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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省公积金中心怎么走

发布时间: 2021-12-23 20:55:10

⑴ 省公积金转市公积金怎么转

根据住建部规定,公积金转移须按以下流程办理:
1. 缴存人转入单位为缴存人办理缴存登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
2. 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转入单位签章确认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
3. 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身份证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一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存人委托,将转移资金转账或汇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结单》及银行转账或汇款票据复印件。
5. 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转入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告知缴存人。
综上,通过以上方式即可转移公积金。

⑵ 湖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走

就在中南路 发展大厦边上 水利厅对面

⑶ 公积金管理中心坐公交怎么去

换乘2次:昆山101路

昆山132路

昆山25路环线,全程约20.0公里
1、从花桥中学步行,到达光明新村站
2、乘坐昆山101路,经过4站,
到达陆家中学站
3、步行约190米,到达陆家陆千路站
4、乘坐昆山132路,经过4站,
到达永立包装站
5、步行约440米,到达珠海路(昆山)站
6、乘坐昆山25路环线,经过8站,
到达中航城站
7、步行到达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

⑷ 省住房公积金怎么转到市住房公积金

情况1:由于工作单位的调动,现要将省住房公积金转到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如何办理?

答: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将住房公积金转往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需提供由转入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转入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公积金账号;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开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并由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为确保转入资金账号的准确无误,《转移接收函》一律用A4纸打印,不得手写。

情况2:如果以前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交了一年多,后来新单位在省住房公积金中心缴纳,现如何办理市公积金帐户余额转移手续?

答:由原单位到市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转移手续后如何查询余额?

转移手续办理完成后,住房公积金转移资金如何划转?如何确认转入信息呢?笔者从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职工转移住房公积金,均需按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在陕西省境内转移的,其住房公积金由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网银系统直接划转到《转移接收函》上提供的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

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称,办理完转移业务的第二天就能查询到余额的变化。但由于转移业务是将原单位的期初余额、本期缴存额、本期支取额自动合并到新单位的对应项目下,所以通过电话、网上查询只能看到余额变化,不能看到具体的转移金额。

备注:个人可以通过身份证、账号及密码等信息在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⑸ 去广东住房公积金中心怎么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就是市级,没听说有省一级的。你如果是在广州就找广州市的管理中心。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广州市中山一路101号首层(只办理铁路公积金业务)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番禺办事处 广州市番禺区德兴路37,39号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花都办事处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1号信合大厦南座6楼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化办事处 从化市街口镇河滨南路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城办事处 增城市荔城街荔园路1号;
新塘镇汇美新村公园街10号二楼新塘分理处;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越秀管理部 广州市豪贤路193号9楼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珠管理部 广州市昌岗东路272号2楼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河管理部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2楼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白云管理部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438号正阳大厦2楼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沙管理部 广州市南沙开发区金岭北路93号(中银大厦二楼)
中心咨询电话:96155;

⑹ 如何把省公积金转移到市公积金账户上

根据住建部规定,公积金转移须按以下流程办理:1. 缴存人转入单位为缴存人办理缴存登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2. 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转入单位签章确认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

3. 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身份证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一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 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存人委托,将转移资金转账或汇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结单》及银行转账或汇款票据复印件。5. 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转入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告知缴存人。

⑺ 贵州省省级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位置

贵州省省级公积金管理部门为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网址:http://www.gzjs.gov.cn/webSite/main/index.aspx。

地址:贵阳市紫林庵延安西路2号。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廉租住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级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指导实施。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督促并指导省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相关政策,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咨询论证工作;拟订行业体制改革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五)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全省城乡规划和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实施城镇体系规划,承担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含县城)总体规划、开发区总体规划以及其他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含县城)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参加大中型和重点建设项目选址工作,审核并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指导城乡规划设计市场工作。

(六)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地方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审核和推广工程建设标准通用设计图集;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工程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并颁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工程劳动定额等省级标准;拟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并指导全省各地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市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监督检查,拟订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等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处理工程计价争议;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七)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房屋拆迁、住宅产业化、城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行业相关资质的审核。

(八)负责全省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下同)及建设工程服务业的行业发展战略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机构、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九)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省建筑活动,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有形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担保和工程风险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十)承担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并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规范;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指导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抗震设防工作。

(十一)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自然遗产项目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含建制镇、乡和村庄)规划、建设的责任。拟订村镇建设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报批、实施和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指导村镇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指导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及农村危房改造的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重建)规划、建设工作。

(十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建设领域科技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评审认定及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省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十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五)负责编制城乡建设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监督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综合管理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和实施行业职业(从业、执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从业、执业)资格培训、考试、认证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指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社团工作。

(十七)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城建档案工作。

(十八)承担省人民政府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链接:http://ke..com/view/9502798.htm。

⑻ 如何去搭车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

因为不知道你从哪里出发,所以把去往省直公积金中心的车都写上了,希望你能找到哪一路公交车经过你那里。
坐以下公交车到 识字岭 下车。
9路、11路、102路、115路、116路、122路、139路、142路、150路、159路、301路、348路、402路、406路。
下车后, 沿人民中路向东走100 米 左右,再往右转,你就能看到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了。

⑼ 郑州东站到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多远,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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