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传销有数字中国货币
A. 微信群里面的物联网数字货币是真的假的
物联网数字货币是假的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在官网发布风险提示称,目前央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我国的法定货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的人民币。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理性谨慎投资,防范利益受损。而且现在国家已经停止比特币的交易。
B. 请问中国唯一合法虚拟货币是什么
中国没有合法的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
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2)2018传销有数字中国货币扩展阅读:
虚拟货币的特殊性
1、 个性化虚拟货币将在流动性和增值性以外,具有信息功能。
个性化虚拟货币和股市最大的不同在于不仅有参照点的集成定价功能,还会有参照点分布定价功能。这一过程不是在虚拟货币市场里完成的,而是在个性化现代服务发展里完成的。
2、个性化虚拟货币将具有自身的文化价值定位。
在未来的个性化虚拟货币交易市场上,也会形成类似如今股票指数这样的价格水平信息。但与股指不同,个性化虚拟货币价格指数,反映的将不是投资增值信息,而是类似酷值那样的娱乐值、文化值、精神值、自由值和个性值。
3、个性化虚拟货币市场将起到提升传统产业的作用。
随着游戏产业化、产业游戏化的趋势日益发展,个人自由也因此得到全面地发展,即个性化的自我实现,这将成为产业升级的最终目标。传统产业包括产品制造业和服务业,都将把精神、文化价值的满足,作为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追求。
C. 央行数字货币和云数贸有关系吗
没有关系。
央行数字货币就是数字人民币,是由人民银行发行,2018年3月9日,时任央行行长周小川在记者会上正式透露了正在研发的法定数字货币名称为DCEP。
DCEP,是数字货币电子支付(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的简称。这意味着央行数字货币将同时具有法定货币与电子支付的双重职能。
而“云数贸”是国内一种规模较大的传销模式,于2013年9月,公安部公布的10个典型传销案例,其中就有“云数贸”。
(3)2018传销有数字中国货币扩展阅读:
具体来看,DCEP的特征主要体现在金融与技术两方面。
1、就其金融特征而言,央行数字货币的功能与属性与人民币纸币完全一样,只不过是纸币的数字化版本。这说明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维系数字货币流通系统所依赖的是国家信用。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明确指出,DCEP“是具有价值特征的数字支付工具”。
经济学中常用M0来指称流通于银行体系之外的现金,央行对DCEP的定位就是替代M0,也就是对现金的替代。
2、而在技术特征方面,央行数字货币并未完全采用区块链技术。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区块链课题组曾发文指出,区块链系统处理效能有待提高,基于该技术的加密资产无法保证其锚定资产的稳定性,同时其去中心化特性也与央行的集中管理要求存在冲突。
但据称,数字货币借鉴了其中一些技术理念,如非对称加密、智能合约等。由此形成的全新加密数字货币体系,具有安全、可控匿名、不可伪造等优点,弥补了现有货币成本高、追踪难、造假大等问题。
D. 云数贸五行币与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一回事吗
央行数字货币就是数字人民币,是由人民银行发行,2018年3月9日,时任央行行长周小川在记者会上正式透露了正在研发的法定数字货币名称为DCEP。
DCEP,是数字货币电子支付(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的简称。这意味着央行数字货币将同时具有法定货币与电子支付的双重职能。
而“云数贸”是国内一种规模较大的传销模式,于2013年9月,公安部公布的10个典型传销案例,其中就有“云数贸”。
(4)2018传销有数字中国货币扩展阅读:
具体来看,DCEP的特征主要体现在金融与技术两方面。
1、就其金融特征而言,央行数字货币的功能与属性与人民币纸币完全一样,只不过是纸币的数字化版本。这说明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维系数字货币流通系统所依赖的是国家信用。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明确指出,DCEP“是具有价值特征的数字支付工具”。
经济学中常用M0来指称流通于银行体系之外的现金,央行对DCEP的定位就是替代M0,也就是对现金的替代。
2、而在技术特征方面,央行数字货币并未完全采用区块链技术。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区块链课题组曾发文指出,区块链系统处理效能有待提高,基于该技术的加密资产无法保证其锚定资产的稳定性,同时其去中心化特性也与央行的集中管理要求存在冲突。
3.但据称,数字货币借鉴了其中一些技术理念,如非对称加密、智能合约等。由此形成的全新加密数字货币体系,具有安全、可控匿名、不可伪造等优点,弥补了现有货币成本高、追踪难、造假大等问题。
E. 数字货币在中国合法吗
不合法。
央行提示称,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
此外,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
(5)2018传销有数字中国货币扩展阅读:
虚拟货币是非法币的电子化,其最初的发行者并不是央行。这类虚拟货币主要限于特定的虚拟环境里流通。而数字货币是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但只有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才是法定数字货币。
