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数字货币认证中心
㈠ 你好。请问一下,央行的数字货币发行了吗、怎么网上已经开始认证了,这是真的吗、谢谢
目前没有发行。
我国央行目前还没有发行和批准发行人和的数字货币。
不过,央行在年初的时候举办了一次数字货币研讨会,在会上明确表示要尽快发行数字货币,央行把数字货币的发行提上了日程。
但是,截止到目前为止,央行也并未发行任何的数字货币,而且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现在发行数字货币的时机还不成熟,而且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和比特币、瑞泰币、莱特币等数字加密货币是不同,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不是去中心化的。
(1)中国国家数字货币认证中心扩展阅读:
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都需要先建立一套基础的数字货币系统。在该系统中,中央银行掌管数字货币发行库,商业银行管理银行库,公众及个人持有数字钱包。这与现有的货币系统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管理的货币由纸币变为数字加密货币。
在发行机制上,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传统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模式,即中央银行将数字货币由中央银行的发行库发行至商业银行的银行库,当个人在商业银行取款时,数字货币便由商业银行转移至个人的数字钱包。
另一种模式是“中央银行——公众”的模式,即中央银行可以直接将数字货币由货币发行库发行至公众及个人的数字钱包。本质上来看,无论哪种发行模式下,货币最终都由公众持有,都是中央银行对公众的负债。
㈡ 中国数字货币交易中心是哪个比特币靠谱的交易所推荐个
听说区块天眼非常好啊
㈢ 中国货币市场未来发展趋势
数字人民币系统框架的核心要素为“一币,两库,三中心”
根据《中国法定数字货币原型构想》的阐述,数字人民币系统框架的核心要素为“一币,两库,三中心”。其中,“一币”指央行数字货币;“两库”指的是数字货币发行库(存放央行数字货币发行基金的数据库)和数字货币银行库(商业银行存放央行数字货币的数据库);“三中心”指的是认证中心(负责身份信息管理)、登记中心(负责数字货币权属登记)与大数据发行中心(负责对反洗钱、支付行为等分析)。
——更多数据来源及分析请参考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智慧银行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㈣ 国内知名数字货币交易所有哪些
国内知名数字货币交易所有币斯达克交易所、BBVIP交易所、MGS交易所、EZB牛市交易所、CoinCoin币币交易所等。
1、币斯达克交易所
币斯达克交易所app,一款全新的区块链货币交易软件 ,让全国客户轻松享受交易服务的客户端应用,平台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安全的交易环境,支持多种货币交易,还有最新的区块链资讯,支持多语言本地化,能更好地了解市场行情,帮助用户合理化赚钱。
4、EZB牛市交易所
EZB牛市交易所是一款很多人都非常喜欢的区块链数字货币交易所,有着法币交易、杠杆期货、DTZ自贸区等等功能,支持多种数字货币交易,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买卖。新用户注册即送10URUS ,每邀请一人即可获得1URUS。注册实名认证后币秒到账,价值70+,推广扩散更是福利等等。
5、CoinCoin币币交易所
CoinCoin币币交易所app ,一款专业的区块链货币交易软件 ,软件为用户提供了多种货币交易,在这里还能实时了解币圈动态,查看货币涨幅情况,目前支持BTC与其他资产的撮合交易,平台支持7种国际化语言英语、支持BTC交易区, ETH交易区。
㈤ 物联网数字货币!
当然是假的!
