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虚拟货币交易所牌照
A. 马来西亚纳闽数字货币牌照怎么申请
合规化是数字货币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虽然各国对数字货币的监管越发成熟严格,但是这对行业长远发展来说是一大利好,给数字货币一个合格规范的市场才能让这个产业健康发展,参与者可以大规模进入,其实在这个过程中,除了一发达国家率先引领数字货币方面的规范化发展外,一部分小众国家及群岛也紧跟其上,积极利用数字货币升级改造原有的经济体系,正在这条通往区块链时代未来道路上脱颖而出。
马来西亚于2018年更新了法律框架,采用了加密货币监管规则后,。据他们称,转换非法定资金的交易所,交换商和组织被称为“报告代理人”。该领域的控制权交给了国家中央银行(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和主要监管机构证券委员会。它必须在ICO框架内规范关系并签发用于交换加密货币的许可证。
数字货币市场发生的变化,除了自身日益发展成熟因素的影响外,国家政策也是一个比较大的影响因素,放眼世界,各国对数字货币、ICO、交易所的相关政策不尽相同,而对数字货币的监管态度,也直接决定了区块链项目方和数字资产相关企业的落户选择、存续与发展,以及数字货币持有者的资产是否受法律保护等问题。
B. 马来西亚的虚拟货币宣布合法了吗
马来西亚国行:不承认不禁止虚拟货币 公众决定未来
国家银行总裁丹斯里慕哈末依布拉欣说,加密货币的概念文件将在本月敲定,并由公众决定这个虚拟货币的未来。
他提到,大马采取的应对方式与一些决定禁止加密货币的国家稍微不同,大马目前不会禁止它,而是交由市场决定加密货币的未来。关键在于我国必须了解它内部有些什么。
但在9月28日的时候,马来西亚第二大银行联昌国际银行(CIMB)高级董事兼全球负责人Dato Mohamad Zabidi bin Ahmad出席了一场名叫“OURCOIN”的交易所的启动仪式,并公开表示银行为其提供支持。
由此可见马来西亚虽没有肯定数字货币作为其法定货币,但是有选择一些项目进行支持,观察其发展,为之后的立法做准备。
C. 有哪些国家可以申请数字货币牌照
数字货币牌照的用处:1. 包装平台,好宣传2. 开展交易所币币交易与合约期货场外otc法币业务3. 平台合规,规避风险
D. 交易所数字货币牌照怎么选择
您好,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牌照种类很多 ,今天我们详细介绍拿的最多的数字货币牌照有哪些
牌照就相当于一个经营许可证,特别是火币相继拿下日本牌照、美国牌照以及在申请加拿大牌照之后,牌照更是被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获得美国MSB牌照也就意味着火币可以在美国大多数州合理的开展业务了。这就是目前各大交易所纷纷开始申请牌照的原因,要想正规合法的开展业务就要申请牌照。对于交易所来说牌照不仅仅可以增加客户的信任度、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也可以让交易所更好更快的合规发展。
第一名:美国MSB
影响力:
合规性:
申请难度:
在美国想要合法开展数字货币业务必须获得美国MSB牌照!火币,币安,OK,抹茶等一二线交易所均获得MSB,其含金量不言而喻。
第二名:新加坡基金会+法律合规意见书
影响力:
合规性:
申请难度:
一套完整的新加坡合规体系,也是很多项目方与交易所的不二之选!
第三名:爱沙尼亚MTR
影响力:
合规性:
申请难度:
爱沙尼亚是双牌照,数字货币牌照+钱包牌照,那么为什么会被排到第四?因为其政策时常变动,到时候申请难度较大,法人大概率会被抽查到当地面试,且前期资料需要准备的比较多,但你冲破重重阻碍,最后收获爱沙尼亚牌照,你会觉得一切都值得。
第四名:新加坡MAS
影响力:
合规性:
申请难度:
毋庸置疑,新加坡MAS牌照是目前含金量最高牌照之一,但是其申请门槛高,且下牌时间极长,让很多交易所望而却步......
第五名:澳大利亚AUSTRAC
影响力:
合规性:
申请难度:
之前因为申请难度大,费用较高原因AUSTRAC一直坐冷板凳。近期澳洲牌照放宽申请政策,更多的交易所会选择澳洲数字货币牌照,排名也会逐步上升!
