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不计息如何同活期存款竞争
Ⅰ 数字货币有利息吗,利息怎么合理计算
尽管我国央行的数字货币从开始研发到现在,已经6年了,但还是有些人不了解。上次有网友问,数字货币可不可以投资?这次又问,有没有利息?甚至还问利息怎么算合理?真的有点莫名其妙,搞的像比特火币似的,是不是官方宣传太少了?民间数字货币有很多,但根据提问,这里我们只谈我国央行将要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数字货币有利息吗?可以肯定的说,如果不存入银行,就没有一分钱利息,官方的介绍也是这样的,为什么?
如何保管?首先在手机上安装央行“数字钱包”APP,以后无论兑换的或通过任何形式收到的数字货币,就存放在这里,但这不是银行账户。形象的说,数字钱包就是我们的皮夹或保险箱,它彻底摆脱了传统银行账户体系的限制,与银行账户没有任何关系。
如何使用?既然数字货币等同于现金,所以除了转账和支付外,它仍然可以用于投资理财。当我们拥有了数字货币后,就可以把数字货币存入银行,作为存款取得利息,或者作为其他投资理财而获得收益。至于利息怎么算?当然与现在投资理财没有任何区别,该怎么算就怎么算,绝对不会因为它是数字货币就改变投资理财规则。展望更远的未来,实物货币(纸币和硬币)最终必将被数字货币全部取代,彻底消失于历史舞台,这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必然趋势。
Ⅱ 实行数字货币我们存银行三年的定期存款怎么办
没有任何影响。
现在国家法定的数字货币仅在小范围内进行测试,尚未正式启用。
数字货币与纸质人民币等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即便将来大范围使用,也不会对现有的金融业务造成影响,定期存款也不会受影响。
Ⅲ 实行数字货币后还能存款吗有利息了吗
还能存款,跟现在是一样的,你在淘宝上买理财,一样有利息。
Ⅳ 银行在存款竞争时,会提高利息和赠送礼物,这种做法的原因是什么
银行现如今已有4000+家,大街小巷最不缺银行了,银行不再像二三十年前,就那么几家国有银行,垄断金融业务的时代一去不复返,银行的增多意味着彼此之间的揽储竞争空前惨烈,一些地方银行纷纷采用各种营销策略多拉存款为主要目的。但是银行的营销活动不仅是针对存款营销,还针对贷款营销。毕竟吸收了存款,是需要付给储户利息的,唯有通过贷款发放赚取利差赢得利润才是银行盈利的法宝。
[总结]:银行为客户所做的一切优惠活动,可不是做慈善事业,而是应对惨烈竞争时,为了存款营销任务,多拉一分是一分,毕竟商业银行是企业,靠盈利赚取利润生存的。
Ⅳ 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能与比特币竞争吗
能,在中国还没有合法化的比特币将会面临着和中国政府支持的数字货币进行竞争的局面。
(1)中国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目的,是使央行更容易监控资金的流动和更强有力管理资金的使用。
(2)此外,全球金融机构都在广泛的拥抱数字货币,中国是其中主要的国家之一,在积极去探索和发行他们的数字货币,提高国内全球支付系统的效率和提升支付系统的透明度,以遏止每年高达8430亿美元资金的外流。
Ⅵ 大额存单不靠档计息了吗为何
很明确的告诉你,大部分银行的大额存单已经不靠档计息了,而且不止是大额存单,一些银行的智能存款、普通存款中有靠档计息功能的存款产品也已经纷纷下架。
综合以上分析,大额存单靠档计息功能下架是银行顺应监管要求,更为理性的揽储、不过整体而言,大家购买大额存单,一个是看中其利率高,再一个是看中安全性,虽然靠档计息对于存款流动性有利,但是对于大部分投资者而言影响不大。
Ⅶ 在存款活期化趋势下,银行利率差异化后,银行存款竞争的变化是什么
服务吧,存款活期化趋势是指钱越来越多的进入流通,主要是投资增加了。
银行利率有差异吗,只要比别人低一个百分点,打击可能都是致命的。这个我还真不知道哪个银行差异了。银行吸存放货是主要业务,当这个业绩被弱化后,投资服务会占越来越重的份额。这代表着服务方向的变化。
Ⅷ 中国物联网央行数字货币的业务拓展中将会碰到哪些常见问题将如何解决
1 法定数字货币框架需要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
法定数字货币尚无统一概念。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将“数字货币”定义为“一种仅仅通过电子方式存在的支付方式……可以被用来购买实体商品和服务”……包括“私人的数字货币”和“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比英格兰银行更进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多个公开演讲中明确了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多重内涵:法定的、加密信用货币,采用了一系列的算法,并且在支付功能上衍生出更多智能化功能。
为此,央行设计了一套“一币两库三中心”的系统架构,即:以数字货币为中心,设计发行库和存款库,搭配认证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以及登记中心。央行数字货币奉行央行发行、商业银行账户流通的方式,发行库存放人民央行存放数字货币,存款库是商业银行存放央行数字货币的数据库。认证中心对机构和用户身份进行集中管理;登记中心完成央行数字货币全生命周期以及权属登记;大数据分析中心实现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指标检测分析等目标。
商业银行是法定数字货币框架的重要节点,扮演着肩负央行数字货币流通的重要角色。在中国非银行支付机构已经占据一定市场份额的情况下,让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的补充参与数字货币运行框架是更优选择。原因在于:第一,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实现法定数字货币推广。在商业银行内部,法定数字货币和实物货币存在竞争关系。社会公众倾向于将现金账户中的数字货币兑换成传统货币以换取收益,以商业银行推广数字货币的目标难以实现;第二,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避免商业银行重复建设支付应用场景。与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同,目前商业银行的支付场景相对缺乏多元化,再造支付应用场景将会造成资源浪费,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积累下来的丰富经验将被浪费;第三,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适当降低商业银行运营成本。商业银行一方面需要为央行数字货币服务进行必要的软件和硬件升级;另一方面要继续做好传统人民币的存取服务。两套系统同时运营将会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第四,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促进商业银行支付工具建设和通道整合。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中,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单一和支付通道复杂可能会降低社会公众使用法定数字货币的积极性。