【警惕!最新骗局】解密“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推广中心”真相
据财新获悉,央行推动的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已测试成功,由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已在该平台试运行,近期将成立研发中心持续完善;春节后央行旗下的数字货币研究所也将正式挂牌。这意味着在全球范围内,中国央行将成为首个发行数字货币并开展真实应用的中央银行,并率先探索了区块链的实际应用。该项目的落地是由央行牵头并自主创新研发的重大金融科技成果。此举显示中国央行紧跟金融科技的国际前沿趋势,力求把握对金融科技应用的前瞻性和控制力、探索实践前沿金融服务的决心和努力。央行表示会在官方网上公开数字货币研发人才,对此是非常重视的。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越是正规的、专业的新鲜事物一定是交给专业的人才来运作。
财新网:央行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原型系统测试成功
http://finance.caixin.com/2017-01-25/101048999.html
比如物联网数字货币/民族大业(慈善伟业)微信群诈骗骨干【汪素兰】【蔡永明】【薛根娣】【杜开菊】【刘燕飞】【王菊芳】【田根敏】【李秋琼】【傅云娟】【孙青】【王艳艳】【曲丰涛】【李美霞】【吴菊珍】【林百荷】【李建华】【许涛】【李迎春】等人费尽心机创建的【A向雷锋学习群】【精准扶贫发工资群】【十大区B336 51群】【汪素兰蔡永明新项目报单群】【上海学习雷锋核心群】【齐心协力互助群】【上海薛根娣团队】【学习群(上海)】【正能量605群】【慈善128群-1】【2128大队4支队158群】【慈善爱和谐-87群】【物联网133-9群】【三局68区172群中国物理网数字货币】【物联网独立特区 钱帅16】【李建华~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十三群】【林百荷~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群】【AQR大秦金控】(为避免网安打击,不定期换群名)等等资金盘、学习洗脑群,这些诈骗群里均打着爱国主义的幌子鼓吹各种高回报项目(【蔡白萍亚投行项目】,【169元项目】,【958群利国利民项目(慈善富民陈玉英团队项目)】,【慈善富民(958群51单)统筹司项目表22元补交20元】、【2元李云龙(爱心)中国陈玉英基金会项目】、【10元银根费-958群】、【财政部项目慈善富民陈玉英团队(100元)项目】、【18个新项目电子表慈善富民陈玉英团队2017.4.9】、【陈玉英20万立卡项目补交17元—李秋琼】、【农行卡10元银根费慈善富民陈玉英团队 金坛王菊芳 上海薛根娣团队】、【国务院关于国家对有功人士领取福利的通知申报表】、【3平台奖励款表格 2017.3.29】【荷兰众筹项目】、【国际梅协工资发放项目】、【安心基金安家费发放项目】、【中华民族福利基金60元项目】、【光华基金会(20+116元)爱心基金安家费发放项目】、【和谐家园 上海团队 9.9元项目】、【2017年4月25日鸟巢民族资产解冻骨干会议卡费】、【美元解绑(19667+新报170)项目】、【平台奖励款项目】、【精准扶贫西南四大队37群项目】、【精准扶贫西南四大队38群】、【16元陈玉英项目补交20元税款-958群】、【国务院办公厅精准扶贫摸底调查】、【宁波团队财政部和红十字捐款项目】、【218元项目】、【55元项目】、【668元项目】、【1680元项目】、【郭玉环华东局三丰基金会35+23元项目】、【958民族慈善基金会员上海组】、【958群慈善富民20元项目】、【1000元民生会员证】……等等名目繁多层出不穷!),采取半军事化管理,煽动民族主义情绪,要求每个人把头像背景换红色,要正装照,而且每天早上都有升旗,晚上睡觉还要搞活动,大家还要一块唱歌。除此以外,普通成员不得随意说话、拉人入群。群里的各种所谓高额回报项目报单文档、骨干分子洗脑MP3讲课录音(比如蔡白萍讲话的语音内容,此人冒充南京市副市长和亚投行全国执行总裁2016年12月16日已被民政部曝光)(再比如戚丽华169项目宣导)、PS的国家领导人主持善款发放会议的照片、各类假冒的中央红头文件层出不穷。每晚,还有宣传员组织讲课学习。参与这些群内的活动以外,群里的人还需要签订承诺书,坚决跟从群主,合理运用善款,拒买外国产品、甘愿并承担法律责任。在骗子们的语境里,老人们是在为民族复兴添砖加瓦。骗局不单在经济上给受害的家庭带来了迫害,且有人执迷不悟,甚至威胁和至亲断绝关系,以完成自己的“大业”。性质相当恶劣(类似传销洗脑敛财)!后果非常严重(财产尽失,家庭破裂)!道德极其败坏(利用爱国情怀行骗)!