美国MSB详细介绍
爱沙尼亚MTR详细介绍
新加坡基金会详细介绍
E. 办理数字货币资产交易所牌照选哪个国家好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目前全球所有颁发数字货币资产交易监管牌照的国家,真正意义上的数字货币交易/支付牌照的国家很少,比如:澳大利亚的AUSTRAC牌照、爱沙尼亚的MTR数字货币交易/钱包牌照,泰国TOKEN牌照,日本JVCEA虚拟货币交易牌照;
上述国家的数字货币交易牌照中其中日本、泰国牌照申请要求资质过高,很少交易所或个人达到资质要求;
澳大利亚AUSTRAC、爱沙尼亚MTR牌照这两个国家申请资质要求基本都可以达到。但爱沙尼亚自2020年3月10号起法案进行修改后,资质及验资、当地需实际办公场地法案公布后,申请周期也对应延长。
目前来说针对数字货币资产交易牌照只有澳大利亚的AUSRAC是最为合适的牌照,无需验资、办证金及当地办公地址,申请周期短,资质要求低,基本都可满足申请资质,国际知名度高,是目前性价比最高的牌照,可以直接考虑入手。
F. 常用的数字货币牌照有哪些
数字货币牌照的用处:1.包装平台,好宣传2.开展交易所币币交易与合约期货场外otc法币业务3.平台合规,规避风险
常用的牌照有:美国MSB、爱沙尼亚(双牌照 数字货币交易牌照和钱包牌照)、加拿大MSB、澳洲、开曼、新加坡、马来西亚、圣文森特、菲律宾等。
各国牌照要用当地的公司来申请,也可以先注册公司再申请牌照。也可以注册新加坡基金会,律师可以针对项目白皮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G. 火币刚拿下的马来西亚纳闽牌照好申请吗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蕞新资讯,11月25日火币官方消息,火币纳闽已于今年的9月份获得马来西亚纳闽当局颁发的数字资产交易经纪服务牌照;由此,火币纳闽已正式获得在马来西亚该地区运营期数字资产平台的经营许可。
马来西亚于2018年更新了法律框架,采用了加密货币监管规则后,。据他们称,转换非法定资金的交易所,交换商和组织被称为“报告代理人”。该领域的控制权交给了国家中央银行(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和主要监管机构证券委员会。它必须在ICO框架内规范关系并签发用于交换加密货币的许可证。
马来西亚数字货币申请所需资料
1、所有董事和股东公证过的护照复印件(两套)
2、所有董事和股东公证过的地址证明(两套)。可以是水电煤账单或者银行存款证明
3、银行推荐信
4、律师/审计员/公证处的推荐信
5、一位股东的银行存款确认函- 文件中注明蕞低MYR 500000 (approx. $123 000 USD)
6、上述文件都需要通过扫描发送进行初步审核
7、审核完成后,原件需要快递寄送
8、KYC文件申请要求
申请要求
1. 递交完整申请表LFB-MB,每财政年年尾6个月内递交一份审计财务说明拷贝文件和复印件,依照FSA要求递交数据和信息报告;
2. 蕞低资本不得低于50万林吉特或其他等值数额外币;
3. Labuan FSA还将考虑申请法人的风险预测、企业活动性质、规模、复杂性以及多样性;
4. 要求申请法人在纳闽设立配备办公设备且用于商业业务目的的实体办公室;
5. 公司控制人、主管以及首席职务官需满足适用性要求;
6. 公司内部建立一套合适的内部控制体系,以负责监督业务运营、合规性、企业管治和风险管理;
7. 确保公司(货币经纪商)的主经纪商或流动性供应商为合规受规管机构;
8. 拥有一位经由纳闽认证的外部审计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及向FSA报告;
9. 保留交易记录和账户记录,保留月度客户资金记录,不得挪用客户资金;
10. 数字/系统必须拥有IT技术支持;
11. 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向客户披露交易对手风险等级,明确金融工具定价,确保设立风险缓冲机制如止损订单
申请资格是什么?
1.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或密码用户处获得许可的密码交易所;至少1-2年从事可靠贸易业务的经验;
2.蕞低财务证明是20万美元。实收资本50万林吉特。(约12.5万美元)。
3.总监团队至少有2年经验。
马来西亚牌照监管范围包含:外汇、数字货币发行、资管,LFSA提供的货币经纪牌照与其它许可牌照不同,这个牌照是亚洲唯一对仅直通模式(STP)业务颁发的许可牌照(具体请看汇商《亚洲有一个国家屏蔽所有外汇经纪商网站》。获得这一牌照的经纪商只能运营订单匹配业务,而不允许成为任何订单的对手方。
H. 数字货币牌照怎么选择
您好,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数字货币牌照不算太多,但仅国家性质颁发的数字货币牌照也有一二十种。颁发数字货币牌照的国家有如爱沙尼亚 澳大利亚 美国 日本 泰国 瑞士 哈萨克斯坦 立陶宛 马来西亚 蒙古国 新加坡 菲律宾 越南等,需要补充的是加拿大在未来几个月内会颁发正真数字货币的牌照。这么多国家颁发的牌照该如何选择呢?。
数字货币牌照不算太多,但仅国家性质颁发的数字货币牌照也有一二十种。颁发数字货币牌照的国家有如爱沙尼亚 澳大利亚 美国 日本 泰国 瑞士 哈萨克斯坦 立陶宛 马来西亚 蒙古国 新加坡 菲律宾 越南等,需要补充的是加拿大在未来几个月内会颁发正真数字货币的牌照。这么多国家颁发的牌照该如何选择呢?
