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去强的中心思想
1. 商鞅的法家思想蕴藏了怎样的残酷真相
《商鞅变法》是我们在中小学一定会学习的一篇文章,可以说商鞅变法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正是因为商鞅变法让秦国大兴。从而为一统天下做好了准备,但同时商鞅的结局是比较惨的,因为商鞅在变法的时候,他制定的法律是非常苛刻的。也就导致了秦惠文王就位后,立刻杀死了商鞅。
但商鞅也是法家思想最出名的代表人物,可仔细看他的《商君书》,可以发现他的法学思想是非常残酷的。他的核心思想则在于强国,但是这个强国和强民是对立的,也就是要么国强要么民强。这也就导致了《商君书》之后被禁,只有各朝各代的帝王和太子学习。
不然的话,人民会对朝廷的赏赐丝毫不感兴趣,不利于集权。可以明显的感觉到法家的集权思想就是将所有法律全部交给最高统治者,而商鞅所带来的法家思想,无疑是利用人性阴暗面,加大统治阶级的权力,让人们变得害怕就会听话。也就是除了统治者,其他都是工具人。
2. 《商君书.更法》商鞅的话语主要讲了什么道理从他身上我们可以学习到什么精神
1.要会创新,用笔古人更好的方法去治理国家,将国家变得更加强大。 2.勇于创新......
3. 商鞅的《商君书》的《去强篇》中提及的13数是哪些
“强国十三论”出自于商鞅,竟内仓(1)府(2)之数;壮男(3)壮女(4)之数;老(5)弱(6)之数;官(7)士(8)之数;以言说取食者(9)之数;利民(10)之数;马(11)、牛(12)、刍藁(13)之数。
4. 商鞅的《商君书》主要内容。
第一篇 更法 第二篇 垦令 第三篇 农战 第四篇 去强 第五篇 说民 第六篇 算地 第七篇 开塞 第八篇 壹言 第九篇 错法 第十篇 战法 第十一篇 立本 第十二篇 兵守 第十三篇 靳令 第十四篇 修权 第十五篇 徕民 第十六篇 刑约 第十七篇 赏刑 第十八篇 画策 第十九篇 境内 第二十篇 弱民 第二十一篇 (无) 第二十二篇 外内 第二十三篇 君臣 第二十四篇 禁使 第二十五篇 慎法 第二十六篇 定分
名句有:
1.疑行无成,疑事无功。 2.法者,所以爱民也。 3.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 4.王者之兵,胜而不骄,败而不怨。 5.固有道之国,治不听君,民不从官。 6.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 7.法者,国之权衡也。
从目录就可以看出,这本书包含的内容较多而且交杂。
5. 《商君书》中都涉及了哪些军事思想问题
反对"非兵"、"羞战",积极主张战争与《孟子》为代表的儒家主张"仁者无敌"、反对战争的思想不同,商鞅积极主张战争,反对所谓的"非兵"、"羞战"。他认为国家的安危、兴亡,完全是由"农战"决定的,"国亡所以兴者,农战也。"他甚至认为如果国家强盛而不去进行战争,那么毒害便会在国内集聚,儒家那套虚情假意的理论就会像瘟疫一样传播开来。这就会导致国家的削弱。相反,国家对外进行战争,毒害就会输散到敌国那里,儒家理论就会失去市场,国家必能走向强盛。因此,他把"非兵"、"羞战"看成是和"仁义"、"礼乐"一样是危害国家安全的"六虱",予以坚决的反对。这种积极主战的思想和儒家反战的思想是根本对立的,也和兵家的"慎战"思想有所不同。
"力生强"的思想。为了保证国家在战争中取胜,《商君书》注重加强国家的实力,认为国家有了实力,便可以统一天下,这就叫"多力者王"。在商鞅眼里,国家的强盛与否由国家的实力所决定:"力生强,强生威,......举力以成勇战,战以成知谋。"这种以农战来增强国家实力,依靠国家实力在战争中取胜的思想在当时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壹赏、壹刑、壹教",以法治军同儒家以仁义治军不同,《商君书》强调以法治军。商鞅认为只有士兵勇敢杀敌,才能在战争中取胜。但士兵们往往爱惜生命,乐于安逸。要他们为国家献出生命,是十分困难的。认为只有通过重刑厚赏等手段,才能促使士兵勇敢作战。"故欲战其民者,必以重法,赏则必多,威则必严"。因此,他提出"壹赏、壹刑、壹教"的治军思想。指出:"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所谓"壹赏",即是把奖赏统一到战功方面来;"壹刑",即统一刑罚,"刑无等级";"壹教",即把教育统一到农战方面,使"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造成人民"乐战"的社会风气。
《商君书》不仅强调积极主战,而且也注意到了具体的作战的问题,书中《战法》等篇,就是专门讨论战略战术的。在作战指导上,商鞅提出:"凡战法必本于政胜"。这是说,政治上的胜利是取得战争胜利的根本条件。"能胜强敌者,先自胜。"这就是说,要能战胜强大的敌人,首先自己要具备取胜的条件。"论敌察众,则胜负可先知"。在作战中,要对敌人的情况进行分析,"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众勿为客,敌尽不如,击之勿疑。""兵大律在谨"。从战争观方面说,《商君书》积极主战,而在作战指导上,它主张小心谨慎,不可盲从。另外,《商君书》对守城防御作战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最根本的一条是要用具有必死决心的军民和进攻之敌决战到底,"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做到"无不尽死"。《商君书》的许多论述,反映了法家在战争问题上积极进取的态度;同时也反映了地主阶级专政的残暴本质。
6. 《商君书》的核心是
在《商君书》里,君主作为一个明主、作为一个圣人的主要标志,就是要实现“富国强兵”。《商君书》内所谈论的所有问题,基本上都是围绕这个“富国强兵”这一个核心来展开的,其中论及“强国、国强、国富、强兵、兵强、无敌”的字眼贯穿始终。事实上,秦孝公及商鞅在秦国变法,也正是为了此目的。《更法篇》曰:“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是为其证。 视实力为立国之本、实现国家的强大是《商君书》政治思想的主要原则。《慎法篇》曰:“国之所以重,主之所以尊者,力也。”《农战篇》曰:“常官则国治,壹务则国富。”《画策篇》也说:“所谓强者,使勇力不得不为己用。其志足,天下益之;不足,天下说之。恃天下者,天下去之;自恃者,得天下。得天下者,先自得者也;能胜强敌者,先自胜者也。”《史记·商君列传》云:“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君主以战得强兵,民众以战获军功,在整个社会言战的气氛之下,秦国社会组织、思想意识及行政政策均准军事化,最终形成一个厚具有浓军事意味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绝对服从和严格等级成为主要特征。 希望对你有帮助
