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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字货币发行中心主任

发布时间: 2023-08-18 04:54:08

1. 各地运营银行机构积极投入数字人民币业务

各地运营银行机构积极投入数字人民币业务

各地运营银行机构积极投入数字人民币业务,各地数字人民币运营银行机构正积极推动数字人民币支付试点工作。目前所有运营银行正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经费等抢占数字人民币业务这份大蛋糕。各地运营银行机构积极投入数字人民币业务。

各地运营银行机构积极投入数字人民币业务1

数字人民币作为以国家信用为支撑的法定货币,具备一般电子支付工具所不具备的特点和优势,将形成我国数字支付的新格局,同时为我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精准施策打开一个全新的空间,也将助力我国人民币国际化。

中国人民银行对数字人民币的推出采取了积极审慎的态度,从2014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专门团队对数字货币进行专项研究,2019年底,数字人民币相继在几个地区开始试点,目前数字人民币试点已经有序扩大至“10+1”,基本涵盖了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中部、西部、东北、西北等不同地区,覆盖了支付领域的多个方面。

运营主体已经拓展到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网商银行和微众银行9家银行,其他中小银行也将提供数字人民币服务。

我国数字人民币的定位和其他的数字货币不同。一是数字人民币定位为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是流动中的现钞,统计进入M0(流通中现金),未来在较长时期内是与纸币和硬币共存的。

二是数字人民币是一种新的支付手段。现有的支付手段包括银联模式和第三方支付,数字人民币是一种新的支付形式,银行从记账机构变成指令传递机构。三是数字人民币充分利用了商业银行的现有资源,采用的是双层运营体系,即上层是央行对商业银行,下层是商业银行对公众。

从2019年开始的试点有效验证了数字人民币业务技术设计及系统稳定性、产品易用性和场景适用性,主要体现在:一是试点已经涵盖了已有支付系统的所有领域。特别是北京冬奥会为数字人民币提供了全场景试点,涵盖了食、住、行、游、购、娱、医等七大重点领域需求,同时也成功在香港地区试点了跨境支付。

二是通过试点增进了公众对数字人民币的认识,数字人民币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已超过808.51万个,开立个人钱包2.61亿个,交易金额875.65亿元。

三是数字人民币APP的成功推出进一步加快了数字人民币的推广。2022年1月4日数字人民币(试点版)APP的'公开上架进一步加快了数字人民币的使用,多家商业银行正在陆续接入中。

数字人民币成功试点有利于人民币的国际化

近几年,世界各国央行积极开展央行数字货币的研究和开发,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的报告,2021年7月,至少有56家央行开展相关研究,有6家央行已经发行数字货币,有3家明确反对央行数字货币。

美元尚未达成共识,美国财政部长耶伦指出,央行数字货币的利弊需要进一步研究,但是有美联储理事表示要紧急开发数字美元,美国总统拜登也表示要启动美国央行对数字货币的研究。数字人民币的推出对国际社会以及国际货币体系将产生极大影响,这主要是因为:

我国的经济实力进一步加强。一方面,2021年我国经济总量达到1143670亿元,人均GDP达到80976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达到12551美元,意味着我国开始迈入中高收入国家行列,未来的市场需求巨大;

另一方面,从2013年开始,我国就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国家,特别是在疫情的影响下,我国对外贸易增长迅猛,2021年,我国全年货物进出口达到39.1万亿元,增长21.4%,这进一步增强了数字人民币对国际支付的影响。

人民币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人民币在国际支付体系和储备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提高,这使得数字人民币的推出受到更加广泛的关注。

从国际支付来看,在2021年主要货币的支付金额排名中,人民币国际支付份额升至2.70%,取代日元成为排名第四的货币;从国际储备来看,人民币的份额一直在稳步增长,2021年第三季度,人民币在全球外汇储备中的占比升至2.66%,位居全球第五位。

我国有全世界最大的应用场景。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截至2022年2月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移动电话用户数达16.51亿户,5G手机终端连接数达5.2亿户,这为数字货币提供了更多的试验场景。

各地运营银行机构积极投入数字人民币业务2

自今年3月末,人民银行官宣广州、天津、重庆、福州、厦门以及浙江省承办亚运会的6个城市被新增为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以来,各地数字人民币运营银行机构正积极推动数字人民币支付试点工作。

广州地区的银行机构同样如此。一名负责商户拓展的银行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目前所有运营银行正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经费等抢占数字人民币业务这份大蛋糕。特别是广州省内只有深圳、广州成为试点城市,由于管辖范围等因素,省行层面十分重视广州地区数字人民币相关的业务拓展。

当前,广州各家数字人民币运营银行机构正通过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推出消费者使用数字钱包即享减免活动的方式,推动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加速落地。

此前,南都记者从广州工行获悉,广州工行携手广州友谊商店已成功落地数字人民币支付受理场景,广州友谊商店成为本地区首家可受理数字人民币支付的百货商店。

广州农行方面亦在东山百货开展数字人民币消费消费满立减优惠活动,支付满100减50。

广东中行与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以下简称“省旅控集团”)签订数字人民币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数字人民币领域的合作。省旅控集团旗下白天鹅宾馆、白云宾馆、亚洲国际大酒店、广东中旅均已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后续省旅控集团下属企业全部应用场景将可以使用数字人民币。

