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ico结果以太坊被骗子
A. 以太坊带来了那些争议和质疑呢
以太坊和比特币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区别在哪里呢?比特币定义的是一套货币体系,而以太坊侧重的是打造一条主链(可以理解为一条公路),可以让大量的区块链应用跑在这条公路上。
从这一点来看,以太坊的应用场景更广泛,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说以太坊标志着区块链
1.0时代一个单纯的货币体系,向区块链2.0时代实现其他行业以及应用场景的转变。
但是,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以太坊虽然拓展了区块链在各行各业的应用范围,还提升了处理交易的速度,但是它也存在着一定的争议与质疑。
一、以太坊的扩展性不足的解决之道:分片技术和雷电网络
以太坊的底层设计,最大的问题是以太坊只有一条链,没有侧链,这就意味着,所有程序都要对等地跑在这条链上,消耗资源的同时,还会引发系统拥堵。正如去年非常火爆的以太坊游戏“加密猫”,这个游戏火爆的时候,一度引发以太坊网络瘫痪。
对于提升处理能力这个问题,以太坊提出两种方式:一个是分片技术(shard),一个是雷电网络,下面我们分别介绍一下这两种技术。
(一)分片技术
以太坊创始人 V 神(Vitalik Buterin)认为,诸如比特币这种主流的区块链网络,之所以处理交易的速度很慢,是因为每一个矿工要处理全网的每一笔交易,这样的效率其实是非常低下的。分片技术的构想是:一笔交易不必发动全网所有节点都去处理,只要让网络中的一部分节点(矿工)处理就好了。于是,以太坊网络被划分成很多片,同一时间,每一分片都可以处理不同的交易,这样一来,会大大提升网络性能。
但是,分片技术也是有一定争议的。我们知道,区块链技术的重要思想是去中心化,全网都去见证(处理)同一交易,这才具有最高的权威性。而以太坊分片技术,并不是所有节点共同见证,而是类似于分小组见证,这样一来,它便失去了绝对的“去中心化”属性,只能通过牺牲掉一定的去中心化特性来达到高性能的目的。
(二)雷电网络
雷电网络使用的是链下交易的方式。这是什么意思呢?它的意思是:使用雷电网络的参与者在互相转账时,不需要通过以太坊主链交易确认,而是通过参与者之间创建支付通道,在链下完成。
不过,雷电网络并不是脱离主链的,在建立支付通道之前,需要先用主链上的资产做抵押,生成余额证明(Balance Proof),拥有余额证明才能表明你能做出相应余额的转账。在交易双方都持有余额证明的情况下,双方可通过支付通道在链下进行无限制次数的转账。
只有在完成链下交易,需要将资产转回链上时,才会在以太坊主链上登记主链账户的余额变化信息,而这期间不管发生多少次交易在主链上是不会有记录的。
雷电网络还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好处,就是可以为你省下矿工费用。目前我们在以太坊主链上进行交易,需要消耗 Gas,需要支付矿工费用,那么一旦将交易搬到链下,就可以节省这一部分的成本。
当然,雷电网络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在使用雷电网络时需要用主链上的资产作抵押;而这部分资产作为抵押物,在使用者完成链下交易之前是不能使用的。这也就决定了,雷电交易只适合小额交易。
上面就是以太坊扩展性不足的问题,以及目前提出的两个主要解决方案:分片技术和雷电网络。
二、以太坊的智能合约存在漏洞与臭名昭著的 The Dao 事件
以太坊的智能合约很强大,但是,凡是代码都会存在漏洞的,以太坊智能合约最大的争议就在于所谓的漏洞,也就是安全性问题。据相关研究表明,在基于以太坊的近100万个智能合约上,发现有34200(约3%)个含有安全漏洞,将允许黑客窃取ETH、冻结资产或删除合约,比如说,臭名昭著的The Dao 事件。
(一)Dao是什么意思?