2 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重塑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角色
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过程中,各类非银行支付机构扮演着四类角色。第一类,账户管理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不能经营存贷款业务,其支付账户中的金额不属于存款,社会公众更容易接受非银行支付机构充当“数字钱包”的角色。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数字货币钱包及其终端等系统的开发和运营上具备丰富的经验,有利于央行数字货币的顺畅管理、使用,也不用担心存在非银行支付机构挪用资金的风险。第二类,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拥有包括移动支付、跨境支付、农村支付等在内的大量场景开发、运营经验,和基于场景的支付市场的相对较大占有率。一方面,有实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智能法定数字货币为基础开发出多种产品来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另一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利用丰富的场景促进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使用。例如在消费者想要通过央行数字货币进行投资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凭借着传统货币投资支付服务的经验和升级的数字钱包,完全可以胜任数字货币投资的专门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第三类,系统建设服务提供者角色。全国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国家处理中心(NPC)和各省(直辖市)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城市处理中心(CCPC),将会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继续扮演重要角色。在法定数字货币和传统货币长期并存的时期,NPC和CCPC将是双重重要节点。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作为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的次要验证节点对多中心、分布式的系统架构进行补充,继续与NPC和CCPC完成对接。
3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技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创新伴随着与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对接展开,覆盖数字货币产生、储存、使用、回笼全过程。在此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是基础层技术的对接和交易模块的对接。基础层技术对接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基础安全技术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移动终端交易形式的提供方,需要应用终端安全模块技术,对接统一加解密系统,提供安全存储和加解密运算的载体,为数字货币提供有效的基础性安全保护。第二,在数据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整个支付体系的一环,在交易传输上,应采用官方统一规定的密文+MAC/密文+HASH的技术方式传输数字货币信息,以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第三,在交易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参与记账的高级节点,在交易进行中采取盲签名技术保证数字货币的可控匿名性,并通过流水号、时间戳等多种方式杜绝重复支付的可能;并通过加解密、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防伪方式确保交易的真实性。
在与交易模块对接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做到:第一,与认证中心对接,获取相关数字证书,以及用户身份信息;第二,与可信服务管理模块对接,以便获取数字货币的使用功能;第三,与发行系统与储存系统对接,通过银行库进行数字货币的申请和兑换;第四,与交易通信模块对接,保证用户能基于在线交易通信通过交易网络在智能终端实现在线支付;第五,与登记中心对接,通知记录数字货币交易流水,以完成央行数字货币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过程的登记。
4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场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场景对接基于其自身角色的转化。法定数字货币是算法货币、智能货币,因此业务创新和场景拓展是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应有之意。非银行支付机构能够实现的场景对接主要体现四个方面。
第一,赋能金融行业,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局限。目前,金融场景化服务存在着业务建模不具备普适性、不同主体存在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参与主体系统对接成本高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对接法定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通过研发智能合约建立资金流向、触发条件、价值变化规则、收益权登记等行为信息以及对应的资金信息(金额、账户、币种等),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的现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应用数字货币的原子属性和智能合约的原子交易“组装”成业务模型,无需针对不同业务场景单独开发平台,并避免了行业平台垄断、信息不公开等问题。