同时,广东中行与美团推出数字人民币消费礼包活动,可免费领取40元的数字人民币消费礼包。

广州建行则在今日在万达广场推出数字人民币消费正餐/购物满200元减50元、轻餐/零售满20元减18元等购物大礼包,并在此前与岭南商旅集团旗下商贸板块广百股份、旅游板块广之旅打造数字人民币支付新体验。

广东交行则在4月初落地广州首家物业公司数字人民币支付受理场景,并表示将持续推出数字人民币支付满减活动、红包福利活动,让更多的企业和市民体验便捷的数币支付和优质的金融服务。

邮储银行广州市分行则推出自家购物网站下单消费满减活动。

值得注意,部分银行“让利促新”活动将在4月30日结束,想要获得相关优惠的市民可留意各银行资讯。

各地运营银行机构积极投入数字人民币业务3

数字人民币用户争夺战,已经打响。

“我们银行已经把推广数字人民币APP下载注册、鼓励客户将数字人民币APP绑定银行卡两项任务,纳入员工考核指标。”国有银行广州分行的一名内部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各大银行为抢占市场,推出多重市场营销活动,包括发放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支付满减、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补贴等。“后续推广力度还会进一步加强。”上述国有行员工表示,银行积极拓展数字人民币业务,意在培养客户的使用习惯。

数字人民币先后经历三轮试点。日前,央行宣布再次扩大数字人民币试点范围,在原有试点基础上,增加天津、重庆、广州、福州、厦门、浙江省承办亚运会的6个城市等作为新一轮试点地区。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增至23个。

业内人士指出,数字人民币定位M0,商家收款、消费者提现无需手续费。微信支付、支付宝使用是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结算,属于M1和M2级别的数字化,不具有M0级别法律效力 。

通俗理解即,数字人民币是“钱”,而微信支付和支付宝属于“钱包”。数字人民币还支持双离线交易,在弱网条件下有更好使用体验,使用场景更广。这些优势都将助推数字人民币加速推广。

数字人民币不断向前推进,深刻影响支付格局。

据《2021年中国数字人民币发展研究报告》,数字人民币将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获客途径,同时也为其传统业务渠道和数据安全系统带来考验。有媒体报道称,截至2022年3月中旬,已有129家银行确认通过城银清算接入数字人民币互联互通平台。

民众日常生活也将受到影响。4月中旬,央行原行长公开发声,中国的数字人民币设计是为了零售,是为了提高百姓和商户的便利程度。多名业内人士认为,数字人民币短期内对支付市场的影响有限,但长期而言,数字人民币的持续拓展将重构支付产业链条,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市场地位将受到冲击。

可以预见的是,这场数字人民币用户争夺战将日渐激烈。

打响数字人民币争夺战

数字人民币的应用场景极为广泛,已涵盖了生活缴费、餐饮服务、交通出行、购物消费、政务服务等领域。自广州纳入试点城市后,数字人民币试点稳步推广,在覆盖范围、场景建设、参与机构、用户群体方面不断扩容。银行机构大力推广数字人民币业务。

“现在推广数字人民币成为银行工作的指标之一,要客户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并绑定该行银行卡。”时代周报记者近期走访广州多家国有大行网点了解到,开通个人数字人民币钱包流程便捷,手机扫码即可申请。个人开通二类到四类数字人民币钱包不需要通过审核,开通一类钱包需携带身份证和绑定银行卡到网点进行核实。

为鼓励用户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银行推出形式多样的营销活动。

开立建设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每天可领取一张满10元减9元的优惠券,在名创优品和万宁用数字人民币消费可满50元减30元,在广州西亚兴安用数字人民币消费可满60元减23元;开立中国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可领取合计40元美团数字人民币红包;开立农业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在广州东山百货署前路店用数字人民币消费可满100元减50元。

“数字人民币符合银行机构数字转型的趋势。”一名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表示,“推广数字人民币是很好的获客渠道,能提升掌银网银的活跃度,扩大客户基础,更有利于银行后续与客户开展深度合作。”

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一家国有大行的网点员工每月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的KPI为20个。广州多家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表示,银行推广指标压力并不大,且对硬性指标感到惊讶。广州地区银行对数字人民币的态度是应推尽推,主要以推广体验、教育用户使用为主,培养用户习惯。为了让推广更顺利进行,一些银行网点还会赠送小礼品以吸引客户,比如雨伞、水杯、消毒棉等。

在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看来,数字人民币新增用户并不困难,它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实现用户留存,以及如何构建自营生态圈,并培养用户的使用习惯。

银行、第三方机构共建场景

数字人民币采用双层运营架构,商业银行及第三方机构共建消费支付场景。部分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机构已全力推动数字人民币业务加速落地。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末,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已超808.51万个,累计开立个人钱包2.61亿个,交易金额875.65亿元。其中,建设银行数字人民币累计交易笔数8475万余笔,累计金额约435亿元,占全国总额近五成;工商银行累计开立个人钱包356万个、对公钱包70万个;交通银行个人钱包的开通数量也突破了100万个。

在场景应用方面,中国银行数字人民币开通场景和商户数居银行首位。年报显示,中国银行已开通场景数量和商户门店数量中,市场占比分别为34%和36%,列各运营机构首位。与此同时,2021年该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开立数量实现指数型增长。在个人外汇业务方面,中国银行在业内独家支持外币现钞自助兑换数字人民币。

