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办案中心还能出来吗
❶ 我被带到丰台执法办案中心,24小时把我放出来了,但我承认收了1万多块钱,为什么,想不明白,请求解答
我也很纳闷儿!既然没犯法,怎么承认就收了10000块钱!我也很纳闷儿!既然没犯法,怎么承认就收了10000块钱!我也很纳闷儿!既然没犯法,怎么承认就收了10000块钱!我也很纳闷儿!既然没犯法,怎么承认就收了10000块钱!
❷ 取保候审之后又让去办案中心问笔录会不会不让走了
不会
除非你又犯了什么罪或者是做了什么妨碍侦察或违反取保纪律的事情。不然直到正式判决下来前都不会被抓。
叫你问笔录一定要去,配合调查
❸ 我被带到丰台执法办案中心,24小时把我放出来了,但我承认收了1万多块钱,为什么,想不明白
你这个应该属于已经立案了,立案的案子一般无法撤案。具体询问当地公安机关,不要私自处理,以免不必要的责任和麻烦。
❹ 被带去办案中心还会再申吗
❺ 因为我朋友把警察打了,被抓去办案中心,录了口供,48小时就放我出来了,我会不会有案底
这个要看你会不会关进拘留所,如果你被拘留了会有案底,没有被拘留一般是没有案底的。
❻ 我是报案人 警察不喊我去派出所 喊我去分局办案中心是什么意思
我是报案人 警察不喊我去派出所,喊我去分局办案中心是什么意思?说明案子是分局在办,要找你了解情况,赶快去吧。
❼ 去了办案中心是否就确定已立案侦察了
案件已经移交到办案中心,并告知已经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的,就属于已经开始立案侦查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7)去办案中心还能出来吗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四条 经立案侦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者需要由其他公安机关并案侦查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并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并在移送案件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者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通知其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