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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破获虚拟货币诈骗案

发布时间: 2023-08-15 13:24:21

① “杀猪盘”再现!知帆科技提醒:警惕虚拟货币交易骗局

近日,吉安王女士添加了一个“微信好友”,之后被拉进一个“投资理财”微信群,跟着群里的“老师”学着炒虚拟货币,很快数千元盈利到账,此后便不断追加投资,前后投入本金达数十万元之多。后来王女士通过透支信用卡、借钱、拉人等方式筹集了20余万元购买该平台虚拟币。不久王女士就发现投资平台已无法打开,客服也联系不上,王女士这才意识到被骗,遂报案。

无独有偶,嵊州市某街道的李女士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位名叫杨某辉的男子,杨某辉多次向李女士介绍名叫“72mex”的虚拟币交易平台,并向其发送了平台链接,声称能带李女士一起投资赚钱。李女士在其花言巧语和温柔攻势下落入骗子圈套,前后共计投入395万元。然而,当李女士再次联系杨某辉时,发现自己已被其删除好友,且所持虚拟币也开始亏损,仅10天就亏损剩余不到10万元,直至李女士无法打开该平台,才意识到自己被骗并报了警。

知帆团队安全专家揭露杀猪盘骗局

目前随着网络社交的普及,围绕社交实施“杀猪盘”的诈骗案件屡见不鲜,再加上不法分子宣称“投资虚拟货币暴富”的概念,“虚拟货币杀猪盘”出现了。由于对虚拟货币一知半解,不少民众上当受骗,财产损失和 情感 伤害巨大,同时给网络社交环境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扰乱了正常的 社会 秩序。

针对“杀猪盘”,知帆团队安全专家解释到,这是一种新型网络电信诈骗方式,所谓“杀猪盘”,其实就是温水煮青蛙,令人非常难以识别。披着感情的外衣,犯罪分子伪装成高富帅或者白富美的形象,以编造故事、甜言蜜语等方式让受害者陷入其中,令受害者一步步掉进骗子圈套。

通常,诈骗分子把受害人叫“猪”,把交友工具叫“猪槽”,把聊天剧本叫“猪饲料”,把恋爱叫“养猪”,把诈骗钱财叫“杀猪”。受害人遭受了心里和经济上的双重损失。

知帆团队安全专家揭露了“杀猪盘”的一系列套路:首先是取得信任。骗子通过各类APP交友软件或婚恋网站添加受害人为好友,对其嘘寒问暖,并与之确定恋爱关系。其次是引诱投资。待到时机成熟,骗子会诱骗受害者购买虚拟货币,并通过操纵后台,让其小赢几笔。等获取受害者信任后,骗子便驱使受害者向平台投入大量资金。再次就是提现失败。等受害人投入大量资金欲提现时,却发现根本无法提现,且联络不上客服。最后就是消身匿迹。当受害者再次与骗子沟通时,发现自己已被删除好友,骗子人间蒸发,等明白自己受骗上当才悔之晚矣。

近两年,虚拟货币市场行情大涨,很多人怕错过“机会”,在对新技术不了解的情况下也纷纷下场。普通人很难发现披着虚拟货币外衣的“杀猪盘”套路,因此更容易上当受骗。

知帆 科技 建立一系列解决方案助力警方破获该类案件

知帆团队安全专家提醒,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目前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服务器大多都在境外,其真实操控情况并不明晰,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虚拟货币的名义实施诈骗。公众如遇陌生人加微信搞投资理财,要求安装陌生理财APP,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在杀猪盘诈骗案件的背后,其实是涉及了不少黑产产业链,民众应该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不轻易相信网上交友及婚恋平台上所谓的“高富帅”、“白富美”,涉及金钱交易时一定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但凡称能操纵后台及币价的都是诈骗。

知帆 科技 率先研发出“虚拟货币追踪查证平台”,为公安日常研判虚拟货币案件提供工具支持,并与全国数百家公安机关建立合作。为了更好地解决虚拟货币案件查证难题,知帆 科技 自主研发了虚拟货币追踪查证平台“逐迹”,以便为公安等执法部门日常研判虚拟货币案件提供工具支持。


② 公安局警惕炒作空气币新型传销,你都知道哪些“与时俱进”的传销套路

公安部要求警惕炒作空气币的新型传销组织,因为这个传销组织现在已经被逮捕了,就是说上了负责人8人去了各种各样的环节的这个宣传的支出,仍然有有2亿左右平台,涉嫌到2000多人的这个大投资。

