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非得去定损中心
❶ 对方无责不去定损中心了,自己修车了,我该怎么
对方无责也是需要保险公司定损的,如果他自己修车了,那么所造成的费用只能他自己承担了,希望帮助到你
❷ 车肇事,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出险,让我去他指定的修理厂定损,但我想去4S店定损,可以吗怎么办
实际上来说是可以的,对方指定的修理厂里面是设有定损中心的(也就是4S店),只要是在当地的指定定损点,所以来说不用担心的。
❸ 交通事故单方,驾驶员死亡,保险公司怎样赔偿
您好,一、单方事故车上人员死亡怎么理赔
报警后,警察认定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汽车单方事故怎么理赔
单方事故其实在交通事故中也经常出现,它指的是:发生的这场交通事故没有第三方的人受到伤害,也没有给他们带来财产上的损失。这类事故只是撞到了其他物体导致自己的车辆受到了损坏,但是其他物体没有受到伤害,不需要进行赔偿。
这个单方事故很明显机动车驾驶人是要负担全部责任的。
在我们发生了单方事故之后,我们的第一反应应该是对现场进行拍照,保存证据,因为这个照片是直接作为向保险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同时在对现场拍照完毕之后,我们需要将车辆移到不会阻碍交通的地方,然后打电话进行报警,同时向保险公司打电话,先向他们描述事故如何发生,对自己的车辆造成了怎样的损失,然后将自己现场拍摄的照片发给他们。
一般保险公司收到电话之后,都会到现场来确认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以及车辆的损坏情况,如果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没来现场的话,就需要你去保险公司办理赔付情况了。在办理理赔的时候,第一步就是定损,需要到定损中心去办理,这时候需要带上你所有的证件以及你在现场拍摄的视频或者照片。如果你的车在发生了事故之后还能正常行驶,最好直接将它开到定损中心去,让工作人员进行损坏鉴定。
然后再到“出险报案”窗口对你的交通事故进行再次审查,如果符合的话,就需要将自己去的维修地方告诉保险的工作人员,然后维修完毕之后,拿到发票和之前的证件再去保险公司理赔,一般3天之内到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❹ 交通事故处理定损的问题,对方全责,种种理由不去理赔中心定损,怎么办
您将肇事司机 和他的老板一起起诉。具体程序您看 民事诉讼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❺ 交通事故定损一定要事故双方都到场吗
是的。
交通事故定损需要肇事者到场的,如果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肇事者可以不去,但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必须有人到场,对4s店或者修理厂的定损认可后,才可以修车的,否则受害的一方直接就修车,对方或者对方的保险公司会认为修理厂不该换的也换了,不该修的也修了,不认可修车的费用,就很麻烦的,还要到物价局定损。
所以车辆发生事故后,定损时最好是事故双方和保险公司都到场,确认定损的费用没有虚假,就可以修车了。
(5)肇事司机非得去定损中心扩展阅读:
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注意事项: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汽车车损定损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交通事故
❻ 双方交通事故 一方不到场定损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不去定损不会影响到理赔。
受害方可以直接去4S店进行维修,并由维修单位出具修理 发票,维修清单,或者申请法院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就车辆的维修费用进行鉴定。
事实上,保险条款中有这样一条明文规定:“保险人自收到索赔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金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所以,毋须担心无责方拖延定损。在这种情况下,全责方完全可以让保险公司先赔偿自己的损失部分,如果保险公司拒赔,可采取诉讼措施。
(6)肇事司机非得去定损中心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❼ 交通事故处理定损的问题,对方全责,拒不去理赔中心定损,怎么办
1、“后交警来现场认定了对方全责,但是没拍照(为了不堵路,对方挪动了车)”:没拍照、挪动车辆都没有关系,既然交警已经认定对方全责就行了。重要的是要拿到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与对方协商不成起诉时的重要证据。
2、“我的车才买了一年,我修车肯定要在4S店修,如果对方坚持在4S店修就不付钱的话我该如何处理,看网上说的是自己先垫钱,然后提起民事诉讼,这个方法可行吗?麻不麻烦?”:
(1)修车应当到正规的4S店,如果对到哪个4S店有异议,双方可以协商,但没有必须去对方指定店的道理。
(2)可以先自己拿钱修理,然后和对方协商索要修车费,协商不成时可以请交警调解、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交警调解直接到法院起诉。
(3)起诉麻烦,因为最起码时间上需要一二个月,所以建议你尽量和对方协商或是请交警调解解决,如果对方耍赖、实在协商也调解不成的,麻烦也只能起诉解决了。
3、“2000押金我们也开了收条给他,说好多退少补,他现在以不还钱就不去开认定书为借口,是否成立”:
(1)不成立,不用管他的话,不退这2000。退了你可能更拿不到他一点钱。
(2)他填不填认定书是他自己的事,不开的话,保险公司不赔偿,他就得自己赔偿你。
4、“面对这种无赖,我们是否一定办法都没有? ”:不是,尽快到交警处拿到责任认定书,然后自己拿钱修车,在和对方协商、交警调解不成的,及时到法院起诉,起诉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现在也可以申请诉前保全,但保全后应在15日内起诉),查封他的车辆。
5、“如果最后真要走法律程序,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车辆贬值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还有什么费在合理范围内?”:
(1)车辆贬值费很难支持,误工费如果是营运车辆可能支持,但一般车辆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2)至于精神损失赔偿,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很难支持。
(3)如果有人身伤害,还可以索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果仅是车辆损失,还可以要求办理修车事宜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误工补助。
❽ 车子撞了,理赔员非得让我去他指定的维修点维修,这是有何猫腻
前几天,朋友的车子在等红绿灯的时候,被后面一台车追尾,导致车辆的后尾灯、后保险杠以及一些小的装饰件被撞还,报警之后,交警勘查了一下事故现场,最后做出的判定是后方追尾的司机全责,所以对方立马联系他的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和赔偿,等定损完成之后,定损员给了我一个手机号码,并让我联系这家维修店进行维修,等维修结束之后会将赔偿金额直接打到这家的对公账户上,朋友想去4S店维修,结果这个定损员各种忽悠他让他在这家维修厂维修,于是朋友打电话问我定损员这么做是不是有什么猫腻呀?本期话题咱们就来聊一下,理赔员和维修厂之间的“勾当”。
咱们在遇到车辆事故的时候,如果不大的话,可以选择直接让保险公司赔偿,自行选择维修店即可;如果事故相对来说比较大的话,最好选择当地的4S店进行维修,千万不要去理赔员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只要遇到理赔员指定的情况,要么直接去4S店维修,要么直接拨打保监会的电话进行投诉即可。
❾ 交通事故定损需要肇事者来吗
法律分析:需要,在车辆定损的时候,是需要肇事者到场的,然后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需要进行赔偿,在赔偿的时候,肇事者可以不用去,但是保险公司必须有人要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