2013年央行联合五部委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将比特币等非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虚拟商品,它不是以货币和法币形式存在。
F. 区块链是变相传销吗
区块链是新技术并不是变相传销,只是由许多传销组织声称为“区块链”,实际上并未有任何技术,只是打着“区块链”的名头行传销之实罢了,国家已经多次发布公告打击此种传销行为。以下为新华网报道区块链传销:
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亦存在安全性风险,火爆背后有“别有用心”的夸大造势。只有去除华而不实,区块链才能回归真正的应用价值。
投资8万元,三个月后变80万元?深圳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在区块链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骗下,数千名投资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额高达3.07亿元。在区块链的“神秘面纱”下,不法分子借机动起了歪脑筋,区块链沦为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的“招牌”。
为何区块链屡屡被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歪用”?除了“不明就里”,区块链技术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来,随着监管力度加大,炒币风气的降温给区块链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如今区块链商业“应用”落地情况如何?《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当交易平台承诺的三个月“资金释放期”届满而工作人员却开始在QQ群“踢人”的时候,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的唐海燕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学的介绍下,投资8万元买了一种名为“普银币”的虚拟货币。“对方说这个货币是当下最先进的区块链技术,有藏茶作为抵押物,还给我看了‘技术白皮书’,我也不懂区块链,就没仔细看。”
虽然对于区块链、虚拟货币都不了解,但高额的投资收益令唐海燕充满了期待。她告诉记者,发行“普银币”的公司会定期对该虚拟货币按1比10的比例进行拆分,这意味着,每次拆分就会使投资者手中“普银币”的价值扩大10倍。只要经过一次拆分,她投资的8万元,就相当于买到了价值80万元的“普银币”,在交易平台上卖出即可获得巨额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规则,刚购买的“普银币”不能马上交易,必须在平台上冻结三个月之后才能迎来“释放期”。然而,当三个月时间过去之后,唐海燕不仅没有等到翻倍的资产,冻结在平台上的8万元也无法用于交易了。
“其他投资者开始在QQ群里质疑这项投资的真实性,结果公司工作人员竟然把这些投资者一个一个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说。
事实也证明了唐海燕的直觉。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侦破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诈骗资金高达3.07亿元。在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正是以“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唐海燕是数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宣称,投资人可将“普银币”放到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上买卖,以此赚取差价
。实际上,其买卖价格的变动是该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幕后操作,并一度将“普银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让投资者尝到一些甜头。当大量投资人进场之后,该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银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最终导致投资人手中的“普银币”毫无价值。
2018年以来,打着区块链的旗号从事诈骗、传销,已经成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济南警方端掉了一个打着“西部开发”“国家扶贫”“原始股”“区块链”“电子商务”为幌子的传销团伙,抓获主要嫌疑人十余人,冻结涉案账户百余个,查获涉案资金3亿余元。
济南警方介绍,惠乐益电子商务公司以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为由,在网络上设计了假的虚拟盘,并发布所谓的“宝币”“贵币”等多种虚拟货币。
他们先是以赠送为幌子,向新加入的传销人员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每枚价格在几十元,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币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几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最后再通过所谓虚拟币“贬值”的周期波动进行“割韭菜”,周而复始,最终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当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获了一起打着区块链旗号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某出高薪组织网络平台管理员张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并操纵升值幅度;