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刘斌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大型银行在数字人民币的场景应用、个人钱包和对公钱包开立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试点效果显著。”他还指出,从总体上看,试点还处于初期阶段,相比各银行已有用户规模,数字人民币目前个人与对公钱包数量还有较大发展空间。

“作为指定运营机构,大型银行在技术创新、系统搭建、场景拓展以及数字人民币的知识普及等方面,创造重要贡献。”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数字人民币业务的扩展落地将大概率改变支付格局。长期以来,微信支付和支付宝占据第三方手机支付市场, 而京东、美团等虽具备丰富的消费场景,但支付业务始终难以得到有力推广。数字人民币将为京东、美团等公司带来新的支付发展机遇,一定程度上冲击微信支付、 支付宝的市场地位。

京东和美团推进数字人民币业务的意愿强烈。京东2020年12月接入数字人民币试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有超 200万个数字人民币子钱包被推送到京东App,超100万用户使用数字人民币消费300万笔,累计消费金额超过2亿元,接入用户和交易金额领先互联网行业其他公司。

京东还与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达成战略合作,成为第一个使用数字人民币发放薪水和数字人民币支付货款的公司。

另有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月,已有近250万数字人民币子钱包被推送至美团App,平台累计数字人民币用户数超过200万。新一轮试点地区扩容后10天,新增超160万用户在美团APP“尝鲜”数字人民币。在此期间,美团平台日均数字人民币交易用户数环比新试点城市公布前10天上涨超过3倍,日均数字人民币交易金额环比上涨超过4倍。

2. 国家为什么要发行数字货币呢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目的是替代实物现金,降低传统纸币的发行和流通成本,增强经济交易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发行数字货币的作用:

1、低交易成本

与传统的银行转账和汇款相比,数字货币交易不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费用,其交易成本更低,特别是与跨境向服务提供商支付高额费用相比。

2、交易速度快

数字货币中使用的区块链技术具有分散化的特点,不需要任何类似清算中心的集中机构来处理数据。事务处理速度更快。

3、高度匿名

除了没有中间人参与的点对点交易之外,数字货币相对于其他电子支付方式的一个优点是它支持远程点对点支付。它不需要任何可信的第三方作为中介,在完全陌生的情况下,交易双方无需任何帮助就可以完成交易。

相互信任,具有较高的匿名性,可以保护交易者的隐私,但同时也为网络犯罪创造了便利,容易被洗钱等犯罪活动所利用。



(2)国家数字货币发行中心主任扩展阅读:

数字货币是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它依靠区块链技术实现去中心化,除数字货币外,还可以应用于其他领域,这也是比特币流行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如果数字货币被公众广泛用作货币,将对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市场、金融稳定等产生重大影响。

其中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如果数字货币被广泛接受并能发挥其作用,将削弱货币政策的有效性,给政策制定带来困难。由于数字货币的发行人通常是一个不受监管的第三方,货币是在银行系统之外产生的,发行量完全由发行人的意愿决定,这将使货币供应量不稳定。

此外,当局无法监控数字货币的发行和流通,这将导致无法准确判断经济运行。政策制定带来问题的同时,也削弱了政策传导和执行的有效性。

3. 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央行领导小组组长是谁

央行成立的数字货币研究所筹备组组长是由科技司副司长姚前负责

据财新获悉,央行推动的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已测试成功,由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已在该平台试运行,近期将成立研发中心持续完善;春节后央行旗下的数字货币研究所也将正式挂牌。这意味着在全球范围内,中国央行将成为首个发行数字货币并开展真实应用的中央银行,并率先探索了区块链的实际应用。该项目的落地是由央行牵头并自主创新研发的重大金融科技成果。此举显示中国央行紧跟金融科技的国际前沿趋势,力求把握对金融科技应用的前瞻性和控制力、探索实践前沿金融服务的决心和努力。央行表示会在官方网上公开数字货币研发人才,对此是非常重视的。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越是正规的、专业的新鲜事物一定是交给专业的人才来运作。

财新网:央行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原型系统测试成功
http://finance.caixin.com/2017-01-25/101048999.html