传销基本都是这样的特性,它本身的产品只是一个幌子而已,因为它本身这个产品不是真正的产品,它不能让你真正赚钱,如果是真能让你赚钱的话它就不叫传销了,那只是骗一个人头的费用而已,完了去了各种各样的环节的抽成,最终到手的就是这个组织者手中的钱,这是他真正赚的钱,至于底层那些人自然就是被骗的。

③ 虚拟货币骗财怎样追回

虚拟货币诈骗的钱可以拿回来。虚拟货币骗财属于我国刑法财产范围保护的法益。如果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则按诈骗罪定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事人被骗,可以亲自到公安机关报警;如果诈骗公私财物超过当地的受案标准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方可能涉嫌诈骗罪或者集资诈骗罪。
建议搜集整理被诈骗过程的聊天记录、转款凭证、通话录音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再向公安机关报案。当然,诈骗案件、特别是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诈骗案件,公安机关一般不太愿意立案,所以这方面需要一定的沟通技巧和特别思路。
一、买数字货币被骗怎么办?
第一步,保持冷静
买数字货币被骗之后,首先要保持冷静。很多人惊慌失措,找到一些所谓宣称可以“追回被骗资金”的人士,结果又陷入了新的骗局。
第二步,保存证据
接下来要保存好受骗证据,比如和诱导购买数字货币的人员的聊天记录、交易客户端、交易记录、银行转账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区块链是变相传销吗

区块链是新技术并不是变相传销,只是由许多传销组织声称为“区块链”,实际上并未有任何技术,只是打着“区块链”的名头行传销之实罢了,国家已经多次发布公告打击此种传销行为。以下为新华网报道区块链传销:

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亦存在安全性风险,火爆背后有“别有用心”的夸大造势。只有去除华而不实,区块链才能回归真正的应用价值。

投资8万元,三个月后变80万元?深圳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在区块链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骗下,数千名投资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额高达3.07亿元。在区块链的“神秘面纱”下,不法分子借机动起了歪脑筋,区块链沦为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的“招牌”。

为何区块链屡屡被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歪用”?除了“不明就里”,区块链技术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来,随着监管力度加大,炒币风气的降温给区块链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如今区块链商业“应用”落地情况如何?《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当交易平台承诺的三个月“资金释放期”届满而工作人员却开始在QQ群“踢人”的时候,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的唐海燕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学的介绍下,投资8万元买了一种名为“普银币”的虚拟货币。“对方说这个货币是当下最先进的区块链技术,有藏茶作为抵押物,还给我看了‘技术白皮书’,我也不懂区块链,就没仔细看。”

虽然对于区块链、虚拟货币都不了解,但高额的投资收益令唐海燕充满了期待。她告诉记者,发行“普银币”的公司会定期对该虚拟货币按1比10的比例进行拆分,这意味着,每次拆分就会使投资者手中“普银币”的价值扩大10倍。只要经过一次拆分,她投资的8万元,就相当于买到了价值80万元的“普银币”,在交易平台上卖出即可获得巨额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规则,刚购买的“普银币”不能马上交易,必须在平台上冻结三个月之后才能迎来“释放期”。然而,当三个月时间过去之后,唐海燕不仅没有等到翻倍的资产,冻结在平台上的8万元也无法用于交易了。

“其他投资者开始在QQ群里质疑这项投资的真实性,结果公司工作人员竟然把这些投资者一个一个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说。

事实也证明了唐海燕的直觉。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侦破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诈骗资金高达3.07亿元。在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正是以“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唐海燕是数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宣称,投资人可将“普银币”放到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上买卖,以此赚取差价

。实际上,其买卖价格的变动是该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幕后操作,并一度将“普银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让投资者尝到一些甜头。当大量投资人进场之后,该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银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最终导致投资人手中的“普银币”毫无价值。

2018年以来,打着区块链的旗号从事诈骗、传销,已经成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济南警方端掉了一个打着“西部开发”“国家扶贫”“原始股”“区块链”“电子商务”为幌子的传销团伙,抓获主要嫌疑人十余人,冻结涉案账户百余个,查获涉案资金3亿余元。

济南警方介绍,惠乐益电子商务公司以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为由,在网络上设计了假的虚拟盘,并发布所谓的“宝币”“贵币”等多种虚拟货币。

他们先是以赠送为幌子,向新加入的传销人员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每枚价格在几十元,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币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几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最后再通过所谓虚拟币“贬值”的周期波动进行“割韭菜”,周而复始,最终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当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获了一起打着区块链旗号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某出高薪组织网络平台管理员张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并操纵升值幅度;

同时在国内外多个城市召开推介会,吸纳会员,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设置28级分管代理,仅仅18天,该团伙就共发展注册会员13000余人,目前已经查明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

