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谈数字货币
『壹』 多国央行行长发声数字货币趋势,比特币最终会不会取代法币,为何
多国央行行长发声数字货币趋势,比特币最终不会取代其他法定货币。1.比特币没有办法监管导致货币政策受到阻碍,2.比特币全球流通可以让很多犯罪组织洗钱。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比特币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很多大佬也开始为比特币站台,这让很多人对比特币有很高的期望,比特币也出现了明显的大涨。多国央行行长发声数字货币趋势,比特币最终不会取代其他法定货币,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比特币去中心化导致没有政府能够管理和控制比特币,这让比特币可以轻松的变成很多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从而影响国家的发展,这也是比特币不能够取得法定货币最直接的原因。
数字货币是国家或者政府可以控制的货币,这种货币跟比特币有非常大的不同,国家认可数字货币但是还没有国家认可比特币,这是比特币最终不会取代法定货币的真正原因。
『贰』 数字人民币引发热议,对支付宝支付会产生什么影响
数字人民币引发热议,对支付宝支付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最近,数字货币成为了人们讨论的热题,虽然这不是一件非常新鲜的事情。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数字货币也是我们经常能够提到的东西。不管在购买物品还是在进行支付的时候,我们第一个想到的是微信支付或者是支付宝支付。当今,现金支付或者银行卡刷卡支付的现象已经在逐渐减少。这也使得我们通常只需要带手机出门就可以完成一系列的交易,并不用携带过多的现金或者银行卡。所以数字货币的到来,使得支付宝支付以及微信支付的热度进一步提升。人们也更依赖于这两种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数字人民币的时代到来,对于支付宝和微信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并且也有利于人们在该平台的金钱流通使他们能够更多地聚拢资金。
『叁』 关于数字货币政策,央行行长易纲传递出怎样的信号
无论从个人角度出发,还是就易纲而言,对于数字货币政策,站在央行的立场上,其已透露出:
第一,保持货币政策连续性,不大放水,也不猛然收缩。
第二,不会改变比特币得不到合法承认这一点;
第三,强监管,抓安全,保持稳健中性发展;
第四,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
考虑到中国政府对数字货币的一贯政策,保持稳定和连续,应该是当前的导向和趋势。
另外,虽然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时指出,将对数字货币的采取严厉态度,但并不表示将停止对数字货币研究的脚步,目前,央行在研究数字货币怎样能够以更好的形式服务实体经济,以最好的形式安全地发展,规避可能的负面影响,让数字货币更好地为经济服务。
尽管监管趋严,但依然相信未来央行对数字货币的发展将会采取疏堵结合的做法。
『肆』 央行行长提到的数字货币,是怎么回事
央行用的研发的名字是DCEP,实际是电子支付,支付的东西是数字的东西不是纸面的货币,数字货币也有货币属性。研究数字货币不是说让货币实现某种技术方案的应用,本质上是追求零售支付系统的方便性和低成本,同时也考虑安全性和保护隐私。
数字货币目前有很多评论,批评在数字货币没有在零售支付应用,而是跑到虚拟资产交易了,这也不符合我们金融资产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所以在这方面也不必太着急,稳步有序研发,强调服务实体经济,降低成本,防止成为过度投机的产品。
目前,市面上比较火的比特币、以太坊、维基链实际上是不被央行所喜欢的,投机性太强。
『伍』 世界各国央行行长如何看待比特币
据外媒报道,随着比特币的知名度不断扩大,世界各国央行行长也纷纷对这种数字货币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
在去年12月,在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举行的货币政策会议上,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珍妮特-耶伦(Janet Yellen)被问到她对于比特币有何看法。
耶伦称,这种数字货币是“高度投机的资产”,“无法成为法定货币”。她还补充称,它在“支付系统中扮演的角色微不足道”,而且它“不是稳定的价值储存手段”。
“联邦储备银行不会针对比特币制定任何政策,相反我们只会确保我们监管的银行机构密切关注数字货币,恰当管理它们与该市场上的交易者之间的互动关系。而且,我们会监督这些银行机构是否履行了它们打击洗钱活动、确保银行安全的责任。”耶伦说。
在去年11月底,即将在今年2月接替耶伦担任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的杰罗米-鲍威尔(Jerome Powell)也对加密货币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加密货币“现在并不重要”,因为“它们的规模还不够大。”
鲍威尔称,数字货币带给金融市场的金融风险是微乎其微的。“它们的规模还不够大,现在并不重要。”他说。