第二,拓展使用场景,提升用户使用体验。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在现有支付场景丰富的基础上,不断根据法定数字货币的特点拓展使用场景,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同时,通过聚合应用,用户可以使用非银行支付机构的App对接大量场景和服务。
第三,提升资金安全,打造通用数字钱包。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提供数字钱包服务,通过自身技术打造符合安全标准的数字钱包,保证用户资金安全。可选择的方法包括:央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开发一个统一的通用版数字钱包应用,或者授权若干符合资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通用版数字钱包服务的权限。数字钱包可以实现用户在各个商业银行的资金甚至在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自有账户里的留存资金与法定数字货币的相互兑换。从实现角度来讲,同时,商业银行传统账户体系还可以绑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数字货币钱包,达到传统账户绑定数字货币钱包的联合管理。
第四,助力跨境结算,搭建安全可靠跨时区联盟链。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深度参与法定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系统。至少在两个方面可以实现与商业银行、央行的合作。第一,可用支付标准及工具。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标准和工具的研究与设立,实现技术上的对接可能。第二,跨境支付业务系统。以央行牵头、商业银行、有资格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参加的业务系统将会有助于实现高效跨境支付。
5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框架对接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数字货币系统运行的重要保障。其中有几个焦点问题需要回答。第一,如何确定法定数字货币所有权?这是一切法定数字货币法律行为开展的基础。第一种思路,认为法定数字货币是无形物,作为特殊动产,适用《物权法》的规定。例如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刘向民认为,“解决数字货币的所有权转移问题,也应紧紧围绕所有权的公示方式展开。”第二种思路,认为数字货币是电磁记录,适用数据转移与交易的法律。数字货币的本质是电磁记录,电磁记录内容的转移记录在数字货币技术架构的节点中。以节点记录的变化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准。第二,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基本问题。除了通过立法强制要求提高技术安全等级之外,还应当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系统中的各类主体的数据权利。第三,如何规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问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问题是货币法律框架的必要内容。技术层面上,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应当包括相应的帮助识别、处置与洗钱、恐怖融资的相关机制的技术架构。法律层面上,特定参与者应当具备身份识别信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交易记录查询等权利。
我们认为,在构建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时还应当考虑在以下方面规制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一,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定数字货币参与者身份,搭建技术——业务双层权利义务体系。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次要验证节点,可以根据中央银行明确授权下进行代码修改、节点操作、架构存储、交易验证等等;业务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角色的补充,遵守法定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的“均一化”管理,但是在支付之外的场景创新上,充分给予空间,以实现“负责任的创新”。第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一般立法。在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中,还应当遵守相关数据保护与个人信息安全的特殊规定。第三,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扮演出支付服务提供商以外其他角色时会创设许多的新型商业模式,其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商业法律规范和数字货币法律框架进行双重规制。
法定数字货币是未来金融发展的趋势。更多的参与主体将会从法定数字货币的智能、加密等属性中获益,创造出更多的应用场景,促进全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快速、有活力发展。未来我司也将会持续关注该领域的相关问题并主动配合监管机构,进一步参与科研、金融、互联网等各行业研究,全力支持央行推动构建中国法定数字货币体系,推动新金融时代的发展。
Ⅸ 数字货币“不计息” 对央行货币政策是否有所冲击
【导读】在疫情发展之后,央行数字货币试用脚步明显加快,日益受到各界关注。近日,在2020中国-阿联酋创新投资大会上,各界分别对数字货币发展前瞻与挑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那么数字货币“不计息”,对央行货币政策是否有所冲击呢?
