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征税目的
Ⅰ 加密数字货币征税大潮或开启,将会有哪些利弊呢
2020年极大可能开启加密数字货币的征税大潮,现在数字经济成为潮流,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加密数字货币带来的挑战。而加密数字货币的征税制度就成为了其中一个大方向。
加密数字货币征税大潮为何在2020
首先从2019年至2020年的加密数字货币市场的数据来总结,据得得智库数据显示,截止北京时间2019年12月31日24时,全球加密数字货币市场总市值为 1927.69 亿美元,2019年全年共计上涨53.35%。
截至2020年1⽉5⽇,全球加密数字货币市场共有数字货币4993种,总市值共计1997.68亿美元。与2019年年初的1257.08亿美元的总市值相⽐,整个加密数字货币市场上涨了740.6亿美元,同比上涨58.91%。
由此可以看出加密数字货币市场正在全球范围逐步扩大,尤其是2019年涨幅明显,数字化趋势已经势不可挡。
2019年虽然Libra是非常值得热议的海外项目,但中国区块链技术的进展和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则在另一角度也牵动着各国政府和业内人士的心。
Libra的研发带来了巨大冲击,在中国引领之下,全球各国政府陆续对央行数字货币进行了表态,同时也公布了各国央行数字货币研发的进展,全球各国央行数字货币呼之欲出。
央行数字货币的刺激加上全球加密数字货币市值的显著提升,全球各个国家不得不加快对加密数字货币市场的管理。如何对加密数字货币市场有更加合规的管理,加密货币征税制度的完善仿佛成为了对加密数字货币市场管理的重要一环。
各国加密数字货币税收政策逐渐完善
2月14日一则美国国税局,免去纳税人使用加密货币进行游戏交易的纳税义务的消息,就不胫而走。也让大家对各国对于加密数字货币的纳税政策有了很大的关注。
美国:国税局免去纳税人使用加密货币进行游戏交易的纳税义务
美国在2014年就发布了“2014-21号通知”,其通知警告加密货币持有人如果不为加密交易缴纳税款,将受到处罚。
2019年10月,美国国税局(IRS)发布了有关加密货币的税收指南并明确表示,出于联邦所得税的目的,仅在投资者能够处置其持有的资产时才识别空投/分叉的代币。
一旦纳税人获得了转让,出售或交换加密货币的能力,则即将被视为接受加密货币。当通过加密货币交易所进行交易时,应税交易的价值就是平台以美元记录的金额。此外,纳税人的买卖价格将确定收益或损失是否已发生及其持续时间。
2020年2月美国国税局(IRS)修改了其网页上的措辞,美国纳税人已经免除了使用加密货币进行游戏交易的纳税义务。根据美国政府问责局(GAO)的一份报告,美国纳税人对于如何处理加密货币持有和交易仍处于迷雾之中。认真对待数字资产避税,2020年税务申报变重要。
英国:认真对待数字资产避税,2020年税务申报变重要
2018年,英国数字资产特别工作组提交了一份特别报告后,首份加密数字货币指南问世了。指南阐明了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如何看待加密数字货币的一些重要细节。许多人认为这份指南是对加密数字资产采取更严格的征税措施的前奏。
2019年11月英国再一次发布了针对企业的新加密货币税收指南。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还向一些主要的数字资产交易所中心(包括比特币公司)发送了请求,以获取交易所中英国投资者在2019年8月份的交易信息。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似乎在很认真对待数字资产避税一事。这意味着,2020年税务申报将变得尤为重要。
泰国:泰国将对加密数字货币征税立法
2019年11月25日,泰国税务总局局长Patchara Anuntasilpa在接受《曼谷邮报》采访时表示,泰国税务部门将通过引入基于区块链的退税系统来改变目前的退税做法,并希望在2020年年中实施该系统。
根据上个月外媒报道称:泰国的财政部长Apisak Tantivorawong宣布了泰国政府对加密数字货币采取的税收框架问题,此次泰国政府对泰国加密数字货币的税收范围非常广阔,涵盖所有的加密数字货币投资回报以及零售交易。