介绍 The Dao 事件之前, 我们先见到介绍一下 DAO 是什么。DAO 是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 的简称,可以理解为:去中心化自治组织。从以太坊的角度来理解,DAO 是区块链上的某一类合约,或者一个合约组合,用来代替政府的审查以及复杂等中间程序,从而实现高效的、去中心化的信任的系统。所以,DAO 不是特定的某个组织,也就说呢,可以有很多的DAO,各种各样的DAO。
(二)臭名昭著的The Dao事件
但是,我们现在提到DAO,基本上所指的都是The DAO事件,也就是我们刚刚说的那个臭名昭著的黑客攻击事件。我们知道,英文中的 The是特指的意思,The DAO事件呢就
是特指的那个DAO事件,因为我们刚刚说了DAO不是特定的某个组织,可以有很多的DAO,各种各样的DAO。
2016 年的时候,德国一家专注“智能锁”的公司 Slock.it,为了实现去中心化的实物交换(比如说:公寓啊,船只啊),在以太坊上发布了 DAO项目。并且于2016年4月
30日开始,融资窗口开放了28天。
没想到,这个DAO项目的人气非常高,短短半个月就筹得了超过一亿美元,而到整个融资期结束,一共筹集到1.5亿美元,由此呢,它成为历史上最大的众筹项目。然而好景不长,到了6月份,黑客利用智能合约里面的漏洞,成功转移了超过360万个以太币,并投入到一个DAO子组织中,这个组织和The DAO有着同样的结构。以至于当时以太币价格从20多美元直接跌破13美元。
这个事件说明智能合约的确是有漏洞的,而且一旦漏洞被黑客利用,那么后果是非常严重的。这就是现在很多人批评以太坊,说它的智能合约不智能。
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国外有很多公司为了解决智能合约的漏洞问题 ,开始提供代码审计服务。而从技术的角度来说,目前一些团队正在对智能合约进行检验,这些团队多数由哈佛、斯坦福和耶鲁的教授带队,部分团队已经获得了头部机构的投资。
除了目前以太坊存在的扩展性不足、智能合约漏洞问题,对于以太坊的争议还在于它所追求的POS共识机制,也就是权益证明机制,在权益证明机制下,如果说谁持币的数量越大、持币时间越久,获得的“权益”(利息)就越多,还有机会得到记账权力,记账又可以获得奖励,那么这样一来,容易造成“强者越强”的寡头优势。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ICO乱象的问题。ICO是区块链项目筹措资金的常用方式,咱们可以理解为预售。以太坊上ICO项目的爆发,滋生了打着ICO旗号进行资金盘、诈骗圈钱等不法行为,对社会和金融稳定造成安全隐患。
B. ico 为什么只用比特币和以太坊
以太坊ICO当时的情况是怎么样 - 比特币论坛
C. 造富神话破灭,ICO被叫停,它到底是个什么鬼
ICO的火爆引发了大众关注。它的"疯狂"有人说是金融传销,有人说是庞氏骗局。近日,ICO市场迎来了重拳监管,央行联合六部委发布公告,要求停止各类ICO活动,曾经的造富神话就此破灭。同时,虚拟货币市场发生震荡。
一、什么是ICO?
