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数字货币银行是不是非法集资
⑴ 数字货币交易所合法吗
加密货币(英文:Cryptocurrency,常常用复数Cryptocurrencies,又译密码货币,密码学货币)是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 加密货币是数字货币(或称虚拟货币)的一种 。比特币在2009年成为第一个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这之后加密货币一词多指此类设计。 自此之后数种类似的加密货币被创造,它们通常被称作altcoins。 加密货币基于去中心化的共识机制 ,与依赖中心化监管体系的银行金融系统相对。
去中心化的性质源自于使用分布式账本的区块链(Blockchain)技术。
中文名
加密货币
外文名
Cryptocurrency
领域
区块链
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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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字货币区块链参阅
比特币以外的加密货币
比特币以外的密码货币,又称为山寨币、竞争币(英语:altcoin),部分是参考比特币思想、原理、源代码产生的,与比特币相似的虚拟货币,有800种以上的密码货币在流通。
2017年2月到4月期间,山寨币总和占密码货币市场总值比例,由15%提高到接近40%。
由于比特币本身并没有权威的发行机构和国家政权来维持其权威性、唯一性,比特币与其模仿者之间只能平等地相处,虽然其是最早的虚拟货币,也是最知名、人们最熟悉的,也具有最大的用户网络社区,具有很强的网络效应,大部分时间也是市值最高的密码货币,但是并不具有绝对排它的地位。[1]
⑵ 数字货币合不合法
只要是人民银行按人大决策发行的所有货币都是合法的!
首先明确一个观点:我国仅是不承认虚拟货币的货币地位与关联融资的合法性,并非否定与虚拟货币挂钩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无论是数字货币还是矿机,均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法律应当保护也能够保护。
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通知》仅禁止比特币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且明确将比特币定性为虚拟商品并倡导 社会 公众理性投资;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也仅进一步禁止比特币作为虚拟货币在市场流通使用,未限制比特币或比特币挖矿机作为商品生产、持有及合法流转。
目前的数字货币基本分为三大类:主流币、山寨币和空气币。
2017年数字货币牛市后,抱着诈骗、传销和非法集资等各色目的的“割韭菜”者,在币圈陆续粉墨登场,每个人都想从中赚到快钱。于是乎国人印象中的数字货币就是骗局,在中国遭受严厉监管 。
直到去年,央行开始试行数字货币,国内区块链应用场景才开始落地。大部分人才听说区块链、比特币、数字货币等一系列名词。
“空气币”实际上就是借区块链概念来实施的中心化项目的经济诈骗,它一般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白皮书过度渲染发行者名声、资源、背景,技术高大上,笼统一带而过。
2.十分重视营销,过度续写造富神话
3.流通主要靠拉人头、发展下级的形式,或者以充值会员、购买挖矿权益的形式,不会提供实际“挖矿”的渠道和途径;
4.加密货币不能在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只能在特定平台,同时不能自由提取;
5.宣传只涨不跌,其涨幅与技术进步、项目开发没有任何关系。
有以上几种“优点”的基本可以断定它是“空气币”。(当然,不能以偏概全)
币圈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合法。数字货币比特币在我国不合法。
货币是一种流通媒介,其本身并不具备实际意义上的价值,但是可以作为价值尺度。因此具有了贮藏价值的功能。
货币的发行一般都由国家或法定政府来完成,不通过此种途径的发行的货币都不合法。
数字货币是将货币数字化,和实际流通的货币在发行量上相对应。是基于国家信用,由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与纸质货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数字货币并不等同于虚拟货币。虚拟货币并非真正意义的货币,只是应用于虚拟网络世界,在现实世界中不具备任何货币作用。
法是人定的,一切对中国有利的应该就合法。符合中国的发展符合人民利益就合法
数字货币是人类 社会 发展到一定 历史 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人类金融史的进步。
数字货币无须生产成本,却能严密控制按需分配与按劳分配之间的调节作用。
所有没有一国政府信用背书的数字货币,都是非法的!称为币,实际上并不是币。包括比特币,都是非法的。
⑶ 数字货币是否合法
法律主观:
买卖数字货币神缓违法。各个金融机构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是不能够直接或间接的为虚拟货币提供开户登记等相关业务的。法律也不会承认数字货币交易的合法性,当金融机构以及非银行机构在交易的过程中发现有代币等交易线索的,需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 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游凯模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中华人民孙正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⑷ 买卖数字货币违法吗
一、买卖数字货币违法吗
1、买卖数字货币违法。中国人民银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4、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⑸ 数字货币交易合法吗
国内买卖数字货币违法。
根据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出《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指出,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5)搞数字货币银行是不是非法集资扩展阅读:
央行表示,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
央行货币金银局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称,近日个别企业冒用央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或是谎称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推广团队,企图欺骗公众,借机牟取暴利。
央行表示,央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央行还提示,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
实际上,比特币、莱特币等虚拟货币就是所谓数字货币的代表。而央行在2016年曾表示,正在研究中国的法定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此前对媒体表示,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原型方案已完成两轮修订,未来有望在票据市场等相对封闭的应用场景先行先试,但推出暂无明确时间表。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有人冒用央行名义发行数字货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⑹ 炒数字货币合法吗
不合法。
央行提示称,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
此外,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
(6)搞数字货币银行是不是非法集资扩展阅读:
虚拟货币是非法币的电子化,其最初的发行者并不是央行。这类虚拟货币主要限于特定的虚拟环境里流通。而数字货币是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但只有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才是法定数字货币。
2013年央行联合五部委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将比特币等非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虚拟商品,它不是以货币和法币形式存在。
⑺ 数字货币交易所合法吗
自从2017年9月4日起,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公告指出,将ICO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关闭了国内所有虚拟货币交易
所,目前有说是在国内的交易所,都是违法的
⑻ 中国物联网LCF数字货币谁知道是国家正规项目,还是骗人的非法集资求大神指点,
中国物联网LCF数字货币已被定义为诈骗、传销及非法集资。多地警方予以警告,涉及罗斯柴尔德集团发布声明,央行发布公告称未发布任何数字货币。
以下为权威媒体报道:
网友“山水”日前收到一条信息,内容是关于“LCF”,他拿捏不准这里面是否存在猫腻,于是向威海晚报求证。
信息是这样的:“LCF物联网群,具体说是中国政府和罗斯柴尔德家族联合打造的物联网+虚拟数字货币+原始股+消费返利的综合性平台,是为中国老百姓量身定做的一个致富平台,前期由罗斯柴尔德家族让利10个亿赠送积分给优质会员,目前到开盘前有机会获赠1000—20000积分,1积分1LCF币=3元人民币。
优惠期过后,拿到编号的人,意味可以注册会员,注册会员成功,可以在自己账户上看到公司免费赠送你的积分。积分可以做什么用?
赠送的积分可以在平台内部流通,购物、旅游、买保险。正式开盘后,平台将对接5万家商铺,10万种国内外名优产品,100款接地气保险,500条精品旅游线路。前期赠送的积分,我们是零投资,零风险,不掏一分钱哟!”
