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虚拟货币打擦边球做赌博
『壹』 风险大,利润大的生意,不触犯法律,最好擦边球。赌博除外
风险投资,简称高利贷
『贰』 做电玩生意是否违法。。
现在查电玩之所以查的那么严 主要都是由于一些电玩游戏伴随赌博活动 电玩明做赌博暗做
其实 如果你领取到合法的执照 就证明你的行为是法律所认可的
至于你想卖盗版 这个就不允许了 是要受到处罚的 因为随着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不段加强 对盗版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
不过 做生意吗 就得打点擦边球 其实 我觉得只要你不弄赌博的机器 有几个盗版的问题不会太大 当然正版的要多一些~~
『叁』 网络上赌博报警后钱还能追回来吗
不会追回的,公安机关坚决打击网络赌博,参与赌博后再去网络“维权”无异于自曝违法行为。
为有效净化网络空间,加强社会治安环境治理,公安机关对于网络赌博行为,将依法持续予以坚决打击。广大网友要积极参与配合,发现可疑线索及时举报,而不是心存侥幸、深陷其中,输光赌资后再去“维权”。
(3)用虚拟货币打擦边球做赌博扩展阅读:
网络博彩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传统的博彩转移到网络上。这一类的博彩公司一般会把总部设置在国外,一些赌博合法性的国家,例如: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柬埔寨、缅甸等的一些博彩公司就是合法的赌场。利用网络互动性强、隐蔽性强、支付方便、证据保全难等特点开展博彩活动,由于网络的即时性和跨区域性更有可能大大增加参赌的范围,从而使网络博彩的数额不断升级。
第二类是网络游戏中衍生的一些博彩活动。即“变相的博彩类网络游戏”,涉及网络游戏服务、虚拟货币、第三方交易平台等多个环节,采取一些打法律“擦边球”的形式,赌资往往不直接与人民币挂钩。与前一类博彩形式相比,在界定上有一定的困难。而这种网络博彩形式一旦发展起来,由于其相当的隐蔽性和中国庞大的网络游戏用户的存在,其传播范围可能更广、发展变化更快。
『肆』 由于网络赌博,银行卡被警方冻结,多久会解冻
银行卡被公安要求法院冻住,置疑跟网络赌博有联系,合作公安查询,查询完成后,如无其他问题,账户会及时冻住。
银行卡被公安冻住置疑跟网络赌博有联系应该帮忙公安查询,如果与网络赌博没联系,可以延聘律师向公安、检察院出具法律意见书帮助。尽早免除银行卡的冻住,六个月内即可免除。
(4)用虚拟货币打擦边球做赌博扩展阅读:
第一类是传统的博彩转移到网络上。这一类的博彩公司一般会把总部设置在国外,一些赌博合法性的国家,例如:
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柬埔寨、缅甸等的一些博彩公司就是合法的赌场。利用网络互动性强、隐蔽性强、支付方便、证据保全难等特点开展博彩活动,由于网络的即时性和跨区域性更有可能大大增加参赌的范围,从而使网络博彩的数额不断升级。
第二类是网络游戏中衍生的一些博彩活动。即“变相的博彩类网络游戏”,涉及网络游戏服务、虚拟货币、第三方交易平台等多个环节,采取一些打法律“擦边球”的形式,赌资往往不直接与人民币挂钩。
与前一类博彩形式相比,在界定上有一定的困难。而这种网络博彩形式一旦发展起来,由于其相当的隐蔽性和中国庞大的网络游戏用户的存在,其传播范围可能更广、发展变化更快。
『伍』 用虚拟货币发工资有多种限制
目前,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管理是:只准许用真实货币购买虚拟货币,而不允许将虚拟货币反过来转换为真实货币。然而,已经有某些虚拟货币,开始通过积分送礼等形式,在打虚拟货币转换为真实货币的擦边球,跃跃欲试地要打通这种通道。如果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的兑换很通畅,实际上意味着网游商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现实的金融权力,特别是当虚拟货币取得广泛统一的时候。这会给现实的金融秩序造成混乱,个别惟利是图的网游商可以从中浑水摸鱼,而受害的可就不只是玩家了。 目前国家对网游业持“鼓励、引导、扶持”的态度,但这并不意味着放任网游商为所欲为。尤其对于敏感的金融问题,业内人士表示,网络虚拟货币应当由金融当局统一监管,若不纳入现有货币监管体系,则可能对央行的货币政策产生影响甚至失效,虚拟的货币会严重干扰真实世界的货币秩序。
『陆』 能赚钱,月收入万以上,甚至翻几翻,最好和法律打擦边球的更好,直接说,不会判死刑的我都做
网络赌博或者赌场最多3年,诈骗也是最多3年,赌博网站一年几亿更开玩笑一样,所以法律真要改改
『柒』 菲律宾哪一家不正规公司被封了
网络博彩公司。
『捌』 中国法律游戏奖励现金限制是多少
中国法律或其他法律文件目前并没有对网络游戏中的“赌博”进行直接和明确的定义,但我们还是能在《通知二》和《管理办法》中找到下列相关规定:
《通知二》第二十条:“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在用户直接投入现金或虚拟货币的前提下,采取抽签、押宝、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分配游戏道具或虚拟货币。”
《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
综合上述规定不难看出,构成通常所说的游戏中“赌博”的关键要素是“投入现金或虚拟货币”及“以偶然方式获得游戏产品和服务”。《通知一》中还就可能导致赌博行为的“便利条件”进行了限制性规定:
《通知一》第三条:“……开设使用游戏积分押输赢、竟猜等游戏的,要设置用户每局、每日游戏积分输赢数量,不得提供游戏积分交易、兑换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兑换现金、财物的服务,不得提供用户间赠予、转让等游戏积分转账服务,严格管理,防止为网络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有关上述规定 “虚拟货币”和我们通常知晓和理解的“游戏币”的区别和联系,请大家参阅《为什么要在游戏设计中区分虚拟货币和游戏币》一文。
二、目前网络游戏中常见赌博风险提示
目前网络游戏中出现的赌博行为,除了《通知二》中描述的“抽签、押宝、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外,还有如下常见可能涉及赌博的游戏设计或运营方式,其中,除开箱子的游戏玩法被明令禁止外,其他均属于通常所说的“擦边球”的做法:
1、“开宝箱”或“开箱子”的法律风险。
在这种“模式”下,玩家在完成部分游戏任务后,可以获得若干宝箱,宝箱内可能存放了游戏奖励,也可能只是个空箱子,结果如何只有等玩家打开宝箱才知道,但玩家只有在花费现金或“虚拟货币”购买专门钥匙后,凭钥匙才能打开箱子。而这显然是与上述《通知二》的规定相悖,而《通知二》中的这一规定也在《管理办法》中得到再次明确。
『玖』 我想学炒股 有没有一款使用虚拟货币但却是真实股市的游戏
没有,也不可能有,虚拟货币本身就是打法律擦边球,难道要别的股民接受你虚拟货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