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在支付中的应用论文
① 中国物联网央行数字货币的业务拓展中将会碰到哪些常见问题将如何解决
1 法定数字货币框架需要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
法定数字货币尚无统一概念。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将“数字货币”定义为“一种仅仅通过电子方式存在的支付方式……可以被用来购买实体商品和服务”……包括“私人的数字货币”和“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比英格兰银行更进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多个公开演讲中明确了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多重内涵:法定的、加密信用货币,采用了一系列的算法,并且在支付功能上衍生出更多智能化功能。
为此,央行设计了一套“一币两库三中心”的系统架构,即:以数字货币为中心,设计发行库和存款库,搭配认证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以及登记中心。央行数字货币奉行央行发行、商业银行账户流通的方式,发行库存放人民央行存放数字货币,存款库是商业银行存放央行数字货币的数据库。认证中心对机构和用户身份进行集中管理;登记中心完成央行数字货币全生命周期以及权属登记;大数据分析中心实现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指标检测分析等目标。
商业银行是法定数字货币框架的重要节点,扮演着肩负央行数字货币流通的重要角色。在中国非银行支付机构已经占据一定市场份额的情况下,让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的补充参与数字货币运行框架是更优选择。原因在于:第一,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实现法定数字货币推广。在商业银行内部,法定数字货币和实物货币存在竞争关系。社会公众倾向于将现金账户中的数字货币兑换成传统货币以换取收益,以商业银行推广数字货币的目标难以实现;第二,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避免商业银行重复建设支付应用场景。与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同,目前商业银行的支付场景相对缺乏多元化,再造支付应用场景将会造成资源浪费,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积累下来的丰富经验将被浪费;第三,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适当降低商业银行运营成本。商业银行一方面需要为央行数字货币服务进行必要的软件和硬件升级;另一方面要继续做好传统人民币的存取服务。两套系统同时运营将会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第四,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促进商业银行支付工具建设和通道整合。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中,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单一和支付通道复杂可能会降低社会公众使用法定数字货币的积极性。
2 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重塑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角色
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过程中,各类非银行支付机构扮演着四类角色。第一类,账户管理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不能经营存贷款业务,其支付账户中的金额不属于存款,社会公众更容易接受非银行支付机构充当“数字钱包”的角色。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数字货币钱包及其终端等系统的开发和运营上具备丰富的经验,有利于央行数字货币的顺畅管理、使用,也不用担心存在非银行支付机构挪用资金的风险。第二类,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拥有包括移动支付、跨境支付、农村支付等在内的大量场景开发、运营经验,和基于场景的支付市场的相对较大占有率。一方面,有实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智能法定数字货币为基础开发出多种产品来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另一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利用丰富的场景促进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使用。例如在消费者想要通过央行数字货币进行投资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凭借着传统货币投资支付服务的经验和升级的数字钱包,完全可以胜任数字货币投资的专门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第三类,系统建设服务提供者角色。全国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国家处理中心(NPC)和各省(直辖市)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城市处理中心(CCPC),将会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继续扮演重要角色。在法定数字货币和传统货币长期并存的时期,NPC和CCPC将是双重重要节点。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作为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的次要验证节点对多中心、分布式的系统架构进行补充,继续与NPC和CCPC完成对接。
3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技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创新伴随着与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对接展开,覆盖数字货币产生、储存、使用、回笼全过程。在此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是基础层技术的对接和交易模块的对接。基础层技术对接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基础安全技术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移动终端交易形式的提供方,需要应用终端安全模块技术,对接统一加解密系统,提供安全存储和加解密运算的载体,为数字货币提供有效的基础性安全保护。第二,在数据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整个支付体系的一环,在交易传输上,应采用官方统一规定的密文+MAC/密文+HASH的技术方式传输数字货币信息,以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第三,在交易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参与记账的高级节点,在交易进行中采取盲签名技术保证数字货币的可控匿名性,并通过流水号、时间戳等多种方式杜绝重复支付的可能;并通过加解密、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防伪方式确保交易的真实性。
在与交易模块对接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做到:第一,与认证中心对接,获取相关数字证书,以及用户身份信息;第二,与可信服务管理模块对接,以便获取数字货币的使用功能;第三,与发行系统与储存系统对接,通过银行库进行数字货币的申请和兑换;第四,与交易通信模块对接,保证用户能基于在线交易通信通过交易网络在智能终端实现在线支付;第五,与登记中心对接,通知记录数字货币交易流水,以完成央行数字货币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过程的登记。
