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推虚拟货币zd
① 中国有什么政策禁止买卖虚拟货币的吗
中国没有禁止虚拟货币买卖的政策,虚拟货币交易在我国是合法的。
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比特币风险通知,在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否定了其货币属性。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支持其交易的交易平台必须做好反洗钱工作。
杨行长周小川在博鳌论坛采访中把比特币比作是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央行无权取缔。
2013年以来流行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福源币、狗狗币、瑞波币等等。
② 央行发文严禁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是真的吗
1月18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本单位及各分支机构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通知中还显示,对于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应及时关闭有关交易主体的支付通道,并妥善处理待结算资金。
报道并援引潘功胜在该备忘录里的话称:“要始终对虚拟货币市场保持高压态势,严防虚拟货币风险再次集聚,消灭风险隐患于萌芽状态。”他并表示,全国及地方当局应该取缔提供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集中交易的场所,同时还需要禁止为虚拟货币集中交易提供担保和清结算服务的所谓“钱包”服务商、以及为集中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务个人或机构。
③ 国家会禁止虚拟货币的发行吗
有可能,但就目前来说政府还没有禁止。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我国是合法存在的,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的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否定了其货币属性。央行行长周小川则把比特币比作是像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
全球各主要的国家大都对虚拟货币采取冷处理的态度,国家禁止虚拟货币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
1、虚拟货币严重的冲击了现有的货币体系,大有取而代之的意图;
2、虚拟货币爆出知名的弱点和缺陷,在一定时间内是无法克服的;
3、虚拟货币被用于洗钱等非法活动,政府无法忍受。
2013年以来流行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福源币、莱特币、狗狗币、瑞波币、元宝币等等。
④ 虚拟货币被禁交易违法
国家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1、价格波动剧烈,消费者保护缺失:
虚拟货币是网络化的产物,在网络内流动的数字化信息是所有人无法控制的。网络空间的代码是虚拟货币运行的基础,投资者只能通过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着虚拟货币。而虚拟货币服务机构的运营者可能通过控制代码而成为虚拟货币的实际操控者。
2、躲避监管,成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虚拟货币交易是不违法的,投资虚拟货币也是不违法的。但是如何拉人头参与虚拟货币交易,那就是违法的,是不合法的,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⑤ 国家为什么禁止虚拟货币交易
国家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1、价格波动剧烈,消费者保护缺失:
虚拟货币是网络化的产物,在网络内流动的数字化信息是所有人无法控制的。网络空间的代码是虚拟货币运行的基础,投资者只能通过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着虚拟货币。而虚拟货币服务机构的运营者可能通过控制代码而成为虚拟货币的实际操控者。
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市场投机气氛浓厚,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盲目跟风炒作,易造成资金损失。
2、躲避监管,成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比特币在所谓的“暗网”(DarkWeb)世界作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暗网”中充斥着各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比特币发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监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动便利等特征,已成为“地下经济”的首选工具。
比特币及交易所等产业链的存在,构筑了一个法定货币之外进行资产转移、融资的违规金融市场,增加了监管部门对金融安全和稳定的管理难度,滋长了监管套利、金融犯罪。它给金融市场带来的风险和社会安全隐患,已经远高于其创新价值。
(5)北京禁推虚拟货币zd扩展阅读
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于2013年12月3日出具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虚拟货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其他虚拟货币这种不合法物的行为虽系个人自由,但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⑥ 中国法律封杀比特币吗文规定吗
中国目前没有法律封杀比特币明文规定,所以挖矿,赚比特币不违法。
在中国买矿机挖比特币是不违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联合出台的《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有相关规
定,其中写明,比特币虽然并不属于法定货币,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但是民众在自愿承担风险的情
况下,可以自由参与比特币交易活动。
(6)北京禁推虚拟货币zd扩展阅读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比特币网络虚拟货币
⑦ 北京将禁推虚拟货币了吗
新一轮数字货币监管或将来袭。8月22日,有消息称北京市朝阳区下发红头文件,要求不得承办任何虚拟币推介和宣讲活动。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表示,“之前有一些投资者围绕虚拟货币投资进行投诉,有些地方已经爆雷了相关案件,目前是开始针对性的监管了”。此外,有消息称,目前监管部门态度坚决,计划将部分重点区块链、虚拟货币自媒体纳入监管整治范畴,且不排除开展一揽子打击的可能。
⑧ 支付机构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是真的吗
1月19日消息,据传,央行营业管理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根据网传《通知》内容显示,各法人支付机构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同时,《通知》要求,各单位应加强日常交易监测,对于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应及时关闭有关交易主体的支付通道,并妥善处理待结算资金,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
此外,《通知》在最后指出,各单位应于2018年1月20日将自查情况、已采取措施等上报营业管理部。
⑨ 北京为什么会禁推虚拟货币
8月23日报道称,北京朝阳区下发文件,禁止任何场所承办虚拟货币推介活动。而北京丰台区金融办协调科相关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证实,北京市向辖区各商场、写字楼、宾馆等场所,下发红头文件,要求不得承办任何虚拟币推介和宣讲活动。“北京市统一要求的,各区金融办前期都已向有关单位和街道下发通知”。
此前,有消息称,朝阳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辖区各商场、写字楼、宾馆等场所,下发红头文件,要求不得承办任何虚拟币推介和宣讲活动。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
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这一些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不存在兑换关系,只能够在网络社区中获得和使用。
第三类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
如比特币(BTC)、莱特货币(LTC)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这一些虚拟货币能与法定货币相互兑换,还可以用来购买虚拟和真实的商品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