㈥ 中国合法的数字货币是什么
数字货币简称为DC,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币)的缩写,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币挂钩,但由于被公众所接受,所以可作为支付手段,也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
应答时间:2021-11-2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㈦ 中国物联网央行数字货币的业务拓展中将会碰到哪些常见问题将如何解决
1 法定数字货币框架需要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
法定数字货币尚无统一概念。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将“数字货币”定义为“一种仅仅通过电子方式存在的支付方式……可以被用来购买实体商品和服务”……包括“私人的数字货币”和“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比英格兰银行更进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多个公开演讲中明确了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多重内涵:法定的、加密信用货币,采用了一系列的算法,并且在支付功能上衍生出更多智能化功能。
为此,央行设计了一套“一币两库三中心”的系统架构,即:以数字货币为中心,设计发行库和存款库,搭配认证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以及登记中心。央行数字货币奉行央行发行、商业银行账户流通的方式,发行库存放人民央行存放数字货币,存款库是商业银行存放央行数字货币的数据库。认证中心对机构和用户身份进行集中管理;登记中心完成央行数字货币全生命周期以及权属登记;大数据分析中心实现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指标检测分析等目标。
商业银行是法定数字货币框架的重要节点,扮演着肩负央行数字货币流通的重要角色。在中国非银行支付机构已经占据一定市场份额的情况下,让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的补充参与数字货币运行框架是更优选择。原因在于:第一,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实现法定数字货币推广。在商业银行内部,法定数字货币和实物货币存在竞争关系。社会公众倾向于将现金账户中的数字货币兑换成传统货币以换取收益,以商业银行推广数字货币的目标难以实现;第二,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避免商业银行重复建设支付应用场景。与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同,目前商业银行的支付场景相对缺乏多元化,再造支付应用场景将会造成资源浪费,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积累下来的丰富经验将被浪费;第三,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适当降低商业银行运营成本。商业银行一方面需要为央行数字货币服务进行必要的软件和硬件升级;另一方面要继续做好传统人民币的存取服务。两套系统同时运营将会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第四,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促进商业银行支付工具建设和通道整合。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中,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单一和支付通道复杂可能会降低社会公众使用法定数字货币的积极性。
2 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重塑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角色
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过程中,各类非银行支付机构扮演着四类角色。第一类,账户管理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不能经营存贷款业务,其支付账户中的金额不属于存款,社会公众更容易接受非银行支付机构充当“数字钱包”的角色。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数字货币钱包及其终端等系统的开发和运营上具备丰富的经验,有利于央行数字货币的顺畅管理、使用,也不用担心存在非银行支付机构挪用资金的风险。第二类,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拥有包括移动支付、跨境支付、农村支付等在内的大量场景开发、运营经验,和基于场景的支付市场的相对较大占有率。一方面,有实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智能法定数字货币为基础开发出多种产品来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另一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利用丰富的场景促进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使用。例如在消费者想要通过央行数字货币进行投资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凭借着传统货币投资支付服务的经验和升级的数字钱包,完全可以胜任数字货币投资的专门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第三类,系统建设服务提供者角色。全国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国家处理中心(NPC)和各省(直辖市)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城市处理中心(CCPC),将会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继续扮演重要角色。在法定数字货币和传统货币长期并存的时期,NPC和CCPC将是双重重要节点。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作为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的次要验证节点对多中心、分布式的系统架构进行补充,继续与NPC和CCPC完成对接。
3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技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创新伴随着与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对接展开,覆盖数字货币产生、储存、使用、回笼全过程。在此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是基础层技术的对接和交易模块的对接。基础层技术对接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基础安全技术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移动终端交易形式的提供方,需要应用终端安全模块技术,对接统一加解密系统,提供安全存储和加解密运算的载体,为数字货币提供有效的基础性安全保护。第二,在数据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整个支付体系的一环,在交易传输上,应采用官方统一规定的密文+MAC/密文+HASH的技术方式传输数字货币信息,以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第三,在交易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参与记账的高级节点,在交易进行中采取盲签名技术保证数字货币的可控匿名性,并通过流水号、时间戳等多种方式杜绝重复支付的可能;并通过加解密、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防伪方式确保交易的真实性。