4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场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场景对接基于其自身角色的转化。法定数字货币是算法货币、智能货币,因此业务创新和场景拓展是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应有之意。非银行支付机构能够实现的场景对接主要体现四个方面。
第一,赋能金融行业,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局限。目前,金融场景化服务存在着业务建模不具备普适性、不同主体存在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参与主体系统对接成本高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对接法定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通过研发智能合约建立资金流向、触发条件、价值变化规则、收益权登记等行为信息以及对应的资金信息(金额、账户、币种等),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的现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应用数字货币的原子属性和智能合约的原子交易“组装”成业务模型,无需针对不同业务场景单独开发平台,并避免了行业平台垄断、信息不公开等问题。
第二,拓展使用场景,提升用户使用体验。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在现有支付场景丰富的基础上,不断根据法定数字货币的特点拓展使用场景,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同时,通过聚合应用,用户可以使用非银行支付机构的App对接大量场景和服务。
第三,提升资金安全,打造通用数字钱包。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提供数字钱包服务,通过自身技术打造符合安全标准的数字钱包,保证用户资金安全。可选择的方法包括:央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开发一个统一的通用版数字钱包应用,或者授权若干符合资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通用版数字钱包服务的权限。数字钱包可以实现用户在各个商业银行的资金甚至在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自有账户里的留存资金与法定数字货币的相互兑换。从实现角度来讲,同时,商业银行传统账户体系还可以绑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数字货币钱包,达到传统账户绑定数字货币钱包的联合管理。
第四,助力跨境结算,搭建安全可靠跨时区联盟链。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深度参与法定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系统。至少在两个方面可以实现与商业银行、央行的合作。第一,可用支付标准及工具。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标准和工具的研究与设立,实现技术上的对接可能。第二,跨境支付业务系统。以央行牵头、商业银行、有资格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参加的业务系统将会有助于实现高效跨境支付。
5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框架对接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数字货币系统运行的重要保障。其中有几个焦点问题需要回答。第一,如何确定法定数字货币所有权?这是一切法定数字货币法律行为开展的基础。第一种思路,认为法定数字货币是无形物,作为特殊动产,适用《物权法》的规定。例如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刘向民认为,“解决数字货币的所有权转移问题,也应紧紧围绕所有权的公示方式展开。”第二种思路,认为数字货币是电磁记录,适用数据转移与交易的法律。数字货币的本质是电磁记录,电磁记录内容的转移记录在数字货币技术架构的节点中。以节点记录的变化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准。第二,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基本问题。除了通过立法强制要求提高技术安全等级之外,还应当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系统中的各类主体的数据权利。第三,如何规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问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问题是货币法律框架的必要内容。技术层面上,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应当包括相应的帮助识别、处置与洗钱、恐怖融资的相关机制的技术架构。法律层面上,特定参与者应当具备身份识别信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交易记录查询等权利。
我们认为,在构建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时还应当考虑在以下方面规制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一,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定数字货币参与者身份,搭建技术——业务双层权利义务体系。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次要验证节点,可以根据中央银行明确授权下进行代码修改、节点操作、架构存储、交易验证等等;业务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角色的补充,遵守法定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的“均一化”管理,但是在支付之外的场景创新上,充分给予空间,以实现“负责任的创新”。第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一般立法。在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中,还应当遵守相关数据保护与个人信息安全的特殊规定。第三,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扮演出支付服务提供商以外其他角色时会创设许多的新型商业模式,其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商业法律规范和数字货币法律框架进行双重规制。
法定数字货币是未来金融发展的趋势。更多的参与主体将会从法定数字货币的智能、加密等属性中获益,创造出更多的应用场景,促进全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快速、有活力发展。未来我司也将会持续关注该领域的相关问题并主动配合监管机构,进一步参与科研、金融、互联网等各行业研究,全力支持央行推动构建中国法定数字货币体系,推动新金融时代的发展。
② 我国数字货币发展现状及趋势
1、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8.6%,位居世界第二。截至2020年底,我国网民规模增长到9.89亿,互联网普及率提升到70.4%,已建成5G基站71.8万个,5G终端连接数据超过2亿。我国庞大的数字经济规模和较高的互联网普及率,以及电子支付尤其是移动支付快速发展,为研发和推广数字人民币创造了有利条件。
2、重要的是,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科技创新成为催生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驱动力。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培育和壮大发展新动能,全方位提升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亟需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兴技术为依托,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不失时机地推出数字产品。从这个意义上讲,数字人民币的诞生是顺应技术进步和时代潮流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打造我国数字经济新优势,并在越来越多的国家竞相着手推出数字货币的大趋势中掌握先机。