投资者需要在加密数字货币交易后支付7%的增值税,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15%的资本利得税。目前泰国内阁已经批准了2项关于加密数字货币交易的法令草案。
韩国:预计2020年开始对加密货币交易征税
据《韩国时报》报道,对于出售加密数字资产所得的资本收益,2019年时还没有直接的征税框架。韩国经济和财政部正在制定这项措施,从2020年开始,它将成为税收法案。
韩国经济部某官员表示:“相关的讨论已经开始。修订后的法案将于2020年的上半年起草。”
韩国国民议会也一直在研究一项加密货币税收法案。最终的法案将增加加密数字货币交易过程各个环节的透明度。但可以肯定的是,韩国将对出售加密数字资产的资本收益征税。
中国:法院描述比特币为虚拟资产,中国税务机关或出台加密税收政策
2019年7月一家中国法院正式将比特币描述为虚拟财产,从而获得了法律认可。
这一裁决是一家现已关闭的交易所与一名损失资金的用户之间纠纷的一部分。 目前,中国还没有关于加密税收的具体规定,但法院对加密货币作为一种资产的关注,可能会促使中国税务机关出台加密税收政策。2020加密数字货币市场持续火爆,中国出台加密数字货币税收政策也许就在今年了。
除以上国家在加密数字货币的征税政策方面,2020年有计划或者已经行动。其它很多国家也早就针对加密数字货币出台了相关征税政策。
其中包括百慕大,伊朗,法国,新西兰,日本等多个国家都颁布了加密货币的税收政策。当然也有一些国家表示暂时不会对加密数字货币市场进行征税。
加密数字货币征税的“利”与“弊”
对于加密数字货币征税的问题,很多人都提出了疑问,大家认为加密货币的匿名性意味着很少有人知道交易的发送者或接收者。
但是,政府税收和其他管理人员都倾向于交易所引入KYC(Know Your Customer,即了解你的客户)的指导方针,然后再要求获取这些记录。这样就会导致大家的身份暴露,没有了区块链最初所提出的隐匿性。
这也确实是一个弊端,但其实绝对的自由就是隐患了,现在的世界文明是我们经过几千年的实践才获取的,而各个国家的监管和法律正是其中维护社会文明和制安的重中之重。其实去中心化并不代表绝对的去中心化。
目前各国相关政策其实并没有完善,可能最终会达成全球默认规则,但这需要基于加密货币的业务积累,然后用某种分配方式将这些税收按司法管辖区来分配。
换个方式想一想,其实各国对于加密数字货币的税收政策恰恰代表了加密数字货币正在逐渐得到世界的认可,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数字货币的合法性,国家的监管也对用户有了更大的保障。
现在加密市场的严谨性无法与法币市场相媲美,并且有匿名化的特性,数字货币经常被用于走私、贩毒、洗钱、地下交易等领域,一直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加密数字货币交易在全球的接受度也在不断提升,交易量及交易数额逐渐增大,对其进行有效地监管是各级政府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作为重要的监管手段,合理地税收政策自然会被提上日程。
2020年加密数字货币市场应该会得到更大的关注和普及,而全球也极有可能开启针对加密数字货币税收政策的大潮。
Ⅱ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目的是什么对我们有着什么影响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主要是为了能加强宏观调控能力,DCEP本身是一串数字,在其中带上了持有人的个人身份认证信息。在每一个买卖阶段均必须系统软件确定的情况下,一个DCEP从构建到衰落所经历的每一个连接点理论上都会被记下来。这种纪录通过严苛数据加密,不会被非受权组织得到,因而使用者的个人隐私可以得到充分保障。DCEP所完成的是"比较有限密名",即对广大群众密名,对通过授权的行政机关显名。这也是钞票所不具备的关键特性。
让普通老百姓分享改革和科技水平发展带来的褔利。拥有虚拟货币,国家的经济计划,全面小康社会,人民教育,全民医疗等方面也将产生质的变化,不用想以往逐层调查,汇报,实行,一个人的身份信息,就包含了个人的信誉等级,经济情况,保险营销,孩子教育,父母养老等各个方面。可以这么说个人的所有项目都能够完成线上处理。
Ⅲ 数字货币的目的
