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虚拟货币新闻
1. 是传销还是非法集资,坑人无数的虚拟货币是怎么得逞的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2. 新闻联播非法集资内容
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有二个: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集资诈骗罪。
量刑要看具体情节。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2、【集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3. 韩国知名虚拟货币交易所被查,这个交易所可能犯了什么事
对于虚拟货币,大家应该都不陌生,还记得最先映入大家的视野当中的虚拟货币应该就是“QQ币”。当时通过“Q币”购买很多游戏道具,虚拟服装,或者是充值一些会员等等都会用到“Q币”。然后随着网络不断发达,电子商业也越来越火爆,很多企业都会在网络上进行商品买卖,然后在网络上直接进行交易,这个时候的货币,作为最初的“一般等价物”,为了能满足网络上的虚拟需求,不必再以真实货币的形式出现,虚拟货币便应运而生,成为了网络上金融等商业的主要流通手段。
4. 男子集资诈骗上千万潜逃境外!前妻利用“比特币”为其洗钱,后来怎么样了
该男子名为陈某波其前妻名为陈某枝,现在陈某波依然境外潜逃而陈某枝已经被相关部门逮捕,最终陈某枝被判处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以罚金20万元。
一.男子集资诈骗上千万
根据媒体报道陈某波在没有得到国家任何部门的批准情况下,私自成立金融信息服务公司,这个公司是陈某波敛财的幌子,陈某波以公司的名义在社会上发放理财产品,并故意诱导他人购买,在此以后陈某波自行决定理财产品的涨跌,并且在后期拒绝像客户兑付资金。 随后陈某波还开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私自发行虚拟货币并诱导他人进行投资买卖,最后拒绝投资者提现。在被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后,陈某波迅速逃离到境外,根据估算,陈某波涉嫌集资诈骗的金额高达上千万。
虽然陈某波逃离境外,但是相信他总会有落网的一天,也希望大家在做投资理财时一定要选择国家的正规公司,避免上当受骗。
5. 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线交易的虚拟币种涉嫌传销是什么罪
可能会涉及非法集资以及传销等相关刑事犯罪。
(1)目前没有法规对交易平台进行规范,但是交易平台也应尽到审核义务,例如,在上线交易各种网络虚拟货币时,应审核该币是否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网络虚拟货币。
(2)如果交易平台明知上线交易的币种涉嫌传销,但为了收取提成,还为该币种提供交易服务,推动其发展,一旦该币种被认定构成传销,交易平台或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3)同时,虚拟货币交易机构的账户上存储了客户大量资金,但是,各家网络虚拟货币交易机构并无获批吸收公众资金的资格,这使得交易机构面临非法集资的潜在风险。
2017 版《互联网传销识别指南》 ( 以下简称《指南》 ) ,列举了虚拟货币和传销货币的几种区别:
(1)从发行方式上看,虚拟货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是去中心化的发行方式;而传销货币则主要由某个机构发行,并且采用拉人头的方式获利;
(2)从交易方式上看,虚拟货币是市场自发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规模后逐渐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完成交易,而传销货币则由某个机构自己发行,并且自建平台来进行交易;
(3)从实现方式上看,虚拟货币本身是开源程序,而传销货币的开源是完全抄袭别人的开源代码,且没有使用开源代码来搭建程序,其本质跟 Q 币一样是可受网站控制的。
6. 成都大佬用虚拟货币洗钱属于非法集资吗
成都大佬用虚拟货币洗钱,属于非法集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网络上对于非法集资的定义,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并且在我国明确规定投资虚拟货币属于违法活动,而且我国是明确禁止虚拟货币流通和交易的。
7. 虚拟货币都是搞非法集资的吗除了比特币之外,还有没有其他正规的币种
非法集资的都不是真正的虚拟货币,骗人的“虚拟货币”有一个很显著的特点就是投资收益的单边上涨,真正的虚拟货币总量有限,价格波动,有涨有跌,但非法集资骗局下的虚拟货币价格往往单边上涨,投资者账面的资产一直在增值,可一旦骗局无法继续下去,这些假的虚拟货币就一文不值,投资者血本无归。目前除了比特币之外,还有ETH以太坊、USDT泰达币、INMI英迈币等正规币种。
8. 韩国知名虚拟货币交易所被查,这是咋回事
最近一段时间有不少朋友对于虚拟货币是非常感兴趣的,也有很多人因此获得了非常高的收益,不过在韩国有一个知名的虚拟货币交易所却被查了,在这种情况下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之,所以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在这个虚拟货币交易所之中存在着传销诈骗案的情况,涉案金额更是达到了98亿元,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自然也会引起很多人的关注。
相信随着这一个新闻曝光之后,一定有越来越多的人在投资,比他低的时候更为谨慎,其实其他的虚拟货币也是需要我们格外关注的,只有提升了警惕的心理,才能够让我们的资金变得更为安全。
9. 现阶段虚拟货币有法律约束吗Q币非法集资了吗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不是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