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平台与银行有联系吗
① 虚拟货币交易都是钱直接打对方银行账户吗
是的,但是在我们OKEX的商家都是有资产质押的,因此您不用担心哈~
② 大家谁知道,虚拟货币哪个平台出入金正常啊
之前也不知道找哪里,后来发现了toobi平台,安全, 在平台操作非常久,到账快
③ 为什么说虚拟货币得罪政府 理财平台得罪银行
虚拟货币如果可以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大家都不用国家发行的货币,那就没必要去赚国家基础货币了,也就不用去纳税了。
理财平台严重的冲击了银行的传统业务,投资者不再把钱存银行,造成银行揽储困难,借贷方有更便捷的融资渠道,也不会去银行贷款,银行也就失去盈利能力了。
如果您的问题得到解决,请给与采纳,谢谢!
④ 买虚拟货币必须用网上银行卡还是一般银行卡
买卖虚拟货币一般的银行可和网银都是可以的。只要可以进行转账就行。
2014年年央行约谈国内各主要第三方支付机构,要求其不得为比特币交易平台提供清算支付服务。随后,国内的比特币交易平台的网银在线充值、支付宝、财付通等充值方式均被中断。而交易平台有的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充值,有的开发了自己的充值码,购买充值码进行充值。
目前,国内的一些平台也支持支付宝充值和网银在线充值,在备注中不能提到比特币的相关信息。
2013年以来知名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福源币、狗狗币、瑞波币等等。
⑤ 虚拟货币平台行不行,知道的说下啊
不是坑人的,像toobi就行,出入金没问题,选对一个平台蛮重要的!
⑥ icc虚拟货币是和中国银行合作吗
无稽之谈,典型的传销话语。
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现可以自由的买卖。现阶段,比特币不是货币,比特币不能且应该改用于支付,禁止各金融机构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在2014年,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纷纷中断和交易平台的合作。
因此,ICC虚拟货币和中国银行也做纯属子虚乌有的事情,疑似一个传销骗局,慎重投资。目前打着比特币的幌子进行传销诈骗的活动数不胜数。作为一个投资者要多学习一些关于虚拟货币的知识,不要轻信虚拟货币造富神话。目前,比较知名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福源币、狗狗币等等,但这些币也总是被传销所利用。
⑦ 银行通过什么途径进行虚拟货币排查
中国银行没有和虚拟货币有什么交接,央行对比特币的态度是谨慎冷淡的。
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比特币风险通知,在通知中把比特币明确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先可以自由的买卖,否定了其货币属性,任何金融不得参与开展比特币相关业务。比特币之家网有全文。
央行行长周小川则表示,比特币像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不是由央行发行,央行无权取缔比特币。
⑧ 第三方支付企业和银行是怎样的关系
很多大大可能不太了解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的关系,这里简单介绍一下,希望各位大大多做了解
1.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的风险第三方支付,从事的业务介于网络运营和金融服务之间,其法律地位尚不明确。虽然多数第三方支付试图确立自己是为用户提供网络代收代付的中介地位,但是从所有这些第三方支付实际业务运行来看,支付中介服务实质上类似于结算业务。此外,在为买方和卖方提供第三方担保的同时平台上积聚了大量在途资金,表现出类似银行吸收存款的功能。按照中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是银行的专有业务。第三方支付平台经营的业务已突破了现有的一些特许经营的限制,究竟应当如何定位,是我们应该深思的问题。
2.在途资金和虚拟账户资金沉淀的风险在支付过程中,无论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还是内部交易模式,都有一种资金吸存行为,当吸收的资金达到相当的规模以后,就产生了资金安全问题和支付风险问题。
(1)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中,沉淀下来的在途资金往往放在第三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中,一般商家的资金会滞留两天至数周不等,这部分在途资金,可能发生的风险有:第一,在途资金的不断加大,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信用风险指数加大。第三方支付平台为网上交易双方提供担保,那么谁来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第二,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有大量资金沉淀,如果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则可能引发支付风险。
(2)在内部交易模式下,涉及到虚拟货币的发行和使用。目前虚拟货币尚未纳入央行的监管范围,且游离于银行系统之外,难以跟踪平台内部的资金流向,它将对现实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还不明确。但目前虚拟货币的发行是完全不受控制的,当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和使用虚拟货币后,一旦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对接出现问题时,将是一个巨大的灾难。没有人愿意为这种风险买单,也买不起。
3.《反洗钱法》带来的洗钱风险央行在发布的《反洗钱报告》中称,网上银行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的比重上升迅速,而且交易大都通过电话、计算机网络进行,银行和客户很少见面,这给银行了解客户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成为洗钱风险的易发、高发领域。
银行关系
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银行的微妙关系