欧洲中央银行
在去年10月,欧洲中央银行总裁马里奥-德拉吉(Mario Draghi)称,加密货币现在还不够“成熟”,还不足以让中央银行来进行规范管理。
“对于任何新事物,人们总是充满了期待,同时也感到很不确定。现在,就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而言,我们认为,它们还没有成熟到需要我们考虑进行规范管理的程度。”他说。
德拉吉指出,像比特币这样的工具有利有弊,我们需要仔细权衡考量。
“大金融危机的一个教训就是金融创新。就比特币而言,它是金融和技术创新,我们在关注它的同时应该密切留意它的潜在风险。”他说。
加拿大银行
在去年12月,加拿大银行行长史蒂芬-波洛兹(Stephen Poloz)也花了一些时间探讨加密货币。他声称购买数字货币是赌博,而不是投资。
“它们的真正价值是什么,也许没有人说得清。人们顶多可以这样说:购买数字货币就是购买风险。这使得它更接近于赌博,而不是投资。”波洛兹说,“对于想购买加密货币的人,我想说的是,你应该阅读附属细则,确保你知道你在投资什么。”
波洛兹认为,数字货币的需求在未来将会出现增长。他还补充称,加拿大中央银行正在研究是否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
“银行工作人员正在研究在何种条件下中央银行才比较适合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用于零售交易。”他说。
澳大利亚储备银行
在去年12月,澳大利亚储备银行行长菲利普-洛威(Philip Lowe)在一次演讲中谈到了比特币。他指出,这种数字货币不会应用到日常支付活动中,它也不可能这么快被接受。
洛威称,其原因是比特币的价格极其不稳定,可同时处理的支付笔数有限,交易和电费成本太高以及管理起来太难。
而且,当比特币只被当做支付工具的时候,它“更可能吸引那些希望在黑色或非法经济活动中进行交易的人。”
日本银行
在2017年底,日本银行行长黑田东彦(Haruhiko Kuroda)称,比特币的价格波动“极不正常”。
当被问及比特币是否会出现泡沫时,他回答说,“我可能没有资格来评价它,但是如果你观察一下它的走势,你就会发现它的价格波动极不正常。如果你要问比特币是否与货币具有相同的功能,即作为支付或结算工具,那么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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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央行行长关于"虚拟货币"答记者问
央行其实很早就开始研究数字货币了。从历史发展的趋势来看,货币从来都是伴随着技术进步、经济活动发展而演化的,从早期的实物货币、商品货币到后来的信用货币,都是适应人类商业社会发展的自然选择。作为上一代的货币,纸币技术含量低,从安全、成本等角度看,被新技术、新产品取代是大势所趋。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全球范围内支付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建立,对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都是十分必要的。
『柒』 央行副行长就约谈蚂蚁集团答记者问,约谈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主要原因是蚂蚁集团涉嫌行业垄断,触碰国家法律的底线。
『捌』 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对虚拟货币的看法
在今年四月份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上,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由于数字货币并非央行启动和批准的币种,因此谈不上取缔。数字货币属于数字资产,个人与个人之间可以自由交易。所以数字货币不是传销,不是资金盘,是一种理财投资
『玖』 博鳌会重点讨论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将走向何方
博鳌会对数字货币的探讨4月18日至21日,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在海南博鳌亚洲论坛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本次会议中,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波在博鳌亚洲论坛“数字支付与数字货币”分论坛作视频发言时,谈及对比特币和稳定币的监管 ,并对比特币进行了明确定义,“比特币是加密资产,是投资的选项,本身不是货币,而是另类投资品。”他认为,加密资产将来可能发挥的主要作用是作为一种投资工具或是替代性投资。把它作为一种投资工具的话,很多国家包括中国正在研究对其的监管环境。