ICO(Initial Coin Offering),改编自证券界的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开发行)一词,只是把所发行的标的物由证券变成了数字加密货币。
通俗一点说,ICO类似于股票里面的IPO。打个比方,一家公司要上市了,可以公开发行股票,这是IPO;但要买股票,需要支付货币。ICO也是融资,但是它融的不是人民币、美元这些,而是融数字货币,基本上融的都是比特币、以太币等。
形象地说,比如F君的公司要做ICO,发行的不是股票,就是一个叫做"F币"的虚拟货币,这就是"代币";你要买这个"F币",需要用比特币等来买,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比例。和股票的区别是,代币不是权益,不代表任何股权和债权承诺。
发行股票要到交易所里面去发行,那么发行代币要去哪儿呢?去这些数字币的平台。现在有专门做ICO的平台,就类似这种交易所。融资方可以在平台上发布白皮书进行路演,投资人可以在平台上对代币进行认购,然后平台拿着投资者认购的钱用于企业发展支出。
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文,叫停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与ICO相关的区块链、比特币也成为了大众口中的骗子。
其实,比特币、区块链、ICO是三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很多人将它们混淆。区块链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记账技术,通过算法实现每个动作可标记;比特币是区块链技术的1.0版本应用;而ICO是一种利用虚拟货币发行进行融资的手段。
二、ICO的造富神话
目前来看,投资人主要以代币在二级市场的炒作升值来盈利。
上海一个卖手机的小伙子,两年前用父母给的20万元投了一个区块链ICO项目,今年上半年发现账户资产已经暴涨至600万元;还有一个做小私募的合伙人,这两年用三四千万投了数个ICO项目,如今资产已经达到30亿元。
币圈永远不缺的就是造富神话,早期接触ICO的人发现自己腰包里的钱越来越鼓。
一位资深玩家总结:ICO的暴利已经超过了贩毒。在几倍甚至数十倍的利润下,任何理性都是笑话。
三、代币融资潜在的风险
"很多人输就输在,对于新兴事物,第一看不见,第二看不起,第三看不懂,第四来不及。"马云如是说。但是,时代已经不同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只要任何事物一有点苗头,人们就疯狂涌进。散户来了、庄家来了、韭菜来了、知名投资人来了、互联网大佬、连娱乐界的明星也来了,都想在这块大蛋糕之中分得一杯羹。
媒体称,目前我国代币发行融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项目鱼龙混杂,虚假风险很大。市场上在做的项目有美容、白酒、竞技,有的在融资过程中根本没有项目,有的是虚假项目。融资资金到位后,大部分"白皮书"承诺的计划不会落地实施。
与此同时,投机炒作风险非常严重。大部分投资者缺乏专业知识,完全不关心基础资产的情况。
ICO的火爆更是吹大了比特币的价值泡沫。年初以来,比特币价格不断上涨,从5000元左右涨至3万元。更值得警惕的是,比特币当前不仅被作为虚拟商品来炒作,更成为走私、贩毒、洗钱等非法交易的重要支付手段。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指出,ICO是涉众型(公募)集资。一是ICO是向不特定的对象发行"代币",此代币可以在指定的交易平台上进行T+0式集中竞价进行交易;二是购买代币的人数远远超过200人。根据我国《证券法》第十条规定,ICO这是典型的涉众型(公募)的集资行为。
涉众型集资行为就存在道德风险,金融发展史的郁金香泡沫事件与1929年及20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已充分证明拿别人的钱去经营会有道德风险,拿别人的钱如是涉众的,一旦发生道德风险就会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因此各国从法律制度层面对涉众集资行为都进行强监管,如公开集资的必须经过管理的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不允许向众人进行集资,否则构成非法犯罪。
四、七部门联手叫停ICO
代币和比特币的泡沫双重叠加,让中小投资者面临更大的投资风险。针对这种情况,监管果断出手。
9月4日,央行联合六部委发布公告,要求停止各类ICO活动,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作出清退等安排。公告明确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事实上,其他国家的监管当局对于火爆的代币发行融资也给出风险提示。美国证监会8月发布风险提示函,对于上市公司利用区块链、代币炒作、抬高股价的行为进行警示,新加坡等国也提示了代币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盛松成认为,ICO的迅速发展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是很正常的,ICO具有众筹、募集资本的嫌疑,放任发展不予以监管是有很大风险的。
五、虚拟货币应声暴跌
此前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可以说是吸睛无数,价格也一路走高,然而随着央行正式叫停ICO,比特币、莱特币和以太坊等虚拟货币全部暴跌。
