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与信用货币的联系
1. 比特币是信用货币吗
比特币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人能为它的价值做担保,是一种没有任何实际信用支持的虚拟货币,其真实价值在于大家都相信它时,它就值钱,大家都不相信它时,它就一文不值了。
当然,其卖点在于炒作“没有通胀”,但是,一种有限数量的货币并非绝对不会通胀,因为原有价格可以在人们的信心无法得到任何担保时任意涨跌变化,这等于是说可以出现和任何货币一样难以控制的通胀变化。
黄金没有货币功能时至少还保有装饰品和金属功能价值,然后可以在任何有货币存在的社会中通过价值对换而重新成为一种实质货币。
但是,任何纯粹信用形式的虽然属于限定数量的虚拟货币,不管是某一国家的纸币,还是所谓的电子货币,都必须有某个等量的实质财富价值注入时才能开始获得现实形式上的信用担保和赋值,才能具有真实的信用价值。任何一种缺少这种注入价值过程而获得担保的所谓信用货币,都是0信用货币。
只要比特币还没有任何具有经济信用的社会实体(比如某国政府)为其注入实际价值和做出正式担保,就永远只是一种法律信用只等于0的名义货币。任何国家都可以采取这种电子货币形式去改善一下货币放伪功能和其它管理功能,但这种纯粹的电子货币本身并不可能脱离一种信用货币本身的属性和形式,比如说美元或者人民币都可以采取这种电子货币的存在形式来发行管理,但是这不等于说美元和人民币本身可以脱离一个实际的信用担保形式和赋值过程就成为真正有价值的货币。
任何的一定量货币,都可以在被其它的更多数量的“无等量财富赋值的名义货币”进行稀释化分权而遭受贬值,比如说中央银行凭空发行货币到市场中去使用;而在另一种逻辑上,任何固定数量的信用货币的支配权价值,也可以在其现实中的财富赋值量出现变化时而随之变化,当其本身遭到原有信用支持者的抛弃时,其实际财富价值的信用权也随之终止,比如说,一个经济支出上基本破产的国家,就算其货币数量是固定的,也会跌入谷底,因为其货币本身已经失去了原有正常数量的财富支配权。而当一种货币还没有得到过正式的政治实体在法律形式和过程上进行赋值时,其价值就只能等于是空。
以上只为某些弱智人物可能陷于金融骗局而写下的要点,希望不懂的人不要乱参与炒作,免受损失。至于具体的金融知识,很多专家其实都明白,只是比特币这种信用货币的存在形式是一种比较新兴的电子货币,很多人都想观察一下其在社会实际动作中会有什么具体反应,对其可能造成不良的负面效果反而还没有引起太多警惕。
参考:比特币:到目前为止=空信用货币
望采纳
2. 什么是虚拟货币 阐述它和电子货币的联系和区别
电子货币和传统货币的区别是:安全性传统货币:易伪造,随身携带易遗失和被偷窃;电子货币:使用现代密码技术,只限于合法人使用,可避免重复使用,防伪能力强,无须随身携带,可减少遗失和被偷窃的风险。匿名性传统货币:具有匿名性和不可跟踪性;电子货币:使用数字签名、认证等技术保证支付交易时的匿名性和不可跟踪性。方便性传统货币:必须定时、定点使用;电子货币:支付过程中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使用更加方便。成本传统货币:发行成本、运输成十、交易成本高;电子货币:不需要运输成本,发行成本、交易成较低。分解性传统货币:不可分解;电子货币:现金支付单位的大小可自行定义,不受实际现金系统的限制。
3. 为什么说金融是货币与信用关系的有机统一
金融范畴的形成
货币与信用自古以来就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货币借贷不仅早就产生,而且日益成为借贷的主要形式。这一方面表明,货币在经济生活中的广泛存在造成了信用扩展的条件:货币的余缺要求信用调剂;单一的货币作为借贷的对象也使约束债权债务关系的规则便于形成。另一方面,由于货币借贷的扩展,使不流动的货币流动起来,使金融货币的不足可由信用流通工具的创造得到补充,从而成为推进商品货币关系的重要因素。但是直到发达的资本主义制度形成之前,两者虽有密切联系,就其主要方面讲,还是各自独立发展的。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确立,情况逐步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信用货币——银行券和存款货币等最终取代了金属铸币而成为流通中货币的基本形式。在这种情况下,任何独立于信用活动之外的货币制度已不存在。相应地,任何信用活动也同时都是货币的运动。
信用的扩张意味着货币供给的增加;信用的紧缩意味着货币供给的减少;信用资金的调剂则影响着货币的流通速度和货币供给的部门构成和地区构成。当货币的运动和信用的活动虽有密切联系却终归各自独立发展时,这是两个范畴。而当两者不可分解地连结在一起时,则产生了一个由这两个原来独立的范畴相互渗透所形成的新范畴——金融。所谓金融,是经济过程中货币资金融通的总称。
它包括货币发行与回笼;资金的筹集与借贷;银行的现金收付与存款结算;信用工具的发行与交易以及国际交往中的货币收入与支出。从本质上讲,金融活动是以信用方式对社会资金进行再分配达到重新配置社会资源、协调经济发展的目的。它在活动方式上的主要特征是有偿和支付利息;它的活动主体是金融中介机构、金融市场;它的活动范围是货币信用领域,主要对象是货币资金。其基本构成要素是:货币与货币资金、信用及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但金融范畴的形成并不意味货币和信用这两个范畴已不复存在。
4. 如何正确界定信用货币与代用货币的关系,你认为哪些信用工具属于信用货币的范畴
很多啊
纸币属于国家信用
学校里的一卡通是学校信用
超市券是超市信用
债券,股票,银行票据都是信用工具...