是否会冲击第三方支付?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相继与多家互联网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研究探索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合作。数字货币与第三方支付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是否会对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产生冲击,引发市场广泛探讨。
数字货币的确会对第三方支付产生一定影响。在零售支付场景下,数字人民币和第三方支付之间会有某种相互替代关系。
可以设想一个激励相容设计,支付宝、微信支付如果帮助推广了数字人民币应用,它们存管在央行的支付备付金就可以获得更多利息收入。
关于数字货币和支付宝等支付工具的关系,数字货币和支付宝等支付工具,并非处于同一维度。微信和支付宝是金融基础设施,是钱包,而数字人民币是支付工具,是钱包的内容。
在电子支付场景下,微信和支付宝这个钱包里装的是商业银行存款货币,数字人民币发行后,大家仍然可以用微信支付宝进行支付,只不过钱包里装的内容增加了央行货币。同时,腾讯、蚂蚁各自的商业银行也属于运营机构,所以和数字人民币并不存在竞争关系。
零售型数字货币除了作为传统的支付工具外,还可承担一些其他功能。例如,可根据不同使用主体设置不同份额、不同的使用期限,从而更好地实现相关政策意图。这是数字货币相对传统现金的亮点,但相对于现有的银行支付系统与第三方支付而言,优势并不大,因为后者实现这些功能也不存在技术上的本质困难。
对货币政策有何影响?
数字人民币研发已悄然提速,它对货币政策、金融监管会带来哪些影响?
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M0,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形态数字人民币不计付利息,具有非盈利性,追求的是社会效益和社会福利最大化。因此,人民银行对数字人民币执行与现金一致的免费策略。
数字人民币意图取代的现金通常不被认为是货币政策操作的工具,因此它的数字化对货币政策影响不会很大,除非数字人民币的推出导致了比较大的金融结构变化。
在此前在深圳实施数字人民币红包试点过程中,采取了限制额度的形式:面向在深个人发放1000万元“礼享罗湖数字人民币红包”,总计5万个名额,每个红包金额为200元。但此次试点只利用了一个非常简单的智能合约,数字人民币的双离线支付的“碰一碰”功能,暂未投入使用。据悉,在“双离线支付”模式下,交易双方可在无网络或地铁、飞机、偏远地区等信号不佳的情况下,通过两部手机“碰一碰”直接完成线下离线交易。
任何国家推出央行数字货币,都不会把现金完全废除掉,现金仍将流通。央行数字货币至少需要智能手机等门槛,现金更接近零门槛。但由于现金依然存在,通过央行数字货币实行负利率的必要性并不大。从目前央行数字货币的设计方案看,不付息是主流。
跨境支付标准如何定?
目前,数字人民币主要聚焦国内应用,但不少观点认为,包括数字人民币在内的CBDC跨境优势明显,可以降低跨境支付成本。
央行数字货币有零售型和批发型,在跨境支付环节,两条路都是行得通的,但以哪种模式为主,目前没有定论。数字人民币跨境使用,在理论上完全成立。
据悉,目前新加坡金管局和加拿大银行、香港金管局和泰国金管局、日本央行和欧洲央行都用批发型数字货币进行了测试。目的是改进目前的实时全额结算系统,并缩短代理行链条。
如果两个货币之间跨境同步交收,涉及到区块链跨链操作。比如,数字化港币和数字化泰铢不在同一个区块链系统中,进行交互时存在跨链问题。但目前跨链技术不是很完善,还面临技术上瓶颈。
此外,未来在跨境支付打通过程中,各国央行应如何协作也涉及标准制定的问题。
国际清算银行和金融稳定理事会等都在牵头做各种研究,将来会涉及多个层次的标准:一是技术标准,比如是否采用分布式账本,以及安全性、隐私保护、监管合规等方面要求;二是经济设计方面,比如央行数字货币采取批发型还是零售型,是否付息,与现有金融账户和电子支付体系之间的衔接,以及如何支持跨境同步交收等。
数字人民币将来在实施中可能仍需额度限制,以防止数字现金的兑换随着利率波动而大幅变化,否则不仅会导致金融风险,而且对商业银行来说也会造成很大打击,包括迫使银行持有更多流动性,甚至有可能导致商业银行不得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缓解资金成本上升所导致的盈利压力。
Ⅹ 数字货币跟银行存款的数字有什么区别
数字人民币一经推出之后就受到了很多的争议,因为大多数人平时习惯了手机支付,对于数字货币没有什么概念,觉得同样都是数字和银行的存款,其实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其实大家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数字货币相比于银行存款的数字来说更加的便捷,具有支付的功能,数字货币可以说是一个金融产品,但是银行的数字只是存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