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300059存证平台
『壹』 互联网证据是否会被法院认可
1月21日,最高法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线办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该规定共36条,尤其是在区块链证据方面,更是用4条内容加以重点说明:
第十四条【区块链证据的效力】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证,并经技术核验后一致的,推定该证据材料上链后未经篡改,人民法院可以确认该证据的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五条【区块链证据审核规则】当事人对区块链存证证据提出异议并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存证平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提供区块链存证服务的相关规定;
(二)当事人与存证平台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并利用技术手段不当干预取证、存证过程;
(三)存证平台的信息系统是否符合清洁性、安全性、可用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四)存证技术和过程是否符合《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关于系统环境、技术安全、加密方式、数据传输、信息验证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六条【上链前数据的真实性审查】当事人提出数据上链存证时已不具备真实性,并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或者说明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要求提供区块链存证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上链存证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说明上链存证数据的具体来源、生成机制、存储过程、第三方公证见证、关联印证数据等情况。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说明,该区块链存证证据也无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人民法院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予确认。
自2018年起,随着互联网法院的成立以及电子证据平台机构紧跟区块链技术发展,随着联盟链技术的发展完善,部分创新电子证据平台企业率先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电子证据领域
易保全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保障电子证据在上链前、上链时到上链后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在技术层面,采用区块链、CA、时间戳、加密算法等技术,对平台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对用户签署数据进行区块链存证,从而形成记录全过程关键细节的全证据链,生成不可篡改的HASH加密文件,从而保证数据上链前的真实可靠和上链时的完整不被篡改。
上链后,易保全通过保全链开放平台,把相关数据同步存储到公证处、仲裁委、互联网法院、版权保护中心、司法鉴定所等机构的服务器上;还可在公证处、仲裁委、司法鉴定所、首都知产协会等官网进行可视化区块链查验。确保全流程可溯源,全数据可核验,全链路可信举证。
『贰』 区块链存证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区块链数据存证,就是把数据存到区块链上,达到防篡改、可追溯、数据来源可信任的目的。 数据可以是文字、视频、音频图片等任何文件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
『叁』 如何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确权存证
创新是发展的源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和激励创新,进而推动经济社会的进步发展。
以易保全旗下区块链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微版权为例,微版权将知识产权保护与数字科技相结合,利用区块链存储稳定和不易篡改等特性,将作品数据以Hash加密的形式存储在区块链上进行区块链确权,帮助用户将作品的相关信息登记在链。
『肆』 国家对区块链版权存证承认吗
2018年9月7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指出:“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对以区块链技术进行存证的电子数据真实性作出司法解释,由此区块链存证的法律效力得到确认。目前,国内涌现出了多个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第三方版权存证平台。原创者可以在第三方版权存证平台进行版权存证,在发生版权纠纷时,使用平台提供的电子数据作为电子证据。
『伍』 区块链赋能新能源汽车新业态——车电分离
大家现在在新闻里听到的区块链,常常与虚拟货币联系起来,实际上区块链远远不止于此。首先,区块链是信任引擎,是保障可信数据的技术;第二,区块链是改变生产关系的技术。有一种说法是,两大改变世界的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人工智能改变的是生产力,区块链改变的是生产关系;第三,区块链是整合资源的平台技术,能够把跨行业的资源,包括金融、技术创新、人才参与,有效而极具创造性地整合到各种实体行业中。在接下来的演讲中,我会使用具体案例进行说明。
在进一步推进新能源 汽车 发展的时候,我们看到什么样的挑战和机遇?首先,电池成本与寿命的矛盾毫无疑问是非常大的挑战。电池的高成本带来了消费者购车成本和购车意愿的问题。这必然不利于新能源 汽车 行业的快速成长。
第二是电池整体技术尚未最终“尘埃落定”,还在不断演进。这当然不是一件坏事情,真正有生命力的行业才会这样。刚才张院士讲得非常好,层出不穷的新技术,不可避免地让整车厂商面临如何将快速成长的技术与自身的产品周期相结合的挑战。
第三是安全方面的问题。大家有时候会从新闻上看到电池着火的情况。而据有关统计,截至2020年全国电动 汽车 安全事故分析中,电池问题引发的事故占据60%以上。
此外,新能源 汽车 电池使用效率极大限制单次充电的出行范围,虽然已经较以前大大改进,依然难免影响出行体验。
那么,要解决以上这些问题,我们面临着什么样的数字化挑战呢?关键是动力电池具有很高的产品价值和潜在环境影响,所以生命周期很长,从生产、整车集成、用户使用、二次回收作为储能设施、电力使用、最终环保回收,跨越了很多行业。跨行业数据收集和可信流转、共享非常困难。特别是电池厂商和整车厂商,这两个数据孤岛如何打通,如何进行数据共享共用?电池使用过程中,消费者和充电站运营方也掌握着一部分数据。能储环节的当地供电商,回收环节的环保回收厂商,也都会有自己的数据。进而,不要忘记,金融行业也可以是数据流的利益相关方:动力电池占整车成本四成以上,从资源整合的角度来说,如何在可信数据流转的基础上,引入金融资源,降低整车厂商和消费者的成本压力?