同时在国内外多个城市召开推介会,吸纳会员,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设置28级分管代理,仅仅18天,该团伙就共发展注册会员13000余人,目前已经查明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
腾讯安全联合实验室发布的《腾讯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称,近段时间以来,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区块链项目首次公开发行代币融资)项目层出不穷,其中隐藏了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盘、跑路或者失联,投资者往往投诉无门,损失难以追回。比如百川币、马克币、贝塔币、暗黑币等。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东、山东、上海等地采访了解到,大多数人知道区块链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里”,对于区块链的具体功能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用来“投资理财”“买卖货币”的,也有人认为是“和蒸汽机同等量级的重大发明”,一些创业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致富机会”。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人们对区块链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才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浑水摸鱼误导广大投资者。
其一,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截至去年底,国内ICO参与人数和交易总量已实现翻倍增长,大量数字货币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将更多普通百姓卷入高风险投资。
许多行业自媒体、名嘴大咖与发行方、数字交易所等结成利益同盟,为“空气币”项目站台背书、制造舆论。去年12月,人民银行等九部门将ICO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采访中,不少人对本刊记者表示,代币的存在为区块链技术发展构建了一套权益机制,这套机制对激励区块链应用繁荣是不可或缺的。“过去5年的市场实践证明,没有权益机制的区块链应用,就像没有连上互联网的电脑、没有货币的市场经济,应用场景和发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资人说。
实际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代币仅仅是最早验证区块链技术的一种产品,两者之间并不能划等号,而且代币的存在已对区块链的发展产生显而易见的负面作用。
网络区块链总工程师肖伟对本刊记者说,ICO暴富神话动摇区块链技术人才研发定力,动辄几百倍回报的炒币暴富神话考验着区块链技术研发人才的耐心。“圈内曾经一起做区块链技术研发的‘战友’很多转去发币了,现在还能坚持做技术研发和应用的少之又少。”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党委书记许泽玮说,在中国禁止ICO的背景下,国内很多宣传做区块链应用的初创公司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将原本毫无价值的代币经过概念包装圈钱融资。“ICO污染了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创造了一种可投机的产品,不少年轻人不好好琢磨创业,都在琢磨发币,这让大家有了一夜暴富的幻想。”
目前,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开始思考,区块链的发展是否一定要依靠发行代币来实现激励。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告诉本刊记者,所谓激励机制仅仅是项目方为自己发代币找的理论依据而已。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学文也认为,区块链如果不摆脱发币困境,就永远找不到合法落地的机制。
其二,区块链并非万能,安全性存在风险。区块链通常被认为可以实现三个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区块链上的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数据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过程可溯源,可实现责任精准追踪;第三,区块链内嵌的智能合约可以基于契约自动执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违约风险。业内普遍认为,区块链在金融、物流、贸易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事实上,区块链并非万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认为,根据其密码学的特性,在区块链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论上需要掌控超过51%的节点才能实现。当区块链中的节点足够多时,这种大众广泛参与的信任创设机制就难于篡改。