腾讯安全联合实验室发布的《腾讯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称,近段时间以来,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区块链项目首次公开发行代币融资)项目层出不穷,其中隐藏了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盘、跑路或者失联,投资者往往投诉无门,损失难以追回。比如百川币、马克币、贝塔币、暗黑币等。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东、山东、上海等地采访了解到,大多数人知道区块链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里”,对于区块链的具体功能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用来“投资理财”“买卖货币”的,也有人认为是“和蒸汽机同等量级的重大发明”,一些创业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致富机会”。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人们对区块链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才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浑水摸鱼误导广大投资者。

其一,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截至去年底,国内ICO参与人数和交易总量已实现翻倍增长,大量数字货币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将更多普通百姓卷入高风险投资。

许多行业自媒体、名嘴大咖与发行方、数字交易所等结成利益同盟,为“空气币”项目站台背书、制造舆论。去年12月,人民银行等九部门将ICO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采访中,不少人对本刊记者表示,代币的存在为区块链技术发展构建了一套权益机制,这套机制对激励区块链应用繁荣是不可或缺的。“过去5年的市场实践证明,没有权益机制的区块链应用,就像没有连上互联网的电脑、没有货币的市场经济,应用场景和发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资人说。

实际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代币仅仅是最早验证区块链技术的一种产品,两者之间并不能划等号,而且代币的存在已对区块链的发展产生显而易见的负面作用。

网络区块链总工程师肖伟对本刊记者说,ICO暴富神话动摇区块链技术人才研发定力,动辄几百倍回报的炒币暴富神话考验着区块链技术研发人才的耐心。“圈内曾经一起做区块链技术研发的‘战友’很多转去发币了,现在还能坚持做技术研发和应用的少之又少。”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党委书记许泽玮说,在中国禁止ICO的背景下,国内很多宣传做区块链应用的初创公司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将原本毫无价值的代币经过概念包装圈钱融资。“ICO污染了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创造了一种可投机的产品,不少年轻人不好好琢磨创业,都在琢磨发币,这让大家有了一夜暴富的幻想。”

目前,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开始思考,区块链的发展是否一定要依靠发行代币来实现激励。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告诉本刊记者,所谓激励机制仅仅是项目方为自己发代币找的理论依据而已。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学文也认为,区块链如果不摆脱发币困境,就永远找不到合法落地的机制。

其二,区块链并非万能,安全性存在风险。区块链通常被认为可以实现三个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区块链上的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数据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过程可溯源,可实现责任精准追踪;第三,区块链内嵌的智能合约可以基于契约自动执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违约风险。业内普遍认为,区块链在金融、物流、贸易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事实上,区块链并非万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认为,根据其密码学的特性,在区块链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论上需要掌控超过51%的节点才能实现。当区块链中的节点足够多时,这种大众广泛参与的信任创设机制就难于篡改。

然而在现实中,数字货币交易所频频被攻击甚至失窃。2018年6月20日,韩国Bithumb交易所在官网发布公告称,交易所遭受黑客攻击,被盗走价值350亿韩元、约合320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

被称为中国第一代“黑客”的季昕华说,区块链会不断面对攻击,数据上传到链的过程容易发生信息泄露。也有业内人士担心,量子计算的超强运算能力一旦实现,也将对区块链产生直接冲击。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特约研究员赵鹞对本刊记者说,学术界早在2013年就证实了区块链并不是完美的,存在不少“作弊”的策略。只要有足够的经济激励,控制超过51%节点的攻击不只存在于理论上。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说,区块链技术本身并不具备不可替代性或颠覆性。“一些不法分子夸大区块链的作用,以此来说明区块链具有巨大的投资价值,这是值得广大投资者警惕的。”

其三,区块链火爆程度并不完全真实。数据显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过300家主要关注ICO项目的自媒体出现,成为一个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现象。

“这些自媒体大多数获得交易所负责人、币圈投资人的资金支持,其报道的客观独立性很难保证,大部分是鼓吹ICO和炒币,过度拔高数字货币前景,为问题项目的非法集资创造了舆论传播的便利。”许泽玮说,一些区块链自媒体投资人本身就是ICO项目投资人,其盈利模式是收取软文费用和项目推广费用,成为代币发行的舆论帮手,还有个别媒体发展成代投机构,从中牟利。


(4)安徽破获虚拟货币诈骗案扩展阅读: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⑤ 犯罪团伙用虚拟币交易洗钱120亿,背后的犯罪团伙到底是如何作案的

