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离婚可以进行分割
A. 离婚后,男方通过虚拟货币变现获得大量资产,婚内女方不知晓男方拥有此存在,女方能否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样也包括虚拟货币,离婚后发现男方通过虚拟货币变现获得大量资产,婚内女方不知晓男方拥有此存在,女方离婚后得知,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要求分割男方的虚拟货币变现的资产。
我国对虚拟财产的分割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且虚拟财产的价值难以认定。实践中,大多数法院对此是不予处理的,在少数处理的法院中,多采用一方获全部虚拟财产,同时按比例支付另一方折价款的方式进行。而且,这种分割大多是以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而非判决的方式进行认定的。但是如果婚后虚拟货币变现,可以要求对此部分资产进行分割,但是无法重新分配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B. 赵丽颖与冯绍峰离婚公证员有话要说……
赵丽颖和冯绍峰离婚了。
前几天,这个消息直接爆了微博热搜,一个温馨的三口之家,就这样突然散了,这一点让无数吃瓜群众一片哗然。
最终,明兰和顾廷烨在戏外还是没能走到最后。
最终,赵丽颖也没等到冯绍峰给自己补办的婚礼。
从结婚到生娃到离婚,不过短短的3年,很多网友唏嘘不已,喊着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近十五年来,中国离婚率持续攀升,经济越自由的阶层,离婚率越高。
但是,离婚不仅是 情感 的分割,更涉及到双方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的问题,离婚时,如何处理这些问题也让越来越多的人关心。
01 财产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部分由双方协议处理。我们知道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具体有哪些形式呢?
首先,很容易想到的就是 房产、车辆 。为了避免以后可能产生的争议,离婚协议中需要对属于共同财产部分的房产、车辆的属性特征予以明确,具体就是将房产的地址、产权号和车辆的品牌、车牌号在协议中详细说明。然后,对于婚内购买的大件或昂贵的 家庭用品以及有价证券部分 ,也可以采用类似房产、车辆的分割方式。
对于像冯绍峰、赵丽颖这样的家庭,夫妻各自名下都有多家公司或者夫妻是多家公司的股东。离婚分割财产时,就需要对 公司股权 部分进行处理。通常可以采取的方式有两种:一方让渡部分股权让另一方成为其公司的新股东,但是成为新股东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或者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股权折价款。
02 子女抚养
离婚协议中除了夫妻双方表示自愿离婚的意愿外, 如何抚养未成年子女、如何分割夫妻财产就成为协议的主要内容 。
以明星夫妇冯绍峰、赵丽颖为例, 2019年3月,赵丽颖婚后产下一子,到今年3月刚满2周岁。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离婚协议中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至少需要涵盖 抚养权、抚养费和探望权三方面的内容。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首先需要明确谁直接抚养孩子,并对另一方需负担的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协商一致,而未直接抚养一方行使探望权的的方式、时间也需要在协议中尽量约定详细、具体。
03 其他重要事项
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基本内容,但是有些重要问题却往往被我们忽视,极易成为离婚后仍能让双方久久纠缠不休的隐患。
以下,小江就带大家简单梳理一下,离婚协议中需要注意的,却往往让人容易忽视的几个重要事项。
A 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还可向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因此,我们需要注意,如果发生撤回,双方协议离婚没有最终完成,而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也未能生效。
B 户口迁出
离婚后,一般双方即不再共同生活,必然出现一方户籍迁出与否的问题。在现实中,特别是国内一、二线城市的户籍已被作为一种资源性利益。为避免双方日后因此产生争议,离婚协议中可以对户口迁出事项做出明确约定。
C 抚养过程中产生的大额意外支出
因无法预料在漫长的子女抚养过程中会发生何种状况,因此,对于可能产生的重大教育、医疗开支等如何负担,在离婚协议中需要事先予以明确。
D 无形财产、虚拟财产
离婚协议中不要遗忘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无形财产、虚拟财产。无形财产一般指知识产权,如专利、著作权、商标等;虚拟财产通常是指具有财产利益属性的网络资源,如网络知名账号、 游戏 点卡或装备、比特币等虚拟货币。
E 债权、债务
离婚协议中应当明确婚姻存续期间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哪些是共同债权债务,哪些是个人债权债务。对于属于共同债权部分,双方应当明确各自份额;对于属于共同债务部分,双方应当明确共同偿还方式和分担比例。
F 家务补偿金、困难帮助金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第1088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第1090条)。对于该两项费用,离婚协议中可加以明确。
在离婚这个特殊领域,毫无疑问的, “专于法律精于家事”的公证员是重要的参与者。 预防纠纷、化解矛盾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在离婚登记之前,客观、平和地给予离婚双方专业的建议,理清财产的分割事宜,提高离婚协议的质量,避免协议瑕疵、缺陷给离婚的双方及家庭带来二次伤害,是公证参与离婚协议订立的好契机,更是顺应 社会 需要,促进 社会 和谐的重要一环。
当婚姻到达无法挽回的时候
要懂得用法律
保护自己的利益
体面地离场~
C. 网络经济虚拟化,对于个人财产如何保证安全呢
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能不能转让?淘宝店铺能不能流转、继承?……互联网时代,我们有了越来越多的虚拟财产,如何依法保护这些虚拟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