3、目前,我国数字人民币布局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早在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就成立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小组,开始对发行框架、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及相关国际经验等进行专项研究。2016年,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完成法定数字货币第一代原型系统搭建。2020年5月初,央行发行数字货币进入试点阶段,截至2020年8月底,数字人民币在全国共落地试点场景6700多个,覆盖生活缴费、餐饮服务、交通出行、购物消费、政务服务等领域;此外,数字人民币也将在明年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测试。
4、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主要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M0),其具备货币的价值尺度、交易媒介、价值贮藏等基本功能,与实物人民币一样是法定货币,以国家信用为支撑,具有法偿性。考虑到我国国情以及居民的支付习惯、年龄结构、安全性需求等因素,实物人民币将不会消失,数字人民币将与实物人民币长期并存,而且两者都是央行对公众的负债,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 与一般电子支付工具相比,数字人民币既有相似之处也有差异。两者虽都是一种方便公众的支付工具,但数字人民币更加便捷,可以实现双离线支付,即便网络信号不佳的情形下也能完成支付交易。数字人民币的优势还在于它是国家法定货币,以国家信用为支撑,是安全等级最高的资产。
5、此外,数字人民币具有可控匿名功能,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用户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上述数字人民币的优势是一般电子支付工具所不具备的。可以说,数字人民币和一般电子支付都可应用于日常支付,但两者不是竞争和取代关系,数字人民币是借鉴电子支付技术和经验,为公众提供一种新的通用支付方式,以提升金融普惠水平为宗旨,对现有支付体系形成了有益补充。所以,与和实物人民币之间的关系一样,数字人民币也将和一般电子支付工具长期并存。
6、当前,我国数字人民币的探索走在了世界前列,初步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尚处在试点测试阶段,距离真正落地还需一定时间。数字人民币相关的法律框架和制度体系建设、金融基础设施与运营技术路线的统筹协调、基于数字人民币的金融新业态发展、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数字人民币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以及数字人民币的国际化等,都是下一阶段数字人民币发展在理论与实践方面需要认真研究和探索的。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数字人民币是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助推器,在网络技术和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推动下,在中国不断提升的经济实力支撑下,数字人民币的未来大有可期。
③ 怎样使用数字货币支付
登录数字人民币软件后,向商家扫码付款,或者向商家出示付款码就可以支付,若是银行发送给用户的数字人民币,那么登录银行手机银行,向商家扫码付款,或者向商家出示付款码就可以支付,要注意的是数字人民币只支持部分商家使用。
数字人民币是央行推出的一种全新加密电子货币,它不是虚拟货币,也不是网络支付或电子钱包,而是基于国家信用、由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此次数字人民币红包不能用于提现,可以用于小额零售、交通卡充值、餐饮消费、缴纳党费等。
(3)数字货币在支付中的应用论文扩展阅读:
CBDC,全称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译为央行数字货币。
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在其关于CBDC的研究报告中给出这样的定义:央行数字货币是央行货币的电子形式,家庭和企业都可以使用它来进行付款和储值。
中国版CBDC被描述为,数字人民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并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央行数字货币是经gwy批准计划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
央行在组织市场机构从事央行数字货币研发相应工作。
2019年8月21日,央行微信公众号发布两篇有关数字货币的文章。
2019年12月,央行行长易纲表示,中国央行从2014年就开始研究数字货币,已取得了积极进展。人民银行把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结合起来,将推出一揽子计划,目标是替代一部分现金。
发展历史
2014年,中国央行成立专门的研究团队,对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面临的法律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
2018年9月,数字货币研究所搭建了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数字金融开放研究计划启动仪式暨首届学术研讨会上,央行研究局局长王信曾透露,gwy已正式批准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央行在组织市场机构从事相应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上表示将加快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步伐。8月10日,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说是呼之欲出了”。
8月18日,中共中央、gwy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到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等创新应用。
8月21日,央行官微发布两篇有关数字货币的文章,一是发表于2018年1月的副行长范一飞谈央行数字货币几点考虑,二是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讲。
2020年4月14日晚间网络上流传的一张央行数字货币在农行账户内测的照片。据称,苏州相城区是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重要试点地区。
④ 数字货币与现在的网络支付相比,有什么不同之处
近年来金融科技的崛起,驱动着金融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货币的形态也在不断演变。近日,数字货币的新闻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与现在的网路支付还是有很多差距的。
⑤ 数字货币是什么意思 与支付宝,微信支付有什么不同
央行数字货币,英文全称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 DC/EP是其缩写,意为“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具有价值特征及 M0 属性的数字支付工具。
所以,电子版人民币使用起来,和纸钞、硬币没有本质区别,它不过是纸钞的数字形态,而且比纸钞更方便。
一提到数字货币,有的小伙伴儿可能马上会想到比特币。但是央行发行的电子版人民币与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不同,是具有国家信用的法定货币,而且也不会采用去中心的区块链技术,价格也不会像比特币那样因为被炒作而大起大落,拥有法律效应。
又有小伙伴儿要问了,我这微信红包抢了这么多年,用支付宝在淘宝剁手这么多年,那这里的钱和央行的电子版人民币有啥区别哩?
