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虚拟币百科 » 法院判刑虚拟货币

法院判刑虚拟货币

发布时间: 2021-07-11 02:55:32

1. 窃取虚拟货币如何定罪

2018年2月10日消息,2017年9月4日,国家七部委发布生效了规制代币发行活动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中对于各类代币及“虚拟货币”的性质做出了明确定义: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尽管如此,不能否认的是,各类“虚拟货币”仍然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是持有人的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对此类代币实施的偷窃行为,究竟应当如何认定其行为性质呢?

笔者拟通过一则有关新闻报道及相关案例对此类问题进行探讨,以起到保护“虚拟代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的作用。

偷窃比特币

近日,一则新闻报道称,北京海淀警方破获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嫌疑人仲某利用自己管理员的权限,修改公司电脑内应用程序,盗取100个比特币,还未来得及销赃,仲某便被警方抓获。目前,仲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刑事拘留。

从报道中可以看到,对于行为人偷窃比特币的行为警方是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而对其予以刑事拘留的。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指的是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以及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

笔者看来,该罪名在我国《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之中,即该罪名保护的法益实质上是我国社会的公共秩序,而并非数字货币持有人的财产利益,实际上否认了数字货币的财产价值,而是仅仅将其作为一种计算机系统中的数据或系统功能而进行保护的。这样的做法笔者认为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首先,我国2013年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提到,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因为其在性质上来看应当属于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通知》中也明确提到,比特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作为一种虚拟商品,其背后所具备的财产价值不可忽视。

其次,我国去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尽管只是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不能否认的是这表明了我国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态度。虽然我国尚未有针对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专门法律,但是从民法总则的规定来看,预测未来必然会有相关内容的立法。

最后,从相关案例中我们也能够看到,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的认可。2013年4、5月,刘某预谋成立比特币交易平台,遂招募金某、黄某金(均已判刑)共同组建 “比特币”交易平台。期间,刘某、黄某金、金某和被告人贺某除了其他直接盗取客户资金的行为外,还频繁通过变卖客户的比特币来兑现人民币,转走了网站上的120个比特币。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予以定罪处刑,被告人所转走的比特币也是被纳入了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中的。因此,从司法案例中也可得出国家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财产属性的认可。

基于以上原因,笔者认为,对于偷窃虚拟货币的行为仅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予以规制,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我们应该正视其背后所隐藏的财产价值,考虑我国《刑法》中侵犯财产犯罪罪名的适用。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有效保护我国数字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与财产。


2. 民间借贷返还用虚拟货币当事人同意后又反悔法院怎么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所以,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率过高的,法院不能支持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计付的利息,也不能一概地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倍或4倍去计付利息,而是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结合本地的经济状况和群众的生活水平来确定利率。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的规定精神,一般确定的利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1倍是比较恰当的,但决不能高于4倍。所以,审判实践中那种利息约定过高便认为是高利贷而不支持当事人的利息请求和一概地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倍或4倍计付利息的做法都是不适当的。第1页共1页

3. 伪造货币会被判多少年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首要分子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三千张(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行为人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与他人事前通谋,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法院判刑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仿照真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特征非法制造假币,冒充真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的“伪造货币”。对真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移位、重印等方法加工处理,改变真币形态、价值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的“变造货币”。

第二条:同时采用伪造和变造手段,制造真伪拼凑货币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以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

第四条: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为对象的假币犯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至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假普通纪念币犯罪的数额,以面额计算;假贵金属纪念币犯罪的数额,以贵金属纪念币的初始发售价格计算。

4. 美国联邦法院判决比特币是合法币,比特币是什么

简单来说,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货币。像股票一样,它可以进行投资和买卖。专业术语来说呢,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


但是毕竟比特币的性质和模式与其他货币不同,未来可能会繁荣发展。也可能会像经济泡沫一张破灭,这一切都是未可知的。如果大家进入比特币市场一吵二空,那么其都不会变成真正的货币,因为价格的波动浮动是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的,有盈即有亏。所以,比特币的投资需谨慎,没有充分的把握不要轻易去尝试。