比如物联网数字货币/民族大业(慈善伟业)微信群诈骗骨干【汪素兰】【蔡永明】【薛根娣】【杜开菊】【刘燕飞】【王菊芳】【田根敏】【李秋琼】【傅云娟】【孙青】【王艳艳】【曲丰涛】【李美霞】【吴菊珍】【林百荷】【李建华】【许涛】【李迎春】等人费尽心机创建的【A向雷锋学习群】【精准扶贫发工资群】【十大区B336 51群】【汪素兰蔡永明新项目报单群】【上海学习雷锋核心群】【齐心协力互助群】【上海薛根娣团队】【学习群(上海)】【正能量605群】【慈善128群-1】【2128大队4支队158群】【慈善爱和谐-87群】【物联网133-9群】【三局68区172群中国物理网数字货币】【物联网独立特区 钱帅16】【李建华~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十三群】【林百荷~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群】【AQR大秦金控】(为避免网安打击,不定期换群名)等等资金盘、学习洗脑群,这些诈骗群里均打着爱国主义的幌子鼓吹各种高回报项目(【蔡白萍亚投行项目】,【169元项目】,【958群利国利民项目(慈善富民陈玉英团队项目)】,【慈善富民(958群51单)统筹司项目表22元补交20元】、【2元李云龙(爱心)中国陈玉英基金会项目】、【10元银根费-958群】、【财政部项目慈善富民陈玉英团队(100元)项目】、【18个新项目电子表慈善富民陈玉英团队2017.4.9】、【陈玉英20万立卡项目补交17元—李秋琼】、【农行卡10元银根费慈善富民陈玉英团队 金坛王菊芳 上海薛根娣团队】、【国务院关于国家对有功人士领取福利的通知申报表】、【3平台奖励款表格 2017.3.29】【荷兰众筹项目】、【国际梅协工资发放项目】、【安心基金安家费发放项目】、【中华民族福利基金60元项目】、【光华基金会(20+116元)爱心基金安家费发放项目】、【和谐家园 上海团队 9.9元项目】、【2017年4月25日鸟巢民族资产解冻骨干会议卡费】、【美元解绑(19667+新报170)项目】、【平台奖励款项目】、【精准扶贫西南四大队37群项目】、【精准扶贫西南四大队38群】、【16元陈玉英项目补交20元税款-958群】、【国务院办公厅精准扶贫摸底调查】、【宁波团队财政部和红十字捐款项目】、【218元项目】、【55元项目】、【668元项目】、【1680元项目】、【郭玉环华东局三丰基金会35+23元项目】、【958民族慈善基金会员上海组】、【958群慈善富民20元项目】、【1000元民生会员证】……等等名目繁多层出不穷!),采取半军事化管理,煽动民族主义情绪,要求每个人把头像背景换红色,要正装照,而且每天早上都有升旗,晚上睡觉还要搞活动,大家还要一块唱歌。除此以外,普通成员不得随意说话、拉人入群。群里的各种所谓高额回报项目报单文档、骨干分子洗脑MP3讲课录音(比如蔡白萍讲话的语音内容,此人冒充南京市副市长和亚投行全国执行总裁2016年12月16日已被民政部曝光)(再比如戚丽华169项目宣导)、PS的国家领导人主持善款发放会议的照片、各类假冒的中央红头文件层出不穷。每晚,还有宣传员组织讲课学习。参与这些群内的活动以外,群里的人还需要签订承诺书,坚决跟从群主,合理运用善款,拒买外国产品、甘愿并承担法律责任。在骗子们的语境里,老人们是在为民族复兴添砖加瓦。骗局不单在经济上给受害的家庭带来了迫害,且有人执迷不悟,甚至威胁和至亲断绝关系,以完成自己的“大业”。性质相当恶劣(类似传销洗脑敛财)!后果非常严重(财产尽失,家庭破裂)!道德极其败坏(利用爱国情怀行骗)!

4. 央行推出DCEP取代纸币,微信支付宝会被终止吗

中国作为全球移动支付大国,支付宝和微信早已成为国民支付方式。现在出门几乎不用带钱包,购物只要扫一扫,不用钱包,不用找零,真真实实地感受到便利,而且不管是支付宝还是微信支付,使用的体验都非常好。

央行将于今年底推出的DCEP,预示纸钞取代是必然。那么,微信,支付宝也会被终结吗?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




你可以想象这样的场景:只要你我手机上都有DCEP的数字钱包,那连网络都不需要,只要手机有电,两个手机碰一碰,就能把一个人数字钱包里的数字货币,转给另一个人。

四、微信和支付宝首先要绑定银行卡,然后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扫码支付。而DCEP不需要绑定银行帐户,用户之间的转账是独立于银行账户的,这一点跟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一样,只要你有DCEP的数字钱包,即可扫码支付。

其实,DCEP和微信支付、支付宝在支付场景十分相似,预计未来使用的体验也非常相似。未来,只要能用电子支付的地方,就一定会有央行数字支付端口。

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说,有了DCEP,你只是多了一个支付方式,就好象移动支付先有了支付宝、你还可以微信支付。哪种方便就用哪种。但,数字货币的出现,将会在目前已占据移动支付市场份额90%+的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中分一杯羹,也是必然的。

5. 数字人民币是谁发行的

数字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
【拓展资料】
数字人民币的概念有两个重点,一个是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另外一个点是和纸钞和硬币等价,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M0,也就是流通中的现钞和硬币。
主要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M0),将与实物人民币长期并存,主要用于满足公众对数字形态现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
2019年年末,数字人民币开始试点,包括十个城市及2022年北京冬奥会场景。部分城市还推出了数字人民币绿色出行、低碳红包等使用场景。2021年7月,人民银行发布了数字人民币白皮书。截至2021年12月31日,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已超过808.51万个,累计开立个人钱包2.61亿个,交易金额875.65亿元。
数字人民币的功能用途:
一、避免纸钞和硬币的缺点,如印制发行成本高、携带不便容易匿名、伪造,存在被用于洗钱、恐怖融资的风险;
二、满足人们一些正常的匿名支付需求,如小额支付;
三、极大节约造币所需各项成本;
四、疫情之下,减少货币交易中的病毒传播机会;
五、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已经成为一种公共产品或服务,一旦出现服务中断等极端情况,会对社会经济活动和群众生活产生非常大的影响。这就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一个公共部门,要提供类似功能的工具和产品,作为相应公共产品的备份。
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和应用,有利于高效地满足公众在数字经济条件下对法定货币的需求,提高零售支付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防伪水平,助推中国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6. 周小川再谈区块链技术和央行数字货币

