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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去中心化

发布时间: 2022-05-29 23:02:32

1. 警察应该有什么性格

完全可以这样回答你:正义善良冷静睿智等等,把一切溢美之词用上去,但是这样是没有意义的吧。你要的应该是基层工作的警察的普遍的性格?
1,警察工作面对的是人性中的丑恶面和社会的阴暗面。2,警察工作是治标不治本的工作。3,警察本身比较其他大众职业更容易面临危险。
这就决定了警察的性格不能乐观,不能太相信人,不能太具正义感。换句话说如果不是混日子得过且过的话,就应该是悲观多疑的性格。

2. 网络警察的工作机制

网络警察的工作职责与任务,必须靠高效的工作机制去保证完成。反过来讲,网络警察的工作机制的建立又必须以网络警察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为依据,从而保证实现网络警察存在的意义。
建立三级网络管理与执法机构
1.建立国家级的网络管理协调机构,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
中国的网络安全是由各部委交叉管理,公安部、安全部,保密局,商用密码管理办公室以及信息产业部都在管理,职责不清、协调困难等情况不可避免。为适应保障网络安全的需要,必须组建“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用于协调各部门的职能。全球已经有类似的经验,如印度的“国家电脑警察委员会”就是这样的中国性网络与信息管理机构。之下可以设立有关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机构,比如“网络犯罪监察与防范中心”、“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中心”、“关键网络系统灾难恢复中心”、“病毒检测和防治中心”、“CA认证中心”、“商业密码监管中心”、“信息密码监管中心”、“信息对抗研究中心”等,做到职责明确、协调统一。
2. 在各级公安机关建立专门的网络警察机构,担负起维护网络正常秩序和打击网络刑事犯罪的职能。
根据公安部的部署,中国已有20多个省份成立了公共信息网络监察部门,以专门用于应付网络犯罪。从1998年开始,中国公安机关陆续扩编其原先所辖的计算机信息监管队伍,成立“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处”,有些地区还将该工作延伸到区一级的公安分局,在分局成立相应的科(股),负责互联网的监管。这为加强网络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力地打击网络犯罪提供了组织保证和人员保证。
网络警察
3. 组建基层网络安全监察机构、扩充网上监控警力。
尽管许多省市都相继设立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但这一级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协调基层工作,且编制有限,要真正做到网络警察部署与巡逻,必须组建基层网络安全监察机构。特别是在分局及以下的公安机关中设立网络警察机构。与重点网络部门,如大型网站、电信系统等相结合,组建相应的网络监察机构。
群防群治,加强与各网络部门的合作
网络信息浩如烟海,网络犯罪也极为隐蔽。仅靠公安机关是难以应付的,因此必须实行群防群治,充分调动各网络机构和网民的积极性,共同管理网络安全,制止网络犯罪。如在重点网络部门建立类似于基层保卫组织的网络安全防范组织等。对一些重要的政府、商业、金融网站,可以通过建立网络安全防范机构,在维护本单位网络安全的同时,及时地向公安机构通报网络不安全的信息,协助网络警察组织追踪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网络安全、打击网络犯罪活动。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计算机犯罪具有强烈的跨区域特点,犯罪实施地与犯罪结果地通常不在一个地方,并且犯罪实施地和犯罪结果地也往往不止一处,高明的计算机犯罪分子可以操纵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国家的机器进行犯罪。计算机犯罪是一种超越国界的犯罪形势。但各国在对计算机犯罪进行立法的过程当中,并不存在相对统一的标准,在有些国家里被认定为计算机犯罪的,在另一些国家里可能根本没有规定。这就为惩治计算机犯罪设置了巨大的障碍,如不加强计算机犯罪方面的国际合作,最终将导致计算机犯罪事实上的无法可依。加强国际合作,不仅是当前公安监察工作的现实需要,更是信息社会对公安监察工作的时代要求。
加强网络安全立法,打击网络犯罪
网络安全的保护,必须要进行相应的立法。虽然中国法律已对计算机犯罪作了相关规定,如中国刑法第285、286条及第287 条的规定以及《中国人大关于加强互联网安全的规定》。也制定了各种有关计算机互联网的法规。但总体来说,中国法律对网络安全特别是对网络犯罪的界定是比较粗的,不够系统、集中,操作起来也比较困难,打击计算机犯罪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特别是适用到千变万化的网络当中时,这些规定远远不够。而由于中国在这方面立法的缺陷,使得多数网络犯罪案件在处理时,都只能比照现行刑法或治安法规中的类似条款进行,不符合“罪刑法定”的精神,有些甚至根本无法可依。为此,应当尽快完善网络安全相关立法,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才能更为充分地发挥网络警察的职能。
加大投入,建立完善的网络警察培训机制
网络警察应当是具备高端的技术能力、外事警察的外语能力和刑事警察的侦破能力的复合型警察。对知识结构有着较高的要求,应当经过特殊的教育和训练才能胜任。特别是计算机网络知识,老化速度非常快,网络警察要想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必须定时进行学习和培训。因此建立完善的网络警察培训机制,是网络警察工作机制的重要一环。
对于警察的计算机犯罪侦查专项培训,许多国家比我们先行了一步。网络犯罪的巨大威胁,迫使各国政府在保持破案工具的先进性、网上取证的可靠性以及研究犯罪环境与手段方面投入大量资金。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和联邦执法培训中心(FLETC)都通过一个名为SEARCH 的调查项目,对相关人员进行特种侦查训练。而位于渥太华的加拿大警察学院,在计算机侦查方面设置专门课程,进行一流的教学和研究,该国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也利用自己的人才、设备优势,为司法机关提供与计算机犯罪侦查有关的教学和培训。这些有益的经验应当被中国公安机关吸收和借鉴。在为实际部门增加装备配置的同时,尽可能多地利用公安院校及其他高校的智力资源,为实际部门计算机知识的普及教育多做工作。

3. 公安改革退休警察待遇

2015年2月,《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一是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二是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三是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四是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五是完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六是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七是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改革的指向聚焦在三个方面:

一是着力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是着力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从政策上、制度上推出更多惠民利民便民新举措,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着力建设法治公安,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在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方面,这次改革从完善治安管理防控机制、创新惩防犯罪工作机制、完善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健全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创新治安治理方式、提高治安治理水平的若干措施。

围绕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更加注重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的社会治安治理模式。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建立违法犯罪记录与信用、相关职业准入等挂钩制度。

健全社会治安组织动员机制,推动社会治安社会化治理。健全涉众型经济犯罪、涉电信诈骗犯罪侦查工作机制。健全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高效顺畅的海外追逃追赃、遣返引渡工作机制,等等。

在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方面,这次改革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健全完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和改革边防出入境、交通、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服务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和便民利民的政策性措施、制度性安排。

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和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3)警察去中心化扩展阅读:

在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方面,这次改革从完善执法办案制度、执法司法衔接机制、执法责任制、人权保障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系列改革举措。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标准。

