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有说数字货币吗
① 数字货币来了,人们到底会怎么应对呢
当大家还以为 数字货币 是“ 互联网 虚幻世界 开玩笑”的情况下,8月10日,我国 中国人民银行 付款 清算 司副司长穆长春在第三届中国期货市场四十人(CF40)伊春社区论坛上表明,
数字货币第二,要避免炒作心理状态。之前大家对数字货币颇有抨击,是由于数字货币被炒作后沦落灰天鹅。身穿区块链应用包装,BTC等数字货币是创建在区块链应用基本上的虚拟货币。
第三,要勤奋融入数字货币时代。从提高可得性、提高群众应用意向的视角考虑,中央银行发售数字货币是采用两层的经营构架,
决策采用两层构架,也是为了更好地充分运用商业机构的资源、优秀人才和技术性优点,推动自主创新,市场竞争选优。
数字货币时代已来临,始终别与发展趋势对着干。数字货币的运用是必然趋势,在这里形势下,我们要勤奋融入数字货币的真实度,尽管是虚似的,
是商业机构换取给大家的,但也是十分缺失的,是真金白银。这个时候,新格局新趋势看起来十分关键,尽可能去做一些附合长期趋势机遇的事儿,融入销售市场总体往上的机遇。
② 两会召开后,是否意味着数字货币将大范围应用
中心化货币,走不了多远!
③ 无纸币时代成两会热点 数字货币何时完全进入生活
数字货币取代纸币是大势所趋,是社会发展的潮流和必然,但是现阶段,数字货币出来了纸币也不会消失。虽然,在东欧一些国家正在尝试货币去纸化,但实际上并没有完全实现。而且这些国家都是一些高度发达的国家,国土面积狭小,基础配套设施完善。
在国内,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出来以后也会和纸币并存很长一段时间,直至纸币慢慢的被数字货币完全取代。当然,比特币、莱特币、DECENT这些数字货币只能作为一种补充而存在,并不能成为主流。
④ 数字人民币试点效果显著,数字人民币与微信支付宝有何不同
现如今,数字人民币试点效果显著,让很多人疑惑,什么是数字人民币?究竟跟微信,支付宝有什么不同?而且在今年两会上面有代表委员会对数字人民币的发展提出建议。而且建议试点应该多一些地方,这样才能够推广数字人民币的使用。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现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有着很大的改变。在之前我们消费的时候基本都是使用现金,但是现如今现金已经不被大家接受。我们经常的会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支付,这样也是非常的方便,我们出门只要带一部手机就可以。完成一系列的操作,也正是因为这个样子,人民币已经不被大家使用了。但是现如今我国要推行的数字人民币,而且这几个地方试点也是非常的成功。
现如今社会的发展是特别的快,我们应该跟进国家的步伐,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发展才会变得更好。
⑤ 两会有提到P2P吗
提到过
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野蛮生长也成了今年全国“两会”的关注热点,在日前召开的政协会议上,有多名代表委员建议加速P2P行业的监管。
“P2P行业乱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监管的暂时缺失。因此,有必要加快出台P2P行业的监管政策,落实有节奏、松紧适度的监管,并且鼓励、引导行业自律组织和第三方评级、咨询机构的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永隆银行董事长马蔚华的提案指出。另外,全国政协委员、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的提案也主要是呼吁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马蔚华建议,P2P的具体监管内容应该包含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准入和退出规则、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监管内容以及对P2P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的要求。同时,李克穆也指出,“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更好生存发展的基础性环节,首先要做到将互联网金融正式纳入金融监管的范围,在审慎监管的框架下运行,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但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快速发展给监管工作带来的难度更大,如何用适当的措施,既能够让其适度发展又要保障消费者利益,有很多技术性问题,监管上要有很多新举措,才能达到审慎、适时以及合理的目标”。
对此,不少P2P行业的从业人士也呼吁加强对P2P的监管,并给出了建议。P2P行业监管是业内外讨论已久的话题,且从多方面信息来看,监管模型其实已经基本形成,只待国家的最终颁布。在监管内容上, P2P行业一定要设定严格的行业门槛,同时对于具体监管措施要张弛有度,互联网金融具备金融属性,必须严守红线,同时信息化科技应用是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最大的差别,所以要鼓励创新,给互联网金融留足发展空间。
还有相关负责人在P2P立法上建议,对于P2P平台来说,目前存在着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红线等法律风险,高检高法应尽快明确P2P平台的法律定位,监管层必须要明确自担保的范围,例如风险准备金是否属于自担保。同时建议由监管层牵头成立国家层面的P2P二级市场,开放给各家平台进行对接,建立一套债权转让标准。最后应尽快进行互联网金融立法。
不过,对于立法一说,也有业内人士有不同的看法。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则表示,互联网金融发展一年以来对金融改革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虽然采用了现代的信息技术,但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政府不会有特别的立法规定。吴晓灵建议,对于做信息中介的互联网企业不发监管牌照,只颁发普通的企业牌照即可,有利于客户对资金行为负责,学会风险自担,对于信用中介则要颁发金融牌照。