数字货币的目的是提高货币系统的效率和竞争力。从传统的货币体系转向互联网的货币体系,本身就能够大幅节约传统金融的运营成本,提高金融运行效率,也有利于我们在国际市场参与金融竞争,如果我们的央行数字货币能够充分发挥目前在移动支付和电子商务基领域已经取得的国际优势,那么人民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就会迅速提高。
(3)数字货币征税目的扩展阅读
数字货币可以认为是一种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的虚拟货币。
数字货币的核心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由于来自于某些开放的算法,数字货币没有发行主体,因此没有任何人或机构能够控制它的发行,由于算法解的数量确定,所以数字货币的总量固定,这从根本上消除了虚拟货币滥发导致通货膨胀的可能,由于交易过程需要网络中的各个节点的认可,因此数字货币的交易过程足够安全。
Ⅳ 我国2022年对虚拟货币征税
我国2022年对虚拟货币征税详情如下:
由此可以看出加密数字货币市场正在全球范围逐步扩大,尤其是2019年涨幅明显,数字化趋势已经势不可挡。2019年虽然Libra是非常值得热议的海外项目,但中国区块链技术的进展和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则在另一角度也牵动着各国政府和业内人士的心。的研发带来了巨大冲击,在中国引领之下,全球各国政府陆续对央行数字货币进行了表态,同时也公布了各国央行数字货币研发的进展,全球各国央行数字货币呼之欲出。
央行数字货币的刺激加上全球加密数字货币市值的显著提升,全球各个国家不得不加快对加密数字货币市场的管理。如何对加密数字货币市场有更加合规的管理,加密货币征税制度的完善仿佛成为了对加密数字货币市场管理的重要一环。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Ⅳ 链乔教育在线|关于数字货币,你应该知道的一切
1、什么是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根据网络资料显示,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在2017年9月18日发布的一篇文章中提到,“数字货币必须具备法定地位、国家主权背书,明确发行责任主体。”而在央行数字货币的定义中,任何非有形货币都称之为数字货币。
虽然目前对于数字货币的定义存在一定分歧,但统一的认知是,以数字形式呈现的非纸币、硬币等实体货币,但承担了实体货币职能,能够支持即时交易和所有权转移的一种货币。
2、电子货币、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的对比
电子货币:由金融机构发行,不限制使用范围,发行数量由法定货币决定,价值与法币对等。
虚拟货币:由网络运营商发行,只能流通于网络不得支付购买实物,由网络用户用法定货币向 游戏 公司购买所得。如Q币、魔兽金币、网络币等,只能单向流通。
要对电子货币、虚拟货币以及数字货币进行区分,需要从发行主体、适用范围、发行数量、流通方式等多个维度进行比较:
目前我国央行推出的数字货币(DCEP)是基于区块链技术推出的全新加密电子货币体系。DCEP将采用双层运营体系,即人民银行先把DCEP兑换给银行或者是其他金融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并且,央行的全球货币早在2014年就已经开始准备了。
未来的财富不是美元,也不是黄金,一定属于区块链数字资产;数字资产将成为金融体系的新宠,成为全球经济变革大趋势。
在Facebook发行加密货币libra 天秤币成为互联网全球金融市场焦点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打造的数字货币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也正式从幕后走向台前。对比Libra币与中国拟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DCEP,不禁惊呼,这难道是中国为全球各经济体准备的“新世界货币”吗?