深化执法公开,落实执法告知制度。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适应证据裁判规则要求的证据收集工作机制,完善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和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辩解、申诉、控告认真审查、及时处理机制,完善侦查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工作制度。

4. 对如何提升基层民警自身素质的几点建议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公安机关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在“三基”工程建设中,公安部把“会做群众工作”作为苦练基本功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说明了当前基层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在新的历史时期,学习、研究并更好地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进一步提升基层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是新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重大课题。 一、深刻认识提升基层民警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的基本涵义和现状 公安群众工作是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实际工作中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依靠群众和保护群众。所谓基层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具体讲,是指一个民警的理念、意识、心态和知识、本领、技能在群众工作中的综合需要和具体体现。基层民警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主要有理论思维能力、处理公务能力、驾驭事务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公共关系协调能力、公正执法能力、应变能力等等。 当前基层群众工作薄弱,基层民警的群众工作能力不强,原因有主现的、有客观的;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新时期群众工作确实不好做、难度增大。一是我国正处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引起群体性事件多发。这一时期,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当前,社会、经济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公安机关传统的群众工作方式简单、办法不多,基层民警的工作能力不适应新时期的要求。二是我国正处于刑事案件高发期,引起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安全诉求度增大。这一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财、物的流动性不断增强,使社会治安变得越来越复杂,案件持续高发使群众缺乏安全感,而部分群众把治安状况不好的责任归咎于公安机关,使警察与群众的感情越来越疏远。三是城市化发展,引起人际关系日趋淡化。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大发展,人们生活方式发生 巨大变化,群众社会活动范围和区域日益分散化、多元化,人际关系逐渐冷漠,基层民警深入群众工作经常遇到“敲不开门、进不去屋、唠不上喀”,给开展群众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同时,部分群众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的传统思想日益淡化。 四是公安机关的非警务执法活动增多,引起误解。同时,民警接控访、处理群体性事件等工作处在风头浪尖上,从而扩大了社会对立面,群众对立情绪越来越大,导致警民关系紧张。五是新时期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引起对公安的期望值增高。随着社会政治、法治、文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知识和文化水准大大提升,法治意识、人权意识和权益保障意识不断增强,而对公安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期望值越来越高。 (二)群众工作机制运行不畅,民警难以集中精力做好群众工作。虽然近几年大规模开展了大练兵、大接访和苦练基本功活动,公安机关整体形象有效大提高,但警民关系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巩固和加强。一是领导机关抓群众工作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在日常工作中,没有把群众工作当成基础工作的“基础”去抓,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评比的力度失衡,摆不到应有的位置,造成基层单位对民警做群众工作“想起来就抓、想不起来就不抓,忘掉了无人抓”的局面。二是基层基础工作不规范。基层公安机关常年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习惯于集中统一行动,为追赶完成中心任务指标超负荷地工作,使部分民警沉不下去,民警与群众日常联系的互动减少,群众基础工作显得更加无力。三是动力推动不到位。群众工作是基层基础“高难度”的长期性、延续性的工作,是软功夫、慢功夫,很难在短时间内奏效。因此,基层民警做群众工作获得立功受奖的概率、机遇很少,实际工作中缺乏针对群众工作的奖励推动机制。 (三)基层民警群众观念有所淡化,素质不高,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一是在工作理念上,有些民警宗旨意识不强,人本意识淡薄,与百姓面对面、心贴心交流少,对群众缺乏应有的感情、亲情,伤了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热情。二是民警综合素质不够高,不愿做、不会做、不敢做、很难做群众工作。一部分民警缺乏做好群众工作必需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 法律业务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缺乏社会知识和处事经验,切不准群众的思想脉搏,抓不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些民警不知道怎样去宣传、发动和教育群众,尤其是对案件、事件的当事人进行恰如其分的劝导和说服教育显得无力。当前基层单位年轻民警的比例越来越大,社会阅历浅、工作经验少,做群众工作时无所适从、无从下手,产生了与群众沟通少、沟通难的情况,还不会做群众工作。三是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欠缺。有些民警缺乏真抓实干的作风,不愿深入群众中开展艰苦细致地工作,群众见警率、知警率和满意率不高。有的做群众工作的措施办法简单,使得相当一部分案子难破、逃犯难抓,群众不满意情绪滋长。有的对上门报警、求助的群众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伤害了群众感情。有的还以管人者自居,在纠正和查处违章、解决治安纠纷时工作方法简单,不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还激化矛盾,执法工作难以让群众信服,难以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深刻认识推进提升基层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是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实行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是我国公安工作的特色和优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正确处理好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要继续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和依靠群众,学会做群众工作,同群众打成一片,做群众的贴心人。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做好公安工作的新思想、新办法,把公安工作深深地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打牢公安工作的基础。”新时期公安工作要树立科学发展观,极大地运用科技强警、公安信息化的“专业化”警务外,最根本的还是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这是中国公安工作的最显著特点和最明显的优势,从而赋予了新的历史时期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因此,提升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就更显得有现实意义。 (一)是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是维护国家政权稳定的重要力 量,具有专政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公安机关要按照人民的意志从事执法活动,其执法范围的社会性、广泛性决定了与人民群众的密切性,坚持对法律负责和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党以民为本,国以民为基,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更离不开群众工作。广大民警要密切警民关系,必须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公安工作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与支持,为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是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对于公安机关而言,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促进公安机关的内外和谐,其中首要就是与人民群众的和谐。广大基层民警的每一件工作、每一个言行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基层民警如不能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密切警民关系,整个社会的和谐局面就难以形成。因此,和谐社会要求基层民警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爱民之举,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善于听取和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着社会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压力,面对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需要紧紧依靠群众。