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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洛克都有哪些著作
洛克的著作中反映出了他的清教徒背景以及身为辉格党员的一些政治立场。虽然洛克经常被视为是现代政治自由概念的奠基者,他在书中提出的一些观点也难免与现代的主流观点有些差别。
洛克的第一本主要著作是《论宽容》。洛克对研究当时英国的於宗教宽容程度相当感兴趣,他在死前写下了许多主张宗教宽容的论文。非国教徒的新教徒背景长大的洛克对於不同的神学观点相当敏感。不过後来洛克改变了立场,因为他对许多非国教徒的教派的行径感到反感,转而成为了英国国教会的坚定支持者。洛克采取了较为宽容的宗教立场,但仍认为拥有一个国教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
而洛克最知名的两本著作则分别是《人类理解论》和《政府论》。《人类理解论》早在1671年便开始撰写,有如洛克描述的,在接下来18年里断断续续撰写才完成了整本书,最後於1689年出版。虽然洛克开始撰写《政府论》的时间仍有待争议,很明显的是书中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在1679-1682年期间撰写的。因此《政府论》一书最初不太可能是为了1688年的光荣革命才撰写的,虽然在光荣革命之後洛克的确曾大幅修订全书以替革命辩护。
《论宽容》
洛克最初是以不具名的方式在阿姆斯特丹发表了拉丁文的《论宽容》一书,虽然这本书很快便被翻译为英文出版。洛克区分了一个教会与民间政府的差异,包括两者在目标上的差异、以及在实践的手段上的差异。政府是为了维持和平才存在的,并且必须保有武力才能达成这个目标;而教会则是自愿构成的群体,为了提供灵魂救赎才存在的,而且必须使用说服的手段传教。个人并不能被从他们自己的灵魂上分开,也因此政府并没有提供他们救赎的责任,武力也不可能达成救赎的目标,即使能够达成,以这种压迫方法传教的宗教也并不一定是真正良善的宗教。因此,即使当政府倾向於支持某个特定的教会时,政府不能为此而干扰民间的和平。
不过,政府可以出自政治上的目标而管制宗教,例如禁止在公共场合宰杀动物以维持环境的卫生,即使是当这些政策妨碍了某些宗教传统时亦然。而那些不愿接受洛克提出的宽容原则的宗教教派必然会企图改变政府,也因此政府有权以维持和平为由加以镇压。由於没有了对上帝的恐惧便没有了信守承诺的理由,而社会的和平也需要人们愿意保持承诺,因此政府可以在这种情况下主动推广一部份的宗教发展。
《人类理解论》
在《人类理解论》一书中,洛克批评了宣称人生下来便带有内在思想的哲学理论,他主张人所经历过的感觉和经验才是形塑思想的主要来源。由於他在这方面的理论,洛克可以被归类为经验主义者,而非他的批评者莱布尼茨等人所信奉的理性主义。《人类理解论》的第二卷提出了洛克对於思想的理论,他区分出了被动取得的简单思想—例如「红色」、「甜美」、「圆形」等等,与主动架构起来的复杂思想—例如数字、因果关系、抽象、实体观念、本体、以及差异性概念。洛克也区分了物体既有的主要特质—例如形状、动作、和长宽高,以及次要特质— 亦即「在我们体内产生不同感觉的能力」(II.viii.10),例如让我们感觉到「红色」或「甜美」的能力。洛克主张次要特质是取决於主要特质的。在第二卷中洛克也讨论到了人的本体以及人的思想,他在这里所提出的理论直到今天都还有所争议。第三卷主要讨论语言,第四卷则讨论知识,包括了直觉知识、数学、道德哲学、自然哲学(「科学」)、以及信仰和舆论。
《政府论》《Two Treatises on Government》
1689年到1690年写成的两篇《政府论》是洛克最重要的政治论文。《政府论》的第一篇是对罗伯特·费尔默爵士(Robert Filmer)的《先祖论即论国王之自然权》的反驳。洛克极力并有效地驳斥了费尔默的君权神授的主张。洛克主张政府的权威只能建立在被统治者拥护的基础之上,并且支持社会契约论。不过他也强调社会契约论是可以废除的。在第二篇中洛克则试图替光荣革命辩护,提出了一套正当政府的理论,并且主张当政府违反这个理论时,人们就有权推翻其政权。洛克还巧妙的暗示读者当时英国的詹姆斯二世已经违反了这个理论。
