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中心强制学生去工厂上班合法吗
㈠ 学校强制中职生去工厂合法吗中职生未来的出路有哪些
小编在网络上面看见一位中职生的自述,觉得非常的生气,并且也了解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职生未来的出路
其实中职生也是可以通过单招的方式考大专的,小编比较建议大家去上大专。而且当大家上了大专之后,也可以通过努力去升本,所以说未来也是一片光明,但如果我们在中职毕业之后就辍学了,这是非常不正确的。而且中智生也找不到一份工资比较高的工作,并且知识也没有学到,技术也没有学到那么出入,到社会也是很难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所以大家在中职毕业的时候,年龄也还很小,大约就是在17岁到18岁,这本身就是上学的时间。所以大家在中职毕业之后,也可以通过单招的方式去上大专,如果觉得自己能够吃苦的话,可以专升本。这样的话,以后选择的道路就越来越多了,不用再拘泥于一条道路。
㈡ 职校带学生进厂合法吗
职校带学生进厂合法,但是带领未满十六周岁的学生进厂是不合法。
根据司法实践,职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身份可认定为劳动者,从这个意义上讲,学生们有可能跟实习单位建立一种类似劳动关系。
学生在实习之前应主动要求与学校、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对工资薪酬、休息休假等权益进行明确约定,同时对于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伤亡事故责任承担也要进行明确,以便于事后救济。
顶岗实习是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学生实践技能的重要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第七条 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以下合作:
(一)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教学辅助产品,开展专业建设;
(二)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实现人员互相兼职,相互为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学生就业创业、员工培训、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持;
(三)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按照工学结合模式,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
(四)以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合作创建并共同管理教学和科研机构,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及学生创新创业、员工培训、技能鉴定等机构;
(五)合作研发岗位规范、质量标准等;
(六)组织开展技能竞赛、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优秀企业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等活动;
(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合作方式和内容。
㈢ 有不少专科学校会组织学生进厂打工,这种行为合法吗
专科学校组织学生进厂打工要看情况是否合法。
十六岁以上就可以打工,十六岁以下是童工,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
学生实习就属于正常的教学课程,打工的话,那就是排除在外了。正常情况下是会有这样一个阶段去实习,去适应工作环境的。学生应增加阅历,如不是正常的进厂工作,学生有权拒绝,学校不得强迫。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第四十一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㈣ 学校强制中职生去工厂合法吗
按照相关规定,是违法行为,属于强迫劳动。
法律分析
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限制人身自由方法,是指将他人的人身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一定限度内的方法。如不准职工外出、不准职工参加社交活动等。强迫劳动罪中的暴力包含致人重伤的暴力,即以暴力强迫他人劳动致人重伤的,只构成强迫劳动罪一罪。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利。根据规定,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所确立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其双方地位平等。强迫职工劳动的行 为,侵犯了职工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休息休假权利。侵犯的对象,包括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客观方面表现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违反劳动管理法规,是指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认定客观方面要注意三点:一是必须表现为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二是强迫劳动,其表现形式有:以殴打、没收押金和集资款强迫劳动,强迫超体力劳动,强迫长时间劳动,强迫劳动不给报酬或少给报酬等;三是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㈤ 学校强制学生去工厂做工是否违法
是否违法要看学生的年龄来具体分析的。如果是未成年人肯定是违法的,如果是大学生的话,只要父母签订了同意书是不违法的。
如果未成年人被学校强制到工厂进行打工,那肯定是违法的,因为未成年人属于童工,是受未成年教育法保护的。而是大学生的话,学校与学生父母签订知情意见书是不违法的,因为大学生是需要实习的。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学习,顶岗学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的签字知情同意书,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在实习前应将实习协议提交在职学校。
如果没有取得学生监护人的知情同意书,学校就安排学生进行相关专业的实习,是不可以的。出现这种情况可以与学校协商要求学校予以纠正,还可以向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解决。
㈥ 职校带学生进厂合法吗
法律分析:职校学生被安排到工厂打工,不打工不给毕业证是否合理合法?这绝对是不合法的,无论是什么学历的学生,哪怕是中专的学生,可以安排到工厂里面打工去实习,即使职校学生都愿意打工,那么也应该要给毕业证,因为打工只是给学生一个实现自己技能的一个渠道,并不是说一定要去打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