前面提到,区块链是跨行业数据整合的引擎。它能做到让不同来源的数据通过隐私计算,在数据所有权被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形成数字孪生。这个数字孪生有很强的针对性。此前,当出现产品问题的时候,因为跨平台跨行业数据无法互通等问题,很难进行精准定位, 汽车 产品的召回往往具有较大的盲目性。
例如,原来发现了一个问题,需要召回60万台车。现在我们在区块链技术提供的可信数据保障下,通过此前很难做到的跨平台数据整合和数据分析——对动力电池和新能源 汽车 进行非常精准的分析,发现非常高颗粒度的“问题组合”,或许就可以把召回的规模缩小到几千台甚至几百台。精准召回不但对消费者的安全是一种保障,而且可以极大降低整车厂商的成本。
电池数据的价值也还有待挖掘,不单单是电池生命周期和整体使用情况。还有一点非常重要,新能源 汽车 各个组件当中,动力电池能源供应系统收集上来的数据是最完整的。这样完整的数据不仅在动力电池自身的商业模式当中具有很高的价值,对用户体验提升甚至城市管理也都有价值。
可以说,动力电池,是新能源 汽车 的关键 。我们可以把动力电池中嵌入相关的物联网设备;这个物联网设备和区块链技术相结合,在确保数据可信、不可篡改同时保护隐私的前提下收集数据,不仅可以形成动力电池可信的数字孪生,也帮助形成新能源 汽车 本身可信有效的数字孪生。此前,摩联 科技 与万向区块链合作推出了区块链蜂窝无线模组和PlatONE联盟链数据存证平台,能够赋能海量物联网设备数据的安全上云可信上链。
再谈到商业模式,无论是回顾燃油 汽车 的发展 历史 ,还是展望新能源 汽车 的发展前景,如何让实体行业有效引入金融资源,都是拓展商业价值的重要方向。 车电分离指的是在换电模式基础上,车主购买整车后,由电池管理公司回购电池产权,车主以租赁方式获得电池使用权。 车电分离如果能够做到位,动力电池及充电站就可以成为资产包,且和新能源 汽车 本身是分开的,大家就可以针对资产包进行融资。这不仅仅是概念或者梦想,我们已经在和业界领先的公司在这方面展开了合作。
这个商业模式进一步规模化以后,会带来几个好处。第一,串联电池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回收、检测和改造再利用等各方的协同网络,高效可信的电池流转助力各方利益计量和分配结算,提高传统业务衔接协作效率;第二,能够让更多金融资源以可信方式进入迫切需要 社会 资源和金融资源的新能源 汽车 行业,有效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壮大。第三,形成非常好的节奏。在新能源电池行业刚刚起步的阶段,车电分离后带来的商业模式有相当的稳定性。未来无论技术如何演变,这个行业都能够有效得到金融资源的配置,从而反过来为新技术的发展带去非常重要且必要的活力;第四,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机构,一方面可以对底层资产进行穿透式监管,一方面可以实时掌控资产的运行收益,有效降低了资产和资金风险。
而对消费者而言,购车成本会直接下降。比如以前买辆车30万,现在买车只要18或者20万,剩下的就是每月付车电分离的使用费,这是未来会推动的。同时也可以缩短充电时间,缓解续航焦虑;对新能源电池厂商和整车厂商而言,有机会引入更多的金融资源,提升运营效率,改善电池安全,减缓电池衰减;对政府有关部门和管理机构来说,通过动力电池和物联网设备,通过区块链技术形成可信、可靠的数字孪生并资产化,如碳中和等治理目标就可以更好地通过整合 社会 资源来管理和实现。同时也能够促进电池标准化,推动基础设施建设。
要实现新能源 汽车 的车电分离,我们当前也面临着一些挑战:第一是重资产:换电站建设前期投入高,融资需求大;第二是车企配合难度大:标准化技术应用推广难,不同车企不同车型差异性显著;第三是标准化程度低:难以开放使用形成规模效应;第四是运营服务体系不完善:电池多方流转难追溯。
为什么要讲挑战?传统的信息化技术难以建立多方间的信任,而且需要完整的顶层设计。面对以上的这些挑战,很难进行完整的顶层设计,势必会形成摸着石头过河的局面。要保证过程中整个业务方向不会失控,就是区块链组织生产关系所发挥的作用。
不仅是 汽车 ,所有跟新能源能储相关的行业,如未来城市的能源基础设施,都可以使用物联网+区块链+隐私计算,通过对可信数字底座的打造,实现可信的数字孪生并资产化,从而降本增效,创造企业、消费者、政府机构多方共赢的 社会 经济价值。而这些我们并非仅在策划阶段,都已经实践中了。 包括与合作伙伴共同推进的动力电池资产化、在电动大巴上采用区块链基础上的电池与新能源管理等等。
『陆』 有相关法律认可区块链证据的真实性吗
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线办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区块链证据的效力、区块链证据审核规则、上链前数据的真实性审查、区块链证据补强认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