3、DCEP具备“世界货币”所需的一切条件
对比DCEP与Facebook推出Libra币可以发现,二者在安全性、架构、理念等方面十分相似。不同的是,DCEP在保有Libra优点的同时,针对Libra币无法成为世界货币的设计缺陷,DCEP给出了近乎完美的答案:
(1)DCEP与人民币可以1:1自由兑换,支持连接中央银行;
(2)DCEP采用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双层制度,适应国际上各主权国家现有的货币体系;
(3)DCEP是主权货币,是纸质人民货币的替代,可以确保现有货币理论体系依然发挥作用;
(4)DCEP可以基于特殊设计,可以不依赖于网络进行点对点的交易。
1、数字货币革命,动摇了原有国际经济秩序的地基,成为当前全球数字经济时代的战略制高点。
数字货币的到来,源于两条 历史 发展主线的汇合。一是数字化发展,二是货币本身的发展。
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缔造出一个数字化的虚拟空间。当各种各样的数字商品、数字服务以及数字资产层出不穷,数字货币的出现也就顺理成章了。
经济数字化使得数据总量飞速增长。研究显示,当前全球数据总量正在以“10年10倍”的速度增长,到2025年将达到约163ZB(1ZB约等于1万亿GB)。其中,中国的数据总量到2020年末预计将超过8ZB,全球占比18%左右,有可能首次超过美国跃居全球第一。2020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加快数据资产化进程。这意味着,数据资产的形成、流通、交易、开发等过程都会纳入规范化市场框架中。
为什么不能大量发行传统货币来满足数字经济的需要呢?这与传统货币的性质有关。传统货币是“通货”,也就是可以交换任何商品,使用场合不受限制,由于不携带信息,也很难追溯。这就使得传统货币如果跟随数据量的增长而膨胀的话,直接失去价值尺度职能,也就是变成废纸。而数字货币则不同,它虽然也是“通货”,但却可以携带信息,于是自身具备稳定性,可以作为数据资产的“锚”而不是被数据资产“带飞”。
实际上,最早实践数字货币理念的比特币,其核心属性就是总量可控,从而可以用于衡量其他商品的价值而非被其他商品决定其供给量。当然,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因此,从战略全局看,在信息化、数字化成为经济发展主要趋势之一的大背景下,发行主权数字货币是大势所趋。
2、央行数字货币实施的优势体现
数字货币具有国家信用,与法定货币等值,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首先数字货币无需网络,用户使用起来很方便,体验度高。央行数字货币不需要网络就可以离线支付,只要手机打开电子钱包就能轻松完成支付。而目前大家熟知的移动支付在通信网络不好的地区,或者手机断网了,就不能使用了,这是数字货币区别于其他支付方式的一大优势。
其次央行数字货币与普通银行账号相比,最大的差别是颠覆了银行账号体系,取而代之的是统一的电子钱包。这说明今后将不用再去银行开办账户,只需下载数字货币APP即可通用。银行的部分功能将被数字货币取代。同时人们也不必再用微信或支付宝绑定银行卡,线上线下消费,直接支付数字货币就可以顺利完成。
数字货币可以颠覆纸币使用方式并节省成本。从货币发展 历史 来看,货币向低成本、可靠、便捷的方向发展是不可逆的趋势。从古至今货币的形态正变得越来越自由,纸币发展成熟后必然将产生数字货币。同时纸币、硬币的发行、防伪、印制、贮藏各个环节都需要成本,在数字货币时代,这些成本都可以节约,大大增加了生产效率,使得金融交易变得更加高效和便捷。
3、数字货币掌握各种资金流向,方便国家征税
以往用现金或者用微信、支付宝进行支付,如果没有发票,收入是很难追踪到,因此可以避税和逃税。但是用了数字货币以后,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可以追溯到源头,偷漏税的空间比以前小了很多。
通过现金逃税避税再也行不通了,国家很早就要求银行报送大额现金业务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共享。对大额现金业务信息分行业、用途、金额进行分析。一旦数字货币全面推广落地,所有的合同交易、工资发放、现金来往都将在银行留有底案,公司及个人所有的账目往来都将透明化,所需要缴纳的税款也显而易见,偷税漏税极容易被查处。
伴随着技术的发展,自原始部落狩猎和采集时期至今,货币已历经多个阶段:
在货币的演化史上,最初的物物交换——金属交换——纸币、银票——现在的线上支付Q币、电子现金等,都是跟随时代变迁而来。
货币的形态从实物货币、金属货币、待用货币、信用货币、电子货币到数字货币,货币自身的价值依托也从实物价值、发行方信用价值。
货币(信用卡、纸币)需要额外系统(如银行)来完成生产、分发、管理等操作,带来很大的额外成本和使用风险,如伪造、信用卡诈骗、盗刷、转账等。