在与交易模块对接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做到:第一,与认证中心对接,获取相关数字证书,以及用户身份信息;第二,与可信服务管理模块对接,以便获取数字货币的使用功能;第三,与发行系统与储存系统对接,通过银行库进行数字货币的申请和兑换;第四,与交易通信模块对接,保证用户能基于在线交易通信通过交易网络在智能终端实现在线支付;第五,与登记中心对接,通知记录数字货币交易流水,以完成央行数字货币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过程的登记。
4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场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场景对接基于其自身角色的转化。法定数字货币是算法货币、智能货币,因此业务创新和场景拓展是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应有之意。非银行支付机构能够实现的场景对接主要体现四个方面。
第一,赋能金融行业,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局限。目前,金融场景化服务存在着业务建模不具备普适性、不同主体存在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参与主体系统对接成本高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对接法定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通过研发智能合约建立资金流向、触发条件、价值变化规则、收益权登记等行为信息以及对应的资金信息(金额、账户、币种等),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的现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应用数字货币的原子属性和智能合约的原子交易“组装”成业务模型,无需针对不同业务场景单独开发平台,并避免了行业平台垄断、信息不公开等问题。
第二,拓展使用场景,提升用户使用体验。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在现有支付场景丰富的基础上,不断根据法定数字货币的特点拓展使用场景,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同时,通过聚合应用,用户可以使用非银行支付机构的App对接大量场景和服务。
第三,提升资金安全,打造通用数字钱包。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提供数字钱包服务,通过自身技术打造符合安全标准的数字钱包,保证用户资金安全。可选择的方法包括:央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开发一个统一的通用版数字钱包应用,或者授权若干符合资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通用版数字钱包服务的权限。数字钱包可以实现用户在各个商业银行的资金甚至在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自有账户里的留存资金与法定数字货币的相互兑换。从实现角度来讲,同时,商业银行传统账户体系还可以绑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数字货币钱包,达到传统账户绑定数字货币钱包的联合管理。
第四,助力跨境结算,搭建安全可靠跨时区联盟链。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深度参与法定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系统。至少在两个方面可以实现与商业银行、央行的合作。第一,可用支付标准及工具。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标准和工具的研究与设立,实现技术上的对接可能。第二,跨境支付业务系统。以央行牵头、商业银行、有资格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参加的业务系统将会有助于实现高效跨境支付。
5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框架对接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数字货币系统运行的重要保障。其中有几个焦点问题需要回答。第一,如何确定法定数字货币所有权?这是一切法定数字货币法律行为开展的基础。第一种思路,认为法定数字货币是无形物,作为特殊动产,适用《物权法》的规定。例如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刘向民认为,“解决数字货币的所有权转移问题,也应紧紧围绕所有权的公示方式展开。”第二种思路,认为数字货币是电磁记录,适用数据转移与交易的法律。数字货币的本质是电磁记录,电磁记录内容的转移记录在数字货币技术架构的节点中。以节点记录的变化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准。第二,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基本问题。除了通过立法强制要求提高技术安全等级之外,还应当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系统中的各类主体的数据权利。第三,如何规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问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问题是货币法律框架的必要内容。技术层面上,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应当包括相应的帮助识别、处置与洗钱、恐怖融资的相关机制的技术架构。法律层面上,特定参与者应当具备身份识别信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交易记录查询等权利。
我们认为,在构建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时还应当考虑在以下方面规制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一,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定数字货币参与者身份,搭建技术——业务双层权利义务体系。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次要验证节点,可以根据中央银行明确授权下进行代码修改、节点操作、架构存储、交易验证等等;业务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角色的补充,遵守法定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的“均一化”管理,但是在支付之外的场景创新上,充分给予空间,以实现“负责任的创新”。第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一般立法。在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中,还应当遵守相关数据保护与个人信息安全的特殊规定。第三,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扮演出支付服务提供商以外其他角色时会创设许多的新型商业模式,其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商业法律规范和数字货币法律框架进行双重规制。
法定数字货币是未来金融发展的趋势。更多的参与主体将会从法定数字货币的智能、加密等属性中获益,创造出更多的应用场景,促进全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快速、有活力发展。未来我司也将会持续关注该领域的相关问题并主动配合监管机构,进一步参与科研、金融、互联网等各行业研究,全力支持央行推动构建中国法定数字货币体系,推动新金融时代的发展。
㈧ 数字货币应划归为货币层次的哪个层次
数字货币正向我们走来。近期,一张央行数字货币(简称DCEP)在农行账户内测的照片在网络热传,随后4月17日,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正式宣布,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正稳妥推进,并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数字货币将如何影响我们的“钱袋子”?又将如何与已无处不在的微信、支付宝“相处”和竞争?它的运营又将涉及和使用哪些信息技术?将为信息技术领域带来哪些新机会?
