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去行政服务中心
㈠ 生育保险是找社保还是行政服务中心呢
生育保险找单位经办人找社保经办机构要一张生育津贴申请表,填写之后交到社保局进行报销
㈡ 求政务大厅办理社保的电话办理生育保险需要带什么材料
生育保险卡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需要带结婚证、准生证、保健手册、社保卡在政务区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即可。
一、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单位所缴比例,各地区、不同的行业的企业略有差别,以当地规定为准。
二、只要连续缴纳满一年,就可以享受生育险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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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求政务大厅办理社保的电话(办理生育保险需要带什么材料)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㈣ 请问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缴费比例为0.8%,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㈤ 宁波勤州区行政服务中心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带什么证件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㈥ 生育险自己去社保中心可以报吗
报销生育险需要本人到社保局办理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医疗费用申报单;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本人的病历本,生产收费原件;费用明细单;出院小结。准生证。。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㈦ 怎么去社保局办生育保险备案
办理生育保险需要准备的材料为:
1、需要向单位的人事部门申请单位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地税电脑编码);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6、新参保人员应填写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申请表及生育人员增减花名册一式二份(新增人员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7)生育保险去行政服务中心扩展阅读:
国家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作为职工你是必须缴纳生育保险的。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㈧ 去社保局报销生育保险
到社保局报销。
1、参保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
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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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生育保险如何去申请,请大家告知
生育险
从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了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促进妇女就业,《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已经通过沈阳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配套的《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也同时公布。今后,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妇只要拿着医保IC卡,生孩子也可以划卡报销了!
亮点一:女职工生孩子不再自己缴费
女职工生孩子费用由谁出?依据规定,生育保险以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为6‰。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亮点二:缴纳保险费次月即可受益
女工何时候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依据规定,生育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两项保险费同时缴费,在不欠费的情况下,从次月起参保单位职工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生活津贴(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可见,如果符合以上条件的话,明年2月份起,沈阳市就会有妇女享受此项待遇了。
亮点三:津贴费用全方位呵护产妇
女职工可以报销分娩期间的检查费、药费吗?依据规定,参保女职工享受的权益为,在生育、流产、引产等情况下,根据妊娠时间长短,分别计发15天至3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此外,参保女职工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其范围包括从妊娠到分娩期间发生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剖宫产手术费、分娩住院费和药费等诊疗项目。其中,正常产的限额标准为2300元,难产及剖宫产的限额标准为3200元。可见,生育险并非单纯的产妇生产费来源,而是一项全方位呵护产妇的保险。
亮点四:妻子生娃丈夫可带薪休假
缴纳生育险后不仅生育女职工自身受益,丈夫也可以休产假!依据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按15天(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日×15日)计发护理假工资。以今年沈阳市的月平均工资1152元计算的话,妻子生娃,丈夫不单可以陪护半个月,还可以得到572元的护理假工资。
亮点五:有无女职工用人单位必须缴费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女工过多会导致缴纳费用过高而歧视女职工,那么没有女工的用人单位是不是就可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了?
“即使一个女职工都没有,用人单位也要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据记者了解,“新法”是全社会共同为女职工生产提供的一种救助,所以只要是沈阳市的在职职工无论男女、婚否、有没有孩子等都要上这个保险。而真正受益于这个保险的只有已婚在职的女职工产妇。
劳动保障部门详细解读“生育险”
昨日,记者在沈城街头进行了一项随机调查。发现近六成的妇女已经听说沈阳明年将出台“生育险”,九成妇女对此表示极为关注,四成妇女对“生育险”的具体内容有所了解。还有一些妇女对即将启动的“生育险”提出了疑问。本报记者特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有关人士。
困惑一:有了“新法”育龄妇女的经济负担就会减轻吗?
解答:据医保处有关人士介绍,“按照生育险的相关规定,只要产妇和家属不提‘住宿’和‘特别护理’等特殊要求,可以一分不花就完成生产,所以育龄妇女的经济负担一定会有所减轻,特别是对那些企业效益不好的女工来讲,更是实惠受益。”
困惑二:用工单位是否会因逃避缴费而将女工“拒之门外”?
解答:据医保处有关人士介绍,“以前之所以有些企业拒招女职工,是怕女职工生育期间给企业带来过多的经济负担,可是生育险出台后,企业完全可以打消这个顾虑。因为,企业缴纳的基数并不以女职工的人数为标准,而是以全体在职职工人数为基数,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讲,企业个体的负担会被全社会的企业共同分担,所以生育险会促进女职工就业。”
困惑三:用工单位不缴费企业职工如何维权?
解答:据医保处有关人士介绍,“明年1月份,医保部门将开始强制核定。2月份,地税部门开始强制征收。期间,如果发现企业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停止该单位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并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欠费期间所发生的生育生活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另外,企业员工还可将企业的这种行为举报给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地税部门。劳动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是22853723。”
温情提示:关键走好“三步”
参保人员如何就医?
参保人员首先应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或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孕妇保健手册》。早、中期产前检查的,应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并取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或妇幼保健机构)范围内进行。参保人员晚期产前检查、分娩的,应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所医疗机构,作为本人晚期产前检查、分娩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作为本人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产前检查、分娩、就医或者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机构一旦选定,原则上不变更。
如何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进行妊娠检查、产前检查、分娩、流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分娩后,由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按照本《细则》规定的补贴标准抵减参保人员支付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因严重并发症、合并症转院医治或者生育的,在本人原定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应享受的生育医疗补贴,待参保人员在新转入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终结或分娩后,再由新转入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按照本《细则》规定的补贴标准抵减参保人员支付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转往外地生育、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或者因急诊在非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者分娩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领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如何办理津贴?
参保人员申领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应于分娩、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出院(站)后3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到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参保人员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将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一次性拨付到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按标准发给分娩、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