5. 试论信用与货币的关系
信用货币是以信用活动为基础产生的,能够发挥货币作用的信用工具。信用货币的形式主要有商业票据、银行券和存款货币。商业票据是在商业信用广泛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是提供商业信用的债权人,为保证自己对债务的索取权而掌握的一种书面债权凭证,主要分为期票和汇票两种。商业票据通过“背书”可以流通转让,因而可以发挥货币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是一种银行票据。它是以银行信用作保证的能用于流通和支付的信用工具,因而也是一种货币。存款货币是指能够发挥货币作用的银行存款,主要是指能够通过签发支票办理转帐结算的活期存款。
信用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的运动。对它的本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
第一,信用不是一般的借贷行为,而是以偿还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
第二,信用是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价值运动的形式有多种,而信用是通过一系列的借贷--偿还--付过程实现的。价值单方面的转移同传统的对等转移形成鲜明对照。
第三,信用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贷出方为债权人,借入方为债务人,信用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的统一。
第四,信用是与商品货币经济紧密相连的经济范畴。不同社会的信用反映了不同社会的经济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肯定,在历史上,货币是信用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换言之,信用在历史上以货币流通为其发展之基础。
6. 简述电子货币与信用货币的关系
电子货币和信用货币是不矛盾的,是相互依存的。
信用货币一般称之为主权货币,有国家的信用背书,电子货币可以是主权货币的数字化,实际上并没有任何的区别。当然,现在也出现了比特币、瑞泰币、活力币、莱特币等没有政府信用背书的货币,这些货币靠的是人和人之间的一种信任关系。
7. 存款货币与信用货币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存款货币是指可以随时提取的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它也称为需求存款。由于活期存款可以随时转换成现金,所以银行的活期存款和通货没有区别。它也是一种货币。
信用货币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由于世界性的经济危机,许多国家被迫脱离金本位和银本位,所发行的纸币不再能兑换金属货币,信用货币应运而生。
信用货币作为一般的交换媒介需要有两个条件:一是人们对此货币的信心;二是货币发行的立法保障。二者缺一不可。目前信用货币又可分为以下几种形态:①辅币。其功能是担任小额或零星交易中的媒介手段,多以贱金属制造。②现金或纸币。主要功能也是担任人们日常生活用品的购买手段,一般为具有流通手段的纸币,其发行权为政府或者金融机构专有。②银行存款。又称债务货币,存款人可借助支票或其他支付指示,将本人的存款交付他人,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
信用货币是以信用活动为基础产生的,能够发挥货币作用的信用工具。信用货币的形式主要有商业票据、银行券和存款货币。
8. 数字货币、电子货币、虚拟货币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他们都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啊,一些已经被打家接受了的虚拟货币,但是虚拟货币有很大的风险,在用之前都得考虑清楚,不要自己一时跟风。
9. 货币与信用的关系
信用与货币自古以来就存在着紧密联系,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流通的发展,为商品买卖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分离创造了条件;商品的价值通过货币来表现,使价值可以从观念上独立于使用价值之外。而这种价值观念的强化,就为信用交易提供了可能,所以,货币是信用得以产生的一种原始的推动力。
其次,货币支付手段职能的发展,使商品让波同商品价值的实现在时间上分离开。这种分离意味着商品的卖者要先让渡商品,然后才能获得出卖的商品的价值,而商品的买者则可以先具有商品的使用价值,并作为未来所应支付货币的代表而赊购商品,形成了卖者作为债权人和买者作为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
信用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的运动。对它的本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
第一,信用不是一般的借贷行为,而是以偿还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
第二,信用是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价值运动的形式有多种,而信用是通过一系列的借贷--偿还--付过程实现的。价值单方面的转移同传统的对等转移形成鲜明对照。
第三,信用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贷出方为债权人,借入方为债务人,信用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的统一。
第四,信用是与商品货币经济紧密相连的经济范畴。不同社会的信用反映了不同社会的经济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肯定,在历史上,货币是信用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换言之,信用在历史上以货币流通为其发展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