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积金中心调薪要带什么材料
① 2017公积金基数调整需要带哪些材料
以下是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操作说明,摘录过来,以供参考(如果你是单位的经办人员,也可以登录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应该有具体的操作说明):
操作方法
(一)登陆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nbgjj.com),进入“单位查询”,输入本单位公积金账号及密码,登录到“单位查询”页面,进入单位对账单-基数调整表下载,保存本单位基数调整数据文件到本地计算机。单位对保存到本地计算机上的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拷贝该文件到U盘,报送至分中心窗口,同时提供填妥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通知书等材料。
(二)因各种原因无法从公积金网站下载数据文件的单位,应携带U盘,到分中心窗口拷贝单位年度基数调整数据文件。调整完确认后,拷贝到U盘,报送至分中心窗口,同时提供填妥并盖章的汇(补)缴通知书等材料。
(三)调整表上报与审核
1.机关事业单位于7月3日至7月14日将纸质打印的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基数明细表(见附表1、2、3)、住房公积金汇(补)缴通知书、电子格式的调整表(U盘形式)一并上报分中心窗口,经市财政局与分中心共同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导入系统,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后再次重新申报。
2.企业单位于7月3日至7月14日将电子格式的基数调整表(U盘形式)及纸质打印的基数调整表(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汇(补)缴通知书一并上报分中心窗口。
3.缴存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到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并且缴存基数不到2017年度新的缴存基数下限的,分中心将按照本通知规定对其进行调整,即不到下限的一律调整到下限缴存基数。
(四)相关说明
1.为了便于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基数调整表一律采用电子格式,并连同纸质打印的基数调整表一起上报。
2.电子格式基数调整表内不得随意更改职工帐号、职工姓名、职工身份证等信息,如发现上述信息有出入的另行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材料申请变更。基数调整表内其他信息应如实填写并仔细核实。
3.7月份有人员变动的单位,不得在基数调整表中随意更改,必须按常规办理各项变更手续。
4.如单位地址、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等发生变动,请及时到分中心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请各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至各下属单位。请各单位经办人员按本通知规定,抓紧做好基数调整工作,及时上报。如有不明确之处请与分中心联系。
资料来源:http://www.yy.gov.cn/art/2017/6/29/art_69729_2352627.html
② 你好!请问如果想调整公积金基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办理呢
公积金是自己缴纳50%,单位缴纳50%的一项基本保障制度,一般是由单位人事专员统一办理,缴存基数是以个人收入的一定比例,这个比例各地区有差异,我们无锡是10%,缴存数额可以变动,但各地都有不同的区间限制。只要办理公积金后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了。
具体详细的政策和所需材料您还是先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处。祝顺利!
③ 提取住房公积金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提取公积金有一定的前提条件,要求申请人是用来购买住房的,或者是退休了,再者就是要出国定居等。情况不同,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就会有差异,地区不同可能也会有差异,今天小编就以秦皇岛为例,跟大家讲讲不同的情况提取公积金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1.提取申请书,可以从中心网站下载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取人名下的公积金联名卡或本市开户的工、建、农借记卡之一
4.结婚证或户口簿,如果提取房主本人公积金的不需提供,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
二、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所需要的资料
1.提取申请书,可从中心网站上下载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取人名下的公积金联名卡或本市开户的工、建、农借记卡之一
4.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本人公积金的不需提供,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购房借款合同,首次还贷提取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自第二次还贷提取起仅提供原件
6.与贷款相对应的购房合同、发票或房产证,首次还贷提取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自第二次还贷提取起仅提供原件
7.个人贷款对账单,一般来说,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当月需到放贷银行信贷部门打印对账单并加盖银行印鉴,,如果是连续多年未提取的,需打印多年的贷款对账单
三、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资料
1.提取申请书,可从中心网站上下载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取人名下的公积金联名卡或本市开户的工、建、农借记卡之一
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因工作调离且户口迁出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材料
1.提取申请书,可从中心网站上下载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取人名下的公积金联名卡或本市开户的工、建、农借记卡之一
4.工作调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外地户口簿或户口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同情况提取公积金由应该准备的资料,希望你能够帮到你们。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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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单位公积金增员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员工只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即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中国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⑤ 单位调整公积金缴款基数,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每个单位每年可以调整一次公积金缴费基数,如果是单位为员工调整缴费基数,那由单位自行更改即可。
⑥ 公积金账户,我需要携带什么材料才能到公积金中心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⑦ 住房公积金要具体什么条件领取要带什么材料呀
住房公积金要具体什么条件领取:(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1、5、6条属于部分提取;第2、3、4、7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1、《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
2、《房屋所有权证》;3、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4、提取人身份证;5、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6、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经房地局评审事务所评审(一年以内),分类为:
⑴购买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⑵调购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职工(或单位)购买职工出售所购公房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⑶标准价补交成本价,需提供:
①《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审批表》;②《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花名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⑧ 我要取公积金,中间有调薪,取时补交税吗
住房公积金提取不需要上税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条件
1、缴纳住房公积金且缴费时间满一年以上的人员;
2、持有房产证、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其中任一项证件的人员。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求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员工住房公积金每年可提取两次,分别为6月、12月,本次为2015年度第一次提取。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借款合同或贷款合同原件,并同时提供近三个月银行还款证明(必须加盖银行印章)或还款存折。
2、员工房产若为本年度购买,并且属于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如已办理房产证,请提供房产证原件,全额发票(或契税缴款书);如未办理房产证,请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或契税缴款书),无需提供第1条所列资料。
3、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将正反两面的图像剪下。
4、房产证或借(贷)款合同姓名为配偶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