洛克提出了一套与托马斯·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不同的理论,他主张每个人都拥有自然权利,而他们的责任则是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并且尊重其他人的同等权利。透过洛克称为「理性」的自然法的概念,人们就能理解为何他们必须尊重其他人的权利,包括了尊重他人经过劳动而获得的财产的权利。由於在实践上自然法经常被忽略,因此政府的保护是必要的,然而政府的统治必也须经过被统治者的同意,这样的统治也只有在一个全体的法律体制下才能表现出来。因此所有的政府都只是人民所委托的代理人,当代理人背叛了人民时,政府就应该被解散。当立定的法律被违反、或是代理人滥用权力时,一个政府便是背叛了其人民。当政府被宣告解散後,人民便有权再建立一个新的政府,以对抗旧政府的不正当权威,这种情况又可以称为「革命」。
影响
洛克对於哲学和政治哲学界产生极大影响,尤其是自由主义的发展。现代的自由意志主义者也将洛克视为其理论的奠基者之一。洛克对於伏尔泰有极大影响,而他在自由和社会契约上的理论也影响了後来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托玛斯·杰斐逊、以及其他许多的美国开国元勋。洛克的理论激励了後来的美国革命与法国大革命。洛克在知识论上也有极大贡献,他提出了「主观性」—或称之为「自我」的定义,Charles Taylor等历史学家认为洛克的《人类理解论》一书是现代哲学中有关自我的概念的奠基者[3]。
财产理论
在《政府论》中洛克主张公民社会是为了对财产权利提供保护才产生的。洛克所谓的财产是以拉丁文的proprius一词为基础,代表了一个人所拥有的东西—包括了拥有他自己。也因此,洛克所谓的「财产」包括了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政治社会创立的目标便是为了提供财产权利更好的保护,因为财产能够代表其成员私人的(非政治性的)利益,但却无法代表一些只有与共同体里其他人结合才能实现的利益。
从这个理论延伸,每个人必然都在社会以外(利如在自然状态下)拥有一些财产,因此政府并不是财产权利的唯一来源,也不能够随意挪用个人的财产。如果政府存在的目标是为了保护财产权利,财产必然是先於政府存在并且完全独立的。洛克的对手罗伯特·费尔默爵士主张如果自然状态真的存在(他否认其存在),那麼所有东西必然是属於公共所有的,私人财产不可能存在。托马斯·霍布斯对此也抱持类似的看法。洛克因此提出了一套解释财产如何在没有政府的情况下存在的解释:
首先,洛克主张每个个人都「拥有」他自己,所以每个人在自然状态下都是同样自由而平等的。因此,每个人也必然拥有他劳动所得的产品,要否认这点便等同於将他视为奴隶。也因此每个人都有权在自然赋予的资源上混合他自己的劳动:一颗长在树上的苹果对所有人都没有用处,只有当某个人将其采收後它才有可能被食用,而苹果便成为了那个采收的人的财产。洛克同时提出另一种论点,他主张我们必须允许苹果被采收为私人财产,否则无论世界上的资源有多麼丰富,所有人类都只有饿死一途。一个人也必须被允许进食,因此他有权利食用经过他劳动所得的果实(同时他也有权拒绝其他人食用他的果实)。当苹果被他吃下的,他也必然是这颗苹果的所有人,无论是在他咀嚼时、当他啃咬时、当他将苹果送至嘴边时,只要他在这棵苹果上混合了他的劳动(透过采收它的动作)。
不过这还没有说明为何一个个人应该被允许在自然赋予的资源上混合劳动。由於人必须进食,采收苹果也是必要的,但这还不足以解释为何人们必须尊重其他人的财产。因此洛克假设在自然状态下资源是相当丰富的:只要其他人还有机会取得「同样多」和「同样好」的资源,一个人便有权利拿走一部分的自然资源,而由於自然资源是相当丰富的,一个人可以在拿走所有他自己会用到的资源的同时,也不会侵犯到其他人的资源。除此之外,一个人不可以拿走超过他能使用到的数量,以免资源被糟蹋。洛克也因此提出了两个取得财产的但书:「同样多和同样好」的条件、以及避免「浪费糟蹋」的条件。
透过这一连串理论,洛克主张一个完整的经济体制的确可以在没有政府的自然状态下存在。私人财产因此是先於政府而存在的,社会也是为了保护私人财产才形成的。
累积的限制
劳动创造财产,但财产的累积也有其限制。依据洛克的说法,没有被使用的财产是一种浪费,也是对於自然的侵犯。不过,随著「长久产品」的引进,人便可以卖出他们手上过多的会腐烂的产品以交换长久产品,如此一来便不会违反自然法了。由於黄金、银块、和其他各种贵金属及宝石并不会腐烂,除了美观价值以外,它们对於人的生存是没有用处的。也因此一个人可以自由的累积它们,或者以它们进行贸易换取食物。透过人与人之间的自愿同意,它们便成为了货币(一个人可以用黄金换取苹果、而另一个人则可以用黄金换取小麦)。透过货币的买卖,一个人便能够避免对於资源的浪费,例如在果实腐烂之前便将它们变卖以让他人食用;对於累积资源的限制也因此不复存在了。
政治理论
