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过世前去交易中心去名
Ⅰ 丈夫去世后在妻子名下的房产办理交易过户给别人需要什么手读
一人名下房子带身份证产证土地证契证就可以了,如果房子是满五唯一的要免个税,要带丈夫死亡证明
Ⅱ 我想问一下哦!丈夫已去世,房产证上的名字能不能变更为妻子得名字呢!需要什么手续
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针对不同情况会要求提供不同的材料。
Ⅲ 丈夫去世之后,房产证怎样更名
如果是共同财产
或者是丈夫的个人财产
都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如果是共同财产先分出一半是你的财产,另一半是遗产,再由继承人继承
继承后,他们都放弃继承,才可以变更房产证到你的名下
Ⅳ 丈夫去世之后,房产证怎样更名
一、丈夫去世后,房产证上的名字,不可以直接变更为妻子的名字,除非丈夫留有遗嘱,丈夫名下的遗产由妻子继承。
二、丈夫去世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丈夫的遗产,由丈夫的父母、妻子和子女共同继承,这时,将房产证变更为妻子的名字,就侵犯了其它合法继承人的权利,依法是不可以的。
三、承过户流程
1、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
3、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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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
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Ⅳ 丈夫死亡房产证怎么去掉他名字
摘要 丈夫去世之后房产证的更名需要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然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并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由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审核完毕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Ⅵ 老公去世 房产证是我们两个的名字 怎么可以把他名字去掉
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到房产部门去办理。如果实在搞不明白,找个中介花俩钱他们就给你办了。
Ⅶ 丈夫去世后,想把房产名更改给妻子名字 需哪些手续
一、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三、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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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章,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三十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Ⅷ 丈夫去世要更名其名下房产应该怎样做
问题:我丈夫去世前名下有一套房产,但是自去世以来一直没有变更。现在我想将房子的名字换成我的或者是我儿子的。请问我换成儿子姓名的话,等他结婚后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冯律师:以继承关系更名后,自己协商房产归谁。如果写了儿子的名字,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这房子在他结婚后应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 张律师:发生继承,可委托律师帮你办理。 相关知识——房产证具有哪些特点?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目前的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 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 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以为房产证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为房产证交给抵押权人占有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
Ⅸ 遗产 丈夫去世,如何把名下房产过户到配偶的名下
1.如果丈夫有合法遗嘱,那么他名下的财产都归遗嘱继承人。
2.丈夫名下的房产和所有财产在婚姻关心存续期间(就是没离婚),夫妻俩各有一半。
3.丈夫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法定继承人。如果配偶要请去世丈夫名下房产过户,必须要征得其父母,子女的授权(最好有书面文书和见证人),他们放弃这些房产的继承份额或继承权(如果没有子女,或父母已过世,就无需他们同意了)。
4.然后到房产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应该带着过世丈夫的死亡证明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
Ⅹ 丈夫去世了,想把房产改到妻子名下。都需要什么人签字
丈夫去世了,他的房子成为遗产,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继承人为子女,配偶,丈夫的父母,平均分配份额,如果想把房产改到妻子名下,需要子女,丈夫的父母到公证处证明放弃继承丈夫遗产,同时到房产交易中心过户时签字放弃,这样房子改到妻子名下,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