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学会做好群众工作的紧迫感,迅速掀起一股学做群众工作的热潮,大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充分发挥和依靠人民群众,严厉凋击刑事犯罪,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妥善处理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群众信访问题,超前化小、化了、化解社会各种矛盾,确保整个社会稳定,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四)是实现“三基”建设最终目标的必然要求。近几年来,通过各级公安机关契而不舍的共同努力,公安群众工作的整体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差距较大。通过“大接访”涉法案件也充分暴露了公安机关在执法、做群众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接处警、巡逻盘查、调处纠纷、调查取证、查处案(事)件、办理户口证件、纠正违章等方面的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反映出一些民警没有很好掌握和运用会做群众工作这个基本功,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需要。学会做群众工作是每个民警的必修课。为此,公安部审时度势,把基层民警“会做群众工作”作为“三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广大基层民警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树立以人为本的群众观,履职尽责,练好做群众工作的基本功,探索群众工作的新路子,拓宽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渠道,使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跟上新形势的步伐,构筑牢固的群众基础,使公安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 三、新时期提升基层民警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公安机关要提升基层民警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理念,从最基本的环节抓起,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务求实效,进而使公安群众工作充满生机 和活力。 (一)找准提升基层民警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的“突破点”。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基层民警群众工作的好坏直接取决于各级领导和民警对群众工作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一是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要真正认识到群众不仅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而且是各项公安工作的基础和支撑。感情贴近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一把金钥匙,要大力培养和增进民警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管理、去工作,获取民心,赢得民心,从而使较难、较复杂的问题得到较快、较好的解决。二是零距离服务群众,善谋惠民之策。要密切联系群众,继续保持和发扬“串百家门、知百家事、解百家难”的最基本群众工作方法,坚持以群众为师,向群众学习。与群众打交道要多一些平实之言、踏实之举,谈群众乐意听、听得懂的话,做群众盼望做、得实惠的事。三是视警察形象如生命。要教育民警注意自身修养, 为警重警德,提升公安民警从警品德的底线。“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每个民警都要通过自己的言行树立公安机关的最佳形象,以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四是及时解决小问题可以避免大问题。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把群众关注的小事做细、实事做实、难事做透,避免矛盾激化、小事闹大、事态扩大,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种社会矛盾。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一个基本功,就是要正确认识大事与小事的关系,即善于抓好大事,又防止因忽视小事而影响大局。民警应时刻注意群众中的不良情绪,特别是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做好疏导工作,绝对不能“因小失大”,更不能因我们工作疏忽而使小事闹大,引发社会矛盾和其它社会问题。 (二)找准提升基层民警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的“核心点”。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真正做到基层民警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的提升,公安群众工作的根本性突破,核心还在于工作规范问题。就公安机关整体而言,要转变工作方式,在公安行政管理上尽快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由随意型向规范型的转变,全力打造服务型公安机关。就具体而言,是基层各个警种的民警做群众工作做什么、怎么做、做哪些方面群众工作,都必须加以指导和规范。要研究基层单位的警务运行机制,敢于改革创新,建立科学的警务创新机制,把民警从内部警务低效运作的消耗和外部非警务活动中解放出来,从空间上、时间上为基层民警减负,使民警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基础工作,做好群众工作,实现警务工作效能的提高和警民关系的加强。当前要着重解决基层民警“110”接处警问题、外借问题、群体性事件处置和大型活动的保卫抽调问题等。机关职能部门对涉及到基层警力,要规范运作,科学用警,使用警力最优化,确保民警不重复劳动、不无效劳动。还要继续大力推进户籍、交通、消防、治安、外事等行政管理工作公开和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基层民警应着重做调查实有人口基础情况、收集社会信息、进行治安防范宣传、开展便民服务等项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稳住社会治安阵脚。要善于发挥社会群众组织的作用,集群众之智,聚群众之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工作,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走警务工作社会化的道路,把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从而为公安机关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开辟新途径。 (三)找准提升基层民警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的“着力点”。人的因素是第一因素。整个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取决于公安队伍素质的整体发展,而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发展又直接受人数最多的一线基层民警的影响,因为他们是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民警,是公安工作的基石。提高基层民警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一要从数量上和质量上给以倾斜。通过深化警务改革,推动警力进一步下沉,警务前移。要精简机关,撤并职责重叠交叉的部门,将警力最大限度地向基层倾斜,将基层民警配置到充足的数量,将精力充沛、文化程度高、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民警投放到最基层,夯实一线警力资源,优化警力配置。二要从培训和练兵上给予倾斜。公安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群众工作也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加强民警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的锻炼和培养。 要加大基层民警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在政治、文化、法律、科技、心理身体等方面应知应会的素质培训基础上,着重开展以群众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收集技巧、人际交往技巧、语言表达能力、风俗礼仪等方面知识的素质培训。要学会用社会学、心理学的知识,用群众易于接受的道理、语言去做群众工作,不断增长民警的才干,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艺术和水平,实现基层民警专业知识、技能和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的全面提升。三要从宣传和评先创优上给予倾斜。要多层次、多侧面宣传基层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并将典型选树与评先评优相结合、与提拔晋级相结合,让在一线做群众工作的基层民警有荣誉感、有实惠感。四要加强和改进基层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解决一些基层民警做群众工作存在的工作不用心、不专心、不尽心的问题,努力提高基层民警爱岗敬业、无私奉 献的精神,扎根基层,扎实工作,切实以实际行动和有效履职来打牢群众工作基础。 (四)找准提升基层民警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的“切入点”。要切实抓好民警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的绩效考核,建立健全一套科学、严谨、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要把“群众工作”相关内容设置成为一个时期或派出所中心工作的重要加分项目,切实加强对群众工作的绩效考评。在考核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目标的制定上,必须抓大放小,抓住民警熟悉率、见警率、满意率的关键性、结果性指标,减少程序性考核。要进一步实施考评拉动激励机制,坚持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以内考促动力,以外评造氛围。内考主要考核基层民警做好群众工作应知应会常识、法规、民警和辖区群众双向熟知率、群众提供线索破案率、群众信息采集率及群防群治等情况。外评主要考核辖区群众的见警率、知警率和满意率。要严格兑现奖惩,对于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民警要及时奖励,对确系工作不称职、失职的民警要追究责任。