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副行长范一飞受邀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发布会上,周小川行长还谈及了数字货币及区块链,他表示:

“ 央行认为科技的发展可能对未来支付业务造成巨大改变,央行高度鼓励金融科技发展。数字货币、区块链等技术会产生不容易预测到的影响。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进行规范。

在之前,周小川就央行要发行的数字货币回答过一系列问题。根据周小川行长的描述,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应该有这些特性:

一是提供便利性和安全性。

二是做到保护隐私与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平衡,尤其针对洗钱、恐怖主义等犯罪行为要保留必要的遏制手段。

三是要有利于货币政策的有效运行和传导。

四是要保留货币主权的控制力,数字货币是自由可兑换的,同时也是可控的可兑换。

同时值得一提的是,前几天的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就频繁提及比特币及其底层技术。

央行周学东:对境内比特币交易平台应当包容、暂不取缔

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周学东提出建议,对境内比特币交易平台应当包容、暂不取缔,留下一段观察期,但在短期内必须明确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红线,严格监管。

“长期看有必要研究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周学东说,需要研究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金融属性和商品属性,研究比特币交易平台的性质,探索出台国家层面的比特币交易平台管理试点政策,对少数合格交易平台进行许可或备案试点。同时,强化监管合作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构建比特币交易所诚信体系。

人大代表沃伟东:建议合理监管比特币、促其良性发展

3月7日下午,上海汇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沃伟东在发言中建言,应该将比特币置于法律框架下,以促进其良性发展。沃伟东表示,近期央行出手加大对比特币交易平台的监管力度之后,取得了多方面的效果,明确了比特币性质,抑制了市场的泡沫,同时对社会资金的风险,也得到了初步控制。

不过,沃伟东认为,在取得上述成效的同时,也要观察到相关的问题。“目前中国比特币的交易量大幅减少,中国主要交易平台的交易量跌至不到原来的1%。”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在此之前,全球超过90%的交易量都发生在中国。正由于此前中国占据着交易量的高地,因此“毫无疑问拥有比特币的全球定价权,对比特币乃至区块链行业,具有足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沃伟东表示,对于比特币以及区块链这样的新生事物,世界大国都在积极探索,因此不可以简单地否定和抛弃。他建议将比特币纳入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定合适的监管策略。“合适的监管策略能够在控制风险的同时,真正地激励创新、推动创新、引领创新。”

比特币相比黄金、股票其市值微乎其微,但是比特币的底层应用技术区块链吸引到了诸多关注目光。由于区块链技术得到官方认可,全球各市场都在研究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的可行性,中国央行也在公开招聘相关人才、实践数字货币,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相信各国会抱着更加宽容的心态来对待比特币行业。

7. 中国允许发行数字货币吗

中国保持中立态度。
中国人民银行暂时并没有发行数字货币,因此目前中国是没有合法的数字货币的,数字货币目前在国内都还未得到承认,更没有合法一说。
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各种各样的数字货币基本上都是走在法律的边沿,中国保持中立态度,但对投机不太喜欢,这也是央行的基本态度。

8. 央行数字货币推出在即,纸币咋办

随着网络和科技的普及,人们的支付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有越来越多的人习惯性手机支付,而近日央行放出消息,央行数字货币即将在部分地区试点工作,这意味着央行数字货币即将要来了,那么央行发生数字货币后,纸币该怎么办呢?

8月14日,我国商务部发布了《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方案指出,我国即将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央行数字货币的试点工作。

说到数字货币,大家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可以用于投资的 比特币 等数字货币,但是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和大家熟悉的比特币是完全不同的,比特币是虚拟货币,不具有国家信用以及法偿性。但是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经过国务院批准计划发行的法定货币,它具有国家信用由国家担保,央行数字货币和纸币具有相同的性质与功能,简单来说,央行数字货币就是数字化的人民币现金。也就是数字货币在任何常见都可以直接等于人民币现金来使用。

央行数字货币可以直接使用手机支付,并且在手机没有网的情况下通过“碰一碰”就可以将自己的数字货币支付到对方的账户当中,这种支付方式和大家现在使用的 支付宝 、微信支付比较相似,只是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在安全性方面要更高一些,因为如果没有央行对支付宝、微信的支撑,那么大家微信、支付宝里面的钱就只是一个数字,但是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就不同了,它是央行发行的法定货币。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与发行纸币相比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发行成本,因为发行纸币在防伪技术方面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而央行数字货币就不用担心存在假币的问题,并且央行数字货币的来源具有可追溯性,所以对于打击经济犯罪有一定帮助。

有很多朋友担心,央行正式发行数字货币后,我们的纸币将会被替代,不得不说,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后,确实会有很多现金会被数字货币替代,但是由于各地的生活条件,以及消费习惯都存在较大差异,并且一个新兴的事务出现后,大众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接受,所以数字人民币只会替代一部分的现金,市面上依然会有部分纸币流通。