其实,央行、银监会在这两年一直与一些平台做着充分沟通与调研,对于正规平台来说是“求监管”状态,监管的出台对于行业发展来说存在一定的利好
⑥ 有人说二会之后数字货币大国所有省市自治区全面落地对吗
不确定,具体应该等国家相关政策发布以后才知道。
CBDC,全称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译为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CBDC,全称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译为中央银行数字货币。中国版CBDC被描述为,数字人民币,是由人民银行发行,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并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⑦ 周小川再谈区块链技术和央行数字货币
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副行长范一飞受邀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发布会上,周小川行长还谈及了数字货币及区块链,他表示:
“ 央行认为科技的发展可能对未来支付业务造成巨大改变,央行高度鼓励金融科技发展。数字货币、区块链等技术会产生不容易预测到的影响。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进行规范。
在之前,周小川就央行要发行的数字货币回答过一系列问题。根据周小川行长的描述,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应该有这些特性:
一是提供便利性和安全性。
二是做到保护隐私与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平衡,尤其针对洗钱、恐怖主义等犯罪行为要保留必要的遏制手段。
三是要有利于货币政策的有效运行和传导。
四是要保留货币主权的控制力,数字货币是自由可兑换的,同时也是可控的可兑换。
同时值得一提的是,前几天的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就频繁提及比特币及其底层技术。
央行周学东:对境内比特币交易平台应当包容、暂不取缔
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周学东提出建议,对境内比特币交易平台应当包容、暂不取缔,留下一段观察期,但在短期内必须明确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红线,严格监管。
“长期看有必要研究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周学东说,需要研究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金融属性和商品属性,研究比特币交易平台的性质,探索出台国家层面的比特币交易平台管理试点政策,对少数合格交易平台进行许可或备案试点。同时,强化监管合作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构建比特币交易所诚信体系。
人大代表沃伟东:建议合理监管比特币、促其良性发展
3月7日下午,上海汇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沃伟东在发言中建言,应该将比特币置于法律框架下,以促进其良性发展。沃伟东表示,近期央行出手加大对比特币交易平台的监管力度之后,取得了多方面的效果,明确了比特币性质,抑制了市场的泡沫,同时对社会资金的风险,也得到了初步控制。
不过,沃伟东认为,在取得上述成效的同时,也要观察到相关的问题。“目前中国比特币的交易量大幅减少,中国主要交易平台的交易量跌至不到原来的1%。”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在此之前,全球超过90%的交易量都发生在中国。正由于此前中国占据着交易量的高地,因此“毫无疑问拥有比特币的全球定价权,对比特币乃至区块链行业,具有足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沃伟东表示,对于比特币以及区块链这样的新生事物,世界大国都在积极探索,因此不可以简单地否定和抛弃。他建议将比特币纳入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定合适的监管策略。“合适的监管策略能够在控制风险的同时,真正地激励创新、推动创新、引领创新。”
比特币相比黄金、股票其市值微乎其微,但是比特币的底层应用技术区块链吸引到了诸多关注目光。由于区块链技术得到官方认可,全球各市场都在研究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的可行性,中国央行也在公开招聘相关人才、实践数字货币,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相信各国会抱着更加宽容的心态来对待比特币行业。
⑧ 国内多个城市陆续试点数字人民币,数字人民币该怎么花
“数字化中国人民币”在2020年全国各地两会召开变成热点话题之一。自上一年到现在,中国好几个大城市接二连三开展了数字化中国人民币示范点。现阶段,数字化中国人民币的运用主要是邀约制。随着着数字化中国人民币实验的有序推进,数字化中国人民币已经解开神密面具。据实地调查发觉,上海地铁一号线一期工程项目中的一部分“黑捡”自助贩卖机逐渐适用数字化中国人民币付款方式。该机器设备上,点一下产品将发生数字化中国人民币付款选择项,根据扫描二维码进行选购。
贷币是电子器件的,中国人民币是否会有之后的商品流通钞票呢?胡捷觉得,央行数字虚拟货币将替代一部分现钱,但不可能彻底替代钞票,尤其是老年人人群对钞票也有要求,并且钞票有着群体极化等特征 。因此 在可预见未来的未来,数字虚拟货币、中国人民币钞票和钱币可能长期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