实现一种数字货币,保持既有货币这些特性,消除纸质货币的缺陷,提升便携、方位、辩伪、匿名、交易、资源、发行等方面的能力。
中心化控制下的的数字货币需要一个中心管理系统,但很多时候并不存在一个安全可靠的第三方记账机构来充当这个中心管控的角色。
2019年底,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相继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四地及北京冬奥会场启动;2020年10月,增加上海、海南、长沙、西安、青岛、大连六个试点测试地区。
目前数字人民币试点范围有序扩大,应用场景逐步丰富,应用模式也是持续创新,系统运行总体稳定,初步验证了数字人民币在理论政策、技术和业务上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坚持稳妥、安全、可控原则,以受邀白名单用户小额交易为主,目前参与人数、参与笔数、净兑换的金额总体上还是比较小的。试点过程中各方面对数字人民币都有比较高的兴趣,试点地区用户的积极性比较高,试点场景现在覆盖了生活缴费、餐饮服务、交通出行、购物消费、政务服务等多个领域。
下一阶段,将根据试点参与各方的反馈,不断完善和优化数字人民币技术、业务和政策方案,深入 探索 数字人民币应用模式,强化数字人民币通用性和普惠性,完善产品功能和应用性,提升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试点地区目前总体上仍然处于试点测试阶段,什么时候正式推出现在还没有时间表。
新冠疫情加快了经济数字化,无接触交易和支付成为很多人的生活常态。疫情下,全球央行数字货币(CBDC)研究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国数字货币发展处于什么阶段?数字货币将如何改变支付?对金融体系和普通人的生活又会带来什么影响?
在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会“数字支付与数字货币”分论坛上,人民银行新任副行长李波表示,数字人民币目前的发展重点是推进在国内的使用。“人民币国际化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进程,我们的目标不是取代美元或其他货币,而是让市场做出选择,以实现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进一步便利化。”早在2014年,央行就开始对数字货币发行框架、关键技术等问题进行研究。2019年8月,央行明确“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DC/EP)研发步伐”为2019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之一。
各国央行数字货币之间的跨境协助与互操作性成为焦点
自2018年年末以来,全球多数经济体陷入全面衰退,加剧通货膨胀,法币贬值;同时科学技术飞速发达,计算机互联网相关技术突破,区块链快速发展。数字货币作技术链接全球金融、数字化、以及区块链整个行业的重要一环,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
目前,数字货币使用人数虽然在不断增长,但使用人群在全球范围内仍占小部分,使用率不超过10%。此外,数字货币与投资操作的相关性很高,大部分过用户仍然集中在炒币,一旦数字货币行情大幅下跌,将影响市场整体信心。
所以对于数字货币的监管,2020年各国政府必然会更进一步,以维持本国现有金融体系为基础针对当前数字货币市场表现提出更为完善的监管政策。如果全球治理可以形成一定共识,或许会推动数字货币最终形式的呈现。
在各方监管下,项目发行代币融资门槛提高,进而市场上导致市场项目方质量会提高,加速产业落地;越来越多市场劣质币种淘汰,数字货币创新增多。主流的数字货币或合法介入金融体系,转变成证券、理财等多种形式;新的监管形式下会滋生交易所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央行数字货币可分为批发型与零售型两种类型。批发型主要用于企业间以及金融系统的结算、清算,零售型主要用于日常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周小川表示,数字人民币的起始点是做好零售,做好零售系统的升级换代。零售系统效率提高是开展其他所有业务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批发系统、跨境支付操作才具备可能性。