9. 中国物联网央行数字货币的业务拓展中将会碰到哪些常见问题将如何解决

1 法定数字货币框架需要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
法定数字货币尚无统一概念。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将“数字货币”定义为“一种仅仅通过电子方式存在的支付方式……可以被用来购买实体商品和服务”……包括“私人的数字货币”和“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比英格兰银行更进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多个公开演讲中明确了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多重内涵:法定的、加密信用货币,采用了一系列的算法,并且在支付功能上衍生出更多智能化功能。
为此,央行设计了一套“一币两库三中心”的系统架构,即:以数字货币为中心,设计发行库和存款库,搭配认证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以及登记中心。央行数字货币奉行央行发行、商业银行账户流通的方式,发行库存放人民央行存放数字货币,存款库是商业银行存放央行数字货币的数据库。认证中心对机构和用户身份进行集中管理;登记中心完成央行数字货币全生命周期以及权属登记;大数据分析中心实现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指标检测分析等目标。
商业银行是法定数字货币框架的重要节点,扮演着肩负央行数字货币流通的重要角色。在中国非银行支付机构已经占据一定市场份额的情况下,让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的补充参与数字货币运行框架是更优选择。原因在于:第一,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实现法定数字货币推广。在商业银行内部,法定数字货币和实物货币存在竞争关系。社会公众倾向于将现金账户中的数字货币兑换成传统货币以换取收益,以商业银行推广数字货币的目标难以实现;第二,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避免商业银行重复建设支付应用场景。与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同,目前商业银行的支付场景相对缺乏多元化,再造支付应用场景将会造成资源浪费,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积累下来的丰富经验将被浪费;第三,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适当降低商业银行运营成本。商业银行一方面需要为央行数字货币服务进行必要的软件和硬件升级;另一方面要继续做好传统人民币的存取服务。两套系统同时运营将会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第四,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促进商业银行支付工具建设和通道整合。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中,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单一和支付通道复杂可能会降低社会公众使用法定数字货币的积极性。
2 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重塑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角色
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过程中,各类非银行支付机构扮演着四类角色。第一类,账户管理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不能经营存贷款业务,其支付账户中的金额不属于存款,社会公众更容易接受非银行支付机构充当“数字钱包”的角色。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数字货币钱包及其终端等系统的开发和运营上具备丰富的经验,有利于央行数字货币的顺畅管理、使用,也不用担心存在非银行支付机构挪用资金的风险。第二类,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拥有包括移动支付、跨境支付、农村支付等在内的大量场景开发、运营经验,和基于场景的支付市场的相对较大占有率。一方面,有实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智能法定数字货币为基础开发出多种产品来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另一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利用丰富的场景促进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使用。例如在消费者想要通过央行数字货币进行投资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凭借着传统货币投资支付服务的经验和升级的数字钱包,完全可以胜任数字货币投资的专门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第三类,系统建设服务提供者角色。全国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国家处理中心(NPC)和各省(直辖市)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城市处理中心(CCPC),将会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继续扮演重要角色。在法定数字货币和传统货币长期并存的时期,NPC和CCPC将是双重重要节点。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作为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的次要验证节点对多中心、分布式的系统架构进行补充,继续与NPC和CCPC完成对接。
3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技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创新伴随着与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对接展开,覆盖数字货币产生、储存、使用、回笼全过程。在此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是基础层技术的对接和交易模块的对接。基础层技术对接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基础安全技术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移动终端交易形式的提供方,需要应用终端安全模块技术,对接统一加解密系统,提供安全存储和加解密运算的载体,为数字货币提供有效的基础性安全保护。第二,在数据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整个支付体系的一环,在交易传输上,应采用官方统一规定的密文+MAC/密文+HASH的技术方式传输数字货币信息,以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第三,在交易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参与记账的高级节点,在交易进行中采取盲签名技术保证数字货币的可控匿名性,并通过流水号、时间戳等多种方式杜绝重复支付的可能;并通过加解密、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防伪方式确保交易的真实性。
在与交易模块对接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做到:第一,与认证中心对接,获取相关数字证书,以及用户身份信息;第二,与可信服务管理模块对接,以便获取数字货币的使用功能;第三,与发行系统与储存系统对接,通过银行库进行数字货币的申请和兑换;第四,与交易通信模块对接,保证用户能基于在线交易通信通过交易网络在智能终端实现在线支付;第五,与登记中心对接,通知记录数字货币交易流水,以完成央行数字货币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过程的登记。
4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场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场景对接基于其自身角色的转化。法定数字货币是算法货币、智能货币,因此业务创新和场景拓展是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应有之意。非银行支付机构能够实现的场景对接主要体现四个方面。
第一,赋能金融行业,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局限。目前,金融场景化服务存在着业务建模不具备普适性、不同主体存在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参与主体系统对接成本高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对接法定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通过研发智能合约建立资金流向、触发条件、价值变化规则、收益权登记等行为信息以及对应的资金信息(金额、账户、币种等),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的现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应用数字货币的原子属性和智能合约的原子交易“组装”成业务模型,无需针对不同业务场景单独开发平台,并避免了行业平台垄断、信息不公开等问题。
第二,拓展使用场景,提升用户使用体验。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在现有支付场景丰富的基础上,不断根据法定数字货币的特点拓展使用场景,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同时,通过聚合应用,用户可以使用非银行支付机构的App对接大量场景和服务。
第三,提升资金安全,打造通用数字钱包。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提供数字钱包服务,通过自身技术打造符合安全标准的数字钱包,保证用户资金安全。可选择的方法包括:央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开发一个统一的通用版数字钱包应用,或者授权若干符合资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通用版数字钱包服务的权限。数字钱包可以实现用户在各个商业银行的资金甚至在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自有账户里的留存资金与法定数字货币的相互兑换。从实现角度来讲,同时,商业银行传统账户体系还可以绑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数字货币钱包,达到传统账户绑定数字货币钱包的联合管理。
第四,助力跨境结算,搭建安全可靠跨时区联盟链。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深度参与法定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系统。至少在两个方面可以实现与商业银行、央行的合作。第一,可用支付标准及工具。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标准和工具的研究与设立,实现技术上的对接可能。第二,跨境支付业务系统。以央行牵头、商业银行、有资格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参加的业务系统将会有助于实现高效跨境支付。
5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框架对接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数字货币系统运行的重要保障。其中有几个焦点问题需要回答。第一,如何确定法定数字货币所有权?这是一切法定数字货币法律行为开展的基础。第一种思路,认为法定数字货币是无形物,作为特殊动产,适用《物权法》的规定。例如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刘向民认为,“解决数字货币的所有权转移问题,也应紧紧围绕所有权的公示方式展开。”第二种思路,认为数字货币是电磁记录,适用数据转移与交易的法律。数字货币的本质是电磁记录,电磁记录内容的转移记录在数字货币技术架构的节点中。以节点记录的变化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准。第二,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基本问题。除了通过立法强制要求提高技术安全等级之外,还应当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系统中的各类主体的数据权利。第三,如何规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问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问题是货币法律框架的必要内容。技术层面上,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应当包括相应的帮助识别、处置与洗钱、恐怖融资的相关机制的技术架构。法律层面上,特定参与者应当具备身份识别信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交易记录查询等权利。
我们认为,在构建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时还应当考虑在以下方面规制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一,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定数字货币参与者身份,搭建技术——业务双层权利义务体系。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次要验证节点,可以根据中央银行明确授权下进行代码修改、节点操作、架构存储、交易验证等等;业务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角色的补充,遵守法定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的“均一化”管理,但是在支付之外的场景创新上,充分给予空间,以实现“负责任的创新”。第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一般立法。在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中,还应当遵守相关数据保护与个人信息安全的特殊规定。第三,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扮演出支付服务提供商以外其他角色时会创设许多的新型商业模式,其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商业法律规范和数字货币法律框架进行双重规制。
法定数字货币是未来金融发展的趋势。更多的参与主体将会从法定数字货币的智能、加密等属性中获益,创造出更多的应用场景,促进全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快速、有活力发展。未来我司也将会持续关注该领域的相关问题并主动配合监管机构,进一步参与科研、金融、互联网等各行业研究,全力支持央行推动构建中国法定数字货币体系,推动新金融时代的发展。

