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货币或虚拟货币
⑴ 电子货币是虚拟货币吗
不是,例如电子银行,他还是现实中的钱,只是中介是在网络完成,所以应该是现实货币。
⑵ 虚拟货币属于电子货币吗
虚拟货币和电子货币有重合性,没有隶属的关系。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福源币等等。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的传说。
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是指用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通过使用某些电子化方法将该数据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从而能够清偿债务。
⑶ 虚拟货币和电子货币是一个概念吗
虚拟货币和电子货币不是一个概念。
电子货币的定义是,用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通过使用某些电子化方法将该数据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从而能够清偿债务。电子货币是消费者向电子货币的发行者支付传统货币,而发行者把与传统货币相等价值的法币,以电子形式储存在消费者持有的电子设备中。
电子货币是法币的电子化,包括我们常见的银行卡、网银、电子现金等,还有近年来发展起来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宝、财付通等。这些电子货币无论其形态如何、通过哪些机构流通,其最初的源头都是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币。
但虚拟货币是非法币的电子化,其最初的发行者并不是央行。比如,腾讯Q币以及其他的游戏币等,这类虚拟货币主要限于特定的虚拟环境里流通。之后出现的比特币,通过区块链技术较好地解决了去中心化、去信任的问题,实现了全球流通,在世界范围内受到追捧。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统称为数字货币。
⑷ 虚拟货币和电子货币的区别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壮大,在给广大网民提供大量免费服务的同时,根据公司盈利需要和用户多样化需求,各个网站纷纷推出了收费服务项目。这也推动了虚拟货币的产生。
不少门户网站、网络游戏运营商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很早就开始提供虚拟货币以供使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市面流通的网络虚拟货币(简称网币)不下10种,如Q币、网络币、酷币、魔兽币、天堂币、盛大(游戏区)点券等。以Q币为例,使用者超过两亿人。业内人士估计,国内互联网已具备每年几十亿元的虚拟货币市场规模,并以15%~20%的速度成长。
在市场经济中,需求会刺激创新,创新反过来能拉动需求。虚拟货币的日渐火爆正是在用户的需求和企业的创新中完成的。目前中国网络市场的虚拟货币种类之多,不胜枚举,其中腾讯公司依托庞大的QQ用户,随着即时通信市场的成熟,也适时推出了Q币。
不可否认的是,虚拟货币让我们感受到购买网络服务的便利性,这是网络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但目前网络虚拟货币已经悄然变身,形成庞大的交易市场。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林顿·拉鲁什也曾经预言:从2050年开始,网络的虚拟货币将在某种程度上得到官方承认,成为可以流动的通行货币。如此规模的市场和光明前景,使不少公司已经跃跃欲试,意图占领这块市场。现在看来,网络、PAYPAL(贝宝)和腾讯处于领先地位。
电子货币是就现阶段而言,大多数电子货币是以即有的实体货币(现金或存款)为基础存在的具备“价值尺度”和“价值保存”职能,且电子货币与实体货币之间能以1
:1比率交换这一前提条件而成立的。
而作为支付手段,大多数电子货币又不能脱离现金或存款,是用电子化方法传递、转移,以清偿债权债务实现结算。因此,现阶段电子货币的职能及其影响,实质是电子货币与现金和存款之间的关系。
目前,我国流行的电子货币主要有4种类型。
1、储值卡型电子货币。一般以磁卡或IC卡形式出现,其发行主体除了商业银行之外,还有电信部门(普通电话卡、IC电话卡)、IC企业(上网卡)、商业零售企业(各类消费卡)、政府机关(内部消费IC卡)和学校(校园IC卡)等。发行主体在预收客户资金后,发行等值储值卡,使储值卡成为独立于银行存款之外新的“存款帐户”。同时,储值卡在客户消费时以扣减方式支付费用,也就相当于存款帐户支付货币。储值卡中的存款目前尚未在中央银行征存准备金之列,因此,储值卡可使现金和活期储蓄需求减少。
2、信用卡应用型电子货币。指商业银行、信用卡公司等发行主体发行的贷记卡或准贷记卡。可在发行主体规定的信用额度内贷款消费,之后于规定时间还款。信用卡的普及使用可扩大消费信贷,影响货币供给量。
3、存款利用型电子货币。主要有借记卡、电子支票等,用于对银行存款以电子化方式支取现金、转帐结算、划拨资金。该类电子化支付方法的普及使用能减少消费者往返于银行的费用,致使现金需求余额减少,并可加快货币的流通速度。
4、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Internet网络环境使用的且将代表货币价值的二进制数据保管在微机终端硬盘内的电子现金;一种是将货币价值保存在IC卡内并可脱离银行支付系统流通的电子钱包。该类电子货币具备现金的匿名性,可用于个人间支付、并可多次转手等特性,是以代替实体现金为目的而开发的。该类电子货币的扩大使用,能影响到通货的发行机制、减少中央银行的铸币税收入、缩减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规模等.
⑸ 什么是电子货币,虚拟货币,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指数字化人民币,是一种法定加密数字货币,其本身是货币而不仅仅是支付工具。它与支付宝、微信支付具有本质不同。
支付宝、微信支付和手机银行等其实都是电子货币,并非是数字货币。这些都是基于电子账户实现的支付方式,本质上只是一种现有法定货币的信息化过程,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数字货币。而且,它跟Q币、比特币相比也完全不同。
平常所说的Q币、比特币,这些都属于虚拟货币,与数字货币相比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发行者的不同。
虚拟货币是非法币的电子化,发行者不是央行,而且也只能在特定的虚拟环境中流通,比如网上的游戏币,主要用于的是虚拟商品的购买,但一般还是不具有安全性,所以虚拟交易平台,如某智多星威客,某某一,某某八等,都是专门为此提供安全交易保障的。而数字货币是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但只有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才是法定数字货币,比特币是非法的数字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