与托马斯·霍布斯不同的是,洛克相信人的本质是带有理性和宽容的。但与霍布斯相同的是,洛克认为自私是人性的本质,这也是他在货币理论上的基础。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所有人都是平等而独立的,没有人有权利侵犯其他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洛克也主张应该对政府权力实行监督与制衡,并且认为当政府背叛了人民时,革命不但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这些理论对於美国宪法及其独立宣言都有极大影响。
对於洛克和其社会契约理论的一个常见误解是洛克只支持民主制度,事实上,洛克认为一种合法的契约关系也可以在君主政体甚至是寡头正体与其人民之间存在。
卡罗来纳宪法
洛克经常被视为是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也是美国革命的先驱。不过,毁谤者批评洛克曾透过一间英国公司投资了在新大陆的奴隶交易,也批评他在担任沙夫茨伯里伯爵秘书期间曾参与了卡罗来纳宪法(Fundamental Constitutions of Carolina)的起草,那份宪法在新大陆的卡罗来纳州建立了一套封建的贵族制度、并且给了奴隶主对奴隶的绝对控制权。一些人认为洛克提出的圈地财产的理论正当化了对於美洲原住民的土地侵占。毁谤者举出洛克在著作里的反贵族和反奴隶理论,质疑他言行不一。然而,大多数美国学者都驳斥了这些毁谤者的批评,指出洛克并没有实际参与卡罗来纳宪法的起草,并且也否认了这些毁谤者对洛克著作的解释。
自我理论
洛克是不列颠经验主义的开创者,虽然他本人并没有完全贯彻这种哲学思想。洛克认为人类所有的思想和观念都来自或反映了人类的感官经验。洛克将「自我」定义为「会以意识思考的东西(无论其本体,无论其是由何种精神、物质所单独构成或混合而成,皆是如此),这种东西是可以进行感觉的,会感觉到快乐或痛苦、幸福或不幸,而其意识延伸的程度,便是其自我所关心的程度。」[4]但洛克并没有忽略「本体」的重要性,他写道:「肉体是构成人的一部分。」[5]因此洛克认为「自我」是一种在体内的自我察觉、以及自我意识的反射。在《人类理解论》中洛克解释了这种意识灵魂的发展过程,他批评了圣奥古斯丁派所提出的人生下来皆带有原罪的理论,也批评了笛卡尔提出的人生下来皆带有基本逻辑知识的理论。洛克认为人的心灵开始时就像一块“白板”,而向它提供精神内容的是经验(即他所谓的观念)。观念分为两种:感觉的观念和反思(reflection)的观念[6]。感觉来源于感官感受外部世界,而反思则来自于心灵观察本身。与理性主义者不同的是,洛克强调这两种观念是知识的唯一来源。洛克还将观念划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不过并没有提供合适的区分标准。我们唯一能感知的是简单观念,而我们自己从许多简单观念中能够形成一个复杂观念。洛克在《教育漫话》一书就是他对於如何教育这种空白心灵的大纲;他相信教育才是构成人最重要的部分,或者更根本的说,心灵开始时都只是一个「空橱柜」,他还说:「我想我会说在我们所遇到的人之中,其中有九成的人的好坏或是能力高低,都是取决於他们所受到的教育。」[7]
洛克也主张「在我们婴儿时期所受到的任何琐碎印象,都会对我们以後有相当重大而持久的影响。」[8]他主张在一个人年轻时所形成的联想(观念的联合)比那些后来才形成的更为重要,因为它们是自我的根源—它们是第一波留在“白板”上的印象。在《人类理解论》中,洛克引入了这些概念,还提出了一个例子:例如我们不应该让一个「愚蠢的女仆」告诉小孩在晚上时会有「小妖精和鬼怪」出没,否则「夜晚便会永远和这些可怕的念头结合在一起,他从此再也摆脱不掉这些想法了。」[9]洛克的联想理论大大影响了後来的联想心理学,对18世纪的思想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对于教育理论。几乎所有的教育家都会警告父母不该让小孩们发展出负面的联想。这也推动大卫·哈特利在《人之观察》(Observations on Man,1749年)一书中尝试去发现联想理论的生物学机制,从而导致了心理学和其他新学科的发展
『贰』 刚入币圈,请问ICO是什么意思
ICO其实就是区块链的行业术语,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的英文缩写,即首次币发行,源自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概念,是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以太坊等通用数字货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