10. 关于央行数字货币,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开解读

数字人民币渐行渐近。继深圳红包之后,有消息称,近期数字人民币可能还会在其他城市进行公开测试。

但大多数人对于央行数字货币依旧陌生,各种误解、误读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举行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澄清了人们对于数字人民币最大的一个误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宝和数字人民币不是一个维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宝是金融基础设施、是钱包,而数字人民币是支付工具、是钱包的内容 ……同时,腾讯,蚂蚁的各自的商业银行也属于运营机构,所以和数字人民币并不存在竞争关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举办的“数字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新格局”系列研讨会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动上,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则进一步厘清了中国央行数字货币(DC/EP)、数字人民币(e-CNY)以及全球央行数字货币(CBDC)之间的关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个双层的研发与试点项目计划,并非一个支付产品。DC/EP项目计划里可能包含着若干种可以尝试并推广的支付产品,这些产品最后被命名为e-CNY,即数字人民币

此外, DC/EP与CBDC的开发思路并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设想中,货币所有权和负债责任都归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层商业机构实际上拥有e-CNY的所有权以及可支付的保证。

周小川还强调,在DC/EP的双层运营体系中,作为第一层架构主体的中央银行与第二层主体之间,并非人们所理解的简单的批发-零售关系。事实上, 第二层机构需要承担KYC、反洗钱以及用户数据隐私保护等一系列合规责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认为这些责任都归属于央行。

周小川介绍, DC/EP是一个双层的研发与试点项目计划,并非一个支付产品。DC/EP项目计划里可能包含着若干种可以尝试并推广的支付产品,这些产品最后被命名为e-CNY,即数字人民币。

DC/EP双层运营体系指的是:第一层是中央银行,第二层为商业银行、电信运营商和第三方支付网络平台公司等 。目前来看,已经开始运行的工农中建四家银行以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蚂蚁、腾讯等都在第二层之列。

周小川认为, 第二层机构至少应该承担以下责任:第一 ,要有适当的资本以减少风险。 第二 ,了解客户,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责任。在此基础上,也要承担起反洗钱和数据隐私保护的责任。 第三 ,技术和设备方面的投入、设备的运行保养等责任。

作为第一层架构的主体,央行的责任则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维护数字人民币的币值稳定。 央行可以通过对第二层机构做出资本金或发行准备金上的要求来维持币值稳定。

其次是建设可靠的结算与清算等基础设施 。周小川认为,理论上来说,央行内部也要从事研发,但央行自身的研发重点并非数字货币产品本身,而是应更加注重建设可靠的结算与清算等基础设施。