据交易平台火币网数据显示,比特币价格在4日下午3点以后放量下跌,10分钟就跳水600元,最低探至26000元。截至9月5日下午5时,比特币报价为26800元,比9月2日最高点32350元已经下跌5000多元,跌幅为17.6%。
莱特币9月4日也是一根大阴线走势,下午3点之后直接从480元左右跌至395元左右,两个小时就暴跌17%。截至9月5日下午5时,莱特币报价为433元,比9月2日596元的最高价下跌163元,跌幅高达27%。以太坊也从两天前的高点2514元,直落到1886元,跌幅高达26%。
业内人士指出,央行出重拳要求ICO暂停和清退,对于与ICO项目关联的比特币价格构成直接打击。比特币此前的大涨,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就是ICO创造出来的需求。
一位比特币玩家说,此次监管针对的是ICO,并不是比特币等虚拟货币。
不过也有一些玩家警惕其中的风险,早早把资金撤了出来。有比特币玩家说,比特币就是一串代码,大家都有信心时可以击鼓传花,但大家都没有信心时,你就是接盘侠。
财经评论人余丰慧指出,比特币没有像股市那样的涨跌停限制,而且交易是24小时开放,单纯从追逐投机收益的角度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投资风险相当高。虚拟货币的价值来源不明,无物质价值,没有政府或实体经济支撑,投资风险更需要投资者警惕。
D. ICO遭遇监管有什么影响
8月28日,一位证监会内部人士向记者确认,近期火热的ICO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目前在准备各种材料。“目前ICO风险很大,从长期来看,肯定要被纳入监管。”
根据财新报道,有关监管部门将对ICO采取行动。是否取缔的方案正在研讨之中,央行、证监会均参与其中。这一行动的法律依据来自1998年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记者从一位业内人士处获悉,包括央行金融市场司在内的多部门都对ICO加紧进行了研究,不过仍然存在一些相关问题有待解决。
多位业内人士透露,8月18日央行、证监会、银监会组织ICO专门座谈会,而这件事在业内解读为“标志性事件”,纳入监管只是时间问题。
谁来监管未确定
今年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表了针对The DAO的报告,判定其代币为证券(securities),同时强调,任何在美国买卖证券的行为,无论是真实货币购买还是用区块链技术分发的代币,都必须符合美国证券法。
而根据央行官网对金融市场司的定义,其主要职责包括拟订金融市场发展规划,协调金融市场发展,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等工作;此外,另有货币金银局负责拟订有关货币发行和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民币管理和反假货币等工作。
另一位证监会人士透露,根据美国证监会的监管做法,ICO是定性为证券发行的。因此,如果中国借鉴的话,也应该由证监会来监管。但是,在中国数字货币又是由央行来监管,所以,目前是央行和证监会联手研究,最终由谁来监管尚未确定。
上半年ICO募资26亿
今年上半年以来,国内以虚拟货币筹集资金的ICO项目爆炸性增长,针对ICO是否非法集资惹争议。
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报告,2017年以来,通过各类平台完成的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达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币与其他虚拟货币。以2017年7月19日零点价格换算,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
8月24日,银监会首次针对虚拟货币筹资做出规定。银监会起草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指出: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虚拟货币等名义筹集资金的行为,应当进行非法集资行政调查。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
据报道,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学文曾在一场闭门会上指出,凡是“管别人钱的活动”都应该纳入监管。
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兼院长吴晓灵日前也公开指出,从国际上看,目前美国已经将ICO作为证券品种来进行监管。中国央行也已经对比特币做过相应表态(指出比特币不具备货币属性),预计还会有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出台。
一位区块链从业人士说,“堵不如疏”,监管是意料之中的,但若是全盘否定,不免有一些企业把ICO搬到国外。
4问ICO
1、ICO该不该纳入监管?
纸贵科技CEO、墨链总发起人唐凌告诉记者,ICO应该纳入监管。在财富效应示范之下,目前“传销币”、“空气币”太多了,很多项目还未确定便能融资,投资者炒币很疯狂,风险很大。
中国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理事肖飒认为,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ICO也应该纳入监管。金融创新,只有依法合规规范才有生命力,任何违规和滥用都将适得其反。
李林表示,由于目前ICO融资后在资金的使用上没有监管,融资之后的资金去向成谜。他建议,监管应该注意投资者适当性。
2、ICO应当如何监管?