5. 民警的职责

人民警察简称民警,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
中文名
人民警察
简称
民警
性质
国家公务员
成立时间
1992年7月1日
主要职责
执法、维持公共安全
警察为一份职业,主要职责为执法、维持公共安全,保护性命及保障财产。绝大部分民主国家(地区)的警察与军队分立,互不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章规定了人民警察的职权。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第十条 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第十一条 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
第十二条 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 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第十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分别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职权。
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6. 如何提高民警廉洁

从严治党、严明纪律、反腐倡廉是十八大以来政治生活的新常态,公安民警是具体法律执行者,又是法律的维护先锋,要适应并贯彻新常态精神,就必须强化公安民警的廉洁自律意识。自律是要求人们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我完善,时刻警示,把个人言行严格限制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界限之内,从而实现自我言行与社会规范、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有机统一。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重要职责,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其廉洁自律意识如何,关系到执法公正度和公信力,影响着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当中的威信。当前强化民警廉洁自律意识,已作为公安机关反腐倡廉措施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何强化人民警察廉洁自律意识,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现结合实际谈一点浅见。

一、加强学习,在学习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人民警察只有用正面的、强大的思想、学识、智慧武装头脑,才能在工作中践行公平正义。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警察来说,首先要自觉加强党的基本知识等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党的宗旨意识和党性修养。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通过学习各项业务知识,提高自己执法、执勤、开展群众工作等处理各项公安业务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坚持集体学习、自觉学习,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被动学为主动学,认认真真地学习各种业务知识,自觉把自己培养成为学习型、高素质人民警察,学以养德,学以致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知识学习。“以铜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同样,自觉加强党风廉政知识学习,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思想认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进一步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始终保持廉洁自律作风,自觉抵制诱惑,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严格程序,在规范执法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公安机关担负着公正执法的重要使命,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道防线,而人民警察则是这道防线的重要守护者。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必须把权力的运作纳入法治的轨道,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超出法律之外的特权。一是树立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意识。要坚守自己的职业良知和心理底线,恪守公平正义的信念,忠于法律、尊重事实,坚决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得到正确行使。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可主观臆断,枉法裁决。二是建立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执法监督跟踪督查等执法监督制度,将执法监督融入到民警办理案件的全过程,不断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力度,规范案件办理,提升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彰显公平正义。三是加强执法考核奖惩。制度和规范不落实,制度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我们要动真碰硬抓考核,将执法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落实到每个大队,兑现到每个民警。通过建立完善执法考评体系,采取个案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评和群众投诉、上级督办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执法大队和民警进行考核、确定等级,与奖惩挂钩。建立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法责任体系,使执法责任从领导落实到每个民警,通过执法工作的考核奖惩激发民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积极性。

三、强化制度,在接受监督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公安机关只有筑牢监督制度的“笼子”,构建立体式的监督体系,使民警在接受监督过程中自觉形成廉洁自律意识,有效抑制腐败行为。一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确保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层层落实监督责任,通过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同级之间的监督。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设置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违法乱纪行为。二是建立完善警务督察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民警执勤执法、纪律作风、履职尽责和遵章守纪等工作情况的监管力度和监督态势,切实把廉政监督抓细、抓实。三是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制定重点岗位廉政教育制度,针对执法一线民警等容易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的热点、敏感岗位和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督察、重点监管,严防个别领导干部和民警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实施腐败行为。四是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实行局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监管、部门领导落实的管理制度,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四、公正廉洁,在职业纪律上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职业纪律是在职业活动范围内从事某种职业的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公安机关作为和平时期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必须严明职业纪律、强化纪律作风的养成。一是严明各项规章制度。从小处着眼、从细微处加强管理,在内务卫生、规范化建设、财物管理、工作纪律等多方面制定详细规范准则,严格加强管理。二是强化纪律作风教育。定期组织全体民警集中开展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为主要内容的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使其“入脑入心”。三是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通过作风建设查摆整改、集中警示剖析等专项整顿活动,不断教育民警继续发扬勤政廉政、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努力提高政治觉悟和遵守纪律、履行职责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大堤,做到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越警戒线。

五、宣传教育,在廉政建设中培养廉洁自律意识

充分发挥文化“潜移默化”、“育人于无形”的重要作用,通过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廉洁警队。一是营造廉政氛围。通过观看廉政教育影片、收集廉政报刊杂志、开辟廉政文化学习园地,供民警学习交流,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打造廉政文化长廊,悬挂廉政格言警句,让全体民警接受廉政文化教育的熏陶,同时不断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形成浓郁的抓廉、讲廉、倡廉氛围,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开展家庭助廉。织密“保护网”,通过发放倡议收、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召开家属座谈会等形式,切实把反腐防线构筑到民警家庭。三是开展亲民爱民活动。结合深化学雷锋活动,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一系列亲民、爱民、为民的主题活动有效推进工作作风转变和执法理念重塑,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践行公平正义。

7. 我要写一个调查报告,是关于警察的。

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警民关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迅速发展和确立,使警民关系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和完善新型警民关系是做好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前提条件。纵观公安工作历史,哪个时代的警民关系搞得好,哪里的公安工作就能做好,哪里的百姓就满意,哪里的社会治安就稳定。因此,当务之急,必须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搞好警民关系,为搞好公安工作,为缔造新型警民关系奠定基础。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警民关系与计划经济时期警民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新时期、市场经济对新型警民关系的构成赋予了新的内涵,对警察职能的转变,这种职能转变也是国家经济体制转轨、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性规定,也是产生新的警民关系的客观物质条件,由此便决定了新时期警民关系与计划经济时期警民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1、联系:警察的根本性质,承担的职责以及作为社会管理者的身份都没变:群众是社会主义国家主人,是警察服务对象的历史地位和权力也没变。
2、区别:计划经济时期的警察和群众之间的关系绝大部分是以封建等级制度的基础的警民关系,是种不平等的关系,具有很大的行政性,类同“官”与民的关系——警察管理,群众接受管理。而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警民关系,则以法制为基础的平等关系,反映的则是法制性,警察依法行政,群众依法行权。警与民的关系实际为人与人的关系,是警民同一的关系。概而言之,新时期的新型警民关系新就新在公平上,它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同一的关系。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警民关系问题
(—)对警民关系的认识不足。一些民警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好警民关系的理解模糊,对市场经济条件下,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观念淡薄。在具体工作中习惯于就案办案,等案上工作作风不实,办事推诿扯皮,联系群众不够;知民情、解民忧等公安基础工作薄弱,引起了群众的不满情绪,群众对民警的信任程度降低。
(二)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不适应。一些民警做群众工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常以管人者自居,摆不正公仆与主人的关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服务意识不强。有的对登门求助、办事的群众不热情,有的在工作时耍特权,摆架子;有的传唤涉案嫌疑人员不问青红皂白,上铐就走;甚至有的还打人骂人,随意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以上种种不良行为,严重地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疏远了他们与民警的关系。
(三)对执法活动不适应。《海峡都市报》刊出一篇《全省首份警察红皮书出炉 好警察应该是什么模样》的调查报告,报告指出,91.1%的被调查者认为好警察是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当前,群众对民警最不满意的问题之一,就是执法不严,不公的问题。—些地方的人民警察法制观念淡薄,执法水平低下,习惯于人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拘、以罚代刑等问题时有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有的受利益的驱动,往往超越职权办案,用刑事手段处理经济纠纷,甚至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警匪”勾结,执法犯法,徇私枉法,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直接影响着警民关系。
(四)对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机制不完善。现阶段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之际,这一时期的治安问题必然增多,刑事犯罪活动处于高峰期,犯罪手段的多样化。智能化、集团化,大大增加了人民警察破案的难度。为加大破案力度,公安机关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说,离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仍有较大的距离,群众缺乏安全感的问题仍未得到很好的解决。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警民关系的原因
(一)从警民关系内涵的外延上看,警方处于警民关系的主导地位,是影响警民关系的主动因素和主要矛盾。
1、公安机关的改革跟不上市场经济向计划经济转轨的步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都得到极大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需求层次”越来越高,实现自我价值的要求变得更加迫切。面对群众这种需求层次的变化,公安机关缺乏必要的思想准备,思想观念、工作方法、机构设置等等还不能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还习惯于沿用形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安工作的一整套方法来指导工作,习惯于大呼隆、运动式的方法,对如何正确贯彻执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如何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方面缺乏新的方法和措施。在做群众工作方面,一些民警存在“与己无关”、“没时间”、“群众工作难做”等思想,一味强调公安工作是专门工作,以管理者自居,或单纯靠说教和行政命令,方法简单、呆板,语言粗鲁,甚至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严重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影响警民关系。在机构设置方面,公安机关的机构体制虽然随着国家行政体制和机构的改革,以及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有所发展和变化,但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政府机构模式的影响,公安机关机构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成效还不大。机构重叠、重复设置、机关庞大、层次繁多、业务交叉、条块不清、基层薄弱、多头管理等情况依然存在。如公安机关内部的分配体制,虽然引进了激励机制,但还没有从根本上打破 “大锅饭”。诸如这些都必然影响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实绩。