然而在现实中,数字货币交易所频频被攻击甚至失窃。2018年6月20日,韩国Bithumb交易所在官网发布公告称,交易所遭受黑客攻击,被盗走价值350亿韩元、约合320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
被称为中国第一代“黑客”的季昕华说,区块链会不断面对攻击,数据上传到链的过程容易发生信息泄露。也有业内人士担心,量子计算的超强运算能力一旦实现,也将对区块链产生直接冲击。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特约研究员赵鹞对本刊记者说,学术界早在2013年就证实了区块链并不是完美的,存在不少“作弊”的策略。只要有足够的经济激励,控制超过51%节点的攻击不只存在于理论上。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说,区块链技术本身并不具备不可替代性或颠覆性。“一些不法分子夸大区块链的作用,以此来说明区块链具有巨大的投资价值,这是值得广大投资者警惕的。”
其三,区块链火爆程度并不完全真实。数据显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过300家主要关注ICO项目的自媒体出现,成为一个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现象。
“这些自媒体大多数获得交易所负责人、币圈投资人的资金支持,其报道的客观独立性很难保证,大部分是鼓吹ICO和炒币,过度拔高数字货币前景,为问题项目的非法集资创造了舆论传播的便利。”许泽玮说,一些区块链自媒体投资人本身就是ICO项目投资人,其盈利模式是收取软文费用和项目推广费用,成为代币发行的舆论帮手,还有个别媒体发展成代投机构,从中牟利。
(6)2018传销有数字中国货币扩展阅读: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G. 中国目前有哪一种虚拟数字货币是合法的
数字货币是合法的。
数字货币自身在国内都是合法存在的,数字货币在国内被定义为互联网商品,只是相关的监管仍旧是一片空白,数字货币在国内仍旧处于灰色地带。知名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瑞泰币、千金卡、狗狗币等等。
但也有一些不发份子利用数字货币的幌子进行传销诈骗活动,例如之前比特币之家网曝光的维卡币骗局、珍宝币骗局、波特币骗局等等。
拓展资料:
数字货币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能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局限在网络游戏中。早期的数码货币(数字黄金货币)是一种以黄金重量命名的电子货币形式。现在的数码货币,比如比特币、莱特币和PPCoin是依靠校验和密码技术来创建、发行和流通的电子货币。其特点是运用P2P对等网络技术来发行、管理和流通货币,理论上避免了官僚机构的审批,让每个人都有权发行货币。
H. 中国数字货币有哪些
一般优秀的数字货币多为舶来品,例如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币等等。但国内的元宝币、瑞泰币、比特元以及欧陆众筹不同众筹项目的代币都是优秀的数字货币。
拓展资料
数码货币(英语:Digital currency,又译为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目前,任何政府的中央银行都没有表示要发行数码货币,数码货币也不一定要有基准货币和中央银行。
它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能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局限在网络游戏中。早期的数码货币(数字黄金货币)是一种以黄金重量命名的电子货币形式。现在的数码货币,比如比特币、莱特币和PPCoin是依靠校验和密码技术来创建、发行和流通的电子货币。
I. 现在做数字货币是合法的么
不合法。
一、数字货币ICO在中国属于非法行为
央行在2017年9月,下发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正式定性ICO是未经批准非法融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参与。
之后于2018年4月23日宣布左右数字货币ICO平台已经全部退出中国市场,因此目前ICO在中国是不合法的。
二、数字货币交易所在中国被禁止
在宣布ICO是非法融资行为后,央行同时把为虚拟货币提供交易、兑换、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也列为禁止项,这意味着数字货币交易所在中国目前也是不合法的。
包括比特币中国、OKcion、火币等交易平台在2018年都宣布停止人民币充值业务,陆续关闭交易平台,截至2018年4月所有数字货币交易所完全退出中国市场。
(9)2018传销有数字中国货币扩展阅读
数字货币一般有专门的数字货币交易所,我们可以在我们的数字货币交易所购买我们的需要的数字货币。
从朋友那里购买,我们除了从交易所购买我们还可以从我们的朋友那里购买,朋友有的话你可以商量着问他能不能卖给你一点。
从贸易商那里购买,需要的多的话,我们还可以从我们附近的贸易商那里购买我们的数字货币。
接受数字货币支付服务支付,我们如果开实体店的话我们可以开通支持数字货币付款,那样我们也可以获得我么你得数字货币。
最后我们可以通过挖矿来获得数字货币,我们可以通过配备采矿机工作采矿,这样如投入比较多的硬件来获得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买卖:需要在第三方数字货币交易所,充值人民币或数字货币之后才可以买卖。
数字货币买入:不管你买多少个币,没有限制,比如比特币现在一个10万元,你可以买0.0001个,不限制买卖多少个数量。
数字货币交易时间: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都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