数字货币是什么样的“钱”?
央行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节点推出DCEP有很多种猜测。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是早晚都会发生的事。”商务部CECBC区块链专委会副主任、数字经济商学院院长吴桐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人民银行自2014年开始研究,2019年经国务院批准组织部分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和有关机构共同开展数字人民币体系研发,到今天这个时间节点应该是“瓜熟蒂落”。
至于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原因同样众说纷纭,有说DCEP作为官方支付手段,可缓和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对传统银行业的冲击,有的认为央行此举是利用技术手段弯道超车,终结美元霸权、加速人民币国际化。
应该说,数字经济时代,需要更为数字化的支付手段。“与纸币相比,DCEP能够降低发行与交易成本,流通效率更高,而且数据可以追溯。一张100元人民币的发行成本是1元钱,而1元硬币的发行成本是9角,每年还有大量损耗。”吴桐说。人类的货币史在经历了“实物货币”“政府信用”之后,终于来到“数字货币”阶段。
大家都非常关心这个DCEP究竟长什么样子?未来能够“干嘛用”和现在的纸币相比究竟有何不同?它类似于信用卡吗?
“其实我们可以理解为,DCEP是更便捷的纸币。”欧科云链(OKLink)商务负责人姜孜龙对《中国电子报》记者表示,同时,DCEP采取双层运营制度,央行管理商业银行,并不直接面向客户。与信用卡类比并不恰当,但是离线支付的功能是可以实现的。在测试版中,应用具有码支付、汇款、收款二维码以及碰一碰的功能。“碰一碰”就是离线支付的功能。
“具体来看,央行数字货币的使用需要在手机上安装DC/EP钱包,该钱包不需要绑定银行卡,但是需要登录个人央行数字钱包的账户。”赛迪智库信软所软件研究室主任蒲松涛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进一步分析了其可能形态和使用方式。未来民众获取央行数字货币的方式大概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到银行开通一个数字货币的钱包,直接拿着手上的现金,包括纸币和硬币,换成数字货币(柜台办理);第二类是直接用银行账户的钱兑换数字货币;第三类是直接在场外交易。央行数字货币的转账方式可以扫码或者碰一碰转账,扫码可能需要网络连接,但是碰一碰功能不需要网络连接。
吴桐认为,离线交易的时间应该不能够太长,毕竟这些交易是需要后台进行数据处理的。离线交易的设计是为了应对一些无网络状态下的支付,这样设计是希望进一步扩大数字货币的使用场景。
在数字货币研究所的官宣中,还提及了“前台匿名后台不匿名”的设计,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吴桐表示前台匿名,意味着交易双方可以不知道对方的信息,进一步增强了用户信息数据的安全性,但是在后台央行是知道交易具体信息的。
与微信支付宝存在竞争?
如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已无处不在,所以当DCEP出来,人们一定会拿其与微信、支付宝进行比较。目前看,DCEP与微信、支付宝和人民币都是一比一等值,“100元就是100元”,都是人民币的数字化呈现方式,他们究竟有什么不同?