第三,央行有责任促进不同支付产品之间的互联互通 。当不同支付产品使用的标准或参数不一致时,央行可以在其中进行协调,从而提高产品的通用性,这对消费者将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动态演变系统中准备好应急和替代方案。 无论是系统故障还是升级换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应急方案以保证支付功能不被中断,否则整个市场都有可能受到影响。从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应研究一种能够起到应急或替代作用的数字货币。

总体来说,周小川认为, 在DC/EP这个双层运营体系中,央行需要通过自身的角色设计充分调动各主体积极性,从而使得各主体的长处都能够充分发挥。

周小川表示, DC/EP的开发思路与国际上一直在提的CBDC并不完全一致,DC/EP并非CBDC体系中的一种想法 ,二者之间主要有以下区别: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层机构事实上拥有e-CNY的所有权和可支付的保证,同时也拥有相应的系统、技术和设备。

周小川透露,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鉴了香港三家发钞行(汇丰、渣打和中银香港)的情况。发钞行每发行7.8元港币,就要交给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时金管局会发放一个100%备付证明书。从资产负债表来看,各银行发出的钞票是其负债,资产则是准备金,而中央银行的负债是其发出的备付证明。由此, 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看,这种发行模式和CBDC所设想的货币所有权和负债责任都归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为了维持币值稳定,央行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现钞100%的准备金,又比如采取类似于香港的做法提供证明书,也可以尝试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样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备金,其针对的也只是现钞,在中国就是M0,其他的准现金类均不包含在内,更遑论M1和M2。

其次,DC/EP中双层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并非部分人认为的“央行搞批发、二层机构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层机构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钱以及数据隐私保护等在内的一系列合规责任,而一般意义上的CBDC通常认为这些责任都归属于央行。周小川也同时指出,为了更好地保持系统稳定性,了解系统运行状况,央行应该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数据,但这只属于备份性质,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业利益。

曾有人用这样一个比喻来解释央行和第二层主体之间的关系:商业银行发央行数字货币好比是发了一个信封,信封里的钞票是中央银行的钞票,但不同的银行设计的信封、防伪等都不一样,但本质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货币。对此,周小川表示,“这个比喻很有意思,但并不完全准确。”

他进一步解释称,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货币,也可以是央行发放的备付证明书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业银行自己设计的东西。 但无论如何,最终都要保持其稳定性和有效性。从这个角度看,第一责任人是第二层机构,而非央行。

事实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银行就在国际上提出了双层体系的设想。 之所以考虑双层体系,主要是因为结合国情来看,中国的央行数字货币更适宜采用一种竞争性、多方案、动态演进的经营体系。

中央银行是否有能力判断并选择最优技术路线?对于这一问题,周小川给出的答案是“很难”。此外,从一种方案切换到另一种方案,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将耗费极长时间。从纸币换代经验来看,每代人民币切换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还有很多遗留问题。但同时,我国的超大规模市场可以容纳或试行多种技术方案。因此,一个竞争性、多方案的央行数字货币体系更适合中国。

DC/EP还是一个动态演进体系。 金融 科技 的发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统也必须适应这种发展速度,不断演进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这一过程中要重视反垄断,因为垄断可能会对新的技术路线形成阻碍。

周小川还谈到对于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DLT)的看法。就区块链和DLT的一些技术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认为, 需要考虑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体系现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他的观点是,其实不见得,而且搞不好还可能带来不少弊端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现有系统特别是账户系统,被篡改的概率极低。而且,也要考虑交易出错时如何主动修改的问题。“在支付领域中偶尔会发生错误,需要更改,但这种更改并不只是通过一笔负向交易做对冲,而是要同时彻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错误的交易记录,否则错误的交易信息可能会被误用,比如错误地进入征信系统。然而,目前区块链强调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这种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时表示, 区块链和DLT一直是央行数字货币体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术问题待解决,尤其是支付处理能力亟需提高。从零售系统应用的角度来看,这一技术暂时无法占据主流,仍需进一步发展完善。

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数据隐私保护问题,周小川表示, 数字货币交易要求可控匿名,这意味着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证监管机构特别是反洗钱机构能够掌握这些数据,在此基础上,要最大限度保护客户隐私。

周小川主张,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欧洲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规则。

目前,我国面临的一个难题是,此前大数据交易盛行时,很多个人隐私数据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数据已被泄露或买卖。尽管可以删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换密码和账户,但这类操作非常复杂耗时,且无法有效保证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一些风控手段来保障数据隐私安全,比如对账户进行分层次的限额管理等。

在谈到央行数字货币的跨境支付问题时,周小川认为, 类似Libra的以跨境汇款为侧重点的应用存在一定问题,数字货币跨境支付还是应注重在零售系统中的应用,同时重点解决跨境 旅游 等经常项目的支付问题。

在以零售为基础的前提下,周小川强调,要尊重各国的政策和法律规定。一个国家如果十分强调其自身的货币主权、强调其自身的汇率制度和有关兑换和汇款的规定,那么数字货币在推行时也应对其给予充分尊重。有的国家会担心本国“美元化”或“人民币化”,对此,周小川认为, 央行应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环节。


本文据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在北大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举办的“数字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新格局”系列研讨会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动上的演讲写作而成,未经本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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