记者为此咨询了威海市公安局经侦部门,经侦部门表示,该项目已被国内多地警方确认为涉嫌非法传销、非法诈骗,其传播模式符合传销定义。主要诱骗对象是对互联网不太懂的家庭妇女、中老年男子等。
通过注册免费送虚拟积分、岗位等诱惑不明真相人员加入组织,并不停地发展下线,换得所谓的虚拟积分。进群以后,首先修改昵称,报个人资料,并通过文字、讲课、语音分享等进行洗脑,然后进行诈骗。市民遇到这种信息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落入圈套。
(8)搞数字货币银行是不是非法集资扩展阅读:
2016年12月23日,全球领先的独立金融顾问集团之一的洛希尔集团 (Rothschild & Co),再次就一项自称“罗斯柴尔德家族 LCF 项目”的非正规集资活动警示中国公众。
该集资活动宣称其投资于与虚拟货币及“物联网”相关的项目。投资者需留意,该非正规的集资活动涉嫌冒用“罗斯柴尔德”(英文为 Rothschild)名号虚构地、非正规地进行关联。
根据洛希尔集团目前获得的信息,该非正规集资活动已由不知名人士在微信、新浪微博、腾讯 QQ 及其他中国社交平台传播。起初,该活动引导公众在www.hlcf586cn.com网站注册账户,以投资“LCF 积分”。
该网站目前已被取缔,但我们相信与该集资活动相关的文章及内容仍在社交平台上传播。该非正规集资活动声称其将根据投资者的参与时间分阶段进行分红奖励,这一获利模式与庞氏金融骗局十分相似。该非正规集资活动相信应已在全国范围内运作了数月。
洛希尔集团及洛希尔家族(亦曾被翻译为“罗斯柴尔德家族”)的任何成员均与此项集资活动没有任何关联。洛希尔集团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醒公众小心该冒用“罗斯柴尔德”名号的非正规集资活动。洛希尔集团已采取的措施包括:
1、于洛希尔集团官方网站发布公开声明,警示投资者洛希尔集团与该非正规集资活动没有任何关联;
2、 与网站域名供应商及腾讯、新浪、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联络,要求关闭集资活动网站、删除虚假宣传信息并对新出现的信息实行管控;
3、通知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有关监管机构,实时向其更新最新进展;
4、发布网络声明,警示中国公众谨慎区分冒用“罗斯柴尔德”名号的非正规集资活动;
5、向中国媒体发布声明,再次警示中国公众勿相信冒用“罗斯柴尔德”名号的非正规集资活动。
洛希尔集团将继续与监管机构紧密合作以处理此事。洛希尔集团建议已参与该非正规集资活动的中国公众应立即与当地警方联络。洛希尔强烈建议所有被鼓动参与该非正规集资、被散布有关非正规信息的公众向警方报告相关情况。
⑼ 现在做数字货币是合法的么
不合法。
一、数字货币ICO在中国属于非法行为
央行在2017年9月,下发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正式定性ICO是未经批准非法融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参与。
之后于2018年4月23日宣布左右数字货币ICO平台已经全部退出中国市场,因此目前ICO在中国是不合法的。
二、数字货币交易所在中国被禁止
在宣布ICO是非法融资行为后,央行同时把为虚拟货币提供交易、兑换、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也列为禁止项,这意味着数字货币交易所在中国目前也是不合法的。
包括比特币中国、OKcion、火币等交易平台在2018年都宣布停止人民币充值业务,陆续关闭交易平台,截至2018年4月所有数字货币交易所完全退出中国市场。
(9)搞数字货币银行是不是非法集资扩展阅读
数字货币一般有专门的数字货币交易所,我们可以在我们的数字货币交易所购买我们的需要的数字货币。
从朋友那里购买,我们除了从交易所购买我们还可以从我们的朋友那里购买,朋友有的话你可以商量着问他能不能卖给你一点。
从贸易商那里购买,需要的多的话,我们还可以从我们附近的贸易商那里购买我们的数字货币。
接受数字货币支付服务支付,我们如果开实体店的话我们可以开通支持数字货币付款,那样我们也可以获得我么你得数字货币。
最后我们可以通过挖矿来获得数字货币,我们可以通过配备采矿机工作采矿,这样如投入比较多的硬件来获得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买卖:需要在第三方数字货币交易所,充值人民币或数字货币之后才可以买卖。
数字货币买入:不管你买多少个币,没有限制,比如比特币现在一个10万元,你可以买0.0001个,不限制买卖多少个数量。
数字货币交易时间: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都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