数字货币跨境支付并非易事,数字货币的跨境支付并不仅仅是技术上的问题,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宏观调控需求,要保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要做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此外各国汇率制度也不尽相同。也要尊重各国央行货币主权,而不是追求某一个货币“一统天下”。需要建设一个健康的生态系统 ,形成专用的支付走廊是为了把试点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控制在可控范围内,或者缓释它有可能带来的影响。 就具体的实现方式而言,会议中认为有三种方式,一种是让不同的央行数字货币之间彼此实现兼容性,也就是让不同系统可以对接和相通;一种是建立一些互连性的线路,打造一个更加闭环的系统,不同央行数字货币通过不同的界面和接口建立无缝连接;还有一种最大刀阔斧的做法,即打造一个一体化系统,包容不同国家央行数字货币,把它们放到同样的具有操作性的框架当中。
但是未来数字货币和现金在相当长时间内都会是并行、逐步替代的关系。到数字货币时代真正到来时,人们身上带的现金会越来越少,旅行越来越安全,扶贫越来越精准,腐败越来越难以遁形,而小偷也越来越难当。
『拾』 副行长范一飞: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几点考
一、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应采用双层投放体系
大国发行央行数字货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经济发展、资源禀赋和人口受教育程度差异较大,在设计和投放(发行)、流通央行数字货币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系统、制度设计所面临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比如,需要考虑网络覆盖不足的偏远地区的使用问题。如果采用单层(one-tier)投放,将面临上述因素所带来的极大考验。为提升央行数字货币的便捷性和服务可得性,增强公众使用意愿,可考虑采用双层(two-tier)投放,来应对上述困难。
“双层投放”有利于充分利用商业机构现有资源、人才、技术等优势,通过市场驱动、促进创新、竞争选优。商业银行等机构的IT基础设施应用和服务体系已比较成熟,系统的处理能力较强,在金融科技应用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人才储备较为充分。因此,在商业银行现有的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及成熟的应用和服务体系之外,另起炉灶、重复建设,对社会资源是巨大的浪费。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等机构可以密切合作,不预设技术路线,充分调动市场力量,通过竞争来实现系统优化,共同开发、共同运行。这既有利于整合资源、发挥合力,也有利于促进创新。而且,大众已习惯通过银行等商业机构处理金融业务,双层投放也有助于提升社会公众对央行数字货币的接受度。
“双层投放”有助于分散化解风险。在以往银行间支付清算系统的开发过程中,央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银行间清算支付系统是直接服务金融机构,央行数字货币是直接服务公众,涉及千家万户。如果仅靠央行自身力量进行研发,支撑如此庞大的系统,既要满足安全、高效、稳定的目标,还要满足用户体验需求,很不容易。同时,央行还受制于预算、资源、人员和技术等客观约束,通过两级投放的设计,可避免将风险过度集中。
“双层投放”可以避免“金融脱媒”。“单层投放”下,央行直接对公众投放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与商业银行存款货币将形成竞争关系。显然,由央行背书的央行数字货币的信用等级高于商业银行存款货币,会对商业银行存款产生挤出效应,可能出现“存款搬家”,进而影响商业银行的贷款投放能力。此外,商业银行吸纳存款能力降低会增加其对同业市场的依赖,抬高资金价格,增加社会融资成本,损害实体经济,引发“金融脱媒”。为保持其放贷能力和金融稳定,央行将不得不对商业银行进行补贴。极端情况下,还会颠覆现有金融体系,出现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统”局面。
综上,“中央银行-代理投放的商业机构”的双层投放模式是既适合我国国情,又能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调动商业银行积极性的选择。首先,不改变流通中货币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保证货币不超发,代理投放机构需要向央行按100%全额缴纳准备金。所以,公众所持有的央行数字货币依然是中央银行负债,由中央银行信用担保,具有无限法偿性。其次,不改变现有货币投放体系和二元账户结构,不会构成对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的竞争,不会增加商业银行对同业拆借市场的依赖,不会影响商业银行的放贷能力,也就不会导致“金融脱媒”现象。再次,由于不影响现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会强化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因此也不会对现行实体经济运行方式产生负面影响。最后,该模式更有利于发挥央行数字货币的优势,节约成本、提高货币流通速度,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此外,由于具有央行背书的信用优势,有利于抑制公众对私有加密数字货币的需求,巩固我货币主权。