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银行的关系比较微妙。第三方支付一旦做大,将与银行的网上银行及网上支付抢生意,甚至有可能会取得银行牌照、变身做零售银行的可能,因此它的靠山银行绝对不会养虎为患。反过来说,第三方支付也为将来银行推出网上电子支付业务扮演了排头兵冲锋陷阵的角色,使银行网上电子支付业务的推出更容易一些,因此银行目前也不想做得太绝,把其扼杀在摇篮中,这有点卸磨杀驴之嫌。但还是那句话,在商场上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
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的业务冲突
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的业务冲突目前看来不是很明显,但在不远的将来就会越来越明显,但如前所述,由于第三方支付在以前也为银行做了不少有益的事,马上翻脸扼杀第三方支付银行可能也有所顾忌,因此银行业为了避免同第三方支付企业撕破脸,就曾给第三方支付企业指出一条出路,某银行行长就曾直言不讳的表示:“如果是C2C的形式,第三方支付就很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卖家众多、也比较零散,管理需要耗费很多时间,银行的精力有限; 但如果是B2C,一些大商户不见得比第三方支付机构能力弱,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直接介入就可以了。”言下之意,第三方支付还是到C2C去发展吧。可是 C2C平台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支付平台,这条路能走得通吗?
目前国内比较畅销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即为支付宝,支付宝目前已经在全国各地开通手机缴费、煤气水电缴费等等,而这些不就是B2C么?而阿里巴巴公司旗下兼容B2B、B2C、C2C,顾名思义,唯有支付宝可以在中国行得通、走得远。
相关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21日发布央行令,制定并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办法》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主要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央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其中网络支付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办法》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对于支付业务申请人资格,《办法》规定,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支付机构不得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在客户合法权益保障方案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客户知情权的保护措施,明确告知客户终止支付业务的原因、停止受理客户委托支付业务的时间、拟终止支付业务的后续安排等;对客户隐私权的保护措施,明确客户身份基本资讯的接收机构及其移交安排、销毁方式及其监督安排等;对客户选择权的保护措施,明确可供客户选择的、两个以上客户备付金退还方案等。客户合法权益保障方案涉及其他支付机构的,还应当提交与所涉支付机构签订的客户身份基本资讯移交协定、客户备付金退还安排等证明文件。
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支付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确定其支付业务的收费专案和收费标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未明确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支付机构可以按照市场原则合理确定其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支付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披露其支付业务的收费专案和收费标准。支付机构有互联网网站的,还应当在网站主页显著位置进行披露。
此外,支付机构调整支付业务的收费专案或收费标准的,应当综合考虑市场供求关系、客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支付机构在实施新的支付业务收费专案或收费标准之前,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连续公示调整事项30日。支付机构有互联网网站的,还应当在网站主页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支付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将上一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报送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支付机构在《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任一会计年度内亏损或连续多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亏损超过其实缴货币资本的40%的,应当在下一会计年度的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等。
⑨ 虚拟币放平台上,和放钱包里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虚拟币放平台就是属于平台操控,虚拟币放钱包还是自己在操控。
2、安全性不同
虚拟币放平台假如这个平台倒闭了,那钱就没了,而虚拟币放钱包里,不管这个平台有没有倒闭,这个虚拟币都不会有任何损失。
3、交易不同
虚拟币放平台可以公开销售或买卖,而虚拟币放钱包只能私下进行交易。
(9)虚拟货币平台与银行有联系吗扩展阅读:
虚拟币的风险:
1、模型风险
虚拟货币并非真实货币,没有中央银行在背后进行总量控制和宏观调控,其是否值钱完全看其供应量。
2、流动性风险
虚拟货币经常因为市场深度不足,在非理性繁荣思维或突发性恐慌后,市场价格暴涨暴跌,很难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尤其在大资金或大批量虚拟货币进入市场时,此现象尤为明显。
3、平台风险
当前诸多的虚拟货币平台,基本都需要将资金存入该平台进行买入或卖出。有些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的加入,往往会提供手续费免费的优惠条件,但有些免费的平台风险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