OKCoin币行副总裁田颖认为,ICO的监管,首先是明确法理定性。对ICO的企业进行登记式管理、对ICO募集的代币进行公开透明的托管管理,项目发起方、代币流通平台、第三方宣传机构,对项目真实性需要加强考察,增加投资者风险教育,有效控制风险。这些监管办法都可以在定性后执行。也有很多法学专家建议参考英国、新加坡推行的金融科技沙盒监管系统,将创新和风险间的矛盾最小化。
对于如何监管,唐凌建议设置项目审核和尽调。目前ICO项目是“自审自过会”,虽然代投平台也会审核,但是没有备案。同时,应设立资金托管。前期有媒体曝出个别平台拿资金沉淀去购买理财产品,这就是没有资金托管导致的,容易出现平台卷款跑路。此外,规范化管理,资金拨付不要一次性给完。很多创业者没见过这么多钱,不知道怎么花,容易出问题。
肖飒认为具体监管抓手为:产品登记、信息披露、资产托管、项目真实、合格投资。
“进行产品备案登记是监管机构了解和监控高风险金融业务的有效方法;信息披露是常规方案,能够让项目更透明;资产托管,防止涉众案件;项目真实,是对ICO发行方的最低要求;合格投资,将风险和投资者分级匹配,约束投机资金。”肖飒说。
3、ICO监管难点在哪儿?
唐凌表示,监管难点在于:现在很多平台通过智能合约就能ICO,尤其是通过以太坊的项目,不需要经过平台,自己就可以募集,私募行为比较多,风险大。
田颖认为,认定ICO的性质是推进监管的一个难点。ICO有点类似众筹,但又跟众筹不完全相同。美国SEC在前一阵公布了对THE DAO代币的调查结果中,认为该代币具有有价证券范畴,归证监法监管范围。这次判定,也是美国监管层花了大量的时间研究和分析的结果。有一些非证券类代币可能期望得到的是某些产品的使用权,那就不属于有价证券这个范畴了。
她认为,ICO是互联网产物,有些ICO项目是全球化运营的,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增强国际间协调。还有就是,监管的力度应该到什么地步。
肖飒表示,对于ICO的本质,业内存在分歧。如果把ICO的本质定性为“以物换物”,用一种特殊的虚拟货币换取另一种特殊的虚拟货币,尚可解释。
如果ICO项目直接募集“法币”,包括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则可理解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存款”,一旦符合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要件,则可能构成犯罪。
肖飒认为,如果ICO项目有分红条款,则有股权标志,如果项目有回购条款,具有“保本保息”的嫌疑,类似理财产品,没有牌照而发理财产品,这实际上是一种非法经营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非法经营较难界定,那么上述行为很可能认定为传销。很多ICO项目在推广过程中,有推广奖励行为,比如“拉一个投资者返代币”。
4、监管对ICO的影响?
维优元界CEO初夏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监管层应该规范ICO的发展,尤其是设立“合格投资人制度”,因为很多普通投资者并没有高风险承担能力,不应该参与这么高风险的项目。如果没有合格投资者制度,容易造成社会问题。
对于监管的影响,田颖表示,短期来看对目前市场是冲击,长期看是利于整个数字资产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真正做到让市场先健康,再高效。另一方面,监管也会使优质的项目能够呈现其价值。
华创证券一份研报认为,ICO的创新趋势值得关注,长期来看,随着其影响力越来越大,接受监管才能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而具备较强实力的ICO平台或项目有望率先拥抱监管,平衡创新属性与潜在风险,成为ICO未来发展的受益者。
E. 除了比特币,以太坊,代币和ICO是怎样圈钱的
虚拟货币与代币作用不同
F. ICO为什么被叫停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缩写,字面翻译为首次币发行,是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以太坊等通用数字货币的行为。简单一点来说,就是一个针对区块链项目的以加密数字代币为标的物的众筹。
ICO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国内出现,之后声名鹊起,5月23日量子币上市交易当天最高价格就达到了66.66元,比起3月份2元的众筹价格涨幅高达33倍,碾压所有ICO首日涨幅记录。
为什么叫停?