我国警方破获了虚拟交易的洗钱犯罪

在人的心中洗钱是一种十分高端的犯罪活动,一般服务的对象都是贪官为了洗干净自己的赃款,才会找到洗钱犯罪团队,并且这样的团队一般都活跃在各个反黑电影中,但是近期我国警方却破获了一起虚拟交易的洗钱犯罪活动,让很多居民明白洗钱犯罪也真实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个犯罪团队利用区块链网络兑换数字虚拟货币来进行洗钱,一共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多达63名,涉及的金额高达120多亿元,是一起十分大型的案件。

⑥ 传销被披上数字货币伪装,如何避免陷入传销陷阱

近几年,随着数字货币的发展,传销的手段也越来越先进。许多传销都披上数字货币进行伪装,从而骗受害者加入传销组织。虽然公安机关在这方面极力打击,并且也多方面的宣传传销组织的常用伎俩和手段,但是仍然有许多人防不胜防,一不小心就陷入传销组织的诡计。而且特别是随着这几年数字货币的兴起,许多人对于数字货币不是很了解,很容易就陷入传销组织的陷阱当中。

第二,警惕网络上认识的陌生人。只要是在网络上认识的所谓的好友、老乡等在涉及到金钱方面纠葛的时候,一定要及时谨慎的理清这个人是否是自己值得相信的?钱一旦拿出去之后,还有没有机会拿的回来。对于所谓的带你一起投资、炒股等活动,一定要擦亮双眼,深思熟虑之后才决定。而且,购买基金和股票这种行为最好去正规的证券市场,基金市场去购买,而不是相信网上所谓的特殊渠道。

第三、涉及到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发送验证码的时候,一定要警惕。因为一旦将验证码发送工具,很有可能就是在扣划自己银行卡上的存款。但是自己却并不知情。面对这样类似的情况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辨别,不要轻信网上所谓的低投资,高回报,低风险,这样的话,只要记住。风险和回报都是成正比的,越高风险就意味着高的收益,而且不要贪图小便宜,就能够防止自己被骗。

⑦ 警惕炒作空气币新型传销,这是一场什么样的骗局

空气币不单单是一个骗局,从形式上来讲,它更像是传销的一种新模式。我们看传统的传销,基本就是给群众洗脑,让大家觉得能够赚钱,纷纷往里面丢钱。“空气币”的操作模式也差不多,只不过利用了当前流行的虚拟币。同时打着“国币”、“天河二号”运算等旗号,很多人不知道就被骗了。

这场骗局,已经被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破坏,很多媒体在看到后,纷纷提醒人们要警惕炒作虚拟币为主的传销。一个案件被告破,可是在生活中,还有很多类似的传销没被发现。作为一个普通人,一定要避免上当。

3、提升防骗意识

从网上的一些骗局可以看出,骗子的手法和骗人方案,始终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换了一种说法,让骗局披上了时代的外衣。虽然说骗子在与时俱进,但是人们的思想,始终没有任何变化。那就是被骗的只能是路人,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

觉得自己智商高,不可能被欺骗,往往上当的就是自己。我们要明白,赚钱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而不是别人一句两句话,就能让你轻松发家致富。

⑧ 币全假交易所破案了吗

9月26日,湖南衡阳县公安首次通报“9.15”特大洗钱犯罪集团案。该犯罪团伙涉嫌利用虚拟币交易洗钱金额高达400亿元,目前已串并涉电诈案件300余起。

据公安部门披露,专案组从刘某被诈骗780万元入手,于2021年12月、2022年7月分别在海南、广东、福建、江西等地多次开展收网行动,全链条捣毁了以洪某某为首的洗钱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93人,查封冻结涉案资金3亿元,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780万元。

经查,自2018年开始,以犯罪嫌疑人洪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在国内多个城市联系代收代付点,将涉诈涉赌等犯罪资金转换为虚拟币再变现为美元进行洗白,最后利用国内多家公司采用非法回汇的手段将资金交付给其他金主,从中攫取非法利益。

该犯罪集团利用虚拟币交易的方式洗钱金额高达400亿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等93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今年4月,公安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特点,从资金通道看,传统的三方支付、对公账户洗钱占比已减少,大量利用跑分平台加数字货币洗钱,尤其是利用USDT(泰达币)危害最为严重。

虚拟货币洗钱背后是一套愈加成熟的犯罪链。有刑事律师向界面新闻表示,随着犯罪分子利益链条的不断扩张,犯罪手段的不断变化,除了洗钱罪,一个与网络洗钱紧密相关的新兴罪名出现,叫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即帮助洗钱团伙进行资金的非法转移。