2、少数民警的群众观念淡化,态度较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专项斗争和各项中心工作不断,任务重,群众工作常常被忽视。少数民警下段时间不多,接触群众少,无事相安,有事相烦,担此工作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更有少数民警意志不坚,思想不纯,在经济大潮冲击下坠入歧途,甚至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严重损害了警察形象,极大的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
3、公安机关职能泛化。人民警察拥有法律赋予的职权使命,执行公务必须遵守有些法律规定,有时有些部门让警察扮演一些不该扮演的角色,对于一些越出警察职权范围的工作。如征粮摧款、计划生育、征地拆迁等等,使部分群众对公安民警产生误解和不满。
4、警务活动透明度不高,未能得到群众的理解。长期以来,人民警察队伍形成了埋头苦千、顽强拼搏、不畏艰难、任劳任怨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但对民警的委屈、疾苦和困难却很少向社会宣传,警务活动缺乏应有的透明度。以至一些群众只看到了警察不尽人意的一面,而不能了解民警艰难困苦的一面,无法唤起对警察工作的理解和同情。
5、公安队伍内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警民关系产生冲击。办“人情案”“关系案”,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现象是有发生,恃权吃拿卡要甚至贪赃枉法的极个别害群之马的出现,无不时在拆公安的牌子、冷群众的心。
(二)广大群众处于警民关系的支配地位,是影响警民关系的被动因素和次要矛盾,但广大群众方面也有重要原因。
1、法制观念淡薄。虽然近年来,通过普法教育,人们的法律意识有不同程度的增强,但仍有少数人法治观念淡薄,以人情关系、个人的利益左右法律的还很多,如果不能满足他们的 意愿或未达到目的,便对公安政法机关表示不满,甚至漫骂公安政法机关和公安民警。
2、对执法工作尤其是执法程序不理解。在市场经济下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公民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与社会发展的要求仍存在很大的差距,许多人对实体法有所了解,但对程序法知之甚少,特别是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和刑罚的执行等有关规定不甚了解,从而对正常的警务活动产生严重误解。例如,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假释、监外执行等正常法律措施,常因嫌疑人或罪犯的“复出”而被群众误解为是“警匪一家”、徇私舞弊的腐败行为,群众由此产生对警察的强烈不满和对立。
3、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期望值过高。有部分群众十分留意五、六十年代的社会治安秩序,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治安状况不满意,认为这是公安机关不努力的结果,只是要求公安机关扭转这种局面,而自己却毫无治安意识。
4、少数群众缺乏社会责任感。不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工作,有的怕报复,看见犯罪分子不举报,甚至连自己受害也不愿不敢作证,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四、抓住机遇,锐意创新,发展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新型警民关系
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公安机关处理警民关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有利的条件,认真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并从实际出发,锐意创新,努力走出一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警民关系新路子。
(一)坚持从严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整体素质
人民警察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公安机关在市场经济中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工作的效果,影响良好警民关系的形成。因此,必须依据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要求,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下大力气提高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大力加强人民警察队伍思想建设和先进性教育。山西省平遥县公安局岳壁派出所捷足先登,在全县公安系统中率先开展了多种形式先进性教育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也是其他派出所和民警的榜样。首先他们要求全所民警每天至少听半个小时广播,每晚收看《新闻联播》和《山西新闻》;所里的报纸要人人过目,对报道中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摘录登记。其次将统学和自学相结合;学理论和学法律相结合。一般情况下,每周至少集中2个小时除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外,还学习多种法律、法规。再次,请进外教,该所聘请当地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共产党员入所讲课,大力推进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最后,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聘请相关法律专家参加,互相交流工作经验、先进做法,提高人民警察的先进性和整体素质。二是要加强民警的业务培训。广大民警不但要学好公安业务知识,同时要学好法律经济知识,使服务经济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要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竞争机制。努力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充满活力,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四是要切实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和纠正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民警队伍中出现的腐败现象要按规定严肃查处。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真正把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成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党和人民群众更加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二)坚持以德治警,促进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公安机关始终注重采取诸多措施协调警民关系,其中重要的措施就是制定道德规范,对民警进行道德教育,启发他们的内心自觉。新形势下,则更需要用以德治警的原则,来加强新时期的警民关系。在制定与完善协调警民关系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各级公安机关要注重加强对民警进行经常性的道德教育。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我们更要注重警察职业道德对警民关系的巨大作用。在当前,首先要解决的,一是要帮助民警确立道德信念。人民警察要搞好与群众的关系,必须有一定的道德信念作为行动的支柱。道德信念是人们对于某种道德理想和行为原则的正确性和正义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某种道德义务的强烈责任感。二是帮助民警调适道德行为。人民警察在与群众交往时,确立起坚定的道德信念非常重要。不过,民警的道德信念属于道德意识的范畴,只有在工作实践中,把道德信念变成行动,才能显示出道德的信念的力量。因此,警察职业道德在民警确立道德信念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调适民警的道德行为。
(三)运用“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推进新时期警民关系的建设
以人为本是中央根据新世纪新形势的任务要求提出的一个重要执政理论,是我们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的指导方针,也是实际工作中必须落实的重要原则。科学发展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警民关系的建设同样要坚持“以人为本”。
1、新型警民关系的建设必须以人为本作为出发点。这就是要求公安工作要立足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和实际利益的满足。
2、新型警民关系的建设必须依托人的主体性。这就是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不断提高人们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使警民关系的建设建立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基础上。只有真正的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人民警察的主体积极性的发展,建立在广大人民群众热情参与和支持上的发展,才能获得真正加快警民关系建设效果,才能持续与长久。
3、新型警民关系的建设必须以人为本为目的。这就是要注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南昌市西湖区筷子巷派出所的民警邱娥国同志做得非常好。近年来,筷子巷派出所辖区内的下岗职工渐渐增多,细心的邱娥国同志做起了下岗职工的普查工作,他精心设计制作了一本“下岗人员登记本”,详细记录着辖区内下岗职工的年龄、原单位、家庭人数、专长和再就业情况。并经常来到他们的中间,通过拉家常,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鼓励他们自谋职业,主动上门推荐本子上记录着的生活困难章爱民等6人。1998年以来,邱娥国同志协调居委会安装下岗职工24名,许多家庭由此又漾出了欢笑和春光。邱娥国同志成为人民群众贴心人,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四)适应市场经济需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在一项调查活动中,46.6%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我国警察最需要改进的是服务态度,市场经济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强化三个观念:一是平等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成分的主体,在市场竞争中都是平等的,因此在执法活动中,对国营的、集体的、私人的都要平等看待,一视同仁,既要实现严格执法,又要办到热情服务。二是开放观念,也就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要有大市场经济的观念。在执法活动中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三是效益观念,也就是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要讲究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在办理各类案件和进行治安管理活动中,依法办案,按规律办事,急事急办,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办理的结果要考虑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效果,做到不单纯就案办案。1994年以来,济南交警遵照党中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示精神,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执勤形象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大练基本功活动,实行规范化执勤,依法文明管理交通。广大交警以崭新的精神风貌严整警容风纪,规范指挥动作,文明公正执法行为,热情周到便民服务,把三尺岗位变成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窗口,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赢得了各位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为确保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必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公安执法行为。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信任我们,才能构筑起良好的新型警民关系