央行等7部委发布的《公告》中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G. 以太币是不是新型传销
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而新型传销则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之后再判断以太币是否是传销的一种,是否需要会费,是否需要让你拉亲朋好友加入等。
(7)投资ico结果以太坊被骗子扩展阅读:
以太坊是一个底层技术平台,开发人员可以在平台上创建分布式应用。有了应用之后,就会产生交易。有了交易,就会需要货币来完成交易。这样一来,货币就有价值了,投资者的投资就有回报了。如果平台上的交易量越来越大,那么对货币的需求就会越来越高,货币就会越来越值钱。
形象的来理解,比特币是创造了一种数字黄金,而以太坊就是创造了一个国家,其中的以太币就是这个国家的信用货币。
比特币之后,全球出现了数千种数字虚拟货币,其中有很多完全是披着“数字货币”外衣的骗局。之前,海口市公安打击掉了一个叫“亚欧币”的传销组织,该组织利用互联网传销平台运营,令4万多投资者上当,涉及金额40.6亿元。虚拟货币领域刚刚起步,入行需要谨慎。
参考资料:以太币-网络
H. 又了解ICO的吗,以太币下跌和这玩意有关知道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缩写),首次币发行,源自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概念,是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以太坊等通用数字货币的行为。
I. 以太坊能量币是传销吗
以太坊能量币不是传销。
以太坊是一个开源的有智能合约功能的公共区块链平台。通过其专用加密货币以太币提供去中心化的虚拟机(称为“以太虚拟机”Ethereum Virtual Machine)来处理点对点合约。
2013年,19岁的Vitalik Buterin在一本主题为“以太坊白皮书:下一代智能连接与去中心化应用平台”的书中首次提到了以太币的构想。随后在2014年,以太币的算法及协议正式落地,并募集了1.5亿美元,系统本身于2015年7月30日最终完成。
作为区块链2.0代表,主流币种以太币被视作加密数字货币市场风向标。不过,最近一周来,以太币价格持续下跌。2018年08月14日,以太币暴跌20%,最低触到257美元,创今年来历史新低。相较于今年最高点1295美元,以太币价格缩水逾八成。受其影响,2018年08月15日数字货币市场排名前十的主流币种无一幸免,全线下跌,多个单日跌幅超10%。
(9)投资ico结果以太坊被骗子扩展阅读
以太坊差不多在2013年开始规划,到2015年项目开始落地。在此之前,市场上有不少模仿比特币的数字货币,他们在比特币代码的基础上,做的各种修改。这样要开发一个新的区块链应用,要重新部署一个新链,再在这个链上开发应用,开发的难度非常大,单单使用一个POW的共识机制,就是个巨大的维护工作量。这就好比要在手机上开发一个APP,要把安卓系统一起开发出来。
以太坊出来以后,就相当于区块链的底层操作系统,在以太坊上,可以很方便的开发各种DAPP,不用考虑底层的开发,而且还可以共享以太坊的算力和存储。这对程序员来说,瞬间降低了区块链的开发门槛,以太坊的出现,对区块链应用的开发普及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这也是以太坊被称为区块链2.0的原因。
J. 央行认定ICO属于变相非法集资是真的吗
9月2日据报道,8月21日,央行总部收到了相关紧急报告,该报告条分缕析,明确指出,用实质重于形式的穿透式监管来看,ICO属于变相非法集资。
引述之情人士称,央行相关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书,得出的结论是:“90%的ICO项目涉嫌非法集资和主观故意诈骗,真正募集资金用作项目投资的ICO,其实连1%都不到。”
ICO是全称为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数字代币公开发行的简称,模仿股票市场的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而来。即项目发起方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发行初始代币的方式去获得融资,不过初始代币不能用法定货币(人民币、美元等)购买,因为这违反了各国关于融资的法律法规,而需要用比特币、以太坊等流动性较好的数字资产购买。
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日前撰文指出,目前ICO处于法律监管的边缘,从制度建设出发,应该尽快在法律上给予ICO一个说法。他建议,对ICO实施沙盒监管(在一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而不用在相关活动碰到问题时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的方式。
8月16日,北京市金融局局长霍学文也曾在一次内部闭门恳谈会中表示,互联网金融、区块链和ICO,只有依法合规规范发展才有生命力,任何违规和滥用都将获得惩治。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所有金融活动都要纳入监管。凡是“管别人钱的活动”都要纳入监管。区块链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创新,ICO的创新,但是如果不控制好风险,那么所有的创新一定会走向它的反面。如果说传统金融风险是1.0,互联网金融风险是2.0那么现在的区块链和ICO风险就是3.0。”霍学文在此次会议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