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数字货币
① 中国数字货币有哪些
一般优秀的数字货币多为舶来品,例如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币等等。但国内的元宝币、瑞泰币、比特元以及欧陆众筹不同众筹项目的代币都是优秀的数字货币。
拓展资料
数码货币(英语:Digital currency,又译为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目前,任何政府的中央银行都没有表示要发行数码货币,数码货币也不一定要有基准货币和中央银行。
它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能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局限在网络游戏中。早期的数码货币(数字黄金货币)是一种以黄金重量命名的电子货币形式。现在的数码货币,比如比特币、莱特币和PPCoin是依靠校验和密码技术来创建、发行和流通的电子货币。
② 合法的数字货币有哪些
1、比特币
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虚拟的加密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2、莱特币
莱特币(Litecoin, LTC) 是受比特币的启发而推出的改进版数字货币,由一名曾任职于谷歌的程序员设计并编程实现 , 2011年11月9日发布运行。莱特币与比特币在技术上具有相同的实现原理,但莱特币的创造和转让基于一种开源的加密协议,不受到任何中央机构的管理。
(2)七种数字货币扩展阅读
比特币货币特征:
1、去中心化:比特币是第一种分布式的虚拟货币,整个网络由用户构成,没有中央银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币安全与自由的保证 。
2、全世界流通:比特币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管理。不管身处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购买、出售或收取比特币。
3、专属所有权:操控比特币需要私钥,它可以被隔离保存在任何存储介质。除了用户自己之外无人可以获取。
4、低交易费用:可以免费汇出比特币,但最终对每笔交易将收取约1比特分的交易费以确保交易更快执行。
③ 数字货币是什么
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是一种法定货币,必须由中央银行来发行。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它不是网络虚拟货币,因为它不仅仅局限在虚拟空间中,而是经常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例如比特币、莱特币、比特股等,目前全世界发行有数千种数字货币。
(3)七种数字货币扩展阅读:
1、对金融基础设施的影响
基于分布式分类账技术进行价值交换的分散机制改变了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所依赖的总额和净额结算的基本设置。分布式分类账的使用也会给交易、清算和结算带来挑战,因为它能促进不同市场和基础设施中传统服务供应商的非中介化。这些变革可能对零售支付体系以外的市场基础设施产生潜在影响,如大额支付体系,证券结算体系或交易数据库。
2、对广义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的影响
数字货币和基于分布式分类账的技术如果被广泛使用,就会对金融体系现在的参与者特别是银行的中介作用带来挑战。银行是金融中介,履行代理监督者的职责,代表存款人对借款人进行监督。通常,银行也开展流动性和到期转换业务,实现资金从存款人到借款人的融通。如果数字货币和分布式分类账被广泛使用,任何随后的非中介化都可能对储蓄或信贷评估机制产生影响。
④ 中国合法的数字货币有哪些
我国未发行数字货币,现有的数字货币全部为非法。
央行提示称,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
虚拟货币是非法币的电子化,其最初的发行者并不是央行。这类虚拟货币主要限于特定的虚拟环境里流通。而数字货币是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但只有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才是法定数字货币。
“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央行货币金银局在风险提示中再次强调,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
(4)七种数字货币扩展阅读:
随着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币价格飙涨,数字货币及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引起全球金融界的高度关注。事实上,在我国目前仍然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近日,央行货币金银局官网发布《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
2013年央行联合五部委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将比特币等非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虚拟商品,它不是以货币和法币形式存在。
同时,数字货币也有别于电子支付。在实际使用体验中,数字货币可能与电子支付方式感受类似,但是两者从本质上还是有着较大区别。在数字货币之前,金融业已经高度信息化。
如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支付电子化逐渐普及,实物现金仅占全部流通货币的极少部分。尽管如此,因其交易时所用的钱都是通过银行账户而来,实际上还是对应着一张张钞票。
当前市场上数字货币多涉传销。
数字货币本是可以提高交易效率的新型技术,却被不法分子盯上,以其名义进行传销和诈骗。
央行货币金银局官网发布《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央行提示称,近期,个别企业冒用我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或是谎称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推广团队,企图欺骗公众,借机牟取暴利。
央行在风险提示中强调,我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
同时,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理性谨慎投资,防范利益受损。
⑤ 央行数字货币
央行数字货币是经国务院批准计划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央行在组织市场机构从事央行数字货币研发相应工作。
2019年8月21日,央行微信公众号发布两篇有关数字货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