(五)坚持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寻求改善警民关系的新途径、新方法
新形势下,既要继承发扬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更要结合新形势下警民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对其进行建设、创新。
1、要改革工作方式方法。针对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社会心态、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不能再用简单说教的方式和行政命令的方法来宣传、发动群众。因此,一、必须不断丰富社会知识,注意研究适合群众心理特点的语言,工作方式,提高与社会不同层次人员交往的能力,必须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二、广泛开展“串百家门、知百家情、暖百家心”活动,加强与群众面对面的交往,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三、必须把警务公开作为公安机关改善和加强警民关系的重要环节来抓,做到警务公开和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真正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动力。
2、改革警务体制,提高工作绩效。基层是人民警察与广大人民群众接触最广泛的地方。警务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是打破计划经济时期确立的一街一乡一派出所的旧模式,加快跨行政区域的中心派出所建设步伐。今后,县(市、区)局(分局)的相当一部分工作职能要前移到中心派出所,要通过对警务工作的整体前移,使中心派出所成为全部公安工作的基础平台,成为集“打、防、管、控”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战斗实体。因此,要不断的充实基层的警力,保证基层有充足的人力、物力来实现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和合作。同时要尽可能的精简综合部门的警力,对职能交叉的单位部门要加以重组、合并,形成合理的公安警力布局,使基层有足够的民警与群众进行最广泛的接触。自2005年9月26日起至10月底,太原市公安局将全面完成警务体制改革,这是太原市按照全国和省、市部署,为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做大做强派出所,使派出所真正成为综合性的战斗实体所做出的重要举措。 改革后,市公安局所属公安派出所全部实行“一所三(二)队”警务模式 。即警力在20人以上的派出所实行“一所三队”模式,派出所下设社区警务队、刑事侦查队、治安巡防队;警力在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派出所实行“一所两队”模式,派出所下设刑事侦查队、治安巡防队;警力在10人以下的派出所仍按现行实行打、防、控一体化的警务模式。这就是警务体制改革的先驱者,值得我们借鉴和考虑。
3、拓宽警民联系新渠道
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媒体,广泛地宣传教育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如:“110”报警服务台的开通,加快了违法犯罪信息传递,也使警民联系渠道更加畅通、更加便捷。利用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警务专题节目(如法制在线、举案说法等),热线电话等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人民警察走进千家万户的新形式。巡警的建立和工作,即是公安工作由静态走向动态管理的新举措,也是密切警民关系的新途径。全面启动的警务公开“345”工程更能适应新型警民关系的发展要求,也将为新型警民关系的发展创造一个全新的互动局面。
(六)大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缔造新型警民关系
1、解放思想,实现警察角色转变,重塑警察良好形象。

警察角色指的足警察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从当前情况看,要解放思想,让绝大多数的人民警察冲破人际关系的层层桎梏,让以管理者自居的心态向“服务”的 心态转变,逐步把自身的角色完全定位在“公仆”和“服务员”上,这还是一个艰难的路程,却同时也是塑造警察形象必备的途径。为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实现警察角色的转变,在人民群众中树立爱民为民的忠实公仆形象;在打击犯罪和执行任务中树立威武之师的形象;在依法行政中树立从严治警的形象;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树立文明执法的形象。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要起模范带头作用,解放思想,使同事、下属从自己的言行中受到感染,带动自己的属下自觉地去实践。
2、更新观念,推进警民双向良性互动,促进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的双向交流。
更新观念,以各种有意义的社会活动为载体,必须尽快建立健全与群众的有效沟通机制,变单向沟通为双向沟通,并使其经常化和制度化,推进警民双向良性互动,促进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的双向交流。要结合公安机关开展的“爱民月”、“110宣传周”、“警民共建”等活动,通过积极履行为民服务承诺,开展警务公开咨询活动,为孤寡老人和特困家庭送温暖,面对面地听取群众意见等,密切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展示公安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要继续大力开展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的活动,鼓励更多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要意识到社会安全工作不能仅仅依靠警方或公众中的某一方进行,它需要警察机关与广大群众的良好合作。在警民共建活动中,民警进入学校,走进每个人的生活,而广大群众也进入了警察世界,了解了警察工作,进一步沟通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联系。通过这些有意义的社会活动,使社会公众增强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增进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激发协助公安机关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警民关系的建设。

8. 美国警察的社会地位

1丶城市警察(Police officers)

这是我们最常见的警察,比如阿罕布拉市警察,蒙市警察,圣盖博市警察……你遇到问题打911,过来的就是他们。

阿罕布拉市警察局的徽章:

阿罕布拉市警察局的警车:

他们就是美国通常意义上的警察,是美国警察体系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他们承当了绝大多数美国治安的重任,他们的工作范围包括辖区内的交通,治安,巡逻,侦破等等。

美国城市警察执法机构都是受城市行政机构管辖的,但在具体管理形式上联邦政府没有统一的规定,在采用独任市长制的城市里,城市警察局机构由市长负责,而在采用议会制的城市里,警察机构由警察委员会领导。

由于城市是美国人口最集中丶情况最复杂的地方,凶杀丶抢劫等恶性案时有发生,因此美国城市警察的工作要比县级警察机构复杂和繁重得多。其中最明显的标志是城市警察比县级执法范围宽,服务范围也大得多,除了巡逻侦破各种刑事案件外,还要对市民的酗酒丶吸毒丶家庭纠纷等社会问题最先做出反应并着手予以解决。

2丶县治安官(sheriff)

洛杉矶县‘希尔弗’的制服和警车

县治安官通常是由选举产生的,县治安官机构一般比较小(不超过50人),大多数正规警察不足10%。

大家都知道,在美国县(郡)比市大,比如洛杉矶县比圣盖博市要大,所以从理论上说,sheriff的管辖范围比police大。

但是,大多情况下,由市警察局自主管理市属范围内的事务,县警局经费有限,他们也不愿多管“闲事”。因此,县警局一般只负责所属区域内尚未成立市丶或尚未被市兼并的地方,往往是偏远的山区或无人居住的荒野地区;有些城市管辖面积或人口较少,往往会把警察事务“外包”给县警局,当然是要按合同缴费的,因为县政府和市政府分灶吃饭,各有自己的收入来源。