近日,裁判文书网上披露了一则与帮信罪有关的刑事判决书,几名青年组团用银行卡、微信账号、虚拟货币APP等网络软件帮助他人线上转移非法所得,踩到了刑事犯罪的红线,为了“不劳而获”的数万元走上犯罪道路。

根据最高检公布的帮信罪数据,2022年上半年检察机关起诉帮信罪6.4万人。特别是2020年10月“断卡”行动以来,帮信罪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

具体来看,涉案人员低龄化现象突出,30岁以下的占64.8%,18至22岁的占23.7%。同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公司收入较高者涉罪人数持续增加,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此前,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全面禁止与虚拟货币结算和提供交易者信息有关的服务,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9月26日,人民银行发文称,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要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持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中国境内比特币交易量在全球占比大幅下降。

8月份,网信办发文称,网信办正在督促指导主要网站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高压打击态势,加大对诱导虚拟货币投资等信息内容和账号自查自纠力度。

⑨ 如何预防利用USDT进行洗钱的诈骗案件

当前,新型网络犯罪已成为主流犯罪,诈骗手法加速迭代变化,诈骗集团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AI智能、GOIP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更新升级犯罪工具,与公安机关在通历州埋讯网络和转迹念账洗钱等方面的攻防不断加剧升级。2022年以来,内黄县公安局对电信诈骗类案件始终保持高度重视,严厉打击整治非法贩卖电话卡肢蚂、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日前,内黄县公安局东庄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利用数字货币USDT进行洗钱的诈骗案件,捣毁一处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依法查扣电脑6台、手机18部、银行卡40余张。当前,新型网络犯罪已成为主流犯罪,诈骗手法加速迭代变化,诈骗集团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AI智能、GOIP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更新升级犯罪工具,与公安机关在通讯网络和转账洗钱等方面的攻防不断加剧升级。2022年以来,内黄县公安局对电信诈骗类案件始终保持高度重视,严厉打击整治非法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日前,内黄县公安局东庄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利用数字货币USDT进行洗钱的诈骗案件,捣毁一处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依法查扣电脑6台、手机18部、银行卡40余张。

⑩ 虚拟货币有什么风险

模型风险

虚拟货币并非真实货币,没有中央银行在背后进行总量控制和宏观调控,其是否值钱完全看其供应量。例如,根据中本聪的算法,最终比特币的供应量是2100万个,不会再增加。但如果其模型被发现存在缺陷,导致货币供应海量增加,当前的交易平台及投资者将血本无归。

诸多算法爱好者已经进行过反复推演,至今未发现存在模型缺陷。

风险可能性:1

风险影响程度:5

市场深度风险

当前虚拟货币的价值链上主要由矿工和交易者两部分组成,货币供应量少、市场参与者少,相对于其他成熟市场,比特币交易显得不活跃且易受大资金出入影响产生暴涨暴跌。此外,市场深度风险还会衍生出市场操纵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平台风险

当前诸多的虚拟货币平台,基本都需要将资金存入该平台进行买入或卖出。有些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的加入,往往会提供手续费免费的优惠条件。但有些免费的平台风险较大,如2013年10月,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比特币交易平台以“遭黑客攻击”为由,突然跑路,高管全部失踪。其后估算,本次事件卷走了大约人民币3000万元。


对策略:1.投资者应在确定自己是否投资虚拟货币、具体投资哪种虚拟货币后,对于平台进行考察和甄别,不要受手续费高低的蝇头小利影响,选择有实力、声誉
好的平台进行交易行为;2.投资者应关注自己所投资平台的各类消息,做好对其声誉变化的观测;3.监管机构应将对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纳入监管范畴,要求其
缴纳准备金及保证金,预防此类道德风险。

风险可能性:1

风险影响程度:4

流通风险


币的根本职能之一,便是能够在商品流通过程中,不断地当做购买手段,实现商品的价格。迄今为止,只有极少部分商家接受虚拟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进行流通。或可
言之,当下进行虚拟货币投资的参与者,相当一部分是以博取差价为目的,而只有一小部分是怀着将其视为未来的货币来进行提前贮藏的目的。

应对策略:虚拟货币的现有参与者应积极向政府和民众推荐这一品类,增加市场上愿意接受虚拟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商家。

风险可能性:4

风险影响程度:3

法律主体风险

2013
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其声称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
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美国国税局发布的2014年第21号通告称比特币及其他虚拟货币将被视作财产而不
是一种货币。总而言之,虚拟货币的法律主体地位确立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应对策略:虚拟货币的现有参与者应积极向政府和监管当局施加影响,早日确立虚拟货币的法律主体地位。

风险可能性:5

风险影响程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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