5. 诈骗价值10万的虚拟币能判多久

网络虚拟游戏币骗走4000元,涉嫌诈骗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6. 伪造货币犯罪情节严重该判死刑吗

根据目前施行的《刑法》规定,伪造货币罪最重处罚是无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三千张(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行为人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与他人事前通谋,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6)法院判刑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案例:伪造贩卖货币 五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并罚金

为了获取高额的利润,五名被告人铤而走险,居然打上了伪造贩卖货币的主意。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以伪造贩卖货币和购买假币罪判处被告人胡艳南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被告人由杰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薛玉虎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被告人由甲龙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被告人石道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间,被告人由杰向被告人胡艳南、石道伟购买20元面额假人民币的半成品,后被告人由杰将购买后的假人民币半成品邮寄至龙岩市新罗区,由被告人薛玉虎、由甲龙在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石桥村一出租房内为20元面额假人民币半成品烫制金线。

被告人薛玉虎、由甲龙将烫制金线后的2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半成品按被告人由杰提供的买家信息,通过速运发往全国各地。至案发时止,被告人由杰、薛玉虎、由甲龙通过此方式共伪造货币总额1114170元进行出售。

2016年2月中旬,被告人由杰、胡艳南为赚取利润,开始谋划自己印制20元面额假人民币,被告人由杰在QQ聊天中知道钟晓聪(另案处理)存有假人民币模板,就通过QQ联系上钟晓聪,让钟晓聪为其自己及被告人胡艳南提供并调制20元人民币面额的假币模板,被告人胡艳南为此给钟晓聪1000元报酬。

之后被告人胡艳南在家利用钟晓聪提供的模板印制了10974张20元假人民币(其中3000张已通过钟晓聪卖出),印制假币总面额219480元。

2016年3月份开始,被告人石道伟为赚取利润,自己购买了电脑、彩色打印机、烫金机等设备自己印制假人民币,至案发时止,共伪造了24张20元版本的假币,面额共计480元。

2015年12月14日至2016年1月4日,被告人胡艳南向网友“晓晓”购买半成品的20元面额假人民币,金额共计801000元,后通过支付宝交易的方式分18次出售给被告人由杰。被告人由杰将该假人民币寄至龙岩市新罗区,再由被告人薛玉虎、由甲龙烫制金线后进行出售。

2016年2月19日至20日,被告人石道伟向网友“不良帅”购买半成品的面额20元假人民币,金额共计24000元,后通过支付宝交易的方式出售给被告人由杰。被告人由杰将该假人民币寄至龙岩市新罗区,由被告人薛玉虎、由甲龙烫制金线后进行出售。

7. 网络虚拟货币被盗的话多少钱够立案多少够判刑

这要看当地的立案标准,一般在800-2000为起点,当然这得要虚拟货币可以折算成人民币

8. 虚拟货币涉及金额到达几百万怎么判

这个要看国家的法律规定了,涉及到金额,如果上百万的话,这个估计判刑会判的很多,这个你可以具体咨询一下,网上的在线律师。

热点内容
微信里的QQ农场怎么挖矿 发布:2024-11-19 17:05:04 浏览:861
比特币是合约吗 发布:2024-11-19 16:56:06 浏览:557
区块链是风口也是未来 发布:2024-11-19 16:46:36 浏览:711
币圈空投什么意思 发布:2024-11-19 16:46:30 浏览:534
虚拟币挖矿项目挂假单 发布:2024-11-19 16:41:38 浏览:14
区块链技术概念股一览表 发布:2024-11-19 16:38:37 浏览:412
区块链网络舆情 发布:2024-11-19 16:32:23 浏览:856
以太坊钱包插件 发布:2024-11-19 16:03:35 浏览:537
比特币可以买涨跌吗 发布:2024-11-19 15:59:11 浏览:475
在韩国比特币合法吗 发布:2024-11-19 15:44:37 浏览: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