3丶联邦调查局(FBI)

FBI (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大名鼎鼎的FBI,想必有不少他的粉丝对他具体职责了如指掌;美国联邦调查局的是美国本土及其所属地在内反情报,反黑帮,反犯罪,反这个反那个反正他是个美国的‘内务’警察机构。

FBI徽章

FBI人员一般会穿印有FBI的夹克或者便装(西装类)

FBI拥有自己类似SWAT的力量,比较有名的是HRT

9. 如何做好新形势公安基层民警的思想工作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组成的重要行政部门,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生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罚违法犯罪活动。在强化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维护新形势下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工作中,决定着公安民警的素质作用。而基层公安队伍建设的主体是党员民警,服务的对象是人民群众,这就要求基层公安机关党员的队伍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员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的主体作用,严格要求,树立当表率的良好作用,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公安各项工作在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挑战,因此,全面提高基层公安党员队伍素质是公安机关当务之急和工作的重中之重。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就对新时期提高基层公安党员队伍素质谈点粗浅认识。一、新的历史时期基层公安党员民警应具备的素质一是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新形势、新情况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抵制住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廉洁奉公,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和浩然正气。因而,加强党性修养是整个党员队伍在考察复杂的新形势下经受考验、保持党员纯洁性、先进性,使自己成为合格党员的重要途径和必修课。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加强党性修养的永恒主题,对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是牢记、还是淡忘,是清醒、还是迷茫,是坚信,还是动摇,是信仰,还是背叛,是检验共产党员党性的一块“试金石”。认真学习是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的前提。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该首先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要下功夫学习经济理论业务知识、法律专业知识和现代科学知识,通过学习增长见识、开拓视野、陶冶情操。二是忠于职守,努力创造工作业绩。对党员干部来说,责任是一种奉献,是一种使命,一种比一般群众更高的要求和境界。党员干部各自所从事的岗位工作,都是党的全部工作的一部分。党员的每一分素质都是对党和人民负责,每个党员必须充分认识所肩负的责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努力开创工作业绩。要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方针、政策,扎扎实实地做好当前和今后的每一项工作,就是要立足岗位,勤奋工作,忠于职守,这是党员先进性最实际的体现。也是广大群众对党员及党员干部合格与否最实际的检验。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基层党员领导干部都能真正做到“一个党员一面旗,平时能够看出来、困难面前站出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密切联系群众,诚心实意为群众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公安机关的宗旨。党员如何对待群众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立场问题、世界观问题,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体现在与群众的关系上,就是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为代表,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引导团结和带动广大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而共同奋斗。作为基层公安机关的党员民警,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不断引导和带动群众前进。四是践行荣辱观,清正廉洁。党员的道德修养是党的性质问题,人品问题。党员的道德修养好,就会给群众做出示范,在群众中就会有威信,有人格魅力,反之,就会损坏党的形象,影响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时代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作为公安机关的基层党员民警要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筑起防腐助廉的思想防线,要坚持党的原则,维护党的纪律,敢于站在反腐败斗争的前列,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勇于同各种官僚腐败现象作斗争。二、当前提高公安机关党员民警素质不可忽视的问题目前,从总体上看,公安机关党员民警的素质是好的。尤其在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的情况下,广大基层党员民警忠于党的事业,信念坚定,奋发进取,做了大量负有成效的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不能就此忽视党员民警素质的提高。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将对整个经济领域和其它一切领域带来深刻变革,这种变革对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公安党建工作必须根据时代特征,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使公安工作重点围绕经济建设和公安日常业务去进行。为此,必须彻底改变过去工作中图“保险”、图省心省力,只唯上唯书,不唯实,办事情一味迎合上级意图,忽视群众意见、理论联系实际的状况。要改变因循守旧,思想封闭、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精神状态。要改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克服浮夸思想,不做就吹,小做大吹的不实工作作风。而要使之稳步实现,只能依靠党员民警素质的提高。其次,随着建国前、建国初和六七十年代参加工作的老同志陆续退出领导工作岗位,越来越多的年轻党员走入公安机关并走上领导工作岗位,这些党员干部虽然思想活跃,富有潮气和干劲,但他们所具有的各项素质尤其是党性修养与当前的形势、任务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他们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素质不深,学习不够,实践经验不多,政治上不够成熟,解决实际问题和具体工作能力也有待加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商热”、社会分配不公、待遇偏低,政治待遇不明显等因素,不可避免地对他们在思想上产生冲击,从而很容易产生失衡心理,或对本职工作信心不足,或缺乏工作上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种状况使公安机关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提高党员民警素质显得更迫切。三、提高公安机关党员干部素质的努力方向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提高党员素质是当前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为此,目前提高党员素质应从以下方面做起,既要注重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又要注重监督管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既要注重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思想素质的提高,又要注重党员业务素质与综合素质的提高。(一)在发展对象上,要把好党员质量关。近年来,公安机关和地方组织部门在发现、考查、吸收群众和青年积极分子的发展工作中,探索了发展党员工作培训制、公示制、票决制等做法经验,对确保新党员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也出现了入党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遵守党纪,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良行为。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和作用,主要不是取决于党员的数量,而是取决于党员的质量。对有不良行为的党员和暴露出有不合格条件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正常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并在推荐、吸收基础工作中,要严把党员质量关。只要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得到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才能得到长久保持。(二)在政治上,要教育培养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目前,就我大队支部而言,在职民警中党员占75%以上,在副科以上领导中党员在60%以上,只有抓住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这一主要矛盾,也就抓住了关键,所以加强党员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是重中之重。作为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的双重身份,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是首要任务、政治素质的提高是决定性的,然后才是业务学习和法律知识学习,政治素质不高,是不会有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所以首先要教育党员干部学习好政治理论,教育党员干部在大局上自觉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在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分清重大的理论和政治原则是非,在局部的具体工作上,要同党组织团结一致,党员干部绝不能是非不辨,美丑不分,绝不能对那些同党的主张背道而驰的言论和行动听之任之,不负责任,不能让那些同党的宗旨和纪律不相容,损害集体荣誉的歪风邪气滋长起来。要教育党员干部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珍惜共产党员的荣誉,维护大局利益。要教育党员干部把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落在实实在在的现实工作中;整个党员队伍,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具备了群众信服的较高的政治素质,就完全可以达到全体民警整体素质的强化和提高。(三)在作风上,要注重教育培养党员干部具有服务人民、服务发展的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仅要体现在我们党的理论、口头上,更重要的是落实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的各个环节和实际行动上。我们公安工作的职责决定了保护和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维护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我们的工作目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努力培养全体党员的服务意识,要经常地教育我们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党和政府负责,对集体负责,要用服务的意识和理念规范党员的行为,特别是党员领导的行为。我们党员及党员干部必须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从立足本职工作做起,在头脑中要时刻想着为人民谋利益、谋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党员干部的作风素质有所提高。(四)在思想上,要注意培养党员干部唯物辩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根本思想方法。我们要培养和教育基层党员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用唯物辩证法武装头脑,把思想方法搞对头,坚持全面、系统、发展、辩证的观点看问题,在工作中做到原则性、灵活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的统一,为此,要注意教育我们的党员干部,要注重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要注重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求真务实,力戒自我为是,力戒主观性、片面性,表面性和绝对化。要教育我们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全面的、理性的、客观的换位思维方法分析、思考我们所遇到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和矛盾,要胸襟坦白,光明磊落,力戒以我为中心,凭想当然,自以为是,强加以人,要敢于讲真话,讲实话,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有认真负责和敢于负责的精神,要坚决反对言行不一,表里不一,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风气。通过有效的思想教育,使全体党员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不断提升,从而带动整体队伍素质的提高。(五)在纪律上,要培养党员干部遵守法律法规,艰苦奋斗,保持清正廉洁,坚决反对消除腐败现象。党的纪律是党的战斗力得以保持和增强的根本原因之一,也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目前,看到我们公安机关基层党员队伍遵守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总体应该说是好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们的党员在认真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个全党都必须遵守的基本组织纪律方面,还存在着差距,在认真遵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上,我们的党员和领导干部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受工作特殊性的影响,在组织性、纪律性方面与作为政府执法机关的人民警察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如在一些工作和生活方面,部分党员和领导干部不比干多、只比钻少,不比奉献、只比安逸,只想当官、不多做事,唯利是图的现象是存在的。我们的党员干部也是心知肚明的,但是,看见的都是别人,不是自己,或者用他人比自己,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这种现象一旦存在或者蔓延就会产生影响和腐蚀着一个组织、一个单位的形象和风气,以至使党和政府的声誉,党员和人民警察的形象受到严重的损害。我们必须教育和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严格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加以克服改正不良现象,养成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严格遵纪守法,自觉执行规章制度的习惯。(六)在业务上,要注意培养党员干部刻苦学习,勤奋钻研的精神,熟练专业工作技能,提高服务能力。公安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及体能性极强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我们公安民警都具备了一定的科技管理知识和侦查破案技能,但是,随着公安工作的转型,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的业务素质、工作技能在适应新的形势发展上还存在着不少差距,所以,提高党员民警业务素质至关重要。而就大队整体业务素质来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我们在服务经济发展上确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要大力提倡又红又专的精神,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培养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善于应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和各方面知识,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我们公安机关是政府的重要行政执法部门,我们的民警应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精通公安管理各项业务,提高公安管理能力和依法行政效率。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打击与防范的关系,我们要教育党员干部,不但要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而且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各方面的知识,适应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出优异成绩,为经济社会,为营造和谐南华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公安机关基层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关键在于扎扎实实,卓有成效的学习,公安机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应下大力气加强对普通党员的教育,在这方面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整体队伍建设做出榜样,营造队伍浓厚的学习氛围,养成队伍注重学习的良好习惯,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能注重学习之时,就是整体队伍素质提高之日。只要我们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员队伍的素质建设,并把其作为党的建设重中之重,我们的党员会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为提高党员素质而努力奋斗。 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慕正祥