随着各国央行数字货币的发展与推进,跨境支付问题成为热议话题。2019年,泰国中央银行联同香港金融管理局展开了研究,利用央行数字货币及区块链平台解决跨境支付中的各种问题。跨境支付非常复杂,对外汇管理、资本流动管理都有影响,这些问题都必须要解决。所以泰国现在只是建立了专用的支付走廊,通过试点项目把可能产生的影响放在可控的范围内。
中国正在研究比特币、稳定币的监管规则,从比特币诞生之初,其定位一直处于争议之中。比特币和稳定币是加密资产,加密资产是投资的选项,本身不是货币。加密资产将来应该发挥的是一种投资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资。很多国家包括中国正在研究,把它作为一种投资工具应该有怎样的监管环境,虽然可能是一个最低的监管规则,但仍然且必须要有监管规则,以及确保这类资产的投机不会造成严重的金融风险。
如果想让稳定币这样的加密资产成为广泛使用的支付解决方案,需要更加强有力的监管规则,要比比特币现在的监管更加严格,将来任何稳定币,如果希望能够成为一个得到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必须要接受严格监管,就像银行或者准银行金融机构一样得到严格监管。
Ⅵ 为什么要推出数字人民币,原因有以下五点
1 、降低发行成本:与实体相比,发行数字货币节省时间和人力物力;
2 、方便使用:就算在没有网络的情况,数字货币可以像纸币一样使用;
3 、维护个人支付隐私:数字货币能够实现维护个人支付隐私的需求;
4 、保持系统稳定性:数字货币政策更容易保持整个货币体系的稳定性;
5 、有利征税:数字货币可以把握资金趋势,有利于国家征税。
以上就是为什么要推出数字人民币相关内容。
数字人民币简介
1 、使用范围广:在中国国土范围内的商户经营者都需要接受数字人民币支付的交易,这就保证了使用的范围与有效性,而其他电子支付方式则可以被商家拒绝接受;
2 、无需依靠网络:其他电子支付方式需要联网状态下才能使用,而数字人民币即使没有网络也不影响使用;
3 、不收服务费:其他电子支付方式提现时需提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而用数字人民币兑换纸币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本文主要写的是 为什么要推出数字人民币 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Ⅶ 国家为什么要发行数字货币呢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目的是替代实物现金,降低传统纸币的发行和流通成本,增强经济交易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发行数字货币的作用:
1、低交易成本
与传统的银行转账和汇款相比,数字货币交易不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费用,其交易成本更低,特别是与跨境向服务提供商支付高额费用相比。
2、交易速度快
数字货币中使用的区块链技术具有分散化的特点,不需要任何类似清算中心的集中机构来处理数据。事务处理速度更快。
3、高度匿名
除了没有中间人参与的点对点交易之外,数字货币相对于其他电子支付方式的一个优点是它支持远程点对点支付。它不需要任何可信的第三方作为中介,在完全陌生的情况下,交易双方无需任何帮助就可以完成交易。
相互信任,具有较高的匿名性,可以保护交易者的隐私,但同时也为网络犯罪创造了便利,容易被洗钱等犯罪活动所利用。
(7)数字货币征税目的扩展阅读:
数字货币是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它依靠区块链技术实现去中心化,除数字货币外,还可以应用于其他领域,这也是比特币流行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如果数字货币被公众广泛用作货币,将对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市场、金融稳定等产生重大影响。
其中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如果数字货币被广泛接受并能发挥其作用,将削弱货币政策的有效性,给政策制定带来困难。由于数字货币的发行人通常是一个不受监管的第三方,货币是在银行系统之外产生的,发行量完全由发行人的意愿决定,这将使货币供应量不稳定。
此外,当局无法监控数字货币的发行和流通,这将导致无法准确判断经济运行。政策制定带来问题的同时,也削弱了政策传导和执行的有效性。
Ⅷ 数字人民币怎么收税
按个人所得税
在我国,数字货币不属于货币。所以,数字货币取得的收入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18号)规定,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