二、在双层投放体系安排下,我国的央行数字货币应以账户松耦合的方式投放,并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为保持央行数字货币的属性,实现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目标,我国的央行数字货币双层投放体系应不同于各种代币的去中心化发行模式。第一,因为央行数字货币仍然是中央银行对社会公众的负债,其债权债务关系并未随着货币形态而改变,因而仍必须保证央行在投放过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需要保证并加强央行的宏观审慎与货币政策调控职能。第三,不改变二元账户体系,保持原有货币政策传导方式。第四,为避免代理投放机构超发货币,需要有相应安排实现央行对数字货币投放的追踪和监管。
因此,央行数字货币应坚持中心化投放模式。不过,这里所说的中心化投放模式与传统电子支付工具也有所不同。电子支付工具的资金转移必须通过账户完成,采用的是账户紧耦合方式。央行数字货币则应基于账户松耦合形式,使交易环节对账户的依赖程度大为降低。这样,既可和现金一样易于流通,又能实现可控匿名。央行数字货币持有人可直接将其应用于各种场景,有利于人民币流通和国际化。另外,如果没有交易第三方匿名,会泄露个人信息和隐私;但如果允许实现完全的第三方匿名,会助长犯罪,如逃税、恐怖融资和洗钱等犯罪行为。所以为取得平衡,必须实现可控匿名,只对央行这一第三方披露交易数据。在松耦合账户体系下,可要求代理投放机构每日将交易数据异步传输至央行,既便于央行掌握必要的数据以确保审慎管理和反洗钱等监管目标得以实现,也能减轻商业机构的系统负担。
三、中国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应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
现阶段,M1和M2基于商业银行账户,已实现电子化或数字化,没有用数字货币再次数字化的必要。支持M1和M2流转的银行间支付清算系统(如大小额支付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各类网络支付手段等运转正常,且在不断完善升级、日益高效,能够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用央行数字货币替代M1和M2,既无助于提高支付效率,还会造成对现有系统和资源的巨大浪费。相比之下,现有纸钞和硬币的发行、印制、回笼和贮藏等环节成本较高,流通体系层级多,且携带不便、易被伪造、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实现数字化的必要性与日俱增。另外,非现金支付工具,如传统的银行卡和互联网支付等,都基于账户紧耦合模式,无法完全满足公众对易用和匿名支付服务的需求,不可能完全取代M0,特别是在账户服务和通信网络覆盖不佳的地区,民众对现钞的依赖程度仍然很高。央行数字货币保持了现钞的属性和主要特征,满足了便携和匿名的需求,将是替代现钞的最好工具。
正因为央行数字货币是对M0的替代,不应对其计付利息。这样既不会引发“金融脱媒”,也不会由此引致通胀预期。相应地,也不会对现有货币体系、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运行产生大的冲击。
同理,由于央行数字货币是M0替代,所以也应遵守现行所有关于现钞管理和反洗钱、反恐融资等的规定。为配合反洗钱等相关工作,可要求相关机构就央行数字货币的大额及可疑交易向央行报告。同时,为引导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小额零售业务场景、不对存款产生挤出效应,避免套利和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可对其设置每日及每年累计交易限额,并规定大额预约兑换。必要时,也可考虑对央行数字货币的兑换实现分级收费,对于小额、低频的兑换可不收费,对于大额、高频兑换和交易收取较高费用以增加兑换成本和制度摩擦。在利率零下界的情况下,这种安排还可为央行实施负利率政策创造条件。
四、对央行数字货币加载智能合约应保持审慎态度
根据尼克·萨博(Nick Szabo)给出的定义,智能合约是一套以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包括合约参与方可以在上面执行这些承诺的协议。智能合约被写入计算机可读的代码中。一旦达到触发条件,由计算机自动执行。可以加载时间、信用等前置条件,也可以被应用于缴税、反恐融资等多种场景中。
然而,如前所述,央行数字货币是对M0的替代,具有无限法偿性,即承担了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价值贮藏等职能。原有现钞并未承载任何其他的社会与行政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故意损毁人民币。所以,在现钞上添加额外社会或行政功能实际上有损毁人民币之嫌。
为保持无限法偿性的法律地位,央行数字货币也不应承担除货币应有的四个职能之外的其他社会与行政职能。加载除法定货币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约,将影响其法偿功能,甚至使其褪化为有价票证,降低我国央行数字货币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也将对人民币国际化产生不利影响。还会降低货币流通速度,影响货币政策传导和央行履行宏观审慎职能。同时,还可能侵犯公民隐私权,不利于个人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