信、支付宝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
10月10日,国内两大支付巨头支付宝和微信同时发声,禁止将平台使用于虚拟货币交易。支付宝、微信为何会同时发声,记者了解到,这或许与近期某虚拟交易平台的一则动态有关。
支付宝、微信:一旦发现,坚决予以清退
国内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提供服务
实际上,一直以来,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多次要求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就明确,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规定,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同样的,央行营业管理部2018年1月发布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拾』 CDC海外特区董事局是传销吗
那他们为什么都在昆明,还唱歌搞文艺,还在培训!中国红梅集团博智大爱,是中国两字打头,那道说中国也是假的吗?请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