含金量型:加拿大MSB牌照,美国MSB牌照,美国MTL牌照,澳大利亚AUSTRAC牌照,爱沙尼亚MTR牌照、瑞士FINMA牌照,日本JVCEA牌照,哈萨克斯坦FSP牌照以及即将增加数字货币这一项的加拿大MSB牌照
每个牌照都收投资者认可的成都不同,其中牌照的含金量以及名气就是重要的指标。同时不同国家甚至同国家不同牌照如美国,他的申请和维护费用都是不同的。以上牌照都是含金量很高的牌照,至于费用高低和含金量没有太直接关系,如瑞士牌照,他需要实际办公,并且人工也贵,而且这不仅仅是数字货币牌照,他还是顶尖的外汇牌照那么费用可想而知。
推荐型:美国MSB牌照 加拿大MSB牌照 澳洲AUSTRAC牌照
推荐理由是这几款牌照价格相对较低,名气都很大
至于各种牌照办理的条件都各有不同,但首先都是用公司作为主体去申请牌照的。至于对交易所的资质审核,是否需要实际办公,是否需要保证金等就要看具体是哪款牌照。如果平台实力比较雄厚也比较推荐多办几块,也可以挑战一下瑞士 日本等颁发的数字货币牌照。
含金量型:加拿大MSB牌照,美国MSB牌照,美国MTL牌照,澳大利亚AUSTRAC牌照,瑞士FINMA牌照,日本JVCEA牌照,哈萨克斯坦FSP牌照以及即将增加数字货币这一项的加拿大MSB牌照
每个牌照都收投资者认可的成都不同,其中牌照的含金量以及名气就是重要的指标。同时不同国家甚至同国家不同牌照如美国,他的申请和维护费用都是不同的。以上牌照都是含金量很高的牌照,至于费用高低和含金量没有太直接关系,如瑞士牌照,他需要实际办公,并且人工也贵,而且这不仅仅是数字货币牌照,他还是顶尖的外汇牌照那么费用可想而知。
推荐型:美国MSB牌照 加拿大MSB牌照 澳洲AUSTRAC牌照
推荐理由是这几款牌照价格相对较低,这是其一。其二名气都很大,美国和澳洲都不用过多介绍都是世界几大金融中心之一,但爱沙尼亚却并不怯场甚至在业内稍微更加认同,这和爱沙尼亚举国发展数字货币的政策有关。
至于各种牌照办理的条件都各有不同,但首先都是用公司作为主体去申请牌照的。至于对交易所的资质审核,是否需要实际办公,是否需要保证金等就要看具体是哪款牌照。如果平台实力比较雄厚也比较推荐多办几块,也可以挑战一下瑞士 日本等颁发的数字货币牌照。
卓志咨询业务范围:
美国MSB牌照 、加拿大FintracMSB牌照、美国NFA会员牌照、美国RIA牌照,加拿IIROC牌照,爱沙尼亚MTR、澳大利亚AUSTRAC、英国FCA、马尔他监管牌照、巴哈马监管牌照、毛里求斯监管牌照、日本FSA金融监管、香港SFC金融监管、新加坡基金会、新加坡MAS金融监管、圣文森特外汇监管、VFSC瓦努阿图监管、阿联酋FSRA牌照、塞浦路牌照、伯利兹IFSC牌照、新西兰FSPFMA牌照、澳大利亚ASIC牌照、瑞士FINMA牌照、塞舌尔FSA牌照、开曼监管CIMA牌照,德国BaFI牌照、塞舌尔FSA牌照、伯利兹IFSC牌照、马来西亚LFSA牌照,俄罗斯CBR牌照、印尼牌照、爱尔兰CBI牌照、柬埔寨SECC牌照,哈萨克斯坦FSP牌照,立陶宛EMI牌照,巴哈马牌照、白俄罗斯牌照、法国BDF牌照、南非FSCA牌照等全球海外监管牌照。
I. 交易所数字货币牌照如何选择呢
以下为题主整理出目前项目方和交易所事情比较多的牌照,可供参考~
第五名:新加坡MAS
影响力:五颗星
合规性:五颗星
申请难度:五颗星
毋庸置疑,新加坡MAS牌照是目前含金量最高牌照之一,但是其申请门槛高,且下牌时间极长,让很多交易所望而却步......