该规定共36条,明确指出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化材料和电子数据,经当事人举证质证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依法认定其内容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区块链证据的效力】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证,并经技术核验后一致的,推定该证据材料上链后未经篡改,人民法院可以确认该证据的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五条【区块链证据审核规则】当事人对区块链存证证据提出异议并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存证平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提供区块链存证服务的相关规定;
(二)当事人与存证平台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并利用技术手段不当干预取证、存证过程;
(三)存证平台的信息系统是否符合清洁性、安全性、可用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四)存证技术和过程是否符合《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关于系统环境、技术安全、加密方式、数据传输、信息验证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六条【上链前数据的真实性审查】当事人提出数据上链存证时已不具备真实性,并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或者说明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要求提供区块链存证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上链存证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说明上链存证数据的具体来源、生成机制、存储过程、第三方公证见证、关联印证数据等情况。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说明,该区块链存证证据也无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人民法院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予确认。
第十七条【区块链证据补强认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区块链平台存证相关技术问题提出意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鉴定区块链存证证据的真实性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核对。
易保全从2014年起就一直深耕区块链技术的底层研发与应用创新,并通过整合司法渠道,推出了保全链、君子签、微版权、仲证宝等应用场景。并凭借专业、合法、合规、安全的一站式服务,斩获了不少国家级荣誉。数字化浪潮下,数据安全或将成为核心竞争力,而在国家大力发展区块链的势头下,区块链存证保障数据安全将成为大势所趋。易保全区块链存证保全中心将在区块链存证、电子合同、互联网司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帮助更多企业及机构通过区块链存证有效保障数据安全,彻底颠覆传统模式,引领数字化办公全面升级。
『柒』 存证云是真的吗可以相信吗
这个是真实有效的,是可以相信的
『捌』 目前区块链的应用有哪些
区块链应用现在已经有很多了,而且还在不断增长中。
中国人民银行推出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广泛连接税务、海关、外汇等部门信息,有效为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助力。
国家电网基于数据侧链的供应链金融数据共享平台:提供供应链金融数据在隐私保护下有条件可信共享服务,帮助入链中小供应商盘活应收账款,降低融资成本,增加金融机构财务收益。
还有广州公法链、区块链电子发票极速版、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区块链存证、区块链溯源等等。密码财经 mimacaijing 专注区块链信息。
『玖』 腾讯区块链和至信链的关系
“至信链”是司法认可的区块链可信存证平台,
与全国众多法院完成对接,符合最高院、司法部等机构对电子证据存证的合规性要求。
“至信链”借助区块链技术为互联网环境下缺乏信任的数据进行增信,通过区块链技术+公信力机构的双重背书模式,打造一条从电子数据到电子证据的可信区块链数据通道。
联通司法端与商业端,这样一通道解决多场景痛点,如金融存证、互联网保险回溯、版权保护、版权交易等等场景。
『拾』 国家对区块链版权存证承认吗
2018年9月7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指出:“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对以区块链技术进行存证的电子数据真实性作出司法解释,由此区块链存证的法律效力得到确认。
目前,国内涌现出了多个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第三方版权存证平台。原创者可以在第三方版权存证平台进行版权存证,在发生版权纠纷时,使用平台提供的电子数据作为电子证据。