首先
电子版人民币是用来替代M0的(而不是替代M1、M2),没有理财属性,不计利息。我们常用的理财通、余额宝都具备理财属性,因为它们代表的产品多为货币基金(M2货币)。而央行的数字货币仅仅是人民币,不是货币基金,就和您装在口袋里的钱是一种东西。
其次
电子版人民币可离线支付。传统电子支付在没有信号的环境中无用武之地,而央行的数字货币不需要网络就能支付,只要您手机有电,和对方的碰一下,钱就过去了。所以,比起传统的电子支付形式,会更方便。
此外
央行的数字货币具有无限法偿性,啥意思?就是说:不能拒收数字货币。从法权性讲,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比如说,有的超市不与时俱进,它不支持微信或者支付宝支付,这个是可以的,因为这是店家自己的自由,但是它不可以拒收央行的数字货币。又比如,我们在京东上购物用不了支付宝,在淘宝上购物用不了微信,但是它们都不能拒收央行的数字货币,就是这么豪横!
⑥ 数字货币如何使用
可作为支付手段,也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
数字货币简称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币)的缩写,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DIGICCY)都属于数字货币(DIGICCY) 。
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币挂钩,但由于被公众所接受,所以可作为支付手段,也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
数字货币可以认为是一种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的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的核心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由于来自于某些开放的算法,数字货币没有发行主体,因此没有任何人或机构能够控制它的发行。
2、由于算法解的数量确定,所以数字货币的总量固定,这从根本上消除了虚拟货币滥发导致通货膨胀的可能。
3、由于交易过程需要网络中的各个节点的认可,因此数字货币的交易过程足够安全 。
比特币的出现对已有的货币体系提出了一个巨大挑战。虽然它属于广义的虚拟货币,但却与网络企业发行的虚拟货币有着本质区别,因此称它为数字货币。从发行主体、适用范围、发行数量、储存形式、流通方式、信用保障、交易成本、交易安全等方面将数字货币与电子货币和虚拟货币进行了对比 。
⑦ 数字货币在支付时传送的是什么
最近数字货币引起市场的关注。有消息说,未来央行将在票据市场等相对封闭的应用场景先行先试,使用数字货币。什么是数字货币?数字货币会给我们支付带来什么影响?
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是一种法定货币,必须由中央银行来发行。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它不是网络虚拟货币,因为它不仅仅局限在虚拟空间中,而是经常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例如比特币、莱特币、比特股等,目前全世界发行有数千种数字货币。
在日常使用中,数字货币与银行转账支付存在哪些不同?业内人士分析,央行推出的数字货币是国家主权货币,是基于人民币数字化的货币。这是由复杂算法产生的一段数据,内部包含了区块链和加密技术,使其具有唯一性。而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并非数字货币,只是基于电子账户实现的支付,其在线下要有实物货币作为对应。相比目前借助第三方支付完成的“付款—转账—收款”格局,数字货币要实现的就是“去中心化”,即取消转账环节,直接把钱从付款者的账户里交给收款者,减少货币流通中的支付成本。
据介绍,数字货币具有网络数据包的主要特征。这类数据包由数据码和标识码组成,数据码就是我们需要传送的内容,而标识码则指明了该数据包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等属性。这意味着每一分钱都有可追溯性。数字货币的“留痕”和“可追踪性”能够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便利度和透明度,会使洗钱、逃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遏制。同时,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将建立全国甚至全球统一账本,让每一笔钱都可以追溯,逃漏税、洗钱行为会在监管范围内,甚至有可能实现在刷卡机上自动扣税。
据介绍,从普通消费者角度看,未来每个人可能会有两个“钱包”,现实钱包里的钞票用来应急支付,而手机里的钱包可以不经过第三方支付这个“二传手”,直接用于消费和支付,实现点对点的支付,有效降低成本,理论上也会使现有以银行为主渠道的支付体系发生改变。
即便有了数字货币,纸币也不会终结。推出数字货币有一个漫长过程,数字货币不可能马上取代纸币。数字货币只是形态的变化,货币发行规模依然由央行控制,因此短期内纸币的购买力不会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