7. 商鞅变法的治国思想
商鞅坚信通过法治才能强国
战国初期,秦国国力贫弱,时常受到魏国、楚国等强国的欺辱。同时,秦国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秦国需要变法以实现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商鞅受当时法学名家“吴起、李悝”的影响,坚信只有通过法治才能强国,在秦国推行变法,为之后的秦国一统天下打下基础。尽管商鞅推行的“法治”与当今的法治不可同日而语,但将其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加以考察,仍然是一笔宝贵的传统法律文化财富,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首先,“唯法论”的法治思想,树立法律权威。商鞅对“依法治国”的力量是极力推崇的,主要表现是“不贵义而贵法”,“任法而治”、“法任而国治”、“不可须臾忘法”。法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官员们能推行法治,国家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发展。执法者必须要尊重法律的权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在其“唯法论”思想的指导下,商鞅一方面利用法律打击传统的领主势力,另一方面利用法律保护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维护秦国社会的稳定,这从根本上促进了秦国生产力的发展。
其次,“农战论”的法治思想,构建经济基础。主要内容是:废井田、开阡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废除旧时的贵族分封制。“农战论”思想打击了保守的领主贵族势力,废除了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井田制度,保护了新兴的地主阶级,促进了当时秦国的强盛。“农战论”思想的缺陷主要在于阻碍了秦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商鞅认为,“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而商品经济不利于秦国的繁荣富强。因此,商鞅对商品经济采取了限制和打击。
再次,“刑赏论”的法治思想,规范人的行为。商鞅从“好利恶害”的人性论出发,提倡重刑主义。《商君书·去强》中说:“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行刑重轻,刑去事成;重重而轻轻,刑至事生,国削。”《商君书·靳令》中说:“行罚,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罚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商鞅主张将刑赏规定在成文法中,把人们的行为纳入法律规范,减少社会矛盾,定纷止争。通过这种途径树立的法律权威,可以使全社会形成守法遵法的局面。
8. 《商君书》的内容是
《商君书》也称《商子》,现存26篇 ,是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作之一,是中国家喻户晓的人物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
《商君书》着重论述商鞅一派在当时秦国施行的变法理论和具体措施。
《商君书》论述了“强国弱民”。例如:《商君书》中有“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强,淫则弱。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故曰: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能够战胜强敌、称霸天下的国家,必须控制本国的人民,使之成为“弱民”,而不是“淫民”。商鞅认为国家的强势和人民的强势是对立的。只有使人民顺从法律、朴实忠厚,人民才不易结成强大的力量来对抗国家和君主,这样国家才会容易治理,君主的地位才会牢固。但是,不要把“弱民”理解成“愚民”。《商君书》中认为人性本恶,必须承认人之恶性,治理国家要以恶治善才能使国家强大。《商君书》中主张重刑轻赏,他认为加重刑罚,减少奖赏,是君主爱护民众,民众就会拼命争夺奖赏;增加奖赏,减轻刑罚,是君主不爱护民众,民众就不会为奖赏而拼死奋斗。
9. 《商君书》主要是什么呢有什么存在的价值
《商君书》是战国时期重要的法家著作,由商鞅及其后人所编,所记录的也是商鞅变法改革的思想以及他本身的各种法家理论,通过对其内在思想和理论的阅读和研究,可以感受到其中突出的个人特色,既可以视为对当时法家的一种独特补充,也可以作为思想的与众不同处来看待。其中的价值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其一是“利出一孔”与“上一而平” ;其二是“任法而治”与“公私分明”;其三是“重刑少赏”与“举贤任功”。一、“利出一孔”与“上一而平”
这是商鞅对于利益的一种考虑,他所做的并不是去压抑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欲望,而是希望将利益引导到一个正确的道路之上,与国家的利益相一致,从而让百姓与国家处于同一追求目标之下,这样可以更有利于各项政策的实施,也更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国家的发展。
而商鞅所设立的奖赏机制,则能够很好地激起人们的向上精神,无论是在军队的战斗之中,抑或是在官吏的为政期间,都能够激发起他们的奋斗精神,为了能够获取更多的利益而抛头颅,洒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