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可以去政务中心打吗
Ⅰ 公司章程怎么打印
公司章程需要到公司注册地的工商局相关部门进行调取。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执照副本原件、公司出具的委托书(盖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Ⅱ 浙里办里面怎么打印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需要到公司注册地的工商局相关部门进行调取。
1、先要注意准备好公司章程的一些材料资料。
这样就解决了浙里办里面怎么打印公司章程的问题了。
(2)公司章程可以去政务中心打吗扩展阅读
相关规定:
一、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二、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例如第五章选择执行董事,则应将关于董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第六章选择监事则应将关于监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
三、 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Ⅲ 公司章程在哪里打印
公司章程在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
公司章程只要一经生效,也就是发生了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以及股东成员,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也是具有约束力的。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是必须要遵守并且执行公司章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1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3)公司章程可以去政务中心打吗扩展阅读:
公司章程的特征: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1、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3、自治性。自治性主要体现在: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4、公开性。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Ⅳ 公司章程要去什么地方去打印
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1、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4)公司章程可以去政务中心打吗扩展阅读
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及股东成员,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对公司的效力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负有义务。因此,一旦公司侵犯股东的权利与利益,股东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对公司提起诉讼。
对股东的效力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均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
Ⅳ 有限公司章程在哪打印
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
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及股东成员,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负有义务。因此,一旦公司侵犯股东的权利与利益,股东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对公司提起诉讼。
(5)公司章程可以去政务中心打吗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1、《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2、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3、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Ⅵ 公司法人变更了,公司现在章程是自己在政务大厅复印室打印的,需要到工商局说明吗还是在工商局打印新的
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变更必须到所属工商局进行备案核准,然后凭工商局下发的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税务局去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工商局变更法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到其它部门进行变更需提供的材料大同小异,以要求为主。
Ⅶ 新章程还需要到工商局打印吗
如果公司有用到章程的业务,可带以下材料直接去工商局打印:
公司工作人员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司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可查阅、复制本公司的登记档案(含《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可查阅、复制本公司的登记档案资料。(以上复制材料均加盖工商局印章)。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缺少上述必备事项或章程内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应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申请人拒绝修改的,应驳回公司登记申请。
(7)公司章程可以去政务中心打吗扩展阅读:
公司章程的功能:
公司章程作为对公司重要和基本问题均作出明确规定的公众法律文件,是公司股东加以联合、登记注册部门予以核准登记、债权人以及其他社会公众赖以了解公司的基本依据。它所确立的规范不仅调整公司的组织形式而且规制公司的具体行为,使具有合乎目的和组织结构的公司在制度环境中最大化逐利。
而且协调投资主体,使多元利益主体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公司章程的自治空间内,从公司组织机构的选择上,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职权、职责和义务界定上以及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转上,作出个性化的制度安排。
公司作为由不同资源所有者结合而形成的组织,目的在于通过协作劳动,创造出比单个生产要素所有者单干更高的效率。所有侧重于经济的组织都以增进其成员的利益为目的,其特有和主要的功能是增进由个人组成的集团的共同利益。
假定一个组织的成员拥有共同利益,他们显然也拥有不同于组织中其他人的纯粹的个人利益。公司就是由拥有不同利益倾向的多元利益主体构成的组织。不同的利益主体也希望以正式制度来确认和实现自己的意志。
Ⅷ 去工商局调公司章程打印出来,要拿什么资料去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登记档案查询、调取或复制应提供以下手续:
(一)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及其他党政军机关持介绍信(公函)及查询人员工作(身份)证件,可查阅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二)企业工作人员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可查阅本企业的登记档案;法定代表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可查阅本企业的登记档案资料。
(三)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持法院立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可查询与代理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四)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因诉讼、仲裁等需要查阅企业登记档案的,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相关证明,可查阅与之相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因此,企业调阅、复印公司资料(章程),加盖工商局的材料证明章,要到核发该《营业执照》的工商局申请办理,按第(二)项规定提供材料。
(8)公司章程可以去政务中心打吗扩展阅读
第二章档案机构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