J. 交易所合规金融牌照有哪些
金融牌照,即金融机构许可证,是批准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正式文件,凡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必须先取得与之对应的金融机构许可证。
在我国,金融牌照的种类多达25个,主要包括:银行、保险、券商、基金、信托、第三方支付、征信等,由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及其他机构分别审批。
央行审批
1.第三方支付
主要业务: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
主要法律:
(1)《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
(2)《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
2.征信
主要业务:征信业务
主要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征信业管理条例》
(4)《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3)第1号)
银监会审批
3.银行
主要业务:储蓄、信贷等业务
主要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2)《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信托(暂停发放)
主要业务:各类信托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等
主要法律:
(1)《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2号)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
(3)《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5号)
修订/修改情况: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13号)自2015年6月15日起废止。
5.金融租赁
主要业务:融资租赁、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等
主要法律:
(1)《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
修订/修改情况:原《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号)自2014年3月13日废止。
6.货币经纪
主要业务:促进衍生品交易、债券交易等经纪服务
主要法律: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
修订/修改情况: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13号)废止。
7.贷款公司
主要业务:各项贷款、贷款项下的结算、票据贴现
主要法律:
(1)《贷款公司管理规定》(银监发[2009]76号)
修订/修改情况:《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9〕6号)自2009年8月11日起废止。
8.消费金融
主要业务:发放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
主要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2号)
修订/修改情况:原《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9年第3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废止。
9.财务公司
主要业务:财务管理服务
主要法律:
(1)《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8号)
证监会审批
10.券商
主要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经纪、自营、直投、证券投资活动、证券资产管理及融资融券等
主要法律:
(1)《证券法》
(2)《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14年修订)
修订/修改情况:2017年3月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示今年将修改证券法。
11.公募基金
主要业务:公募基金、机构业务
主要法律:
(1)《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修正)
(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2012年9月20日证监会令第84号)
(3)《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0号)
修订/修改情况: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自2012年11月1日起废止。
12.期货
主要业务:期货业务
主要法律:
(1)《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2)《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0号)
修订/修改情况:自2014年10月29日起,以下三个法规废止:2007年4月9日发布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2011年11月3日发布的《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试行)》(证监会公告[2011]33号)、2012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11号)。
13.基金销售
主要业务: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
主要法律:
(1)《证券投资资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1号)
修订/修改情况:《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2号)自2013年6月1日废止。
14.基金销售支付
主要业务: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主要法律:
(1)《证券投资资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1号)
修订/修改情况:《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2号)自2013年6月1日废止。
15.基金子公司
主要业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
主要法律:
(1)《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2)《证券投资资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1号)
修订/修改情况:《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2号)自2013年6月1日废止。
16.证券公司专业子公司
主要业务:单项或者多项证券业务
主要法律:
(1)《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2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7.证券公司资管
主要业务:客户资产集合投资,或者客户资产专项投资
主要法律:
(1)《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3号)
(2)《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14年修订)
(3)《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28号)
修订/修改情况:以下两个法规废止:2012年10月18日公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7号)、2012年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29号)。
18.股权众筹
主要业务:股权融资
主要法律:
(1)《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证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
修订/修改情况:《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尚未发布。
保监会审批
19.保险
主要业务:财险、寿险、万能险;国内外再保险等
主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
20.保险代理、保险经纪
主要业务:保险中介服务
主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其他机关审批
21.小额贷款公司
审批机构:省级金融办公室
主要业务:无抵押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
主要法律:
(1)《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2)《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2.融资性担保
审批机构:省级金融办公室
主要业务: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
主要法律:
(1)《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委2010年第3号令)
23.融资租赁
审批机构:商务部
主要业务: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内资融资租赁
主要法律:
(1)《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商流通发[2013]337号)
(2)《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4]560号)
(3)《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本)
修订/修改情况:2016年初,商务部启动了《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24.商业保理
审批机构:商务部
主要业务: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
主要法律:
(1)《合同法》
(2)《公司法》
(3)《物权法》
(4)《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5)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
25.典当业务
审批机构:商务部
主要业务:典当业务
主要法律:
(1)《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
(2)《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