与支付宝、微信不同点在于,DCEP的功能与纸钞、硬币的功能是一致的,主要定位是替代M0,即人民币数字化替代。“而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工具是M1/M2,当你使用微信与支付宝进行支付时是需要与银行账户绑定的,简单来讲DCEP是这些工具的上层结构。”姜孜龙说。央行数字货币的货币层次属于M0,而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的货币层次是M1或者是M2。”
M0、M1、M2是什么意思?M0是指流通中的现金;M1是M0+活期存款;M2是M0+M1+储蓄存款+定期存款+其他存款。“简单来说,微信、支付宝是一系列金融产品的组合,使用微信、支付宝存放于零钱通、余额宝等钱包中是有利息的,而DCEP就是人民币,没有利息,这样设计是为了让DCEP有更大的灵活性,当需要有利息时可以有利息。”吴桐表示。
除了货币层次不一样,央行数字货币与第三方支付的信用背书不同,央行数字货币的背书主体是国家信用,而类似微信与支付宝的第三方支付的背书主体是企业。
从数据安全的角度来看,使用DCEP用户交易数据只有央行知道,但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用户支付和交易信息腾讯与蚂蚁金服是知道的。从这个意义上看,DECP的安全性会更高。
目前透露出来的信息显示,试点城市苏州从下月开始,公务员的交通补助金一半将发放数字货币,深圳一些银行已经将DECP用于内部员工缴纳党费,雄安进行DCEP的试点商户主要为餐饮、娱乐、零售等行业的知名企业。看起来,早期数字货币使用场景有限,尚无法与微信、支付宝“同日而语”。
“短期内来看,央行数字货币尚不会对微信和支付宝支付的地位产生根本性的动摇,只不过多了一种支付方式而已。但从长远来看,随着数字货币应用生态的逐步完善,不排除未来货币流通主要是通过数字货币形态的可能性。央行数字货币作为国家信用,每个个体与商户都不能拒绝央行数字货币。”蒲松涛说。
DCEP的推广方面不会存在挑战,因为它是法币,相当于支付宝、微信的上层结构,其目的是替代纸币在铸币、运输、存储、防伪等方面的不便捷性与高成本。“而且我猜测支付宝和微信一定会快速行动,开辟与DCEP的兑换通道,快速开展DCEP的相关业务,这才是识时务的做法。”吴桐表示。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此前在网上公开课中表达了与吴桐一致的观点,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纸钞替代,功能和属性跟纸钞完全一样,只不过形态是数字化的,具有国家信用,一旦发行具有强制性,必须要使用。而微信钱包和支付宝不仅仅是一个类似于记账软件的功能性软件,还兼具理财、生活缴费、小额贷款等功能,未来数字货币发行以后,这些软件肯定会接入数字货币的。
“DCEP的属性决定了其必然采取双层运营体系进行运营。事实上,双层运营体系也是现阶段纸钞投放运营的体系,央行不可能自己向公民投放纸币,因此央行在印出纸币之后,商业银行给中国人民银行缴纳货币发行基金,之后公民就可以在商业银行的各个网点兑换现钞。DCEP是同样的道理,只不过用户使用数字货币更加电子化,减少了铸币、运输、储存等成本,并不是一个特殊的运营管理方式。”姜孜龙表示。
使用了哪些信息技术?
因为DCEP的试点,股市上区块链相关的概念股就疯涨了一阵子,只要提及数字货币,大家第一个念头想到的就是区块链,想到了去中心化。但在采访中,几乎所有的被访者都表示,在DCEP体系中目前只有很小的一部分用到了区块链技术。
区块链在其中起了底层数据支持的作用。现阶段如果是完全去中心化的公链,还无法支持国家数字货币的运营。其中,网络安全、代码设计以及运营体制方面均存在挑战。蒲松涛说:“因为DCEP作为具备法偿性的数字货币,任何微小的错误均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没有中心化机构在其中运营监管,完全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在承载价值存储及流通方面都很难保持长期稳定运行。”
“作为人民币的数字化替代,它必然要求中心化管理,所以在技术架构上,一定是采用中心化的数据库,采用成熟的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吴桐表示,“区块链目前只在DCEP的数字身份认证环节可能采用。”
应该说,央行DCEP的发行未来将涉及很多环节、很多技术,它将带动的不仅仅是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记者了解到,关于目前数字货币所用到的信息技术,根据公开信息,央行数字货币体系的核心要素为一种币、两个库、三个中心。具体构成要素包括:央行数字货币私有云,用于支撑央行数字货币运行的底层基础设施;数字货币是由央行担保并签名发行的代表具体金额的加密数字串;数字货币发行库,人民银行在央行数字货币私有云上存放央行数字货币发行基金的数据库;数字货币商业银行库,商业银行存放央行数字货币的数据库,可以在本地也可以在央行数字货币私有云上;数字货币数字钱包,指在流通市场上个人或单位用户使用央行数字货币的客户端,此钱包可以基于硬件也可以基于软件;认证中心,央行对央行数字货币机构及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它是系统安全的基础组件,也是可控匿名设计的重要环节;登记中心,记录央行数字货币及对应用户身份,完成权属登记,记录流水,完成央行数字货币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全过程登记;大数据分析中心,反洗钱、支付行为分析、监管调控指标分析等。