10. 一个普通民警最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为什么

二)人民警察要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人生价值观

人民警察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人生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

第一,以人民群众为最高价值主体。人民群众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推动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体,当然也应该是最高的价值主体。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以人民群众为最高价值主体,根本的一点,就是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人民利益的表现是多方面的,既有物质利益,又有精神文化方面的利益;既有具体利益、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又有根本利益、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人民警察一切以人民群众为最高价值主体,就是要求人民警察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求人民警察要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把方便群众,有利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

第二,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价值目标。什么是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胡锦涛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明确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个基本特征既包括了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人民警察执法活动作为运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活动,是一个对遭到破坏、扭曲或混乱的权利、义务关系加以矫正的过程,是一个在当事人之间解决冲突,合理充分地分配程序性和实体性权利的过程,而矫正和分配的目的是要使之趋于合理。

第三,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价值标准。任何人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都要确立一个评价的标准,即价值标准,人民警察也不例外。由于个体的人民警察对人生价值的理解是不同的,因而,评价人生价值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社会上价值多元化的情况在人民警察队伍中同样是存在的。有的警察以权力大小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坚持权力价值标准;有的警察以索取多少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坚持索取价值标准;有的警察以奉献多少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坚持奉献价值标准。价值多元的情况是一种客观现实存在,但是,在社会和警察个人众多的价值标准当中,必然有一个是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它制约其他的价值标准,决定着它们的实际内容。这个价值标准就是邓小平所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即是否有利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是判断各方面工作是非得失的标准,也是判断公安工作是非得失的标准,因而也是人民警察应该确立的价值标准。从实际情况来看,只有确立了这个根本标准,才能科学地观察和分析人民警察队伍中的诸多价值问题,也才能科学地评价和判断个体人民警察的人生价值。应该说,“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是带根本性的。这与我们经常强调的各级公安机关要以“人民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标准是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家、社会的利益,是我们评价人民警察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最根本的标准。

四、人民警察要确立崇高的人生价值目标

第一,崇高的人生价值目标是人民警察实现人生价值的动力。人民警察的道德意识和道德活动,必然都有一个目的、目标。这里所说的目的、目标,除了从事每一个活动的具体目的和目标之外,还有一个总的或最终的目的和目标,联系着人民警察一切职业行为活动,贯穿于人民警察职业生活实践当中,就是要解决人民警察为什么活着和怎样活着的问题,这个总的目标称之为价值目标。

第二,崇高的人生价值目标是人民警察实现人生价值的条件。按照价值的本来意义,只有当改变某物使它服务于人时,物才有价值。这也就是说,价值是与人的能动创造性连在一起的。每个人民警察的智慧和才能都是潜在的价值,只有通过将其转化为现实的劳动创造时,潜在的价值才能成为现实的价值。人民警察要想使自己的存在对社会有价值,就需要劳动和创造。

第三,崇高的人生价值目标是人民警察实现人生价值的指导。社会是一个活动着的有机体,它对每个人所付出的劳动会作出“反馈”。这就是说,社会对每个警察的工作有作出判断的能力和表达方式。这样,整个社会就有可能都来关心每个警察的劳动的价值,从而创造一种评价价值、创造价值、争取价值的竞赛局面。于是,价值目标就成为衡量人民警察个人对社会贡献大小的一杆秤。把价值作为目标,不仅对人民警察已经的行为要作出评价,而且对人民警察即将的行为也有要求,这样就把道德评价从静止状态引进到了运动状态之中。在价值目标的指导下,人民警察不断地规范和调整着自己的行为,使其向着“具有价值”或具有“更大价值”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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