从公开信息来看,除了四大商业银行在数字货币上积极布局,三大运营商也参与了其中,而在试运营的过程中,许多信息技术企业都参与到其中。DCEP从发行到流通、投放、支付到监管等阶段,参与到其中的产业环节主要包括了几大方向:银行IT改造、ATM机对DCEP支持、数字货币钱包APP(改造或新开发)、密码保护、数字货币的监控与应用等,以上环节有望受益于数字货币新体系的建设。DCEP试运营信息公布,从银行IT改造到POS机具改造、保密安全、数字认证等相关概念股又一路上涨。仅以终端来看,2019年,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联网商户2362万户,联网POS机3089万台,ATM机109万台,这些设备的改造,将带来巨大的市场。根据IDC此前的预测,我国2020年银行IT投资规模将达到1488.7亿元,同比增速10.2%。如果数字货币加速到来,银行IT的投资必将进一步加大。
除了数字货币从发行、流通、投放、支付到监管等核心环节需要大量的IT技术,而在数据经济时代,其未来应用同样被看好。
从记者采访中,受访企业看好的是 “智能合约”应用,因为DCEP是智能化货币,已经具备可加载智能合约的特性,可定向流通,可追踪。智能合约究竟是什么,按照网络的解释是一种旨在以信息化方式传播、验证或执行合同的计算机协议。智能合约允许在没有第三方的情况下进行可信交易,这些交易可追踪且不可逆转。
蒲松涛用了一个咨询的故事形象地解释了智能合约,“比如我们两人约定做一个咨询,1个小时为200元钱,我们没有签署纸质协议,口头约定,随后我们开始咨询,合约会自动执行,如果是半个小时,会自动扣除您100元,执行完成后,钱如数进入我的账户。在数据经济时代,智能合约有很大的应用空间。”随着DCEP的应用环节进一步扩大,很可能在未来加载智能合约。
随着央行不断推进DCEP,未来将有更大的想象空间。4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与商汤科技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场景中的应用开发,加速推进金融领域的人工智能创新研究。
关于商汤与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的合作,商汤没有给出更多的说法。蒲松涛认为,从整个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大势来看,数字货币和AI技术的融合创新具有巨大的潜力,将有望拓展数字货币的功能实现模式和价值体现途径。但从短期来看,尚无法判断二者结合所带来的实际作用和价值。“目前可以想象到AI有可能应用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在支付的便利性上,AI使货币功能实现更智能化。其二是数字货币发行使用等方面,运用大数据AI实现预警。”蒲松涛说。
姜孜龙认为:“DCEP与物联网技术将结合。作为数字货币,其在链下进行价值交换时,必须要联通链上信息的相关设备,这一点来看,物联网技术的应用是不可替代的。”各种物联网终端加载数字货币支付也同样有可能。
相信,在未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货币将与各种信息技术越走越近。
㈨ 中国合法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都有哪些
中国人民银行暂时并没有发行数字货币,因此中国暂时没有数字货币,市面上所谓的数字货币都不是货币,只是虚拟币(比特币并不是货币)
1、货币数字化和数字货币不是一回事,不要搞混淆;
2、可能未来中国会有合法的数字货币,但一定是中国央行发行的。
3、比特币不是货币,货币是一个主权国家央行发行的信用符号,比特币是一种投机标的,世界主要国家都不承认它是货币。
㈩ 中国有没有合法的数字交易平台如果有都叫什么名字
中国目前没有合法的数字交易平台,因为我们国家现在还没有发行数字货币,市面上所谓的数字货币都不是真实的,而是虚拟的。需要注意的是数字货币和货币数字化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不要两者搞乱了。可能在我国未来就会发行数字货币,但一定是中国银行央行发生的,因为这是国家所创办的银行,还有需要知道比特币并不是货币,而是一个国家发行的信用比喻,还没有哪个主要国家承认他是真实的货币。那么目前世界上有哪些正规的数字交易平台呢?今天就给大家唠一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